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docx

上传人:ylj18****70940 文档编号:44125378 上传时间:2022-09-2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3.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docx(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看法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购买主体。下面是派克资源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看法,希望大家喜爱。为主动稳妥、依法规范有序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 依据政府选购和购买服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法律服务工作 实际,提出如下指导看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看法关于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 系建设的看法关于政府向社会力气购买服务的指导看法 等部署要

2、求,大力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完善政府购买 法律服务机制,强化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 政实力和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 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加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的获得 感、华蜜感、平安感,为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 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供应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 障。二、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各级国家机关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购买主体。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担当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运用行 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运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法律服务的,参照 国家机关执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承接主体应当具备法律服务实力,并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3、规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购买主体应当依法保障承接主体同等参加政府购买法律服 务的权利,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承接主体实行差别待遇或 者卑视待遇。三、购买内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内容为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 市场化方式供应的法律服务事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详细范 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书目管理。下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依法纳 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书目:(一)政府向社会公众供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主要是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托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气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的公共性、公益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救济服务;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服务; 村

4、(居)法律顾问服务;法治宣扬教化服务;人民调解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实体平台法律询问服务;公益性律师调解、律师代理申诉、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服务;公益性公证、司法鉴定服务;仲裁委员会参加基层纠纷解决服务;等等。(二)政府履职所需协助性法律服务。主要是政府托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社会力气供应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协助性法律服务,包括:参加重大决策、重大执法确定合法性审查,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供应法律看法;参加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加合作项目的洽谈,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参加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

5、案件和重大突发事务等供应法律服务; 参加法治建设相关调研、培训、督察等工作;为行政活动办理合同证明、权利确认、保全证据、现场监督等公证;等等。实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部门负责将符合规定的法律服务 事项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书目,依据经济社会发展 改变、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状况,按程序刚好对书目进 行动态调整。四、购买活动实施购买主体应当根据政府选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方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组织实施购买活动。(一)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中 统筹支配。(二)选购管理。购买主体应当综合考虑购买内容的供求特点、市场发育程 度等因素,根据方式敏捷、程序

6、简便、公开透亮、竞争有序、 公允择优的原则,采纳适当选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并参照所 在区域同类法律服务的市场收费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价格。(三)合同管理。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应当签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书面合 同,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数量和质量、 双方权利义务、服务价格及资金结算方式、服务绩效目标、违 约责任等内容。(四)履约责任。购买主体应当加强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的履约管理, 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和验收评估,根据合同约定向承接主体支付服务费用。承接主体应当仔细履行合同,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规范运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法律服务。五、指导监督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当自

7、觉接受监察监督、财政监督、 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府 购买法律服务的详细方法,进一步明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 购买内容、购买程序等,推动本地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有 序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安排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可以依据须要对部门实施的资金金额和社会影响大的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会同司法行政部门 主动推动各相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本部门政 府购买服务指导性书目。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引导律师等社会力气有序参加政府 购买法律服务供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探讨完善政府购买 法律服务质量标准,促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