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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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目 录第一部分 会计基础规范2一、 会计机构2二、 会计岗位3三、 会计人员7四、 会计职业道德9五、 会计监督检查9六、 会计工作交接12七、 票据与印章14八、 会计科目17九、 会计凭证18十、 会计账簿23十一、 财务报告24十二、 会计档案26十三、 财务信息化28第二部分 会计基本业务28一、 货币资金28二、 往来款项31三、 存货35四、 股权投资39五、 固定资产41六、 借款46七、 收入47八、 日常费用49第三部分 会计管理制度51一、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51二、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53三、 货币

2、资金管理制度54四、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57五、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58六、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61七、 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61八、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63附件:66一、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图66二、主要附表参考格式69- 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本标准主要从会计基础规范、会计基本业务、会计管理制度三个方面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第一部分 会计基础规范一、

3、会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建立会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是单位会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计核算、监督、分析、报告、制度建设等各项会计工作的组织开展负主管领导责任,组织单位重大经济行为的可行性分析与审核,参与单位重大经营活动的分析与决策,实施对单位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与报告。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是单位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资金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的责任部门。会计机构负责贯彻执

4、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围绕单位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参与经营决策,为单位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二、 会计岗位(一) 设置原则会计岗位设置必须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不相容岗位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稽核、财产保管等岗位。(二) 岗位设置会计岗位一般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岗、出纳岗、往来款项核算管理岗、存货核算管理岗、投资核算管理岗、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岗、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岗、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岗、资金核算管理岗、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岗、收入核算管理岗、纳税核算管理岗、成本核算管理岗、费用核算管理岗、稽核岗、总账报表岗、预算管理岗、国有资产产

5、权管理岗、财务分析与评价岗、价格管理岗、财务信息化管理岗、会计档案管理岗等岗位。各单位可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置会计岗位,调整职责分工。兼容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不兼容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各单位要对具体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以制度形式固化。(三) 岗位职责1、 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具体会计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参与经营决策;负责组织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关会计业务进行审批;负责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财务分析管理;负责制定筹资、

6、融资计划,对资金运作进行统筹;负责财务信息化管理;负责合理调配会计人员的工作,组织财务工作绩效考核和财务预算考核;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 会计主管岗:负责在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具体会计核算业务,组织会计人员按时、按要求记账,收付款,如实反映和监督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3、 出纳岗: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负责办理与银行结算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有关事宜;负责办理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与撤销;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单位可根据业务量

7、大小分设现金出纳岗和银行出纳岗。4、 往来款项核算管理岗:负责往来款项业务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除主营业务以外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包括各种其他应收、暂付款项的催收、结算,其他应付、暂收款项的清偿工作等;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5、 存货核算管理岗:负责存货业务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存货业务的会计核算;负责与存货采购相关的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和定期对账;负责定期将存货明细账与存货管理部门的台账进行核对;负责监盘存货,并根据盘点结果的审批意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6、 投资核算管理岗:参与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负责投资业务相关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及

8、时掌握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7、 在建工程核算管理岗:负责在建工程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参与在建工程项目的完工验收,配合开展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协助相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资产移交手续;督促对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而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8、 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岗:负责固定资产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按月足额计提折旧(使用费);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台账;负责定期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卡片账进行核对;负责监盘固定资产,并根据盘点结果和审批意见及时

9、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手续完备的报废(或毁损)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9、 无形资产核算管理岗:负责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按月摊销无形资产;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0、 资金核算管理岗:负责拟定筹资、融资的的具体方案;负责筹资、融资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筹资、融资的会计核算;负责筹资、融资业务资料的保管;办理贷款、委托贷款、贷款担保及贷款清偿等与岗位相关的具体事项。11、 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岗:负责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的会计核算;负责与工资相关的代扣代缴业务的复核(包

10、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等);负责职工薪酬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2、 收入核算管理岗:负责收入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收入业务的会计核算;负责与收入相关税费的计算;负责与收入相关往来款项的核对与催收;参与往来客户信用制度的建立与评价;负责利润分配、编制盈亏分析报告;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3、 纳税核算管理岗:负责纳税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除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以外税种的核算;负责纳税申报、缴纳和管理;负责编制税务报表;负责税收筹划及分析;负责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手续;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4、 成本核算管理岗

11、:负责编制年度项目成本计划;负责成本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各项目成本的归集、分配与核算;负责编制成本报表,对成本进行预测、控制与分析;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5、 费用核算管理岗:负责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的审核;负责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会计核算;负责对各项费用进行预测、控制与分析,编制相关报表;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6、 稽核岗: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稽核;负责对选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稽核;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监盘库存现金;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7、 总账报表岗:负责会计科

12、目的设置及规范;负责每月定期结账;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负责财务快报的编制和上报;负责账簿的打印、整理;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8、 预算管理岗:负责编制并上报预算方案,分解经审批的预算指标,监督预算执行,调整预算;负责预算执行分析与考核;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19、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岗:负责实施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工作;参与国有资产划转、重组;负责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与上报;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0、 财务分析与评价岗:负责财务综合分析,提供重要专项财务信息;负责财务绩效的考核与评价;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

13、21、 价格管理岗:负责提出内部结算价格方案、提供报价资料、参与核定内部协作价格;负责成本、价格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分析;负责价格资料的整理与保管;参与相关产品基础价格的拟定;参与重大项目合同价款的定价;参与成本预算编制、考核与分析;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2、 财务信息化管理岗: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财务软件、财务数据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解决财务软件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监督系统操作人员正确操作财务软件;负责操作密码与操作权限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年度财务初始化工作、财务数据的备份、系统传递、系统电子数据归档、财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的数据和参数的维护与使用,并

14、按照要求维护会计机构网络,监督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23、 会计档案管理岗: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立卷、归档、保管、查阅;负责会计档案的移交,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负责会计档案的销毁报批与监销;办理与岗位相关的其他事项。(四) 岗位轮换各单位必须建立岗位轮换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换。1、出纳岗:各单位出纳岗要求在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2、其他会计岗位:各单位根据岗位性质原则上在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三、 会计人员(一) 任职资格 1、 会计机构负责人(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廉

15、洁奉公。(2) 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 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具备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取得经济类、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接受会计专业培训,且在会计机构工作满一年。(4)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熟悉现代化管理知识,掌握本行业管理的有关知识。(5)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6) 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2、 会计人员(1) 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2) 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3) 在岗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6、,熟悉并执行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4) 在会计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经考核能担任相应的会计工作。(二) 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1) 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要求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道德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2) 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定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体系,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三) 回避制度(1) 各单位聘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2)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

17、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四、 会计职业道德(一) 会计人员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据此从事会计工作,坚持原则,不做假账,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二)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 会计人员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单位会计信息。(四)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五) 会计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在岗位的要求。(六) 会计人员应熟悉本单位的生

18、产经营和业务管理,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改善内部管理,勇于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各单位应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纳入会计人员考核内容,作为奖励、晋升的重要依据。五、 会计监督检查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一) 监督依据1、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2、 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3、 各单位制定的会计管理制度。(二) 监督内容包括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实物、款项、财务报告、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配合搞好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1、 会计凭证的监督(1)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凭证,不予受理。(2)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

19、会计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报告。(3) 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会计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完整后方可受理。2、 会计账簿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账外设账行为,必须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3、 实物、款项的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必须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4、 财务报告的监督(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

20、员应对单位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必须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5、 财务收支的监督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应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1)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退回,要求补充、更正。(2) 对违反规定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制止和纠正。(3)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负责人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不予制

21、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4) 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向上级单位或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6、 其他经济活动的监督(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对上级单位批复的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三) 外部会计监督1、 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2、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22、规规定进行审计或由主管机关委托进行审计的,各单位必须配合审计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审计人员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四) 会计人员、会计岗位的检查评价会计机构每年对会计岗位的设置、岗位轮换和会计人员的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调整。六、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岗,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岗。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 交接准备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23、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清理,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在交接前填制完毕。2、 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实施电算化的单位要将明细账、余额表打印出来盖章后交接,并存档。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 编制会计工作移交清单(格式见附表1),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发票、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移交人员还应在移交清单中列明财务软件密码、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等内容。(二) 交接监督1、 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负责监交

24、。2、 会计主管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3、 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三) 交接要求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查清后才可办理移交。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须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格式见附表2)。4、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需抽查个别账户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

25、必须交接清楚,要将票据的编号、张数在移交清单上列明,交接的印章要在移交清单的指定位置盖章。6、相关电子数据信息要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接替人员必须更新财务软件密码并继续使用原会计账套,不得自行开设新账套,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7、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出具书面材料。8、会计人员交接时必须填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应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监交人员的姓名、职务,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9、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

26、一份,存档一份。(四) 临时交接1、会计人员临时离岗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岗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与接替人员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以分清责任。2、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移交,但委托人应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条款办理。单位撤销时,会计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清算期间的账务并编制清算报表。清算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岗。七、 票据与印章(一) 票据管理本标准所称票据包括银行结算票据、发

27、票和资金往来发票。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票据的控制,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专设票据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1、 银行结算票据本标准所称银行结算票据主要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1) 会计机构在收到业务部门和外部单位交来的银行结算票据时,应及时办理交接和接收手续,按期交存银行。(2) 相关业务人员需要使用银行结算票据时,出纳岗必须在票据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票据号码、用途、金额、出票日期、领用人等,并由领用人员签名。(3) 出纳岗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动态,不得开具空头支票。(4) 不得开具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不得开

28、具没有收款单位、没有限额的支票;不得开具远期支票。(5) 单位因填写、开具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书写“作废”字样后与存根一并归档保存,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6) 对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可以销毁的票据,在履行审批手续,填制销毁清册后进行销毁。(7) 出纳岗每月至少一次对票据进行盘点、编制票据盘点表,确保账实相符。2、 发票本标准所称发票包括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类发票或事业单位收据。(1) 会计机构对发票进行归口管理,负责发票的购买、保管、开具、收回和缴销等工作。(2) 各单位应设立发票领购和缴销登记簿,对领购的发票按发票的种类、数量逐本进行登记。(3) 对于尚未收到款

29、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经济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持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的开具发票申请单(格式见附表3)及相关合同到会计机构开具发票,业务经办人员负责及时收回款项。(4) 发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 不得在未填写收款单位、大小写金额、内容摘要的发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6) 手写发票不准拆本使用。(7) 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顺序装订保管。(8) 发票作废后应加盖“作废”戳记或书写“作废”字样,与存根联一并归档保存。 (9) 发票应视同支票进行保管,不得涂改、撕毁。3、 资金往来发票本标准所称资金往来发票是指由税务

30、部门监制的收款凭证,用于收取往来款项。资金往来发票视同发票进行管理。(二) 印章管理本标准所称印章为银行预留印鉴,主要是指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财务结算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等,简称“财务专用章”),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名章等。1、 印章的使用(1) 银行结算票据必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2) 因业务需要必须携章外出使用时,必须填写印章(领)使用登记表,并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携章外出应两人同行。2、 印章的保管,不得由同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3、 印章保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填制移交清单办理印章交接手续。4、 印章如需更换,必须报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更换手续。5

31、、 印章遗失必须及时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6、 印章应保持清洁,字迹清晰。八、 会计科目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并依据集团公司财务信息化管理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一) 企业类单位(不含财务公司),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标准会计科目(企业)规范的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1、 会计科目使用的基本原则(1) 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必须按标准会计科目(企业)规范的要求进行统一设置。(2) 一级会计科目不允许增减;二级及二级以下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标准会计科目(企业)规范中已有规定者外,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财务报告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

32、况进行增设。不存在的交易或事项可不设置相关科目。2、 会计科目使用的具体要求(1) 集团公司标准会计科目(企业)规范中已经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更改,一级会计科目编号统一为4位,二级及以下科目编号均为2位。(2) 各单位可根据管理需要增加科目的属性设置。(3) 科目使用要符合集团公司项目规范(专项核算)、单位规范的要求。(4) 各科目的核算内容及具体核算方法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5) 财务公司可在集团公司标准会计科目(企业)规范的基础上,参考商业银行自行设置会计科目,并报集团公司备案。(二) 集团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和基本建设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财务信息化

33、会计科目规范(试行稿)中科研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规范、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科目规范来执行。军工事业单位科目、基本建设科目一级科目代码为3位,二级及以下科目代码均为2位。九、 会计凭证(一) 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1、 原始凭证的分类按照来源不同原始凭证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1)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凭证。例如:购货时取得的发票,职工出差取得的车票、飞机票、住宿发票等。(2)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内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业务经办部门或经办人按单位统一格式填制的凭证。例如:仓储部门的入库单和领料单、

34、项目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等。2、 原始凭证的填制原始凭证的要素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由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的发票专用章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特种票据除外,如车票、过路过桥费单据等)。(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本人的签名。(3)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4)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5)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一致。3、 原始凭证

35、的使用(1)对外开出的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记账依据。(2)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或书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3)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不得退还原收款收据。(4)职工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后,收回借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5)经上级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必须将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6)一张原始凭证需要几个

36、单位分摊的,必须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说明各单位确认金额、确认比例,并将该分割单与原始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一起作为入账依据。(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必须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该加盖开出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8)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注明原凭证的编号、金额和内容等,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对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确认,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4、 原始凭证的管理(1) 原始凭证粘贴:在实际工作中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

37、种类繁多,为便于装订和保管,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对附件进行必要的外形加工。A. 附件固定不能使用书钉等金属性易锈蚀的物品。B. 过宽过长的附件,应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折叠。C. 过窄过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装订时,应将附件先粘贴于特制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然后再装订。D. 粘贴时应横向进行,从右至左,第一张原始凭证右边与粘贴单的右边对齐,用胶水固定原始凭证左边,逐张左移,后一张压前一张,粘牢即可。E. 最后还要在粘贴单的空白处分别写出每一类原始凭证的张数和总金额。F. 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响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2) 对于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

38、期、编号,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3) 对于不能直接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的重要经济合同、文件等特殊原始凭证,要在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注明合同或文件的唯一编号,以方便查找。(4)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印;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5、 原始凭证的审核(1) 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2) 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凭证本身和凭证填列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3) 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记录

39、的经济业务日期、单位名称、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签章等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二) 记账凭证1、 各单位要根据财务信息化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记账凭证;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录入记账凭证。2、 记账凭证的要素包括: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制单人员、稽核人员、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3、 记账凭证的录入(1) 记账凭证必须要与原始凭证金额保持一致。(2) 记账凭证摘要内容要简明扼要,能够正确、真实、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记账凭证填制错误需更正时,根据金额大小、重要程度报会计主管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批。发现当年记账错误的,必须按

40、原记账方向红字冲回,不得编制相反会计分录进行更正;发现以前年度记账错误的,如不影响损益或影响损益金额较小的,可编制相反会计分录进行调整,如影响损益金额较大的,则应按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账务处理。4、 记账凭证的稽核稽核人员须于当月结账前对记账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稽核;对会计政策的选用是否恰当,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规范,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保持一贯性进行稽核;对记账凭证要素是否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是否按审批权限履行了审批手续等进行稽核。5、 记账凭证的传递会计人员打印的记账凭证,涉及收付业务的由出纳岗进行复核,出纳岗付款签章后移交于稽核岗;不涉及收付业务的直接移

41、交于稽核岗,稽核岗签章后,统一交由会计档案管理岗按凭证顺序号整理保管。6、 记账凭证的装订(1) 记账凭证必须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连续编号,按月整理,每月从第一号编起,编到月末最后一张止。(2) 记账凭证必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时所附原始单据粘贴均匀、平整,使用符合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记账凭证封皮和档案盒,并在封皮和档案盒上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起讫号码等,由装订人在记账凭证封皮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3) 每册凭证以左侧卷脊处为本册凭证最厚位置,厚度不超过3cm。十、 会计账簿(一)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并根

42、据管理需要建立相应的辅助核算账簿。(二)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三) 会计账簿应定期打印,并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及时整理装订成册。(四) 机打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按规定制作账簿扉页和封面,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需要粘贴印花税票的账簿,在账簿扉页右上角粘贴印花税票,并在印花税票中间划两条出头的横线,以示注销;总账报表岗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账簿扉页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装盒,保存于指定地点。(五) 结账与对账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每月末定期结账,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及时全部登记入账。1、 账证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

43、、金额是否一致。2、 账账核对(1) 月末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总账与日记账,明细账与相关辅助账之间的金额是否相符。(2) 月末对存货数量金额式明细账与存货管理部门台账的一致性进行核对。(3) 会计机构必须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卡片账进行核对。对账不一致的,必须由相关责任部门查明原因,会计机构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3、 账实核对(1) 出纳岗必须每日将库存现金与库存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日结;稽核岗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每年至少两次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2) 每月末,由非出纳岗的会计人员将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

44、,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 会计机构与存货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存货明细账与存货实物进行核对,对盘亏或盘盈的存货,由相关责任部门查明原因,会计机构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4) 会计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将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核对,对盘亏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相关责任部门查明原因,会计机构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机构固定资产编码要与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编码一致,以方便固定资产盘点及日常管理。十一、 财务报告(一)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主要指月度快报及相关说明,季度财务报

45、告主要指内部报表及相关说明,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二) 会计报表必须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编制,做到账表一致(不考虑重分类对账表造成的差异),且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三)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根据管理需要须转换成企业会计报表的,必须严格按照国资委下发的相关指导性文件进行转换。(四)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应纳入本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必须严格按照国资委下发的相关指导性文件进行报表科目转换,分别纳入所属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合并报表。(五) 编制合并报表的单位必须考虑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46、,充分抵消关联交易、关联往来及其他需要抵消的事项;对于核对不符的事项,须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合并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六) 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编制要求必须满足管理者与使用人的需求。(七)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依次编订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制表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八) 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九)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及相关会计岗位人员应对财务报告的以下具体内容进行审核:1

47、、 会计报表的种类、项目是否填制齐全。2、 会计报表数字是否与账簿数字相符。3、 会计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勾稽关系是否正确。4、 会计报表附注是否按规定填写齐全。5、 财务情况说明书中的数字是否与所附的会计报表中的数字相符。6、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是否按要求向上级单位备案,特殊事项是否取得上级单位的批复。十二、 会计档案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一) 会计档案的分类1、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等。2、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等。3、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专项财务报告。4、 电子数据类:加载财务信息的各种磁介质、软件等。5、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清单、发票(收据)存根、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检查记录、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批复文件等。(二) 会计档案的保管各单位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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