企业纳税实务操作指南复习课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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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企业纳税实务操作指南-最新企业纳税实务操作指南蔡昌/主编目录第1篇增值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2篇消费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3篇营业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4篇关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5篇个人所得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6篇企业所得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7篇资源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8篇土地增值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

2、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9篇印花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0篇城镇土地使用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1篇耕地占用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2篇契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3篇房产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4篇车辆购置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5篇车船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6篇烟叶税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第17篇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1操作实务与解答2税制要点与评析3税收政策精选前言随着我

3、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变得越来越显性化。相应地,税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没有哪个组织或个人能够远离税收,也没有哪个组织或个人能够忽略税收的存在。税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敏感话题,但我们不能因为税之敏感而忌于谈税;相反,我们更应该关注税收、理解税收、运用税收。税收是一柄双刃剑,利益与风险同在。政府谈税,企业谈税,个人谈税,谈的角度各不相同。但我们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有着一个共同的需求:看透税收,即如何透视税收深层的利益与风险,如何解读税收制度的变迁与调整,如何把握税收政策的导向与细节?基于此种考虑,我们才萌发了编撰这本最新企业纳税实务操作指南,希望为关注税收的各界朋友提

4、供一个“税收实务操作手册”,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与运用最新税收政策并实现科学纳税。本书是一本纳税实务操作类的大型工具书,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实用性。本书针对纷繁复杂的税收政策(包括税收法规、条例、制度等),按照税种进行梳理分类,为税收政策的普及和运用提供准确、详尽的有效信息。第二,新颖性。本书理论联系实务,针对每一税种,都从操作实务与解答、税制要点与评析、税收政策精选等三个方面讲解纳税知识及操作实务,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第三,针对性。本书针对当前税务稽查和企业纳税操作实务的要求,提供纳税操作技巧和新颖透彻的税制评析,为广大财务工作者、税务人员及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5、本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书中“实务操作与解答”主要来源于实践,是企业财务人员、税务人员现实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本书由蔡昌博士任主编,负责拟定全书的框架并总篡定稿,初稿的基本分工如下:增值税由徐明撰写,消费税由姚洁撰写,营业税由岳晶莹撰写,个人所得税由王慧撰写,企业所得税由黄敏燕撰写,关税、资源税由郑伟滨撰写,其他小税种由平范军撰写。本书的读者群是税务干部、企业总裁、财务经理、会计人员、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财经院校师生及相关研究人员等。限于时间和作者的水平,书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读者批评指正,不吝赐教。编著者作者简介:蔡昌著名财税专家,会计学(中国第一位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方向)博士,中央财经

6、大学税务学院税收与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博士后。中国税务报财务与会计新理财杂志撰稿人,“阳光财税丛书”编委会主任,“前沿讲座”、“名家论坛”等电视讲座特邀主讲嘉宾,“时代光华”特聘财税专家。在财务会计、税收理论与实务、税收筹划等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曾创立“税收筹划八大规律”,兼任多家研究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顾问,曾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等媒体专访。主持全国大型财税讲座数百场,并应邀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著名学府举办专题讲座。近年来在人民日报、中国税务报、财务与会计等报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著作20余部,代表作有蔡博士谈税收筹划新会计准则与纳

7、税筹划税务稽查零风险税收筹划八大规律税务风险防范、化解与控制最优纳税方案设计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与运用等。第1篇增值税操作实务与解答进项税额1 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是否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40号)规定: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即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烟叶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664号)规定的烟叶收购金额和烟叶税及法定

8、扣除率计算。烟叶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暂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即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所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作为铁路运费抵扣进项税?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970号)规定: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

9、输代理费用是否可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4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国税函200554号)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购买设备所附属的软件应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其进项税额时候可否抵扣?5 答:应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东北试点地区六大行业除外)。如软件与固定资产不存在附属关系,则可单列为无形资产。纳税人通过拍卖购进货物,支付给拍卖行的佣金并

10、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纳税人通过拍卖购进增值税应税货物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答:通过拍卖行结算委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货款及佣金,对拍卖行向委托方(销售方即货物所有者)收取的佣金不征增值税,拍卖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拍卖行结算委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货款及佣金,购买方支付给拍卖行的佣金属于拍卖行拍卖(销售)应税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对拍卖行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将佣金和所拍卖的货物价款一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买方,购买方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6 拍卖行仅提供中介拍卖服务,拍卖的应税货物由委托方与购买方双方直接结算,拍卖行仅收取佣金的,对拍卖行不征增值税,委托方属

11、于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买方,购买方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其在辅导期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直接抵扣增值税?7 答:不能。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其在辅导期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仍应执行“先比对,后抵扣”政策,在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进项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60号)中关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8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

12、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一家商贸型的私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该如何处理?9 答:对于一般纳税人因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增值税留抵税额,税务机关不予退还,企业应一律转入存货成本。农业生产单位销售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如何计算进项税额?10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规定:为了简化手续,对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计算进项税额。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其免税期间外购的货物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11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

13、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其免税期间外购的货物,一律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恢复征税后收到的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其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12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扫描器具等设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8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的扫描器具和计算机,属于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

14、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的规定,可按购置上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进口货物报关后,境外供货商向国内进口方退还或返还的资金,或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13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进口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50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完税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

15、,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国税函2007350号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可重新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宣告破产企业的留抵税额能否申请税务机关退还?1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倒闭、破产、停业的,对其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的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和硬件一同购入,在发票上单独列项的自用软件产品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15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的规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人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

16、无形资产管理,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进行摊销,没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在5年内平均摊销。购入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管理的货物的进项税额属增值税非应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购进工作服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

17、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16 购进的工作服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关键在于购进的工作服是属于允许抵扣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是属于不允许抵扣的集体福利,这需要税务机关予以确认。如果经确认属于劳动防护用品,则可以抵扣;否则,则不予抵扣。以货抵债、以货投资的货物,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货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17 根据上述规定,抵债货物

18、进项税额得以抵扣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确定以货抵债事项;二是债务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是要报经税务机关的批准。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其进项税如何处理?18 答:企业由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企业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8113号)中未销售但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补缴入库。该政策仅适用于1998年划转工作中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规模商业企业,并且仅对其在1998年7月1日以前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存货,

19、至于年检中被取消资格的小规模商业企业和其他情形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则不能享受该政策。企业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存货进项税额已抵扣的,必须将其已抵扣的税款作进项转出。企业接受外单位对企业设备的维修、维护费进项税能否抵扣?19 企业接受外单位对本企业设备的维修、维护费(含材料费、人工费)开具的专用发票,其进项额可以抵扣。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对房屋、建筑物等进行维护,属于修缮业务,提供修缮业务的单位应当缴纳营业税,不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改为一般纳税人时,如何计算库存存货的进项税?答: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小规

20、模纳税人改为一般纳税人后存货期初已征税款不作处理,不得计算进项税。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20 如果企业原具一般纳税人资格,由于某些原因,被税务机关取消了一般纳税人资格,以后又恢复一般纳税人的,根据国税函2000584号文规定,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用于生产的外购模具,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1 外购模具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关键看模具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的标准。有些模具虽然价值很大,但往往是一次性使用,像这样的模具仍属于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允许抵扣。如果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则进项税额不得抵

21、扣。用于生产模具的外购材料进项税能否抵扣?22 答:外购材料自制模具,如果制作完成交付使用作为固定资产,其外购材料支付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作为低值易耗品其进项税额应允许抵扣。“以货易货”如何抵扣进项税?23 “以货易货”业务交易双方均要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易进货物进项税额均可抵扣。国税发200317号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办公用品、汽油等进项税额能否抵扣?24 答:办公用品、

22、汽油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但需注意,上述物品如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发生非常损失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应转出。对于一个企业既有增值税业务,同时兼营营业税业务的,或兼营免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按照增值税项目收入与总收入的比例划分确定抵扣金额。降价销售商品,进项税额是否转出?25 答:在实务中对于降价销售行为,即低于当期同类商品正常销售价格但高于成本的行为,其处理应按正常的销售行为处理,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问题。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甚至低于成本且无正当理由的,可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及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销售额。但对于企业对鲜活商品,过时、过季产品的降价甚至低于成本

23、价销售,只要属于企业正常的营销手段,其进项税不需要转出,也不应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销售额。未支付货款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对于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限,自1995年1月1日以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尚未付款的,进项税额不得作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但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下发,这一规定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税发200317号文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增

24、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税发199515号)文件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包括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付款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26 所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否付款已不

25、再作为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条件。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应如何处理?27 答: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有时企业当期购进的货物很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会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东北地区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如何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答:东北地区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销售收入已使用税率征税,并按下列方法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该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计入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在增加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同时,等量减少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余额并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如待抵扣固定资产

26、进项税额余额小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可将余额全部转入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如该项固定资产为抵扣或未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28 应抵扣使用过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直接计入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生产型企业原材料采购时的运费发票可不可以按7%抵扣进项税?29 答: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出口货物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其运费都可按7%抵扣进项税。模具产品是否算作固定资产,购进时进项税能否抵扣?30 答:现在对于外购模具通常已放宽不按固定资产进行税务处理,并允许其抵扣增值税进项

27、税额。对东北地区企业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有那些规定?31 答:纳税人当年准予地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当年没有新增增值税税额或新增增值税税额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留待下年抵扣。纳税人有欠缴增值税的,应先抵减欠税。凡现有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应以原企业2003年应交增值税为基数计算新增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4年7月1日起实际发证,并取得2004年7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运输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交款书合法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东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行业有哪些?32

28、 答: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军品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低于成本价销售,杂志、报纸是否可算作非正常损失,并作进项税转出?33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低价处理过期报纸、杂志不应算作非正常损失,不能做进项税额转出。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固定资产维修

29、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34 答:该费用若不构成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则可以抵扣;若构成固定资产改良指出的,则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在建工程材料或设备的转让原购进时的进项可否抵扣?35 答:如果有进项发票,并且未超过90天认证期限,则可报验抵扣.材料或设备转让时与销售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的税务处理一样。购入的赠品能抵扣进项税吗?赠品视为销售也需缴纳增值税吗?36 答:购入的赠品可以抵扣进项税。赠品用于赠送他人时应视为销售需缴纳增值税。领用购进工具,其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咨询问题:某公司专门做工程机械的售后服务,设有维修部。维修部领用零件部购入的维修工具进行维修工作,这些工具的进项税额需

30、要做进项税转出吗?37 答: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期进项税能否抵扣?38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39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应如何确定进项税抵扣率?40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

3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否抵扣?41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停止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上期留抵税额可否在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给予抵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

32、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此规定所称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在停止抵扣期间取得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以及经批准允许抵扣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42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全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确定?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8号)规定:确定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

33、准,凡文化出版单位能准确提供广告所占版面比例的,应按此项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未列明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的货物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43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准予抵扣的范围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将货物销售给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免税货物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44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规定:对外国政

34、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同时允许销售免税货物的单位,将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及留抵税额应如何处理?45 答: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其运费可否抵扣进项税?46 答: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东北以外地区固定资产除外)通过铁路运输,并取得铁路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如国铁路部门开具的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或收货人名称与其不一致,但铁路运输发票托运人栏或备注栏注有该纳税人名称的(手写无

35、效),该运输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下级烟草公司每年从上级公司取得销售任务奖、市场打假费、卷烟专卖管理经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是否应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47 答:下级烟草公司从上级公司取得的各种奖励或经费,如属于与应税货物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相关的,应按“平销返利”冲减当期进项税金或按“价外费用”的规定征税。否则,可不冲减当期进项税金或不计征增值税。加油站若没按站规定建立台帐,能否抵扣进项税额?4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中规定,凡未按规定建立台帐、不准确登记台帐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

36、改正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其增值税销售额,按适用税率征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于无法支付的债务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咨询问题:某公司经常会发生一些由于质量或延期交货等原因,造成对一些客户的质量保证金或是尚未支付完的采购款不予支付等情况。客户已经同意该公司的这部分货款可以不付。现在这些不会支付的应付款都已经超过了三年,按文件规定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应付款是否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呢?49 答:税法对此未作针性规定,实务中各地做法存在差异。该司这种情况,税局有理由要求转出进项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50 中华人民

37、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帐外经营手段进行偷税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可否抵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63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

38、0317号)规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请抵扣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必须自该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纳税人申请抵扣2003年3月1日前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应于2003年9月1日前报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51 鉴于纳税人采用帐外经营手段进行偷税,其取得的帐外经营部分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或者未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

39、抵扣,因此,不得抵扣其帐外经营部分的销项税额。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是否允许扣除进项税额?咨询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其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的具体范围应如何掌握?答:(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

40、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52 (二)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邮寄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咨询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60号)中关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53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铁路局及铁路局内部所属单位销售货物或应税

41、劳务,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应如何确定?54 答:铁路局及铁路局内部所属单位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的范围和抵扣凭证,应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统一规定执行。铁路局内部所属单位相互开具的调拨结算单、普通发票等,不属于增值税税法规定的抵扣凭证,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对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有何规定?55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免税货物恢复征税后,其免税期间外购的货物,一律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恢复征税后收到的该项货物免税期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剔除。购货发票所列金额与实付金

42、额不一致,能抵扣进项税额吗?56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取得的购货发票所列金额与实付金额不一致,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包括哪些?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57 (2)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外购的原材料被盗窃,进项税额是否转出?58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购

43、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窃,属于非正常损失,已抵扣的进项税须作转出处理。电力产品输送过程中的损耗,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59 答:电力产品运输工程中的损耗属正常损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不属于非正常损失,所以进项税可以抵扣。材料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时,转出的进项税额如何计算?60 答:应该以实际发出存货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格为依据,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购进柴油用于发电,其进项税可否抵扣?61 答:如果购进柴油发电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购进柴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发生退货时,红字发票能否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62 答: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

44、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推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方为税控系统开具附属专用发票作为扣减进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准予抵扣进项税的凭证有哪些?答:(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按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买家依13%计算的税额;(4)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的税额;(5)生产企业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进废旧物资凭合法凭证上注明金额按10%计算的税额;(6)从小规模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税务机

45、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63 (7)国家规定的其他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运送货物的汽车发生的汽油费,可否抵扣进项税额?64 答:企业购入的与当期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及其他货物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运送货物的自有车辆加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列明的,可按规定申请抵扣进项税额。取得香港地区开具的运输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答:公司委托香港船务公司运输货物,支付运费应通过外汇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运输发票(香港发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入帐。征税范围65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是

46、否应缴纳增值税?66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规定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中有关税收处理问题,应以改制前后的营业活动作为延续的营业活动为原则,因此其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是否应缴纳增值税?67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5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

47、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是否应缴纳增值税?6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作开采海洋石油提供应税劳务适用营业税税目、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42号)所称“泥浆工程”,是指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纳税人按照客户要求,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应按提供泥浆工程劳务项目,照章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是否应缴纳增值税?69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607号)规定:鉴于电力公司利用自身电网为发电企业输送电力过程中,需要利用输变电设备进行调压,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供电企业收取的供电工程贴费是否征收增值税?70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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