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doc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5534287 上传时间:2022-09-24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doc(1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21)总局令第47号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 三、定义 1、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四、职责 职业卫

2、生管理领导小组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五、工作程序 1、总则 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 2、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 (2)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3)事故性监测; (4)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 (5)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3、监测

3、点的确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的设定和监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21等规范要求,由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审核、认可; 6、具体监测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 7、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

4、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 六、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七、监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职业卫生与安全防护用品。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监测,应根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周期向公司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结果告知书,将监测结果通过公示牌向全公司通报。 八、公司生产部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监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

5、标准的,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应向总经理申请立项进行整改。 九、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相关监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监测。如遇生产不正常,公司生产部有必要临时增加监测项目,可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安排临时监测任务。 十、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及时告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 十一、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和监测预算

6、,财务部保障监测经费的落实。 十二、生产部应根据监测结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十 三、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工作场所

7、存在的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

8、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九、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为明确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9、 一、检测及评价的管理 公司后勤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定检测及评价计划,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检测及评价的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三、检测前的准备 公司后勤部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往年检测、评价资料等,并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四、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布 公司综合部接到检测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将检测报告结果在公司宣传栏内公布。 五、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

10、公司综合部负责协调各部门查找原因,限期治理,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检测并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及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危害岗位、监测点进行辨识,尊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点检测意见,确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名称、接害岗位名称、岗位人

11、员名单、检测点名称及检测内容和检测周期。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分级。 三、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实施日常监测和报警。 五、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六、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相关个体防护用品。 七、单位有新、改、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

12、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需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由安监部门备案批复;较重和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预评价报告由安监部门审核批复后,设计单位应当编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专篇,严重危害的项目需进行设计审查和批复,才能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由单位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和组织竣工验收,控评和竣工验收资料报安监部门备案;较重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需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核,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

13、用。 八、日常或定期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以及评价中需要整改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当制定治理规划,限期整改合格。 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或评价,合格后方可交付生产使用。 十、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及评价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及评价经费。 十一、安全管理部门有责任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权要求其依法提供规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对其违法行为有举报的义务。 十二、不断调整、完善检测点,确保有毒、有害岗位职业

14、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数据真实、完整,严防应检未检和漏检现象的发生。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第五篇: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粉尘、噪声、高温、毒物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鉴定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成效,应对生产环境中的尘毒、噪声进行定点、定期监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

15、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 2、职责 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环境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的定点和定期监测。 3、工作要求 一、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由安全管理部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 1.根据粉尘、毒物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高温的范围,职工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职工实际接触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 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 5.粉尘、噪声、

16、高温、毒物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 二、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审批。 三、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每月一次,并认真记录。 四、安全管理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管理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六、安全管理部建立公司职业危害监测档案,并保存监测记录。 第 10 页 共 10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