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库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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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库一 通用部分序号检查项目具体事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法律责任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1.1查阅是否审批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1.1.2抽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1.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1 查阅是否审批发布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规范附录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规章制度1.2.2抽查部分重点生产系统是否制定配置了操作规程1.3组织

2、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1.3.1 查阅是否审批发布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1.3.2 抽查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实施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4.1 询问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因安全投入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5.1查阅文件批阅、会议和安全检查记录,了解主要负责人是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促和检查1.5.2 抽查隐患管理台账,了解主要负责人对未整改闭环隐患是否知情并进行督促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6.1 查阅是否审批发布应急预案1.6.2 抽查

3、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培训、演练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7.1 抽查相关会议记录、文件资料,询问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了解是否存在不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1 按国家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1.1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1.2是否明确机构、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2.1抽查企业是否有对安全生产管理

4、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培训考核的证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3.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1.1 查阅是否制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规范附录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3.1.2抽查部分重点生产系统是否制定配置了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3.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2.1 查阅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3.2.2 查阅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3.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3.3.

5、1 查阅是否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和检查的档案3.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3.4.1 查阅是否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是否有应急演练的档案记录3.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3.5.1 查阅是否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计划和实施情况记录3.5.2 查阅是否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档案3.5.3 查阅是否有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3.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3.6.1查阅是否有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或处罚的记录3.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7.1 抽查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是

6、否进行建档跟踪和闭环管理4安全培训情况4.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1.1查阅企业是否有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培训考核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4.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2.1查阅是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7、2.2查阅是否制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4.2.3 抽考部分从业人员是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4.3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4.3.1 抽查企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范围4.4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4.1 抽查企业是否将实习学生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范围4.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8、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4.5.1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4.5.2 抽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完整和真实4.6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6.1 询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是否存在“四新”,抽查企业是否针对“四新”开展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4.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4.7.1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4.8 事故事件教训吸取和

9、警示教育学习情况4.8.1 事故调查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四不放过”要求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5.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1.1检查企业是否开展危险因素的排查,是否制定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和设施的清单5.1.2抽查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和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6安全设备管理情况6.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6.1.1检查企业是否有安全设备的管理制度6.1.2 抽查企业安全设

10、备(工器具)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检测并记录签字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7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运作情况7.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7.1.1查阅企业是否制定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1.2抽查企业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7.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7.2.1检查企业

11、是否对事故隐患实施评估、分级和建档管理,对隐患治理情况是否进行闭环管理7.2.2抽查企业是否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7.3每月10日前向电力监管机构报送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报送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总结。经过自评估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报告7.3.1 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7.4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报告重大风险8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8.1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8.1.1查阅是否

12、制定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规范附录规定的应急预案8.1.2 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评审和备案8.1.3抽查是否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8.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8.2.1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电力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8.2.2 抽查企业相关

13、会议记录或文件资料,询问企业从业人员,了解是否存在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事故的情况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条8.3制定本企业电力安全事件相关管理规定,明确电力安全事件分级分类标准、信息报送制度、调查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电力企业制定的电力安全事件相关管理规定应当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相关管理规定修订后,应重新报送。8.3.1 检查企业是否制定电力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制度是否涵盖了规定的内容8.

14、3.2 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将电力安全事件管理制度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第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8.4发生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所列的电力安全事件,对于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发生事件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个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8.4.1抽查企业相关会议记录或文件资料,询问企业从业人员,了解是否存在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电力安全事件的情况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第七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8.5电力企业对发生的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所列的电力安全事件,应

15、当依据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8.5.1 如了解到企业发生过电力安全事件,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否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第八条、第九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9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9.1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对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形成评价报告,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提出改进意见。9.1.1 检查企业是否有本年度(或上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报告,报告是否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确认9.1.2 检查企业是否对自查评报告指出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抽

16、查部分项目是否切实完成整改9.1.3 抽查部分标准化评价项目,了解企业自查评工作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9.1.4 对未能提供本年度自查评报告的,检查是否制定本年度标准化创建计划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第三十五条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条9.2电力企业(小型发电企业除外)每年12月25日前,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或经上级单位审批通过的当年自查评报告抄送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管辖派

17、出能源监管机构,作为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依据。9.2.1 企业所在行政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管辖派出机构有要求的,检查电力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自查评报告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二、电网部分序号检查项目具体事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法律责任1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开展情况1.1组织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1.1.1查阅是否制定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相关制度,明确本级电网风险分级标准;1.1.2 查阅是否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对梳理出来的风险是否判明故障场景、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1.1.3 抽查是否对排查出来的电网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方

18、案,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对影响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的电网风险对用户进行风险告知。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4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1.2及时报告风险管控工作情况1.2.1查阅是否将排查出来的二级以上电网风险按要求上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1.2.2查阅是否按规定于当年9月30日前将本企业年度风险管控报告报国家能

19、源局派出机构;1.2.3 查阅是否将二级以上的电网安全风险的控制方案和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1.3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编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1.3.1 查阅是否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1.3.2 查阅是否审批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3.3 查阅是否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演练。2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2.1建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1.1检查是否建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编制相关应急预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2.2组织开展电力监

20、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编制、审核、验收工作2.2.1 检查是否编制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2.2.2 检查实施方案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及验收。2.3组织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2.3.1 检查是否建立安全防护评估制度;2.3.2 检查是否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2.3.3 检查安全防护评估报告查出的问题是否全面完成整改。3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3.1.制定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落实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3.1.1 检查是否制定本企业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3.1.2检查是否明确可靠性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3.2.建立可靠

21、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分析可靠性信息。3.2.1 检查是否建立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3.2.2 检查是否采集、分析可靠性信息。3.3及时报告可靠性信息和报告3.3.1 检查是否于每季度的第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输变电设施、直流输电系统以及供电系统可靠性信息;3.3.2检查是否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3.3.3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后,检查是否在一个月内报送事件分析报告。4生产作业风险管控情况4.1 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4.1.1检查是否建立“两票、三制”制度;4.1.2 抽查“两票、三制”制度的执行情况;4.1.3 检查是否开展电

22、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教育培训。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4.2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4.2.1检查是否针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检查实施计划;对照各项重点要求逐项梳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4.2.2检查是否组织开展过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教育培训。5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情况5.1 严格执行联(并)网调度协议5.1.1检查并网双方或者互联双方是否签订并网调度协议;5.1.2 检查是否存在擅自联(并)网和解网。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电网运行规则第二十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3、第三十五条5.2严格执行并网基本条件5.2.1 检查是否对并网发电机组、风电场以及光伏电站并网基本条件进行把关。三、发电部分序号检查项目具体事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法律责任1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开展情况1.1建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1.1检查是否建立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编制相关应急预案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1.2组织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编制、审核、验收工作1.2.1 检查是否编制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1.2.2 检查实施方案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及验收1.3组织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

24、全防护评估1.3.1 检查是否建立安全防护评估制度1.3.2 检查是否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1.3.3 检查安全防护评估报告查出的问题是否全面完成整改2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1.制定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落实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2.1.1 检查是否制定本企业可靠性管理工作规范2.1.2检查是否明确可靠性管理人员及岗位职责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2.2.建立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分析可靠性信息2.2.1 检查是否建立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2.2.2 检查是否采集、分析可靠性信息2.3及时报告可靠性信息和报告2.3.1 检查是否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

25、一月发电主机可靠性信息2.3.2 检查是否于每季度的第1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发电辅助设备可靠性信息2.3.3检查是否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电力可靠性技术分析报告2.3.4重大非计划停运、停电事件发生后,检查是否在一个月内报送事件分析报告3生产作业风险管控情况3.1 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3.1.1检查是否建立“两票、三制”制度3.1.2 抽查“两票、三制”制度的执行情况3.1.3 检查是否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教育培训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3.2 贯彻执行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3.2.1检查是

26、否针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检查实施计划;对照各项重点要求逐项梳理,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3.2.2检查是否组织开展过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教育培训4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情况4.1严格执行并网基本条件4.1.1 检查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合规情况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电网运行规则第二十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4.2 严格执行联(并)网调度协议4.2.1检查严格执行调度纪律情况4.2.2 询问调度机构是否存在擅自联(并)网和解网5贮灰场安全管理5.1 履行贮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5.1.1检查是否明确贮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应

27、专业技能技术的人员5.1.2检查运行管理单位是否建立贮灰场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抽查是否有开展日常巡视、检查维护的工作记录5.1.3对委托他方承担贮灰场运行管理具体工作的,检查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抽查是否有对被委托方进行管理指导的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法 第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第九十三、第一百条5.2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进行安全备案5.2.1 在贮灰场建成投运后一个月内应向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进行安全备案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无5.3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坝体位移、坝体沉降、坝体浸润线埋深及其出溢

28、点变化情况等安全监测。5.3.1 检查是否有安全监测的记录5.3.2 抽查部分项目是否按规定的时限定期开展监测5.3.3 如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或发现坝体有裂缝或滑坡征兆等严重异常情况时,检查是否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5.4加强贮灰场防汛安全管理5.4.1检查是否组织开展汛前贮灰场安全检查5.4.2检查是否组织开展汛后贮灰场安全检查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一、第九十三条5.5对运行及闭库后的贮灰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评估5.5.1检查是否组织对对运行及闭库后的贮灰场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并有明确的评估定级

29、结论5.5.2检查是否将安全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5.5.3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等级评定为病态灰场和险情灰场的贮灰场,抽查是否采取除险加固等整治措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5.6 加强贮灰场应急管理5.6.1检查是否制定灰坝垮坝、洪水漫顶、水位超警戒线、坝坡滑动、防排洪系统失效等运行安全事故以及可能影响贮灰场安全运行 的台风、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5.6.2 抽查是否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5.6.3 抽查文件资料或询问相关人员,了解是否发生贮灰场异常或事故情况,是否规定启

30、动应急处置并及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二十二条、二十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6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6.1摸排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6.1.1检查是否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删除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并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

31、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6.2排查重大危险源6.2.1检查是否组织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数据库6.2.2如存在重大危险源,检查是否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2.3抽查是否对开展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第2条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八条6.3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6.3.1查阅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3.2抽查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培训6.3.3 如存在重大危险源,查阅是否制定重

32、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第5条6.4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6.4.1检查燃气电厂是否对照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6.4.2检查涉氨电厂是否对照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开展专项隐患排查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7水电大坝运行安全管理7.1大坝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7.1.1 检查大坝安全检测系统、泄洪消能和防护设施、

33、应急电源等安全设施与大坝主体工程是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7.2大坝安全鉴定情况7.2.1检查是否有竣工安全鉴定报告及蓄水安全鉴定报告7.2.2检查是否将竣工安全鉴定报告及蓄水验收鉴定书报大坝中心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九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7.3大坝定期检查情况7.3.1查阅大坝定期检查是否按照大坝中心定检计划开展。7.3.2检查是否根据定检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改造计划及结果报大坝中心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7.3.3抽查对大坝中心出具的定检审

34、查意见中问题是否落实整改闭环。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7.4大坝批准功能调整改变、工程改造扩建及工程等别降低、大坝退役情况7.4.1询问是否存在改变调整大坝批准功能情况。若存在,检查是否经有关项目核准(或审批)部门批准7.4.2询问是否进行工程改造或扩建情况。若存在,检查是否经有关项目核准(或审批)部门批准7.4.3询问是否有在大坝枢纽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物情况。若有,建设是否进行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且经过大坝安全技术监督单位评审7.4.4询问是否存在大坝工程降低等别或退役(包括大坝报废、拆除或拆除重建)情况。若有,检查是否经论证并经

35、有关项目核准(或审批)部门批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7.5大坝病坝治理和险坝除险加固7.5.1检查隐患治理档案,了解是否存在重大工程缺陷和隐患。如有,抽查缺陷和隐患处理是否经过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7.5.2如存在险坝,抽查是否采取立即降低水库运行水位、直至放空水库的风险控制措施7.5.3如存在病坝情况恶化或发生重大险情,检查是否采取降低水库水位运行直至放空水库等风险控制措施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7.6大坝注册登记7.6.1检

36、查是否按规定及时开展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备案和定期检查工作7.6.2对不满足注册条件或未取得注册登记证的大坝,检查是否在大坝中心登记备案7.6.3对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临近期满的,水电站是否申请大坝安全换证注册7.6.4对大坝工程等别降低的,检查是否进行大坝安全注册变更7.6.5对大坝退役的,是否办理注册注销手续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7.7大坝应急管理情况7.7.1检查电力企业是否建立大坝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大坝安全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相关单位是否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7.7.2检查企业遇到险情是否按规定启动大坝应急

37、管理机制,并报告大坝中心和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7.8大坝运行管理情况7.8.1检查是否建立安全检查、运行维护、除险加固和缺陷隐患整改的记录档案7.8.2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监测和信息报送制度,是否建立信息化平台并按时向大坝中心报送安全信息7.8.3对坝高一百米以上,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检查是否建立在线监控系统7.8.4检查是否有详细检查制度,检查是否开展大坝安全年度详查并将详查报告报送大坝中心,抽查是否有在汛期及汛前、汛后,枯水期、冰冻期,遭遇重大洪水、发生有感地震或极端气象等特殊情况开展详

38、细检查的记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四、电力建设部分序号检查项目具体事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法律责任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1.1落实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管理责任1.1.1检查是否发布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的文件,是否明确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1.1.2检查是否发布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文件;1.1.3检查是否发布应急综合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应急管理体系;1.1.4检查是否组织各参建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1.1.5查阅会议或

39、活动记录,检查是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第六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1.2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招投标管理1.2.1抽查主要中标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1.2.2 抽查工程合同中是否有禁止中标单位将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条款约定和监督措施;1.2.3 查阅工程招标文件中是否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1.2.4查阅是否有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的记录1

40、.2.5抽查是否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1.3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1.3.1查阅工程概算中是否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1.3.2 询问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竞争性报价的情况;1.3.3询问参建单位是否存在建设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1.4向参建

41、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1.4.1询问参建单位是否存在建设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1.5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1.5.1检查是否发布组织参建单位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的文件1.5.2检查是否有组织参建单位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文件资料1.5.3

42、检查是否有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场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文件资料1.5.4抽查是否对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1.6执行定额工期情况1.6.1询问参建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的情况1.6.2如存在工期调整情况,查阅是否进行安全论证和评估,是否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1.7分包管理情况1.7.1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对工程分包进行管控的制度,是否有禁止施

43、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管控措施。1.7.2检查是否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1.8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1.8.1查阅项目开工报告是否按照程序审批,开工报告批准时间与实际开工时间是否相符;1.8.2查阅项目是否按规定向我局备案;1.8.3抽查备案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电力

4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2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2.1.1查阅是否在编制设计计划书时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2.1.2查阅是否有对工程所在区域进行自然灾害或建设活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的分析识别2.1.3如识别有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风险,抽查是否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灾害防治方案建议2.1.4是否有对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的地质条件变化进行监控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2.1.5抽查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

45、意见2.1.6抽查是否在工程开工前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2.1.7检查是否在初步设计中对涉及安全重大问题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2.1.8询问其他参建单位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及时变更设计的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十六条、十七条、十九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2.2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电力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2.2.1查阅是否对建设工程中应用“四新一特”情况进行识别;2.2.2如存在“五新一特”情况,抽查是否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2.2.3如存在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五新一特”,抽查是否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并报送项目核准机关同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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