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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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JG204-2008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 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Planning,design and management mechanical regulations for interchanges on Urban Streets in Wuhan(试行)(试行)2008-9-19 发布 2008-10-1 实施 武 汉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联合发布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1-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言 根据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武建2006141号文件下达的研究和编制任务要求,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

2、术规定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参考国内外先进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通过了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本规定的内容有 13 章,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立交规划、主线设计、匝道线型设计、匝道出入口设计、非机动车立交、道路与铁路立交、交通监控与标志标线、照明及其它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及其它附属设施、方案评价与交通仿真。本规定由武汉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传 至武 汉市 建设 委员 会 科技处(邮 箱:),以供修订时参考。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

3、ttp:/ 主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参编单位: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研所 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业学院 主要起草人:赵宪尧 李 杰 王 进 叶 青 蒋 乐 何继斌 干卫东 吴瑞麟 黄又清 胡开全 代义军 周 俊 邹志云 张晓峰 刘有军 何晓鸣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目 录 1 总 则.3 2 术语.3 3 一般规定.6 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22 5.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设计.27 6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匝道线型设计.38 7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匝道出入口设计.49 8

4、城市道路行人、自行车立体交叉.66 9 城市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74 10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交通监控与标志标线.78 1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防撞、防眩、照明及其它安全设施.88 12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排水、绿化景观及其它附属设施.95 13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方案评价与仿真.98 附录 A 城市道路灯控平面交叉饱和通行能力计算方法.102 附录 B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安全防撞栏结构形式图.105 附录 C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安全防眩板结构形式图.108 附录 D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声屏障结构形式图.110 附录 E 城市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技术规定.111 附录 F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通行能力计算方法.1

5、16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条文说明.126 1 总 则 1.1 为科学地规划、设计、管理和监控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使其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特制定本标准。1.2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位于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与其他城市道路相交的部位,是城市中大量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交通流分离、交汇的转换点,是城市市政工程管线的集散处,是城市街道景观的节点。1.3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利用上跨桥梁、下穿地道以及各种匝道,组织相互冲突、交织的车流、人流,使其在空间上分离开来。在充分满足其交通功能要求的同时,要为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为保护环境和创造街道景

6、观服务,也要注意节省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包括环境保护和环境艺术)、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市道路立体交叉利用上跨桥梁、下穿地道以及各种匝道,组织相互冲突、交织的车流、人流,使其在空间上分离开来。在充分满足其交通功能要求的同时,要为城市各类市政管线的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为保护环境和创造街道景观服务,也要注意节省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包括环境保护和环境艺术)、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1.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管理监控设计是互为关联的三个设计阶段,应统筹安排,互为关照,做到规划、设计、管理监控三结合。1.5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在解决好机动车

7、交通组织的同时,要解决好非机动车交通的组织和行人交通的组织,且要创造盲人、聋人过街的良好条件。市道路立体交叉在解决好机动车交通组织的同时,要解决好非机动车交通的组织和行人交通的组织,且要创造盲人、聋人过街的良好条件。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21.6 要为“公交优先”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范围内的实施创造条件,合理布设公交停靠站,方便公交换乘,必要时设计公交专用车道。要为“公交优先”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范围内的实施创造条件,合理布设公交停靠站,方便公交换乘,必要时设计公交专用车道。1.7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依据相交城市道路的性质、等级、型式以及现状和规划用地要求进行合理规划、设计

8、和管理监控,要充分满足近期和远期交通流向流量的要求,还要注意选择适宜环境需要与经济能力的服务水平。1.8 武汉市新建道路立体交叉必须按照本标准规划、设计和管理监控,治理、改建立体交叉时也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条件困难时,经过经济技术论证,可适当降低本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标准。1.9 本标准鼓励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和管理监控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创立,并将在本技术规定下一版本中对其成熟的内容加以补充和修改。对于本规定之外的新型立体交叉设计方案则需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并批准。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32 术语 2.1 城市道路立体

9、交叉:通过设置桥梁、隧道等工程构筑物将通过城市道路交叉的全部或部分相互冲突、交织的机动车流(非机动车流、行人交通)在空间上分离开来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建筑,简称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城市立交、立交等。2.2 车行立交桥: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机动车上跨通过的桥梁工程构造物。2.3 车行地下通道: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机动车下穿通过的隧道工程构筑物。2.4 人行天桥:在城市道路中专供行人和自行车上跨通过的桥梁工程构造物。2.5 人行地道:在城市道路中专供行人和自行车下穿通过的隧道工程构造物。2.6 立交主线:通往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相交道路,简称主线。2.7 立交匝道: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转弯车

10、辆从一条道路上行驶到另一条相交道路上去的连接通道,简称匝道。2.8 减速车道: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转弯机动车辆驶出主线、进入匝道的减速连接段,一般由过渡段和减速段组成。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42.9 加速车道: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转弯机动车辆驶出匝道、进入主线的加速连接段,一般由加速段和过渡段组成。减速车道和加速车道可统称为变速车道。2.10 匝道出口: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转弯机动车辆驶出主线、进入匝道的部位,简称出口,一般指减速车道所在的位置。2.11 匝道入口: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专供转弯机动车辆驶出匝道、进入主线的部位,简称入口,一般指加速车道所在的

11、位置。2.12 分流、分流段:车辆从主线(有时也可从多车道匝道)的行进车流中驶离称为分流,供车辆分流的路段称为分流段或分流点,也可称为分岔或分岔点。2.13 合流、合流段:车辆汇入主线(有时也可汇入多车道匝道)车流称为合流,供车辆合流的路段称为合流段或合流点,也可称为交汇或交汇点。2.14 交织、交织段:在相邻车道上行驶的车辆穿插行驶到在本车道上行驶的车辆的另一侧的交换行进车道位置的车辆行驶全过程称为交织,完成车辆行驶交织全过程的路段称为交织段。2.15 冲突、冲突点:在相交道路的交接部位,从不同方向驶来的车辆相互交叉后驶去另一不同道路方向称为交通冲突,发生交通冲突的交叉部位称为交通冲突点。公

12、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52.16 辅助车道: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为保持主线基本车道数并满足分(合)流点车道平衡原则,以减少行驶车辆变速、合流、分流和交织对主线车流的干扰,将分流点之前(或合流点之后)主线的车行道进行拓宽所形成的附加车道。2.17 集散车道: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当相邻出入口间距不大而交通量较大时,为减少车流进出交织对主线车流的影响,将匝道出入口的车流与主线车流分离开来而设置的与主线车行道平行且与主线分离的附加车道。2.18 立交最大通行能力: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各主线车道、各匝道以及立交中的平面交叉的设计通行能力的总和。2.19 立交设计通行能力:

13、当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某一部位(某流向主线、某交织段、某匝道或某匝道出入口等)或立交中的平面交叉中的交通量达到了它的设计通行能力时,该立体交叉所能通过的交通量。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63 一般规定 3.1 相交于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城市道路按其特点划分等级、类别和型式。3.1.1 城市道路按其自身及沿线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可划分为交通性、生活性、景观性和综合性等四种性质。3.1.2 城市道路按其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及交通特点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个等级。3.1.3 城市道路按其横断面型式划分为一幅路型式、二幅路型式、三幅路型式、四幅路型式和非对称型式等五种型式。3.

14、2 在每一条相交于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城市道路上,进入交叉的机动车都可能分为直行、左转和右转三种流向,有时也可限制某条相交道路上进入交叉的某流向的机动车通行。3.3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依据其交通服务水平特性按表3.3.1 划分为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3.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按其机动车交通组织、管理特点划分为如下四种类别:I 类完全互通式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完全互通式立交)。在完全互通式立交中,相交道路的左转与右转车流全部被允许通过立交匝道通行;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7II 类部分互通式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简称部分互通式立交)。在部分互通式立交中,相交道

15、路的部分左转与右转车流被允许通过立交匝道通行,而另外一部分则不被允许通行;III 类分离式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分离式立交)。在分离式立交中,相交道路的左转与右转车流全部不被允许通行;IV 类平面交叉上(或下)上跨(或下穿)式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带平面交叉式立交)。在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上(或下)设上跨高架桥(或下穿地道)表 3.3.1 各等级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机动车服务水平特征表 立交等级 主线直行车流 转弯(主要指左转车流)行人、自行车干扰 高级 快速连续行驶 快 速 或 按 设计 车 速 连 续行驶 无干扰 一级 快速或按设计车速连续行驶 减 速 连 续 行驶 无干扰 二级 主要主线快速或

16、按设计车速连续行驶,次要主线有车流交织 有车流交织 次要道路有干扰 三级 主要主线快速或按设计车速连续行驶,次要主线有车流冲突 有车流冲突 有干扰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8供部分主线、部分转向车流通行。注:专供自行车和行人通过交叉的上跨式桥梁或下穿式隧道称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可以同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建造在一起,也可单独建造。3.5 组织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各相交道路的左转机动车交通,可以选用下列五种方式(见图 3.5.1):第一种:左转机动车先上跨(或下穿)跨过(或穿过)相交道路直行车流,然后按顺时针方向右转,再汇入相交道路实现左转(如图 3.5.1 中

17、之 a 线);第二种:左转机动车先右转驶离车流并与相交道路直行车流并行,然后按逆时针方向左转上跨(或下穿)跨过(或穿过)相交道路的直行车流再汇入相交道路实现左转;或左转机动车先跨过(或穿过)相交道路驶离车流,然后按逆时针方向左转上跨(或下穿)跨过(或穿过)相交道路的直行车流并与相交道路的直行车流并行,再右转汇入相交道路实现左转(如图 3.5.1 中之 b线);第三种:左转机动车右转驶离车流后即按逆时针方向左转上跨(或下穿)跨过(或穿过)相交道路和本条道路的直行车流,再从右侧汇入相交道路实现左转(如图 3.5.1 中之 c 线);第四种:左转机动车成锐角直接驶离车流并成锐角直接驶进相交道路实现左

18、转(如图 3.5.1 中之 d 线);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9第五种:左转机动车遵照平面交叉的管理控制规则候驶或行驶。b2b1ba图 3.5.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左转交通组织形式 3.6 组织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各相交道路上左转机动车交通的左转匝道可分为以下四种形式:叶式左转匝道:按 3.5 条之第一种方式组织左转机动车交通的匝道;蝶式左转匝道:按 3.5 条之第二种方式组织左转机动车交通的匝道;环形左转匝道:按 3.5 条之第三种方式组织左转机动车交通的匝道;菱形左转匝道:按 3.5 条之第四种方式组织左转机动车交通的匝道。3.7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型式可按其左

19、转匝道的形式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10 分为以下六种:3.7.1 叶式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叶式立交):立交中的所有左转匝道均为叶式左转匝道,(如图 3.7.1);图 3.7.1 叶式立交 3.7.2 蝶式道路立体交叉(简称蝶式立交):立交中的所有左转匝道均为蝶式左转匝道,(如图 3.7.2);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11 图 3.7.2 蝶式立交 3.7.3 环行道路立体交叉(简称环行立交):立交中的所有左转匝道均为环行左转匝道,(如图 3.7.3);图 3.7.3 环形立交 3.7.4 菱形道路立体交叉(简称菱形立交):立交中的所有左转

20、匝道均为菱形左转匝道,(如图 3.7.4);图 3.7.4 菱形立交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12 3.7.5 混合式道路立体交叉(简称混合立交):立交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左转匝道形式。混合立交还可以根据立交中各左转匝道的构成再细分为叶蝶式混合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叶蝶混合立交)(如图 3.7.5.1)、叶环式混合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叶环混合立交)(如图3.7.5.2)、叶菱式混合道路立体交叉(简称叶菱混合立交)(如图 3.7.5.3)、蝶环式混合道路立体交叉(简称蝶环混合立交)(如图 3.7.5.4)、蝶菱式混合道路立体交叉(简称蝶菱混合立交)(如图 3.7.5.5)、环菱

21、式混合道路立体交叉(简称环菱混合立交)(如图 3.7.5.6)等各种型式。图 3.7.5.1 叶蝶混合立交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13 图 3.7.5.2 叶环混合立交 图 3.7.5.3 叶菱混合立交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14 图 3.7.5.4 蝶环混合立交 图 3.7.5.5 蝶菱混合立交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15 图 3.7.5.6 环菱混合立交 3.7.6 组合式道路立体交叉(简称组合立交):二座或二座以上的道路立体交叉相距很近而共同组合而成的复杂的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如图 3.7.6)。

22、图 3.7.6 组合式立交 注 1:由于立交周边用地、环境或交通的原因,有时需要将标准形式的左转匝道进行压缩、弯曲变形而形成某种型式的变形立交(如图 3.7.7)。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16 图 3.7.7 变形立交 注 2:相交道路中线基本上相交于一点的五路相交的立体交叉有时可以将其改变为相交道路中线相交于两点的一个十字相交和一个 Y 字相交的立交构成的组合式立交,或将其改变为相交道路中线相交于三点的两个 X 字相交和一个 Y 字相交的立交构成的组合式立交(如图 3.7.8)。图 3.7.8 组合式立交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17

23、3.8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和匝道的计算行车速度可取相交道路路段计算行车速度的 0.501.00 倍,主线车速取高值,匝道车速取低值,在用地条件受到限制时,经过充分地论证,立交匝道的计算行车速度允许降低到15km/h。各类城市道路路段计算行车速度列于表 3.8.1。3.9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上行驶的加速度可取为 1.5 米/秒2,其减速度可取为 3.0 米/秒2。3.10 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上行驶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见表 3.10.1。表 3.10.1 设计车辆外廓外尺寸(m)项目 车辆类型 总长 总宽 总高 小型汽车 5 1.8 1.6 普通汽车 12 2.5 4.0 铰接车 18 2.

24、5 4.0 机动车 大型货车 18 2.5 4.5 自行车 1.93 0.60 2.25 3.11 计算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设计交通量时选用的设计计算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设计交通量时选用的设计表 3.8.1 城市道路路段计算行车速度(km/h)支路 道路等级类别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I 级支路 II 级支路 计算行车速度 6080 4060 3040 30 20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18 年限为年限为 15 年年20 年,立体交叉的远期最大交通量等于相交于该交叉的各路段进入设计通行能力的总和,按公式年,立体交叉的远期最大交通量等于相交于该交叉的各路段进入设计通行能力的总

25、和,按公式 3.11 计算。计算。=iiNQmax (3.11)式中:式中:iNi路段进入设计通行能力路段进入设计通行能力 3.11.1 路段进入设计通行能力为该路段各进入车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按式 3.11.1 计算。=jjinN (3.11.1)式中:jni进入路段的j进入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3.11.2 不受道路路线上平面交叉影响的路段车道设计通行能力按式 3.11.2 计算。pccjnn=(3.11.2)式中:c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道路分类等级折减系数,按表 3.11.2.1 取值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19 表 3.11.2.1 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

26、道路等级折减系数 道 路 分 类 等级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c 0.75 0.80 0.85 0.90 c机动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车道位置折减系数,按自中线向外依次取值 1.0、0.8、0.65、0.5 pn一条机动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按表 3.11.2.2取值 3.11.3 当进入交叉的路段沿途受到平面交叉影响时,其设计通行能力要按受上游沿途平面交叉的影响程度加以折减,按式 3.11.3 计算。ciiNN=(3.11.3)式中:表 3.11.2.2 一条机动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 计算行车速度(km/h)20 30 40 50 60 70 80 可能通行能力(pcu/h)1400 1550

27、 1650 1700 1600 1550 1500 c进入路段的通行能力受上游沿途平面交叉影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20 响的折减系数,取值 0.400.60,进入路段为主要道路时取高值,为次要道路时取低值;沿途上游路段上的平面交叉间距大时取高值,小时取低值。3.11.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流量流向分析预测可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交通发展、管理措施对于预测模型的影响,充分考虑立交建成后对立交周边路网交通量分配的影响,充分考虑与立交邻近道路通行能力相协调,充分考虑现状交叉中交通流量、流向的观测结果。3.12 在第类、第类和第类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必

28、须设置天桥或地道组织行人和自行车跨越或穿越相交道路;在第类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则应按城市道路平面交叉的管理规则与方法组织行人和自行车通过交叉。在第类、第类和第类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必须设置天桥或地道组织行人和自行车跨越或穿越相交道路;在第类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则应按城市道路平面交叉的管理规则与方法组织行人和自行车通过交叉。3.13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排水设计重现期应取相交道路中最高类别等级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各类别等级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排水设计重现期应取相交道路中最高类别等级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各类别等级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列于表重现期列于表 3.13.1。表表 3.13.1 城市道路排

29、水设计重现期城市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 城市道路类别等级城市道路类别等级 快速路快速路 主干路主干路 次干路次干路 排水设计重现期(年)排水设计重现期(年)5 3 2 3.1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照明标准应不低于相交道路中最高类别等级道路照明标准。各类别等级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列于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照明标准应不低于相交道路中最高类别等级道路照明标准。各类别等级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列于表 3.14.1。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21 3.15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各桥梁和地道的最小净空高度应按照允许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各桥梁和地道的最小净空高度应按照允许 vb 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和

30、机动车的类型按表通行的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类型按表 3.15.1 选用。选用。表表 3.15.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最小净高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最小净高 车行道车行道 种类种类 机动车道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行人)道非机动车(行人)道 铁道铁道 允许通行车辆种类允许通行车辆种类 小型汽车小型汽车 一般客、货车一般客、货车 集装箱车集装箱车 无轨电车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有轨电车 自行车(行人)自行车(行人)载货非机动车载货非机动车 普通机车普通机车 电力机车电力机车 客运专线机车客运专线机车 集装箱机车集装箱机车 最小净空高度(最小净空高度(m)3.0 4.5 5.0 5.0 5.5 2.5 3.0

31、5.5 6.5 7.2 7.96 注:有轨电车及普通机车、电力机车的最小净空高度自轨道面高起计算,其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铁路净空限界标准的规定。表注:有轨电车及普通机车、电力机车的最小净空高度自轨道面高起计算,其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铁路净空限界标准的规定。表 3.14.1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城市道路类别等级城市道路类别等级 快速路快速路 主干路主干路 次干路、支路次干路、支路 平均照度平均照度 Ea(lx)20 15 8 照 明 均 匀 度照 明 均 匀 度Emin/Ea 0.40 0.35 0.35 眩光限制眩光限制 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 同左同左 不得采用非

32、截光型灯具不得采用非截光型灯具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22 4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 4.1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应根据相交道路的类别等级依照第 3.3 条和表 4.1.1 进行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等级规划。表 4.1.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等级规划 相 交路 主要道路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快速路 高 一、二 二、三 三 主干道 一、二 二、三 三/4.2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以及在城市交通管理规划中,应按照相交道路的类别等级,考虑到交叉交通流向流量的需要,依照第 3.4 条和表 4.2.1 进行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类别规划。表 4.2.1 城市道路立体

33、交叉类别规划 相交道路 主要道路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快速路 、II、III III 主干路、III IV/4.3 在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以及在城市道路专项规划中,应按照相交道路的类别等级,考虑相交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以及交叉交通流向流量的需要和交叉用地、周边环境,按照第 3.5、3.6、3.7 条进行立交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23 交通组织管理规划设计,并规划选择适宜的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型式。4.4 在城市道路系统交叉规划设计时,符合以下四种条件之一时才允许选用立体交叉:一、对于相交道路上快速、连续的机动车交通需求无法采用平面交叉方式解决;二、

34、对于交叉设计交通流向流量需求无法采用平面交叉的方式解决时,亦不能采取街区绕行、路网分流的方法解决时;三、地形地势已形成了建造立交的条件时;四、自行车、行人过街交通流量已严重影响道路上机动车交通而无法采用平面办法组织交通时。注:按照本条原则,当城市快速路与城市其他等级道路相交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城市干道相交,当交通流向流量大,采用平面交叉方式不能满足交通要求时,可以采用立体交叉;当城市干道跨越河流或铁道时,可利用已形成的桥下净空规划建设立体交叉。4.5 在城市道路系统内规划设计立体交叉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在中心城区规划建造立体交叉尤应慎重,且应尽量避免采用层数多、占地面积大、引道长的大型立交。

35、在规划立交等级时要优先选建等级较低的立体交叉;在规划立交类别时,应按照第类(分离式立交)、第类(带平面交叉式立交)、第类(部分互通式立交)、第类(完全互通式立交)的顺序依次比较,只有当比较简单的立交类别确实不能满足机动车交通需在城市道路系统内规划设计立体交叉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在中心城区规划建造立体交叉尤应慎重,且应尽量避免采用层数多、占地面积大、引道长的大型立交。在规划立交等级时要优先选建等级较低的立体交叉;在规划立交类别时,应按照第类(分离式立交)、第类(带平面交叉式立交)、第类(部分互通式立交)、第类(完全互通式立交)的顺序依次比较,只有当比较简单的立交类别确实不能满足机动车交通需武汉市

36、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24 求时,才可以考虑选取较复杂的立交类别。求时,才可以考虑选取较复杂的立交类别。4.6 规划设计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型式要以设计交叉机动车流向流量为依据,尤其要考虑满足不同流向左转车流交通的不同要求,拟定不同的服务标准、规划合适的立交型式。在交叉机动车交通流向流量非对称时,采用混合式立交可能比选用中心对称的标准型立交更为合适;在交叉用地条件或周边环境受到限制时,宜于采用各种型式的变形立交。4.7 一条道路上两座互通式立体交叉中心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1.5km。两相邻立交匝道变速车道过渡段端部之间的净距离亦不宜小于 900m。当相邻的距离较近的两个或两个以

37、上的城市道路交叉都需要规划设置立交时,宜统一规划采用组合式道路立体交叉。4.8 在城市道路系统中,属于同一条道路上的立体交叉的交通组织方式与立交等级、类别与型式应统一规划布设,力求协调一致;整个干道路网上的道路立体交叉也应统一规划布设,力求立交等级、类别、型式和谐、路网交通流畅,避免脱离路线、脱离路网规划设计立体交叉可能带来的交通及环境的不协调现象发生。4.9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用地范围为主线起坡点(或匝道出入口起点、立交桥涵结构外缘线)5 米以外的道路规划红线与匝道或匝道构筑物外缘 5 米以外界线所围成的平面图形(见图 4.10.1)。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38、:/ 25 图 4.10.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用地范围 4.10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通过城市建成区的长度超过 4.0km 时,应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与控制管理,超过 8.0km 时,必须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与控制管理。4.10.1 当通过城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规划、设计与控制管理时,可将主线横断面中的紧急停车带加宽为外侧车道、可缩短立体交叉之间的间距、可加设主线进出口匝道、可增加车道数、可增设附加车道和辅道。4.10.2 当通过城区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按城市快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26 速路标准规划、设计和控制管理时,必

39、须保障主路直行车辆快速、连续行驶并不受车辆行驶的交织影响,对于二级公路则允许主线车流有交织现象。4.10.3 考虑到当前高速公路等汽车专用公路的收费制度,在它们通过城区增设出入口时应设置停驶收费或不停驶收费系统。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27 5.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设计 5.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横断面机动车行道布置应与道路路段机动车行道相一致,但可不包括辅助车行道。设置集散车道时,集散车道应布置在主线机动车道右侧,其间宜设分车带。5.2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横断面可采取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型式,分别见图 5.2.1-1、图 5.2.1-2、图 5.

40、2.1-3 及图 5.2.1-4。图中:Wr红线宽度(m);Wc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车行道宽度(m);Wb辅道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车行道宽度或非机动车道宽度(m);Wpc机动车道路面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路面宽度(m);Wpb辅道机动车道路路面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路面宽度或者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m);Wmc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m);W1侧向净宽;Wdm中间分隔带宽度(m);Wsw中间分车带宽度(m);Wdb两侧分车带宽度(m);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28 图 5.2.1.1 单幅路横断面图 图 5.

41、2.1.2 双幅路横断面图 图 5.2.1.3 三幅路横断面图 图 5.2.1.4 四幅路横断面图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29 Wa路侧带宽度(m);Wp人行道宽度(m);Wq绿化带宽度(m);Ws设置带宽度(m);5.2.1 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宽度可按表 5.2.1.1 选用。5.2.2 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应该采取划线的方式分别设置大车和小车专用车道。大车道主要供公交车、大客车和货车行驶,小车道主要供小轿车和轻型车行驶。针对不同单向车道数的城市道路,可按表 5.2.2.1 的比例组合大、小车道数。5.2.3 在城市快速路内、外车道的内、外侧应设置表 5.2.1.

42、1 机动车道宽度选用表(m)外侧车道 中间车道 内侧车道 车道位置 道路 等级与计算 车速(km/h)大型车道 小型车道 大型车道 小型车道 大型车道 小型车道 快速路 60V80 3.75 3.50 3.50 3.25 3.50 3.25 主干道 50V60 3.50 3.25 3.25 3.00 3.50 3.25 次干道 40V50 3.50 3.25 3.25 3.00 3.25 3.00 支路 V600m辅助车道NE=2NcNcNcNcNc+1+1L600m辅助车道图 5.7.1 主线分流前与合流后的辅助车道 5.8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 5.8.1 规定

43、的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值。只有在受地形、地物、经济或技术上的特殊原因限制时,经过论证才允许采用大于或等于表 5.8.1 规定的设超高推荐半径值或设超高最小半径值。()车道合流()车道分流 图 5.6.1 车道平衡原则验算图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34 表 5.8.1 立交主线圆曲线半径 主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0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1000 600 400 300 设超高推荐半径(m)400 300 200 150 设超高最小半径(m)250 150 100 70 5.9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圆曲线半径大于表 5.9.1 所列不设缓和曲线的最

44、小半径时,主线圆曲线可与直线径向连接。表 5.9.1 立交主线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主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0 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2000 1000 700 500 5.10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9.1所列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主线圆曲线与直线之间应设缓和曲线,缓和曲线采用回旋线。圆曲线和两端的回旋线组成立交主线的平曲线。立交主线的平曲线长度、圆曲线长度、缓和曲线长度均应满足表 5.10.1所列最小长度的要求。表 5.10.1 立交主线平曲线、圆曲线、缓和曲线的最小长度 主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5、40 平曲线最小长度(m)210 150 130 105 圆曲线最小长度(m)70 50 45 35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70 50 45 35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35 5.1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圆曲线半径小于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8.1所列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置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应符合表所列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置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应符合表 5.11.1 的规定,但当曲线外侧设有进出口匝道时,主线曲线的最大超高横坡度应不大于的规定,但当曲线外侧设有进出口匝道时,主线曲线的最大

46、超高横坡度应不大于 3%,以利于主线与匝道超高横坡的过渡和交通安全。,以利于主线与匝道超高横坡的过渡和交通安全。表表 5.11.1 立交主线最大超高横坡度立交主线最大超高横坡度 主线计算行车速度(主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0 最大超高横坡度(最大超高横坡度(%)5 4 3 2 5.12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的最大纵坡、最大纵坡坡段长度与最小纵坡坡段长度应符合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的最大纵坡、最大纵坡坡段长度与最小纵坡坡段长度应符合表 5.12.1 的规定。条件特别困难时,主线的最大纵坡值才允许采用最大纵坡限制值。的规定。条件特别困难时,主线的最大纵坡值才允许采用最大纵坡限

47、制值。表表 5.12.1 主线最大纵坡及坡段长度限制主线最大纵坡及坡段长度限制 主线计算行车速度(主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0 最大纵坡度推荐值(最大纵坡度推荐值(%)4 5 5.5 6 最大纵坡度限制值(最大纵坡度限制值(%)6 7 7 8 纵坡度()纵坡度()5 6 6 7 6 7 7 8 最大纵坡长限制值(最大纵坡长限制值(m)限制坡长(限制坡长(m)600 400 400 300 350 250 250 200 最小纵坡长限制值(最小纵坡长限制值(m)290 170 140 110 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36 5.13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

48、线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采用圆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及竖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主线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采用圆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及竖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 5.13.1 的规定。条件特别困难时,主线的竖曲线最小半径才允许采用最小半径限制值。的规定。条件特别困难时,主线的竖曲线最小半径才允许采用最小半径限制值。5.14 在城市道路立体交叉中设置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横坡度与道路纵坡度的合成坡度不应大于表 5.14.1规定数值。表 5.14.1 立交平曲线上合成纵坡最大值 平曲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0 30 20 合成纵坡最大值(%)6.0 6.5

49、 6.5 7.0 7.0 8.0 表表 5.13.1 立交主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立交主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 主线计算行车速度(主线计算行车速度(km/h)80 60 50 40 最小半径推荐值(最小半径推荐值(m)4500 1800 1350 60 凸 形 竖 曲线凸 形 竖 曲线 最小半径限制值(最小半径限制值(m)3000 1200 900 400 最小半径推荐值(最小半径推荐值(m)2700 1500 1000 700 凹 形 竖 曲线凹 形 竖 曲线 最小半径限制值(最小半径限制值(m)1800 1000 700 450 竖曲线最小长度(竖曲线最小长度(m)70 50 40

50、 35 公路桥梁百宝箱(QQ:417389907)http:/ 37 5.15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平曲线和纵曲线组合要满足行车安全、舒适以及视觉协调的要求,避免在陡下坡及竖曲线的顶部设置小半经的平曲线或反向曲线。城市道路立体交叉的平曲线和纵曲线组合要满足行车安全、舒适以及视觉协调的要求,避免在陡下坡及竖曲线的顶部设置小半经的平曲线或反向曲线。武汉市城市道路立体交叉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38 6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匝道线型设计 6.1 城市道路立体交叉匝道是指从立交出口减速车道到立交入口加速车道之间的车流转向连接段,它的平面线型为一组由直线、回旋线、圆曲线组成的复曲线。立交匝道复曲线平面线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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