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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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名单位全称采购方式报名单位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提交资料目录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加盖鲜章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原件 复印件加盖鲜章 购买人:(签名)日 期:报名审核经办人:(签名)日 期:承诺书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此承诺:1.我公司不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的,投标人代表将作为直接责任人员,一并被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2.我公司与其他投标人 (有/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有,与我公司有关系的单位为 。我方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2、,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我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如有,与我公司有关系的单位为 。)承诺人: 授权人: 2021年 月 日采购编号:5116212021000348岳池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通知书四川.岳池岳池县公安局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1年09月目录第一章 询价邀请- 2 -第二章 询价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要求- 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8 -第七章 评审方法- 4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46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岳池县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岳池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51162120210003482.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采购项目(第三次)。3.采购人:岳池县公安局。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52.5万元;最高限价:52.5万元。三、

4、采购项目简介:岳池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采购项目(第三次)。(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

5、应。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

6、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询价通知书自2021年09月15日至2021年09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可依法获取。1.在 岳池县创新创业园405室 获取。2.本项目可接受网上(远程)办理:报名咨询电话:18227959373徐先生2.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

7、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包号等)。2.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605894139。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及承诺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交至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8、明。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1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适用于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十一、询价地点: 岳池县创新创业园405室 。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 岳池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岳池县公安局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228518777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创新创业园405室联 系 人:

9、徐先生 联系电话:18227959373第二章 询价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定向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52.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5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50%或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评价的40%,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10、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12、扶持政策。3.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 01635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13、追究相应责任。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报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

1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15、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 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 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 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其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3.“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16、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五、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是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参与报价时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17、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或者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鲜章)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

18、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7强制认证产品(如涉及)1.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相应证书,也可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供证书至采购人,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另行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实质性要求) 2.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

19、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或者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8询价情况公告供应商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

20、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成交通知书收悉后,向采购人获取账户相关信息。开 户 行:成交通知书收悉后,向采购人获取账户相关信息。银行账号:成交通知书收悉后,向采购人获取账户相关信息。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0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227959373。 11询价过程、结果咨询联系人:徐先生。联

21、系电话:18227959373。 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岳池县创新创业园405室(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227959373。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质疑由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1998179725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

22、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岳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5688057。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计算金额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17声明

23、承诺提醒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8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 岳池县公安局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成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24、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25、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供应商实际

26、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27、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8、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无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

29、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

30、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

31、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

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注: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

33、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询

34、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五章的规定要求。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

35、和供应商名称。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

36、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7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采购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

37、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

38、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

39、、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

40、行。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

41、,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询价 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七、合同事项25.签订合同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42、,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合同编号。25.6 询价通知书、

4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44、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45、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0.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2.履行合同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验收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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