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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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肇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肇东镇人民政府二一九年十二月肇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规划背景2第一节 肇东镇概况2第二节 土地利用状况2第二章 规划目标5第一节 规划目标5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5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7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8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11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1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11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12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2第五节 农村土地整治13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14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14第二节

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7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调控19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9I前 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土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促进肇东镇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肇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编制肇东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内肇东镇的总体规划目标,通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肇东镇行

3、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313.2平方公里,包括肇东镇政府、石坚村、红日村、展望村、增产村、长乐村、建华村、东跃村、万有村、先进村、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东市城区。规划成果经绥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规划期内肇东镇全部土地利用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肇东镇概况肇东镇环围着肇东市,属市区近郊,位于东经12020北纬4510,地处哈尔滨与大庆市之间,南距哈尔滨市60公里,北距大庆市84公里。肇东镇毗邻向阳乡、太平乡、德昌乡、肇东镇、姜家镇、海城乡。肇东镇年均气温3.2,年平均气

4、温3.2,年平均降雨量445.7毫米。2014年全镇总人口38028人,总户数13917户。肇东镇连续三年被肇东市评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先进乡镇标兵”,被绥化市评为“农村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第一先进乡镇”。国民生产总值、税收和人均收入连续三年居肇东市首位。第二节 土地利用状况一、土地利用状况2014年,肇东镇土地总面积31285.8公顷,其中农用地1952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建设用地5984.2公顷,占19.1%;其他土地5779.4公顷,占18.5%。1、农用地:耕地12976.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66.4%;园地38.1公顷,占0.2%;林地1115.1公顷,占5.7%;牧草地4

5、195.0公顷,占21.6%;其他农用地1197.2公顷,占6.1%。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507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7%;交通运输用地357.8公顷,占6.0%;水利设施用地457.9公顷,占7.7%;其他建设用地98.0公顷,占1.6%。3、其他土地:水域60.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1%;自然保留地5719.1公顷,占98.9%。二、土地利用的特点1、农用地中以耕地为主,且集中连片肇东镇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2.4%,其中耕地占农用地面积的66.4%,且集中分布在肇东镇南部。由于多年的农田基本建设使耕地连片,而且田成方、林成网,给机械作业及土地集约经营创造方便条件。

6、2、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布零散肇东镇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分布在全镇的中部及南部,占建设用地的23.7%,且分布零散,在各村均有分布。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较大,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较大。3、土地后备资源潜力较大肇东镇其他土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8.5%,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占其他土地的98.9%,且自然保留中主要以盐碱地为主,分布较集中连片,整理潜力大,土地后备资源潜力较大。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1、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和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矛盾日益加剧,各类建设占用优质农田,导致供需矛盾日趋紧张,人均耕地占有量不断减少。2、土地用养

7、失调,地力下降由于近年来使用农家肥数量少、质量低,同时由于近年来施用氮肥较多、磷肥较少,因而不但使土壤有机质消耗大于投入,肥力下降。3、牧草地质量下降,草原退化、碱化严重天然牧草地是肇东镇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面积大、草质优良。但由于超载放牧、排水不畅和毁草开荒等原因,造成草原面积大量减少,草场土壤大面积盐碱化和退化。第二章 规划目标根据规划期内肇东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结合肇东市规划下达的主要用地指标,在协调资源环境容量、土地供给能力和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肇东镇主要用地目标。第一节 规划目标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规划期内使各项用地结构趋于合理,严格保护耕地,特别

8、是基本农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实行用地分区管制和土地整治等综合措施,使各项用地结构与布局更趋合理,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局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及建设用地总规模。2020年肇东镇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比例调整为61.7:27.1:11.2。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一、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耕地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73.3公顷,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515.3公顷;强化基本农田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2020年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7952.4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严格控制

9、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49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57.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243.7公顷。三、土地生态建设目标进一步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关系,通过改良天然牧草地,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污染,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稳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通过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投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改造措施,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五、土地整治目标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

10、标为22.7公顷,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根据肇东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按照黑龙江省肇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结合各部门用地需求,确定规划期内肇东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方案。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肇东镇农用地19522.4公顷,2020年调整为19325.6公顷,规划期内净减少195.8公顷。1、保持优质耕地面积稳定2014年耕地12976.9公顷,2020年调整为1207

11、3.3公顷,规划期内耕地净减少903.6公顷。2、保持优质园地数量稳定2014年园地38.1公顷,2020年调整为17.4公顷。规划期内净减少20.7公顷。3、保持优质林地面积稳定2014年林地面积1115.2公顷,2020年调整为1137.2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22.0公顷。4、保持优质牧草地面积稳定2014年牧草地面积4195.0公顷,2020年调整为4894.2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699.2公顷。5、适当增加其他农用地面积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197.2公顷,2020年调整为1203.5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6.3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肇东镇建设用地面积5984.2公顷,

12、2020年调整为8494.5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2510.3公顷。1、 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5070.5公顷,2020年调整为7557.0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2486.5公顷。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3649.3公顷,2020年调整为6243.7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2594.4公顷。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1421.2公顷,2020年调整为1313.3公顷,规划期内净减少107.9公顷。2、 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913.7公顷,2020年调整为937.5公顷,规划期内净增加23.8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2014其他土地581

13、5.7公顷,2020年调整为3502.2公顷,规划期内净减少2313.5公顷。第二节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大对草地、河流等各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力度。规划期内,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创建肇东镇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以构建肇东镇东岳湿地保护公园为核心,以城市干道、过境公路、铁路、肇兰新河等为轴建设城市绿化带,以连通全镇内部绿地以及城市周边开敞生态空间,构造生态园林城市的绿色景观特征。对维护肇东镇生态良性循环具有重要作用的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差、生态状况相对脆弱的重点保护地区实行特别保护,分别执行相应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使生态用地

14、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二、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切实保护优质农田,规划期内,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划定基本农田。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达到7952.4公顷。规划期间,调入基本农田500.3公顷;调出面积3.8公顷。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1、城乡用地布局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逐步拆并分散的居民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降低人均居民点用地,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肇东市下达的指标,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划定建设用地规模界线。城镇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充分利用区内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的同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无序发展;控制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分工明确,协调合理的产业圈层结构和功能分区,控制城

15、镇用地规模。规划期内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安排在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东镇政府、肇东市城区及东跃、展望、建华、石坚、红日等村。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期内重点保障乡村道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安排在建华、万有、石坚等村。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间新增采矿用地主要安排在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东镇政府及东跃、展望、建华等村。2、交通水利等用地布局交通水利用地布局要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做到交通成网、路路相通;水利设施要重点考虑水源提取,尽量做到点、面结合,以充

16、分发挥其效能和效益。规划期内优化交通用地路网配置,加强村与村间交通联系,升级、改造低等级公路,提高交通运输能力,进一步完善肇东镇的交通运输体系。3、其他建设用地布局新增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布局主要安排在远离市区及生活区,并尽量选择荒草地、废弃地等,避免占用耕地和优质草地,严格控制占用林地、湿地。第四章 主要用地安排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肇东市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应鼓励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规划期内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515.3公顷;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强化耕地用

17、途管制,协调各行业用地的供给与需求;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规划期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952.4公顷。二、稳步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 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通过改良土壤等措施确保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的质量;对田、水、路、林等实行综合整治,形成配套、集中、高效的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三、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按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一、城镇用地调控城镇用地土地使用必须在规

18、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也应符合城镇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分区,实施用途管制。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安排在肇东城区和黑龙江肇东绿色食品产业大园区,大园区包括绥化市异地经济区及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居民点整理复垦工程,采用合并村庄、加大乡村公路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实现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提高用地效率、土地利用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的目标。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达到1313.3公顷。第三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一、交通重点项目用地交通建设重点项目包括哈齐客专城际铁路、肇昌公路、园区道路、肇东拟建外环(西北段)等,新增交通用地共计

19、9.9公顷。 二、水利设施重点项目用地水利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肇东水库扩建、肇东市肇岳山湿地公园及水渠建设基础工程、城区饮水渠道、环城水系、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目,新增建设用地共计13.9公顷。三、其他建设重点项目用地其他建设工程包括风景旅游、能源、电力、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稳定生态用地规模根据肇东镇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规划期内,稳定现有自然保留地,进一步加大对肇东镇天然草场的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视,提高镇内天然草场的质量,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地类,稳定肇东镇生态用地的规模与结构比例。二、统筹生态

20、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对草地等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将主要分布在肇东镇西部北部的牧草地统一规划,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土地利用格局。规划期间,拟在哈大高速公路、绥满公路等多条公路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逐步建设环城绿化带,加强农、田、林网等建设,提高肇东镇农田的林网覆盖度。三、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严格控制非生态型用地占用生态用地,合理确定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等的比重;做好护草环保措施,修复和保护天然草场生态系统;加强对低效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利用,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实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第五节 农村土地整治根据新农村

21、建设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增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数量,确保实现肇东镇耕地保有量目标,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年提高,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规划期内肇东镇土地整治总规模73.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22.7公顷。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根据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肇东镇划分为8个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22、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8446.4公顷,主要分布在先进、长乐、万有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二、一般农地区规划期内划定一般农地区5907.2公顷,主要分布在红日、东跃、

23、增产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规划期内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6004.3公顷,主要分布在肇东市城区、展望、东跃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市和建制镇建设发展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内建设应以内涵挖潜为主,应优先利用现有

24、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四、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期内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1313.3公顷,主要分布在万有、东跃、石坚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内建设应以内涵挖潜为主,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五、独立工矿区规划期内划定独立工矿区239.4公顷,主要分布在增产、长乐、建华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

25、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六、风景旅游用地区规划期内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82.5公顷,主要分布在肇东镇政府,其中包括肇东市东岳湿地保护公园。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

26、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七、林业用地区规划期内划定林业用地区481.9公顷,主要分布在建华、长乐、石坚等村。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八、牧业用地区规划期内划定牧业用地3400.8公顷,主要分布在肇东镇政府、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

27、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的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肇东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了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7557.0公顷,主要安排在肇东市城区、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如

28、下: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必须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5357.3公顷,主要分布在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东市城区等。有条件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区内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

29、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限制建设区规划期内划定限制建设区18408.0公顷,各村均有分布。限制建设区管制规则如下: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居民点、建制镇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六章 村土地利用调控根据土地用途分区的管制规则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需要,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别落实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工矿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强化村行政辖区

30、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第一节 主要规划指标调控一、耕地保有量指标各村耕地保有量在2014年耕地面积的基础上,结合各村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近5年来土地整治项目新增的耕地数量,参照经济发展布局,产业集聚区分布情况进行调整。二、基本农田面积指标按照与耕地数量、质量结合的原则,工业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的原则,参照各村耕地保有量指标,对各村基本农田面积进行调整。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肇东市下达指标,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的落位确定各村建设用地量。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村庄空闲土地整理和复垦,恢复农业生产。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通过适当发展

31、中心村、撤销整治一般村、搬迁落后村、合并相邻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强化中心村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新居集中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等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条件,逐步形成以中心村为核心的村庄集群。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用地。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要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2、三、确保部门、行业间规划的衔接各部门、各行业编制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要通过大力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使全社会了解、遵守和执行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及时发布公告,规划公告内容应包括规划目标、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管制、期限和范围、批准机关和时间

33、等。完善规划编制与调整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公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监督,对违法土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举报,保障土地的合法使用。22附表1 肇东镇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单位:公顷,%行政单位肇东镇肇东镇政府石坚村红日村展望村增产村长乐村建华村东跃村万有村先进村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肇东市城区土地总面积31322.3 5351.6 1626.5 918.2 555.8 1339.8 1578.8 2229.0 981.9 2336.4 2108.9 9712.6 2343.8 农用地小计19522.43851.3 1430.3 822.2 286.4 1

34、221.2 1442.4 2021.1 838.8 2121.0 1980.2 3261.2 43.8 耕地12976.9 573.5 1223.6 753.1 210.3 1100.0 1272.6 1681.1 649.8 1938.5 1801.9 1772.4 0.2 园地38.1 01.6 2.6 11.5 00.3 3.0 18.4 0000.7 林地1115.2 141.3 97.0 36.2 37.3 65.4 126.7 157.2 52.3 119.3 122.6 159.6 0.4 牧草地4195.0 3046.4 13.9 6.3 014.0 2.3 5.0 01.9

35、7.6 1071.1 26.7 其他农用地1197.2 90.1 94.2 24.0 27.4 41.9 40.6 174.8 118.3 61.3 48.1 258.1 15.9 建设用地小计5984.2 794.3 177.4 90.4 268.3 106.5 131.8 199.2 135.7 196.6 102.7 1496.6 2284.8 城乡建设用地5070.5 249.2 125.5 60.6 245.3 106.4 124.4 190.1 113.3 185.7 99.2 1288.2 2282.6 城镇工矿3649.2 157.1 0.3 3.3 215.6 28.4 29

36、.7 45.9 49.1 00853.5 2266.4 农村居民点用地1421.3 92.1 125.2 57.2 29.7 78.1 94.7 144.2 64.3 185.7 99.2 434.7 16.3 交通运输用地357.8 34.1 41.9 28.3 22.7 06.6 3.2 18.4 4.2 1.8 196.6 0水利设施用地457.9 449.8 0 000000006.0 2.1 其他建设用地98.0 61.2 10.0 1.6 0.3 0.1 0.9 5.9 3.9 6.6 1.7 5.9 0 其他土地小计5815.7706.1 18.8 5.6 1.1 12.1 4.

37、5 8.7 7.5 18.9 26.0 4954.8 15.2 水域60.2 0 00000000048.1 12.1 自然保留地5755.5706.1 18.8 5.6 1.1 12.1 4.5 8.7 7.5 18.9 26.0 4906.6 3.1 33附表2 肇东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平方米/人指标名称现状规划指标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12976.912073.3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469.37952.4约束性园地面积38.1 17.4预期性林地面积1115.2 1137.2预期性牧草地面积4195.0 4894.2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5984.2 8494.5预期性 城

38、乡建设用地规模5070.5 7557.0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649.2 6243.7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067.0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164.5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15.3约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2.7约束性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68.0265.0约束性附表3 肇东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基期年调整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13278.3 42.412976.941.412073.338.6-903.6园地48.840.2 38.10.117.40.1 -20.7林地1143.03.61115.23.6

39、1137.23.6 22.0牧草地4291.6 13.74195.013.54894.215.6699.2其他农用地1125.7 3.6 1197.23.81203.53.86.3农用地合计19887.4 63.519522.462.419325.661.7-195.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2299.4 73.43649.311.76243.719.92594.4农村居民点1494.2 4.8 1421.24.51313.34.2-107.9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 0000 0小计4009.4 12.8 5070.516.27557.024.12486.5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243.8

40、0.8 357.81.1367.7 1.2 9.9水利设施458.11.5 457.91.5471.81.5 13.9其他建设用地99.4 0.3 98.00.398.0 0.3-0.4建设用地合计4810.7 15.4 5984.219.18494.527.12510.3其他土地水域60.220.2 60.20.260.20.20 自然保留地6564.0 21.0 5755.518.33442.011.0-2313.5其他土地合计6624.221.25815.718.53502.211.2-2313.5土地总面积31322.3 100.0 31322.310031322.3 100.00附表

41、4 肇东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项目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规划期间减少耕地规划期净增减耕地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近期规划12976.922.7022.700926.3515.30411-903.612073.37952.4规划期12976.922.7022.700926.3515.30411-903.612073.37952.4年均增减3.803.800154.485.9068.5-150.6附表5 肇东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期合计项目类型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

42、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2756.9 1035.1465.92756.9 1035.1465.9农村居民点207.9 49.7 25.6 207.9 49.7 25.6 采矿用地66.443.9 23.7 66.443.9 23.7 交通用地0 0 0 0 0 0 水利设施用地35.835.8035.835.80其他建设用地000000总计3067.01164.5515.33067.01164.5515.3平均每年占地511.2194.185.9511.2194.185.9附表6 肇东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0000002、土地复垦22.700015.137.83、土地开发000000合计22.700015.137.8附表7 肇东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行政单位行政区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林地区牧业用地区东跃村983.50532.133165.51200024.70黑龙江肇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9845.5496.32066.92273.7259.981.500088.21066.7红日村919.1257.5533.1581.53.5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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