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竞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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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地点2014年8月10日-13日在漳州市体育中心举行。二、参赛单位各设区市(含平潭)市级联赛取得田径高中组、初中组各单项(小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可代表学籍所在的学校(不含体校)参赛,并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比赛。三、年龄规定高中组: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四、竞赛项目:(一)高中男子组(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二)高中女子组(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

2、、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三)初中男子组(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四)初中女子组(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五、运动员资格(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福建省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二)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认可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三)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正式办理选

3、调手续到省优秀运动队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四)转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的学校参赛。(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联赛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方可参赛。六、参赛办法(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二)各设区市(含平潭)按市级联赛取得各组别小项前三名运动员的实际人数报名。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10人以下,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1120人,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以上的,可报教练员3人。(三)每单位各组别每一单项最多可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运动员以市级联赛获得名次的项目报项,不得更换项目。参赛运动员如仅获得市

4、级联赛一个单项的前三名,允许报名参加另一个单项(项目自选)的比赛。(四)报名参加接力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如果没有其他项目获得市级联赛单项前三名,不得报名参加其他单项比赛,仅允许参加接力项目的比赛。七、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二)参赛队数以省级联赛正式报名单为准,参赛运动员(队)不足3名(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三)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赛次。(四)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五)比赛在塑胶跑道上进行,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六)技术会议将对运动员参赛项目进行确认,确认后的竞赛分组以分秩序册为准。(七)接力比赛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八)投掷

5、比赛器材重量与跨栏比赛规格规定附后(见附件)。八、资格审查(一)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组将在比赛前、中、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牌通报批评。对冒名顶替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属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属集体项目,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并追究运动员所属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通报全省。(二)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一)团体奖:设高中组、初中组团体总分奖,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各单位各组别运动员单项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6、。(二)单项奖: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按名次以9、7、6、5、4、3、2、1计分。(三)各单项参赛人(队)数不足8人(队)的减一录取。(四)团体总分奖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或奖牌;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团体前六名运动队的一名主管教练员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十、报名与报到(一)报名由运动员所属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局统一负责报名参赛工作和选派总领队,报名时需附市级联赛田径项目秩序册和成绩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须注明每个运动员学籍号及所在的学校,审核盖章后于7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快件分别寄达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

7、场B座19楼,邮编350003,联系电话:18906935116)、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091348)和竞赛承办单位(漳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发电子邮件至:gqljmdx廖冠群收(联系电话:13906021135);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安排。(二)报到1、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人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技术官员、裁判员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2、各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需提交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健康证明、人身保险证明等文件。十一、经费参赛运动队比

8、赛期间食宿由大会负责,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十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选派: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田径联赛场地、器械规格标准(制定依据:2010年规则条款第168条 跨栏跑;第187条 投掷项目通则;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新版) 项目组别铅 球标 枪110米栏、100米栏(米)400米栏(米)重 量(千克)重 量(克)栏高(米)起点至第一栏栏间距(米)最后一栏至终点栏 高(米)栏间距(米)高中男子7.268001.06713.729.1414.020.91435初中男子5.007000

9、.91413.729.1414.020.83835高中女子4.006000.838138.5010.500.76235初中女子4.006000.762138.5010.500.76235注:高中男子组110米栏、铅球重量用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格比赛。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报名表单位: 组别: 领队:教练: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年级学籍卡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4100米接力备注设区市体育局(章) 设区市教育局(章) 医务部门(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暨中学

10、生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三、竞赛日期、地点:2014年8月1日至5日在泉州市举行。四、参加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级联赛取得各组别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五、竞赛项目(一)高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二)初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六、年龄规定(一)高中组: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高中生。(二)初中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初中生。七、运动员参赛资格(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

11、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学生转学时间须达一年以上方可代表学籍所在校参赛。(三)同一学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一律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八、参赛办法(一)市级联赛各组别男、女单打前三名的运动员;男、女双打前三名的运动员和混合双打前三名的运动员均可代表所在的学校参赛。运动员必须代表市级联赛所代

12、表的学校参赛。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必须是同一所学校队员配对方可参赛。(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报总领队1名,领队2名,教练员4名。(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原件、高中生会考证等资格证件,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四)比赛期间大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九、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二)所有的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三)各单项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并根据录取的名次增设附加赛,决出前八名。(四)若各单项报

13、名的人(对)数不足6人(含6人),则采用单循环赛。(五)比赛采用40毫米的白色三星乒乓球。(六)参赛队员的比赛服装其主体颜色不能与比赛用球的颜色相近,双打队员的服装必须统一。十、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比赛录取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二)参赛人(对)数不足9人(对),按实际参赛人(对)数减一录取。(三)团体总分:录取高中组和初中组团体前八名。以各学校运动员在各组别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成绩,按9、7、6、5、4、3、2、1计分累计各学校的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单打的成绩在前者名次列前。(四)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学校,授予一名主管教练为“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五

1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十一、报名与报到(一)报名:以设区市(含平潭)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A4纸电脑打印),审核并加盖设区市体育局和教育局公章后,于赛前30天快件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联系人:林东星,联系电话:0591-88011299,手机号:13506999522)和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联系人:陈丽红,电话:0591-87091348)及竞赛承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联系人:谢淑华,电话:13805945021.梁明超,电话:13799890903)。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参赛。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fjtyqsc。如报名表出现

15、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二)报到:请各参赛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现场交验参赛运动员相关证件及证明。十二、经费(一)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1000元比赛保证金。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纪问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代表队未出现违纪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十三、裁判员、仲裁委员名单及报到等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31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报名表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员: 手机号:序号组别姓 名性别出生

16、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年级学籍号备 注说明:报名表请逐栏填写(必须电脑打印)设区市体育局(盖章) 设区市教育局(盖章)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教育厅二、承办单位:三明市体育局 三明市教育局三、竞赛日期、地点:2014年8月23日至27日在三明市举行。四、参加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级联赛取得各组别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五、竞赛项目(一)高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二)初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六、年龄规定(一)高中组:1995年9月1日以后

17、出生的在校高中生。(二)初中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初中生。七、运动员参赛资格(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学生转学时间须达一年以上方可代表学籍所在校参赛。(三)同一学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一律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进行通报批评,

18、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八、参赛办法(一)市级联赛各组别男、女单打前三名的运动员;男、女双打前三名的运动员和混合双打前三名的运动员均可代表所在的学校参赛。运动员必须代表市级联赛所代表的学校参赛。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必须是同一所学校队员配对方可参赛。(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报总领队1名,领队2名,教练员4名。(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原件、高中生会考证等资格证件,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四)比赛期间大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九、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

19、羽毛球竞赛规则。(二)各单项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并根据录取的名次增设附加赛,决出前八名。(三)若各单项报名的人(对)数不足6人(含6人),则采用单循环赛。十、录取名次与奖励(一)比赛录取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二)参赛人(对)数不足9人(对),按实际参赛人(对)数减一录取。(三)团体总分:录取高中组和初中组团体前八名。以各学校运动员在各组别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成绩,按9、7、6、5、4、3、2、1计分累计各学校的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单打的成绩在前者名次列前。(四)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学校,授予一名主管教练为“优秀指导教

20、师”并颁发证书。(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十一、报名与报到(一)报名:以设区市(含平潭)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一式三份,A4纸电脑打印),审核并加盖设区市体育局和教育局公章后,于赛前30天快件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联系人:林东星,联系电话:0591-88011299,手机号:13506999522)和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联系人:陈丽红,电话:0591-87091348)及竞赛承办单位三明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编:365000,联系人:陈淑清,电话:13950915019)。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参赛。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fjtyqsc。如报名表出

21、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二)报到:请各参赛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现场交验参赛运动员相关证件及证明。十二、经费(一)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食宿费由主办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大会交纳1000元比赛保证金。如果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纪问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代表队未出现违纪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十三、裁判员、仲裁委员名单及报到等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报名表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员: 手机号:序号组别姓 名性别出生年

22、月日身份证号码年级学籍号单打双打备 注说明:报名表请逐栏填写(必须电脑打印) 设区市体育局(盖章) 设区市教育局(盖章)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和地点高中组:2014年8月15日19日在莆田市举行。初中组:2014年8月8日13日在泉州市举行。二、参赛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级联赛取得高中组、初中组男、女前三名的学校。三、竞赛组别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四、年龄规定(一)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二)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五、参加办法和条件(

23、一)报名人数:各设区市必须报总领队1人,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足两套比赛阵容不予参赛)。高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高三运动员报名参赛,初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初三运动员报名参赛。(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运动员必须是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正式学籍的同一所学校在读学生。学生转学时间需达一年以上的方可代表学籍所在校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学籍卡原件,高中生还必出示会考证参赛。(三)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比赛的证明和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比赛大会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医疗

24、服务外,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四)同一学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市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五)运动员资格由所属教育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审查。如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名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通报全省并取消该校3年内参赛资格。(六)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以书面材料为准,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经领队签名的申诉报告及材料,并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返还申诉费),否则不予受理。六、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单

25、循环,按抽签原则分组编排。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每队每天进行两轮比赛。(三)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的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四)特殊规定:1、参赛队每场比赛中必须分成两组,每组各六名队员,分别参加第1、2节比赛。如某队由于伤病(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足10人,由对方教练指定队员上场比赛,每队每节指定仅限一人次。2、第一、第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

26、),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3、高三、初三的运动员和具有体校、学校双学籍的学生每节比赛上场队员分别不得超过两人,否则一经发现判罚出场(本节)不得替补。4、凡要申报二级的运动员必须在每场第一、二节比赛中上场打满其中的一节,申报一级的运动员必须在每场第三、四节比赛中上场打满其中一节。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包括5次犯规和被罚出场)。(五)上半时的两节,每节各有一次暂停,两节之间不得挪用。上下半时之间休息10分钟。(六)男子使用7号、女子使用6号比赛用球(由赛区提供)。(七)每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八)实行比赛保证金制。为了净化赛风、严肃赛纪,各

27、代表队报到时须交纳1000元比赛保证金。如果代表队在比赛中未出现严重违反纪律的问题,保证金在比赛结束之日如数返还;否则不予退还。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二)获得比赛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或奖牌。获得前六名的运动队的一名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四)参赛学生在省级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并符合审批规定的授予相应技术等级。九、裁判员: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十、经费:参赛运动队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负责,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十一、报名和报到:(一)报项、报名

28、: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级联赛规程总则要求报项。参赛学校于赛前一个月将篮球联赛报名表(附后)打印填写一式三份,报所在设区市(平潭)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联系人:林东星、联系电话:13506999522)、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和竞赛承办单位(以寄出邮戳为准);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至fjtyqsc,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与电子邮件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二)报到:各代表队、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时各队须提交运动员学籍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高中生还必须出示会考证原件等。材料不全者不得参赛。十二

29、、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福建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报名表参赛学校(章): 领队: 教练员:号码姓 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籍卡号年级备注设区市体育局(章) 设区市教育局(章) 医务部门(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竞赛规程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26至30日在三明建宁县举行。二、参赛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级联赛取得高中组、初中组男、女前三名的学校。三、竞赛组别: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四、年龄规定(一)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二)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

30、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五、参加办法和条件(一)报名人数:各设区市必须报总领队1人,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足两套比赛阵容不予参赛)。高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高三运动员报名参赛,初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初三运动员报名参赛。(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运动员必须是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正式学籍的同一所学校在读学生。学生转学时间需达一年以上的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学籍卡原件,高中生还必出示会考证参赛。(三)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比赛的证明和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

31、险,否则不得参赛。比赛大会为运动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外,对意外伤害事故不承担法律责任。(四)同一学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试训时间累计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市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五)运动员资格由所属教育和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审查。如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名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通报全省并取消该校3年内参赛资格。(六)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以书面材料为准,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经领队签名的申诉报告及材料,并交申诉费1000元(胜诉返还申诉费),否则不予受理。六、竞赛办法(一)第1、2局比赛规定:1、全队12名

32、队员分成两个阵容分别参加第1、2局比赛,每个阵容固定由6人组成,不能替换;其余各局比赛上场队员不限。2、第1、2局任何一局比赛若不足6人,则为阵容不完整,判该队该场输,局比分0:2,两局分数均为0:25。3、比赛场上具有学校和体校双学籍的队员最多不得超过两人,否则被判罚下去的队员不得替补。4、若队员临时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可由对方教练指定该队任一队员上场替补。队员伤病不能比赛情况必须由大会医生认可,竞赛组与裁判长最后确定。凡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年度赛比赛成绩。(二)比赛规定:1、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排球竞赛规则。2、比赛网高规定:初中组:男子2.40米,女子2.20米。高

33、中组:男子2.43米,女子2.24米3、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决出名次。,按照抽签原则和“贝格尔编排法”编排竞赛日程。每天每队进行2轮比赛。4、第一阶段采用3局2胜制,第3局决胜局比分同1、2局(为25分)。第二阶段均采用正式比赛的5局3胜制。七、比赛决定名次办法(一)单循环计分与名次计算方法: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多者;2)C值;3)Z值。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1)比较C值A(

34、胜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不列前。B(负局总数)2)如C值相等,则比较Z值:X(总得分)- =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Y(总失分)(二)交叉决赛决定名次方法:第一轮进行交叉复赛,第二轮进行交叉赛,每轮比赛后各队按照胜负结果进入下一轮比赛,第三轮决赛决出各个队名次。八、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次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二)获得比赛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或奖牌。(三)获前六名队的一名主管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五)参赛学生在省级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并符合审批规定的授予相应技术等级。九、裁判员:主要裁判员

35、由主办单位负责选调。十、经费参赛运动队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负责,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十一、报名和报到:(一)报项、报名: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级联赛规程总则要求报项。参赛学校于赛前一个月将排球联赛报名表(附后)打印填写一式三份,报所在设区市(平潭)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和竞赛承办单位建宁县体育中心,联系人:聂武建,电话:13859155577.(以寄出邮戳为准);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至fjtyqsc,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表与电子邮件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6、。(二)报到:各代表队、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报到时各队须提交运动员学籍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高中生还必须出示会考证原件等。材料不全者不得参赛。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福建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报名表参赛学校(章): 领队: 教练员:号码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籍卡号年级备注设区市体育局(章) 设区市教育局(章) 医务部门(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2014年福建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暨中学生联赛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2-6日在福州举行。二、竞赛项目高中组:男子“十一人制”足球比赛;初中组:男子“五人制”足球比赛。三、竞赛组

37、别年龄规定高中组: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四、参加单位(一)各设区市(含平潭)市级联赛取得男子初中组和高中组前三名的学校。(二)所有参赛单位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五、参赛运动员资格(一)运动员必须是学习努力、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的学校参赛。(三)运动员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认可该运

38、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四)已办理正式选调手续到职业体育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六、参加办法(一)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原件、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比赛期间有效承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二)各组别比赛每所学校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医1人,初中组运动员12人;高中组运动员报名22人,抵达赛区18人。(三)报项与报名各设区市于6月30日前填报2014年参加省级联赛报项表,注明将参加省级联赛的组别、队数;各参赛单位于7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填报足球比赛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设区市体育局、教育局、参赛学校和医务部门公章后

39、,快件分别寄达省体育局青少处(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9楼,邮编350003,联系电话18906935116)、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联系人:陈丽红,电话:0591-87091348)和竞赛承办单位(福州市体育局竞训处,邮编:350001),并发电子邮件至:niuge170。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七、竞赛办法(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二)决定名次办法: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在规定比赛时间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在规定比赛时间内双方平局时,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罚球点球参照20122013年足球竞赛规则)胜队得2分,负队得0分;如

40、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4、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一)初中组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高中组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20122013足球竞赛规则。(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三)比赛时间:初中组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不执行净时制),分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1分钟的暂停,上下半场之间休息时间10分钟;高中组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15分钟,伤停等补足时间。(四)初中组比赛用球为室内五人制比赛用球;高中组为五号比赛用球。(五)初中组每队限报12人,上场队员不得多于5人,其中一人必须为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3人则比赛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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