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卫计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21项).doc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513980 上传时间:2018-09-24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0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玉州区卫计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21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玉州区卫计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21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玉州区卫计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21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玉州区卫计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21项).doc(1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584玉州区 卫计局拟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21 项)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1 行政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 门办理其他手续。 【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74 号)第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一)三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疗机构、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

2、检验所、美容医院、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二)二级医院、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设床位 100 张以上的康复医院、护理院、 疗养院以及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 等,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床位不 满 100 张以及不设床位的其他医疗机构,由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四) 设置中外合 资、合作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卫

3、生行政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审批;(五)香港、澳门医疗服务提供者在自治区内设置个体诊所,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公立医疗机构的,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 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

4、,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85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3.医疗机构校验【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49 号)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 100 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 1 次;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 3 年校验 1 次。校 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 35 号)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 疗养院、康复医院、 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 床

5、检验中心和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 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 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2 行政许可母婴保健、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 33 号)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 遗传 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 经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行政法 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

6、 年 6 月 20 日国务院令第 308 号公布,自 2001 年 6 月 20 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 员, 须经设 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 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 员 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 须经县级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 33 号)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

7、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 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 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 应的合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 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 、保健机构和人 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 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86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

8、的人员, 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 应的合格证书。3.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309 号公布,自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04 年修订)第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 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 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第二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4

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309 公布,自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04 年 12 月 10 日国务 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一条: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 设区的市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规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1 年

10、 12 月 29 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6 号公布,自2001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 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 专业基础理 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 术标准、服 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

11、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87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年 6 月 29 日中国务院令第 412 号公布,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附件第 208 项:项目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 。3行政许可医师执业注册【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 年 6 月 26 日国家主席令第 5 号公布,自 199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09 年修正)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

12、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 请的卫 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4 行政许可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6 号) 第九条国家 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3、,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 继续在村医 疗卫生机构执业:(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 20 年以上的;(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 证书 ,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执业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 发给乡 村

14、医生执业证书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88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5 行政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15 年 9 月 14 日国务院令第 449 号公布,自 2005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部 门规章】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 年 1 月 24 日卫生部令第 46 号公布,自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5、)第四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 所在地 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 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 别向相应的卫 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自治区 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桂卫发20156 号)规定: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 别向相应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 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三 级医疗机构以及驻邕自治

16、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向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设区的市辖区内未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三级医 疗机构(驻邕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除外)及开展介入放射学和直接管辖的医疗卫生机构,向 设区的市 级卫生计生行政部 门申请办理;(三)开展 X 射线影像诊断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向县级卫 生计生行政部 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 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89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6 行政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1.对性病防治工作的监督【规章】性

17、病防治管理办法(2012 年 11 月 23 日卫生部令第 89 号发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性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性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与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性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二)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三)不具备开展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性病患者的转诊情况;(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开展性病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性病防治培训情况。玉林市玉州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法定职权,依法保留7 行政检查对妇幼工作的监督检查1.妇幼健康服务情况监督检查【

18、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 年 6 月 20 日国务院令第 308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二)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309 号公布,自 2001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2004 年修 订)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规章】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 年 7 月 2

19、0 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0 号公布,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六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把计划生育 药具工作纳 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玉林市卫计委、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监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 年 10 月 27 日国家主席令第 33 号公布,自 199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 年 6

20、月 20 日国务院令第 308 号公布,本办法自玉林市卫计委、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90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 职责: (二) 对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章】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 年 2 月 16 日卫生部令第 64 号公布,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本

21、行政区域内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局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股8 行政检查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1.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2001 年 6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309 号公布,自 200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04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 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 监督管理工作。玉林市玉

22、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规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 年 8 月 2 日国务院令第 357 号发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 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 门, 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规宣传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9 行政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检查指导【规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经 2013 年 12 月 25 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 2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96 号予以发布,

23、于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承担爱卫会日常工作。爱卫会由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 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玉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91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10 行政检查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的监督【行政法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 年 8 月 5 日国务院令第 386 号发布,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24、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11 行政检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考核【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 年 1 月 29 日国务院令 457 号公布,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 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2013 年 5 月 3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

25、会议公布,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行 动计划, 统筹协调,落实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做好本 辖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 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办发 201041 号) 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年度考核评估方案,报 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玉林市玉州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6、法定职权,依法保留12 行政确认医疗机构评审【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149 号公布,自 199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对医疗机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92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 行综合评价。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 合格 证书;对未达到 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 处理意 见。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

27、卫医发199530 号)一级妇幼保健院、市辖区的妇幼保健所、 设区的市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站、护理员的评审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与领导,同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 号)第九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第十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13 行政确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行政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 年 4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 351 号公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

28、行)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 术鉴定的, 应当交由负责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 损害后果 扩大外, 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 规 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29、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 1 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593序号权力分类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承办机构 备注处理申请。 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 符合本条例 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 5 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30、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 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规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 年 7 月 31 日卫生部令第 30 号发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14其他行政权力

31、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 年 4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 351 号公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 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 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 额达成协议的,制作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 卫生行政部 门不再调解。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15其他行政权力疑似输液、 输【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 年 4 月 4 日国务院令第 351 号公布,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一款: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 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和计法定职权,依法保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