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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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82010年)一、指导思想以削减现役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保障环境安全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严防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威胁饮用水源。以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力求资金使用最佳绩效。二、支持重点 “十一五”期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与国家环保总局、省政府签订责任状的重点减排项目和列入“十一五”规划的污染防治项目,包括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建

2、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以及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定需支持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污染源位于集中饮用水源地上游;2、污染源短期难以搬迁或转移; 3、污染源排放基本达标,但仍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4、计划或正在对污染源实施污水回用、“零排放”或少排污染物、节水降耗、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污染防治措施。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纺织印染、食品及饮料制造业、医药、化工等行业排放致毒、致畸、致突变物质,直接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质安全的

3、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不支持水源地周边垃圾填埋场建设、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单纯改变污水排放去向的管道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二)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1、燃煤电厂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现有省直收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除尘设施的改造,生产废水处理及零排放等项目。 不支持新建机组的脱硫、大气、水治理项目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已列入淘汰范围机组的脱硫项目。 2、区域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和规划下,以改善区域性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污染源有效治理为重点,通过发挥政府多种资金的整体效益,带动社会资金,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项目。3、排放重金属及有

4、毒有害污染物的冶金、电镀、焦化、印染、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的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排放含硫、含铵、含铬废水的皮革企业,排放砷、醛、酮、酚、苯及其衍生物、多环芳烃以及高分子合成聚合物的石化、化工企业,以及造成水域铬、镉、汞等重金属污染的冶金、电镀等行业的污染防治项目。4、区域性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支持钢铁企业烧结机、炼铁炉烟气治理和无组织尘源控制,铁合金和电石企业矿热炉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支持焦炉除尘设施、焦化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以及焦炉剩余煤气的综合利用项目;磷酸或电解铝含氟废气治理项目;硫酸生产酸洗净化改造和尾气治理项目;有色金属冶炼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净化项目;冶金、建材、耐火等企业以减少污

5、染物排放为目的燃煤改燃气等改变燃料结构和燃煤方式的改造项目,以及对区域性大气污染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和填平补齐、一次性配齐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对环保系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的常规监测能力。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环境监测站按标准配置的监测设备及仪器,不含办公用房建设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业务经费。 2、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通过专项资金对全省环保系统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环境执法

6、能力。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环境监察机构的“装备建设”标准中的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以及应急设备等配置。 3、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对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专项配置标准中“应急监测”仪器给予补助,使我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基本具备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急监测能力。 4、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 专项资金对环保机构为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和敏感区域的主要风险源以及重点流域内化工、石化等企业的污染隐患所配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给予补助,以此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本类项目承担单位为县级(含)以上环境保护局直属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机构。 5、其他项目。专项资金对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

7、划中规定的其他环境能力建设项目的支持。(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 1、土壤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及流域基本农田保护区、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如“菜篮子”基地等)、全国重点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油田区、典型工矿企业废弃地等,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采取生物(生态)修复、植物治理、提气通风、施加抑制剂、客土、淋洗清洗等工程措施开展的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2、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以固液分离、综合治

8、理、粪污处理利用等工程措施为主,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和粪便资源化率,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的污染防治示范项目。 (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和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名录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支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具有科技示范意义的资源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对区域、行业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循环经济项目,对污染治理有显著促进作用的环保产品、环保产业项目等。 不支持纯科研项目、不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六)其他 包括噪声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三、支持方式 无偿

9、拨款和贷款贴息无偿拨款补助一般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贷款贴息的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的实际利息计算,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实际利息的50。 四、项目要求 (一)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有利于减少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前期工作基础好,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结构合理,资金来源多元化,并已基本落实;已实施或已具备实施的条件。 3、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编制完成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项目承担单位(如是排污单位)近三年无违

10、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和恶意偷排行为,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6、项目责任主体为企业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责任主体已灭失或以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环保科研机构。 7、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同一年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 (二)专项资金不支持以下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产品、技术的项目; 2、属于新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项目),或者属于“三同时”配套应建而长期未建的项目;

11、3、项目承担单位有恶意偷排、违法直排等违法行为;项目承担单位处于限产限排、停产整治期间的项目;4、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的单位;5、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与污染防治无关的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目;7、已经完成竣工验收手续而申请拨款补助的项目; 8、没有其他资金来源的项目; 9、多个独立法人单位或项目承担单位治理工程的汇总、打捆项目;10、以扩大产品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技改项目;11、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局确定的其他不支持项目。 五、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每个项目的河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3)、资金申请报告及

12、附件。 1、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需要同级财政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2、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于申请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项目的,应介绍本地区基本概况、环保机构基本情况、目前环境监测和监察基本能力现状、与国家建设标准和需求之间的差距,以及申请理由、使用方向和详细的经费预算(如购置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和单价)。设备配置方案应按照建设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进行编制。对于项目单位曾经获得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项目,需做单独说明。 对于申请环保重点城市环境应急监测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的,应介

13、绍本城市产业基本情况、重大环境污染风险源类别、数量、分布和主要污染物;现有应急监测仪器及自动监测装备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申请理由、资金使用方向和详细的经费预算。 3、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县级环保监测站、监察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批复件;我省特别规定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我省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的规划、要求、实施方案、决定等文件;其它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材料。 (二)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基本材料和必要的辅助材料。 1、项目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

14、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2)或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表4)。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必须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 (2)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专指项目承担单位的污染防治项目,不能用产品技术改造或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篇章代替;申报项目中的建设内容必须与可研报告内容一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应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无可行性研究

15、报告的项目不予受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超过3年的项目应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材料要求。必须提供经办银行出具的专项贷款合同、利息结算清单以及由贷款银行审核后盖章的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表4)。(5)申请拨款补助项目的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地方财政承诺给予财政资金(包括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需附资金承诺函或预算安排文件;已获银行贷款的,需附银行贷款合同;尚未办理贷款手续的,需附银行贷款意向证明;企业自筹的,需由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相关资金证明,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任何无公章的资信证明将视为无效证明。 2、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项目承担单位也可

16、附加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补充材料:如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事业单位上年度决算报表;列入国家、省、市环保规划、计划的有关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产品照片、清洁生产审计报告、银行信用证明、项目或技术评估意见、初步设计材料等。(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 1、项目申报材料需满足(二)中所列的材料申报要求。 2、项目申报材料还应介绍项目的技术基础,包括技术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本技术领域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作用和推广前景;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情况;技术成果的技术或工艺

17、特点、技术经济指标、成熟程度及适用条件;项目详细经费预算、来源及落实情况。 3、附件须提供证明技术先进、具有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相关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六、申报程序及要求(一)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项目形式分级申报。凡符合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条件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者承担单位,为省级收缴排污费企业的,可直接向省财政厅和省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和环境保护局;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承担单位为非省级收缴排污费企业的,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市或扩

18、权县(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联合向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扩权县(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需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和环境保护局。(二)所有申报材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仅对表格要求)两种形式,一式三份,一份报送财政厅、二份报送省环境保护局。各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一次报送齐全,之后不应追加或修改,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三)其他要求:各市、扩权县财政、环保部门应当认真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对申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申请单位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利息清单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市、扩权县申请使用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9、的资格。七、注意事项(一)各设区市及扩权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的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为:资金申请正式文件、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1),后附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为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2)、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附表3)、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请表(附表4)、项目基本材料、特殊项目材料、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 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结实耐用。材料装订成册后应在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中“申请

20、支持方式和金额”一栏拨款补助、贷款贴息二者选一,不得同时申请。基本信息表、数据盘、汇总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统一,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项目总投资、申请资金等内容应一致,有关技术、工艺、规模等内容应相互吻合,并能反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 (二)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工艺方案、设计和施工等的招投标工作;属于工程总投资少于200万元的项目,由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工艺方案等进行咨询论证(附表5)。八、情况反馈各设区市及扩权县(市)财政、环保部门在年度终了后的2

21、0日内将本地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报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局。主题词:财政 环保 资金 指南 通知 抄送:省级直接收缴排污企业。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3月28日印发 26附表1:河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备注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合计(一)地、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小计12(二)地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小计12(三)环保重点城市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小计12(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小计12二、集中水源地污染防治合计12

22、三、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合计(一)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改选项目小计12(二)区域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小计12(三)排放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防治项目小计12(四)区域性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小计12(五)重大辐射安全隐患处置项目小计12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合计(一)土壤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小计12 (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项目小计12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合计12六、其他12注:申报单位指设区市和扩权县(市)财政和环保部门附表2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公章)行业名称行业代码所处的区域、流域行政区划代码项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联系人姓名办公

23、电话手机传真E-mail项目申报理由和必要性采用的污染治理技术和工艺方案(配置方案)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指标投资及其构成、资金筹措项目预期效益申请支持方式和金额财政拨款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贷款贴息万元占利息总额比例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可研报告批复单位、文号、时间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资质环评报告批复单位、文号、时间近三年排污费缴纳情况本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省直收电厂由所在市级填写)(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本级财政部门意见(省直收电厂由所在市级填写)(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3-1 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类型: 本级财政、环保部

24、门公章序号国家规定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现有仪器数量达标准所需仪器数量单价 (万元)合计 (万元)资金来源(万元)标准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含型号)数量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安排其他1234567合计-注:1、项目单位为设区市、县(市)级环境保护局直属的环境监测或环境监察机构。 2、“项目类型”填写“地、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地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或“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国家规定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是指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规定的二、三级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不含监测业务经费和监测业务用房,详见本指南),国家颁布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中的

25、“装备建设”标准。本表不够可加页。 附表3-2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类型: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 本级财政、环保部门公章序号监测对象需配置的自动监测设备及型号单价(万元/个)数量合计 (万元)资金来源(万元)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地方财政安排其他123456789101112合计注:、项目单位为设区市、县(市)级环境保护局直属的环境监测或环境监察机构、“监测对象”填写污染源、风险源及监测企业的具体名称。附表4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贷款银行贷款时间及期限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实

26、际支付贷款利息备注注:本表只限申报贴息项目。借款单位签章 贷款银行(签章并加注意见)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 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6页 共36页附表5 项目招标方案委托单位: (盖章) 招标代理: (盖章) 年 月 日招 标 方 案 目 录一、 招标代理意向书二、 项目基本概况三、 招标组织形式四、 招标方式五、其他有关内容 项目 招标代理意向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 项目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双方遵照执行。一、甲方就 项目的招标

27、授权乙方代理(附授权委托书),有关该项目招标的一切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全权由乙方负责。二、乙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对招标方、投标方及招标代理方负责的态度开展招标工作。三、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乙方应出具如下书面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学历、职称及职称证号、所做工作。四、此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二、项目基本概况序号内容规定1建设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主要组成部分3项

28、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国有资金是否控投或占主导地位4项目建设地点5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峻工时间6项目法人联系方式三、招标组织方式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条件1、具有与招标项目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2、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符合经营范围的要求;3、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自行招标应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建文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4、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四、招标方式项目单位拟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出具下列书面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学历、职称及职称证号、所做工作。五、 其他有关内容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主题词:财政 环保 资金 指南 通知 抄送:省级直接收缴排污企业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7年3月27日印发 第 36 页 共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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