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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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7页 共27页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价格行政处罚一、名称:价格行政处罚二、分类:行政处罚三、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90个工作日四、办理部门: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五、联系电话:58591704六、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下关区物价局七、行政处罚流程图(办理人员):见附表八、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九、服务指南:价格行政处罚流程行政行为事项:价格行政处罚项目编号:行政处罚法定实施主体:下关区物价局法律依据:

2、价格法第三十三条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90个工作日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58591704处罚程序:(一)受理立案:本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案件,登记案情;初步收集违价事实的证据,填写立案审批表,按程序报批 。时限:3个工作日(二)调查取证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法进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收集材料证据,查清违价事实,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罚建议。时限:10个工作日(三)案件审理岗位责任人:局案审会负责人岗位职责及权限:负责召开案审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程序等进行审查,决定处罚意见。时限:7个工作日(四)处罚告知岗位责任人

3、: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并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 时限:3个工作日(五)听取陈述申辩或召开听证会岗位责任人:案件审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提请再次召开案审会。时限:7个工作日(六)处罚决定执行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并送达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负责处罚内容的执行到位。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区法制局备案。时限:30个工作日(七)监督检查举报政策咨询电话:58591770本单位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25-8591701公告查询网址:下关区物价局行政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服务电话:5

4、8591704 监督投诉电话:58591701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承办机构:南京市下关区物价检查所案件来源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受理立案承办人员制作案卷,详细记载违法事实以及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已有的相应证据及有关材料和经办人的初步意见,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后立案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调查取证1、收集证据2、证据保全3、询问当事人和证人4、勘验和检查5、鉴定审批: 调查结束后,按程序审批拟定处罚意见局机关负责人决定拟处罚意见,重大复杂案件由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

5、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以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者不存在的,不得给予处罚违法事实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结案归档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向所属行政机关负责人汇报并备案;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在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局机关重大处罚上报备案应当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送达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由行政管理相对人签名或摁手印后,当场交付。按规定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重大处罚当事人可以申请召开听证会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行政机关应改变原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价格行政强

6、制一、名称:价格行政强制二、分类:行政强制三、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四、办理部门: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五、联系电话:58591704六、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下关区物价局七、行政强制流程图(办理人员):见附表八、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四条“(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九、服务指南:价格行政强制流程行政行为事项:价格行政强制项目编号:行政强制法定实施主体:下关区物价局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三十四条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

7、:58591704行政强制程序:(一)立案调查:本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发现当事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按程序报批。时限:1个工作日(二)审查决定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法审查行政强制事项,作出是否行政强制决定。重大行政案件的强制报局领导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三)行政强制告知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作送达行政强制通知书并 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 时限:3个工作日(四)行政强制执行岗位责任人:物价检查所检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依法执行行政强制事项,并在法定期限内解除强制措施。时限:7

8、个工作日(五)监督检查举报政策咨询电话:58591704本单位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25-8591701公告查询网址:下关区物价局行政强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强制 法定期限:无监督投诉电话:58591704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发现当事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区物价局批准向行政相对人出具并送达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接受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并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结案归档 办理涉案财产价格鉴证一、名称:办理涉案财产

9、价格鉴证二、分类:行政征收三、收费:苏价费200684号四、承诺时限:刑事鉴定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民事鉴定30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案件按约定)办结。五、办理部门: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六、联系电话:58591702七、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下关区物价局八、办理流程图(办理人员):见附表九、法律依据:1、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各级物价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做好价格咨询、价格鉴证和有关价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2、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其他案件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费用,由委托方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可以由委托方根据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

10、取,或者由委托方通知当事人直接支付。价格鉴证机构收取的价格鉴证费用,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十、服务指南: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办理流程行政行为事项:办理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项目编号:行政征收2号法定实施主体:下关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法律依据: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办理时限:刑事鉴定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民事鉴定30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案件按约定)办结。收费标准:苏价费200684号申请方式: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书面申请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58591702办理程序:(一)受理初审:条件:办理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所需提交材料1、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委托书

11、,载明委托鉴证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来源、使用状况,价格鉴证的目的、内容、范围、基准日等。 2、鉴定标的清单及相关有效凭证或证明。 3、鉴定标的及照片(影印件)。4、刑事案件涉案标的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犯罪嫌疑人供述。 5、其它所需材料。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本岗位责任人:认证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发接收材料书面凭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告知受理、不予受理及需要补齐材料的理由和事项(1个工作日);实地勘察、市场调查,提出初步审理意见。时限:24个工作日(刑事4.5天)(二)复审岗位责任人:认证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及权限:检查申请事项鉴证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出复审意见。

12、时限:3个工作日(刑事1天)(三)审核批准岗位责任人:认证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申请事项,签发价格鉴定结论书和审批意见。重大疑难案件提交集体审理委员会审议并在约定时间内出具结论书。时限:2个工作日(刑事1天)(四)结果反馈岗位责任人:认证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发价格鉴定结论书,告知委托人办理结果并按规定收取鉴定费用,做好文书材料的归档。时限:1个工作日(刑事半天)(五)行政征收的依据及标准:苏价费200684号(六)监督检查举报政策咨询电话:58591702本单位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25-8591701公告查询网址:下关区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及费用征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13、项目编号:行政征收2号 服务电话:58591702 监督投诉电话: 58591701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承办机构:下关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书 面 委 托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提出书面委托并加盖公章,载明委托鉴证财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来源、使用状况,价格鉴证的目的、内容、范围、基准日等,同时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购物发票和复印件; 2、手机或摩托车的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行车证、驾照、或相关证明等); 3、文物、邮票、字画、贵重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必需由法定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质量检定报告; 4、与评估物有关的询问笔录及其他资料。 审 查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书

14、面审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 理 委 托审核委托书的内容及要求,查验实物,审验有关情况及资料,并与委托机关共同确认。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价格鉴证人员对鉴证财产进行实地勘察和市场调查,收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选用适当的鉴证方法进行估算和认定,并撰写鉴定结论书。 领 导 审 批结论书送中心主任审核,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由中心主任签发价格鉴定结论书。符合申办条件Y 发送结论书认证中心自受到委托之日起,刑事案件7个工作日内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其他重大、疑难案件按约定出具结论书,并按规定收取委托方价格鉴定费用。说明理由退回材料申请复核如对鉴

15、定结论有异议,委托方可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重新鉴定或向省级以上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申请。结 案价格鉴定费收费依据:苏价费200684号收费许可证年检及费用征收一、名称:收费许可证年检及费用征收二、分类:行政征收三、收费:苏价涉199274号四、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五、办理部门: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六、联系电话:58591770七、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南京市下关区物价局八、办理流程图(办理人员):见附表九、法律依据: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申报审批、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检制度。”十、服务指南:收费许可证年检办理流程行政行为事项:收费审批及收费许可证工本费征收项

16、目编号:行政征收1号法定实施主体:下关区物价局法律依据: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江苏省定价目录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区物价局书面申请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58591770办理程序:(一)受理初审:条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所需提交材料:1、年审报告书;2、收费许可证副本;3、收费员证;4、收费票据存根;5、收费票据购领簿;6、财务收支总帐;7、财务明细帐;8、会计报表。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本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材料,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收费依据的合法性,提出初步审理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二)复审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科

17、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检查申请事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出复审意见。时限:1个工作日(三)审核批准岗位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申请事项,提出审批意见。时限:2个工作日(四)结果反馈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整理材料,办理结果告知事项,打印相关文书通知领取。时限:1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及标准:苏价涉199274号:1、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收费收入的0.5%;2、小学、幼儿园50元/单位;3、中学(含中专、中技、职中)100-200元/单位;4、高校300-500元/单位;5、医疗单位:医院医疗收费总额的0.1%(药品收入除外)乡镇(街道)卫生院50元/户;6、社会办学单

18、位为学费总收入(扣除税)的0.3%。(六)监督检查举报政策咨询电话:58591770本单位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25-8591701公告查询网址:下关区收费许可证年检及费用征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征收 项目编号:行政征收1号 服务电话:58591770 监督投诉电话: 58888405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承办机构:下关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年审报告书;2、收费许可证副本;3、收费员证;4、收费票据存根;5、收费票据购领簿;6、财务收支总帐;7、财务明细帐;8、会计报表。审 查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

19、章,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 理由物价局、财政局组成的年审办公室工作人员自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出 具 年 审 结 论 书 对审核基本合格的:1、整改2、年审办公室重新考核对审核不合格的:1、 暂停收费2、 整改3、 年审办公室重新考核对审核合格的:1、 在收费许可证副本上盖章2、 收取年检费符合申办条件Y 年检费收费标准:1、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收费收入的0.5%;2、小学、幼儿园50元/单位;3、中学(含中专、中技、职中)100-200元/单位;4、高校300-500元/单位;5、医疗单位:医院医疗收费总额的0.1%(药品收入除外)乡镇(街

20、道)卫生院50元/户;6、社会办学单位为学费总收入(扣除税)的0.3%。 收费依据:苏价涉199274号、苏价费200346号说明理由退回材料下关区政府制定价格审批一、名称:政府制定价格审批二、分类:行政审批三、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四、办理部门: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五、联系电话:58591770六、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南京市下关区物价局七、办理流程图(办理人员):见附表八、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九、服务指南:政府制定价格审批流程行政行为

21、事项:政府制定价格审批项目编号:行政审批1号法定实施主体:下关区物价局法律依据:价格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江苏省定价目录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区物价局书面申请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58591770办理程序:(一)受理初审:条件:办理政府制定价格审批所需提交材料:(1)制定和调整价格的请示;(2)企业概况;(3)最近三年的成本费用情况。(4)其他有关申报价格的资料。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本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发接收材料书面凭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告知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补齐材料的理由和事项(1个工作日);实地勘察、市场调查,成本测算,提出

22、初步审理意见。时限:15个工作日(二)复审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检查申请事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出复审意见。时限:2个工作日(三)再审岗位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申请事项,提出再审意见。重大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提交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时限:3个工作日(四)审批岗位责任人: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申请事项,签发审批意见。根据权限分工,决定是否报上级机关批准或备案。时限:6个工作日(五)结果反馈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发价格审批文书,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做好文书材料的归档。时限:4个工作日(六)监督检查举报政策咨询电话:58591770本

23、单位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25-8591701公告查询网址:下关区政府制定价格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项目编号:行政审批1号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58591770 监督投诉电话:58591701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审 查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办机构:下关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制定和调整价格的请示;(2)企业概况;(3)最近三年的成本费用情况。(4)其他有关申报价格的资料。 受 理承办人自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

24、料的核实工作,并一次性提出核实意见。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日内退回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 审 核科室负责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聘请中介机构对申请单位三年来的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认证。召开价格审议会,由价格管理科提出订定价和调价方案。符合申办条件Y 审 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分管局长核查,局长签发,并报上级部门批准。N价格科回复价格管理科自受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下发正式价格批文

25、。说明理由退回材料收费审批及收费许可证工本费征收一、名称:收费审批及收费许可证工本费征收二、分类:行政审批三、收费:四、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五、办理部门: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六、联系电话:58591770七、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南京市下关区物价局八、办理流程图(办理人员):见附表九、法律依据: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申报审批、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年检制度。”十、服务指南:行政事业收费审批办理流程行政行为事项:收费审批及收费许可证工本费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审批2号法定实施主体:下关区物价局法律依据: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江苏省定价目录办理时限

26、:15个工作日申请方式:区物价局书面申请地址:中山北路540号电话:58591770办理程序:(一)受理初审:条件:办理行政事业收费审批所需提交材料:1、经有权部门批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文件; 2、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社会团体需提供民政部门或科协发放的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4、社会办学单位需提供市教委、市劳动局颁发的社会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社会办医单位需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行医许可证复印件; 6、特殊行业单位需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本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发接收材料书面凭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

27、,告知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补齐材料的理由和事项(1个工作日);实地勘察、成本测算,提出初步审理意见。时限:3个工作日(二)复审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及权限:检查申请事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提出复审意见。时限:2个工作日(三)再审岗位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申请事项,提出再审意见。重大价格的制定和调整提交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时限:5个工作日(四)审批岗位责任人: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申请事项,签发审批意见。根据权限分工,决定是否报上级机关批准或备案。时限:3个工作日(五)结果反馈岗位责任人:价格管理科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制发价格审批文书,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做

28、好文书材料的归档。时限:2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正、副本50元/套;2、副本30元/本(苏价费1994168号)(七)监督检查举报政策咨询电话:58591770本单位举报监督投诉电话:025-8591701公告查询网址:下关区收费审批及收费许可证工本费征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审批 项目编号:行政审批2号 服务电话:58591770 监督投诉电话: 58591701办理地点:中山北路540号 承办机构:下关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经有权部门批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文件; 2、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社会团体需提供民政部门或科协发放的社团

29、登记证复印件; 4、社会办学单位需提供市教委、市劳动局颁发的社会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5、社会办医单位需提供卫生部门颁发的行医许可证复印件; 6、特殊行业单位需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7、按规定填报收费许可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审 查区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 理承办人负责申请材料受理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条件不符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科 室 初 审初审:1、对收费项目进行审定;2、对收费标准进行核查;3、拟收费分析材料上报。 领 导 审 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报分管局长核查,局长签发符合申办条件Y 价 管 科 回 复自受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发正式收费批文,发放收费许可证,并收取工本费。说明理由退回材料收费许可证工本费收费标准1、正、副本50元/套;2、副本30元/本 收费依据:苏价费1994168号第 27 页 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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