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土建监理建筑监理资料》监_理_工_作_实_施_细_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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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控制要点和控制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目 录1 专业工程特点 2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3.1 安全管理方针 3.2 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3.2.1 需审查的资料 3.2.2 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 3.2.3 施工现场布置 3.3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 3.3.1 安全检查的内容 3.3.2 安全巡视的频率 3.4 竣工阶段监理工作 3.5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4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4.1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4.2 安全

2、监理措施 5 监理部各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职责 5.1 总监理工程师及代表的职责 5.2 安全工作的专职监理工程师职责 5.3 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 6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1 专业工程特点 项目特点:。 2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监理部成员熟悉图纸以总监为组织者,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监理部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监理部,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特殊工种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的合格证及保养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

3、查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监理部检查施工现场的机具布置等是否与总平面图相符监理部巡视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三宝的使用情况、四口的防护措施,并针对情况发出联系单、通知单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整理安全资料,进行归档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3.1 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应以人的管理核心,即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控制违章作业行为,施工过程中一切作业必须服从安全。安全管理重点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专职

4、安全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可行;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使监理的安全职责,并应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预控性和协调性。 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挖土机械作业安全;边坡防护安全;降水设备与临时用电安全;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主体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控制要点;临时用电安全;内外架子及洞口防护;作业面交叉施工及临边防护;大模板和现场堆

5、料防倒塌;机械设备使用安全。装饰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脚手架使用安全与拆除;临时用电安全;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油漆、防水施工时防火防毒。 3.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期监理应着重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是否齐全、配套,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签署开工报告前应审查施工方报送的资料和现场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因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3.2.1 需审查的资料 1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施工企业的

6、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 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应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如专职安全员数量,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可根据建筑面积或施工人数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可配备一人,15万平方米可配备23人,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不同专业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 4 特种作业人

7、员的资格证书,包括:垂直机械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工)、电工、电焊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防水工等; 5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1) 安全技术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将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纳入需求计划。 _ 4FI?3Y (2) 是否明确专业性较强项目的内容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

8、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米以上的高层建筑工程均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施工组织设计,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下者可编制搭设方案;超过50M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脚手架施工方案中应包括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封闭、通道及卸料平台搭设、防雷接地等内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9、相关规定,基坑深度在4M以内者可视土质、湿度、坑边荷载情况不作支护,但应有保证边坡稳定的安全技术措施;4M以上者必须进行基坑支护,并有完整的施工方案和计算书。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的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方案、梁跨度在9米以上或梁截面在0.3平方米以上或板厚在0.15米以上或支撑高度6米以上的模板工程专项方案、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 (3)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中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是否编制专项防护措施方案。 (4)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

10、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重点是:程序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与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6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 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 重点审查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是否符合要求。要有三个层次的

11、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公司教育的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经理部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班组教育的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检查总承包单位是否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7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

12、用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安全事故救护单位等。 9检查施工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情况安装完以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以塔吊为例,其资料应包括:塔吊安拆分包队伍资质证书、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基础砼强度报告、塔吊安拆安全技术交底、安装验收合格证明、准用证书等。 10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设备情况 着重审查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验收合格证明等。包括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带、配电箱、电锯、切割机、卷扬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砼振捣器、搅拌机等。 3.2.2 施工方案的审查

13、程序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 3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再进行审查,通过安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报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查; 4当施工企业的经验不足时,或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难度很大的工程,施工企业应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与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时应邀请项目监理机构列席审查会议。当专家认为通过其方案能够保证其安全时,由专家签字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进行审查。 5监理机构接到经过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

14、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向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求证相关技术数据。当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可以保证安全时,签字同意施工,交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监督现场施工。 6当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无法确认其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可向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由监理企业组织企业内的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仍然不能确认其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报告,由施工单位或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当参加审查的专家认可方案能够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够保证安全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家的签字认可的审查意见签字同意施工,交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监督

15、现场施工。如专家有不同意见时应由施工企业修改施工方案直至通过。施工现场布置3.2.3 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的设施、材料堆放、施工机具等的布置是否与总平面图相符,材料是否按要求设置标牌,牌、料是否一致,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扫要求设置,标志是否明显、齐全,消防设施在检测有效期内; 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配电箱的安装、防护等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相符;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规范、齐全、醒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针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中毒以及群体伤害制定相应的措施,包括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检测方法、

16、应急人员的组织、应急材料、器具、设备等。 3.3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3.3.1 安全检查的内容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和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作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应依据检查标准中相关规定,着重检查安全措施、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是否到岗,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对新进场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的材料是否按要求堆放和检测; 3.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7、作业情况;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临时用电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安全防护、包括“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规范要求; 6.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自查情

18、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定期性、经常性、突击性、专业性、季节性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检查记录是否真实、齐全,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是否做到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并有复查销案。 检查重点应放在: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施工;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及工程特点,施工单位无方案施工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要点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规程施工或违章作业;根据经验,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先兆,如基坑漏水量加大、边坡塌方,脚手架晃动,配电箱漏电,龙门架、支撑架、脚手架变形过大,吊装过程中出现异常响声等;根据监理经验,施工现场出现不该发生

19、的施工操作或状况或现象隐患;如发现脚手架拉结点被工人擅自拆除了一部分,支撑架支撑在软弱的地基上,塔吊未经安检投入使用,基坑边堆载超过规定的高度等。3.3.2 安全巡视的频率 对重要控制部位应加强巡视检查,做好巡视记录。 对于需要监理人员进行工序验收、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现场,一些重要的施工过程及试验现场,如吊装作业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巡视到位。 对于没有验收要求的永久工程的施工现场,如外脚手架的搭设、粉刷作业现场,监理人员应每三到四天应巡视一遍;对于在施工作业现场内永久工程之外的加工场地,如模板制作现场、钢筋加工现场等,监理人员应每周巡视一遍; 在作业区以内的一些重要的

20、易引发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如临时用电设施、仓库等,由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人员每月应巡视到位一遍;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与作业区分离,生活区的安全工作可以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 3.4 竣工阶段监理工作1.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2. 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3.5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实现工程竣工零安全事故;安全达标目标:实现市级安全工地的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实现市级文明工地的目标。4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4.1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转,专职安全员要积极有效的开展安全工作,是第一方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2

2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培养其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 3 通过对工序施工准备情况的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工序不得进行施工; 4 通过安全巡视,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并及时予以制止,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5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并建立奖罚激励机制,强化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检查方法:“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量”,主要用尺实测实量(如脚手架);“测”,用仪器仪表进行测量(如电器设备);“现场

22、操作”,由司机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如井架和塔吊)。4.2安全监理措施 1监理部内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学习,学习内容有安全知识、各种安全规范的要求、国家的安全法规、安全事故警示; K>7V2o|g: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的评估分析会议,对施工人员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已施工的过程进行分析、将要施工的重要的施工环节进行预测分析,查找安全漏洞,检查上一阶段的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方面的监理工作要求;针对各施工阶段的特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强其防护措施的检查,确定检查工作各阶段的检查工作内容和重点; 3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时提

23、出监理部的书面意见或建议,确保安全措施有效可行; 4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机制的良性运转; 5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在工地检查中及时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或通知单形式向施工单位指出,在工地例会中多强调、多指正; 6对安全措施不具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序,以工程暂停令的形式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 对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进行拍照记录,采用奖罚措施。对于有违规操作行为的人员,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做记录,第二次发现则处以一定的罚金,若有第三次违规行为,则坚决予以开除,并对相应的责任单位以相当的经济处罚。 5 监理部各监理人员的监理

24、工作职责 5.1 总监理工程师及代表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整个监理组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首位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安全工作形势评估,制定有关安全工作的监理措施; 2定期组织阶段性的安全形势分析,确定应监控的安全性要求; 3最终审查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要求; 4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理与报告; 5 参与对工程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5.2 安全工作的专职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负责一般性安全隐患的处理; 2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3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尤其要提出

25、重大危险源监控建议; 4定期向项目监理机构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 5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知识学习; 6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5.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时,对技术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涉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时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巡视时,应运用其所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注重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进行记录,并及时通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处理。 6 监理部的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6、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2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

27、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

28、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5督促整改制度 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部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隐患消除后,监理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重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重点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1.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单项施工用电方案; 1.2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要包括: 1.2.

29、1现场勘测; 1.2.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1.2.3进行负荷计算: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 1.2.4选择变压器(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可无);1.2.5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截面选择根据具体情况按电流法或机械强度法; b)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1.2.6设计防雷装置; 1.2.7确定防护措施; 1.2.8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1.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单独编制,不

30、能与其他施工组织设计在一起编制; 1.4临时用电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等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果有变更,应及时补充有关的图纸资料; 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对于小型工地(指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也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2.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2.1电工要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31、,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 2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该关门上锁; 2.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3. 安全技术档案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内容: 3.1.1用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及修改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3.1.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1.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1.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3.1.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由设备制造厂或维修人提供); 3.1.6定期检查(复查)表; 3.1.7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1.8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

32、理;电工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1.9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检查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3.1.10临时用电定期检查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料棚及堆放杂物; 4.1.2在建工程及脚手架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不小于4m; 4.1.3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交叉时,架空线路垂点与路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

33、m; 4.1.4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边线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火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外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10KV)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7m; 4.2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4.3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 5.接地与防雷5.1一般规定 5.1.1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

34、共同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外电线路一致; 5.1.2在专用变压器三相五线制供电TN-S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与PE线相连;如果进行为三相四线制,N线必须通过总RCD;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系统;通过总RCD的N线和PE线之间不得做电气连接;重复接地线要与PE线连接,不得与N线相连接;PE线的规格:S16 (5mm2),16mm2S35 mm2(16 mm2),S35 mm2(S/2) 5.1.3相线、N线、PE线颜色标记:相线L1(A)/L2(B)/L3(C)相序为y/g/r,N线为淡蓝色,PE线为g/y

35、双色线。 5.2保护接零 5.2.1 TN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做保护接零:1)电机、变压器、电气、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保护管、钢索、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6)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7)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2.2 TN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可以不做保护接零: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干燥房间内、380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2

36、)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CT及电器金属外壳; 5.3 接地5.3.1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 5.2.2TN系统中PE线在配电室、总配电箱以及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都要做重复接地;每一处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不得大于10; 5.3.3接地装置:1)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极和接地母线;2)不得用螺纹钢做接地极;3)接地母线应用2根及以上并联连接;4)接地极可以用角钢(4mm)、

37、钢管(3.5mm)、光面圆钢(4mm); 5.4防雷 5.4.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的金属结构,当在现场防雷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宁波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40d/a,高度32m的高架设施和机械设备均需要安装防雷装置),机械设备上的接闪器长度为12m;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动力、控制、照明、通讯线路要采用钢管做保护管,并与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屏蔽、等电位)以防止雷电侧击; 5.4.2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 5.4.3做防雷接地的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

38、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要满足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要求; 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略)7.配电线路 7.1架空线路: 7.1.1架空线路须采用绝缘导线且敷设在专用电杆上; 7.1.2导线截面: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N线与相线截面相同;4)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10mm2,绝缘铝线16mm2,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16mm2,绝缘铝线25mm2; 7.1.3架空线载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能有

39、一个接头,在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能有接头; Vh8JvOe 7.1.4相序:动力、照明在同一横担上水平(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N、L2、L3、PE;动力、照明在二层横担上,上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下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N、PE; 7.1.5架空线路档距:35m;线间距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间距0.5m; 7.1.6架空线路最大弧垂距地面距离: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铁道7.5m;架空线路电杆与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1.0m,与铁道边缘水平距离:杆高3m,与建筑物边缘水平距离:7.1.7架空线路须有短路保护;7.2电缆线路

40、7.2.1电缆须采用三相四线制或三相五线制线路,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须采用五芯电缆;(y、g、r、淡蓝、g/y双色线)7.2.2电缆截面: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N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7.2.3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不许沿地面明敷设;埋地应采用铠装电缆; rTGFpZ 7.2.4埋地电缆:1)埋地深度0.7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侧敷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引出地面

41、从2m到地下0.2m处,必须加防护套管(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3)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在地面的接线盒内;5)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7.2.5架空电缆:1)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2)敷设高度符合架空线要求,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7.2. 6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导体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间过流脱扣

42、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 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7.3室内配线7.3.1室内配线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绝缘槽、穿管或沿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须穿管敷设,管口和接头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时,金属管要做等电位连接且与PE线连接; 7.3.2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7.3.3室内配线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7.3.4室内配线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

43、短路保护熔断器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8配电箱与开关箱8.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8.1.1配或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要“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严禁使用木板配电箱和木板开关箱; 8.1.2 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制,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配电箱内要保持三相平衡。 8.1.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被控制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8.1.4每台用电设备须有专用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8.1.5动力配

44、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开设置,如合并在同一配电箱内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应必须分设。8.1.6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冷轧钢板,配电箱不得小于1.5mm,开关箱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须通过PE端子板连接。8.1.7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

45、子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8.1.8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8.2电器装置8.2.1总配电箱:1)安装总RCD、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如果总RCD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保功能时,可以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用作隔离开关的隔离电器可采用刀形开关、隔离插头,也可采用分断时具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DZ20系列透明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具有明显分断点的断路器可兼作隔离开关;2)如果不设总RCD,各分路设置RCD时,还应安装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

46、关、分路断路器或熔断器;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4)熔断器应采用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4)安装CT时,其二次回路须于PE线有一个连接点,严禁断开电路; 8.2.2分配电箱:分配电箱应安装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8.2.3开关箱:须安装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RCD,如RCD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保功能,可不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有明显的分断点且安装在电源进线端,如果断路器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用隔离器; 8.2.4开关箱中的隔离器可直接控制3KW以下且不频繁启动的动力,容量大于3KW的动力应采用断路器,频繁操作时还应采用接触器;RCD安装在配电箱、开关箱负荷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 8.2.5RCD:总配电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开关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在潮湿环境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RCD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RCD应采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 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8.2.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 8.3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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