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渭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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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治临渭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临渭,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省委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临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二)基本原则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对全区法治建设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全区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从我区实际出发,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借鉴外地有益经验,循序渐进

3、、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规范性文件体系更加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区新格局初步形成,更高水平法治临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法治临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四)加强宪法实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

4、法,全体公民、各级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应当确保符合宪法精神,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正确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牵头单位:区人大法农委、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街镇(五)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学宪法、讲宪法”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领导干部

5、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参加单位:区人大办、区委党校、团区委,区直各单位三、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六)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积极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活动,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法定职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

6、省市要求理顺区级行政审批局运转模式,全面推开“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网办好”。2021年底全区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权责清单,适时调整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等参加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严格落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建立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加

7、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激励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建立完备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合同管理,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持续深化金融、文化、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做好执法重心向市区两级政府下移的承接工作,推进行政

8、执法权限和力量向街镇及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工业园区逐步延伸下沉,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完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农委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和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推动公益诉讼和

10、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检察院参加单位: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街镇,区检察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审慎监管,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2021年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基本完成事后信用

11、联合奖惩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依法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6月底前建立起区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2022年底基本形成“全区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政务服务新模式,打造政务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街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压环节、优流程、减费用,加强营商环境督促检查,破除企业

12、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堵点难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务诚信监测评价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政务诚信档案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区人大法农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编制“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加强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

13、+政务服务”。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区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与全国平台对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融媒体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参加单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镇(七)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根据中央部署,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辅助人员配套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

14、局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依法赋权独任庭、合议庭。健全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军地协作,健全完善涉军案件审判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参加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人大法农委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捕诉一体”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健全侦查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制度。完善庭前会议、

15、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规范法庭调查和庭审量刑程序,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帮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农委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其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探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落实诉讼收费制度改革要求。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

16、标准试点工作。2022年年底前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强化民事审判监督机制建设,构建司法机关防范、发现、制裁虚假诉讼联动机制,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牵头单位:区法院参加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农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优化执行权配置,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推动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之间工作对接机制。牵头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检

17、察院、区人大法农委、区卫健局(八)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全面实施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事业经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基层群众等为重点对象,拓展宪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开展警察、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出版。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大公德失范、诚信缺失违法行

18、为惩处力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创新开展“智慧普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区人大办、区人大法农委、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2021年底,实现基层“六好”司法所全面达标。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抓好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排查、交办、督办、夯实涉访单位化解责任。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化预防

19、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完善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健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机制,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和跨国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临渭。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参加单位: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发改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

20、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向基层放权赋能为途径,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践。支持开展乡村治理试点。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治临渭建设,推广先进典型和创新经验。加强网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进依法管网治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参加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保险合同、劳动合

21、同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购买力度,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每万人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占比逐年增加。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大法农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四、建设严密的

22、法治监督体系(九)推进对法治工作的全面监督。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作为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区委政法委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

23、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大法农委、公安分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工作监督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对各街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法院、检察院制定的指导审判和检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将区级监察委员会监察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等之间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区人大常委会要设立专门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配强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区人大办、区人大法农委、区

24、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办、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十一)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加强区镇(街道办)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

25、错力度。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审判,严格行政案件合法性审查标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街镇(十二)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完善对院长、庭长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机制。健全涉产权错案甄别纠正机制。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完善刑

26、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推动在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健全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制度。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公安分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建立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建立对监狱、看守所的巡回检察制度。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27、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参加单位:区人大法农委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健全司法人员惩戒制度。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参加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五、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十三)加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组织部门等要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临渭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执法、司法机关的党委(党组)要加强

28、领导、履职尽责,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宪法实施。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十四)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队伍。加强基层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完善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行政

29、复议人员制度,完善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机制。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员额退出制度。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参加单位: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区人大法农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切实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30、。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违法违规惩戒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健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法农委、公安分局(十五)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加快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

31、司法建设,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各类数据融合共享,提高执法司法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参加单位:区人大办、区人大法农委、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十六)加快理论和智库保障。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专家咨询库,完善全面依法治区专家咨询机制。探索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和区委依法治区办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为法治临渭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教育局、区级有关部门(十七)加强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所需

32、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率,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探索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建设。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十八)加强涉外法治保障。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需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托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和相关高校,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合法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法院、

33、区检察院、区外经局、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国有资产中心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十九)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建章立制,出台管用急需的党内规范性文件,使各方面党内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清理和即时清理,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全面扎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统一性和权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贯到底,按照中省市的要求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法农委、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

34、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二十)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将党内法规作为法治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习宣传解读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条例和省委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落实公开责任,扩大党内法规普及度和知晓率。压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党内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积极探索实施评估的程序设计、标准体系等,做好评估结果运用。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巡视巡察,不断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

35、入实施。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党校、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二十一)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突出政治标准,加强专业化建设,选配具有党建、法学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充实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强化党内法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轮训,加大交流学习力度。牵头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区委党校,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七、加强党对法治临渭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二十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委(党组

36、)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党校要作为重点课程,纳入主体班次课程。各街镇、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网上宣讲。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农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委党校(二十三)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入规范性文件,着力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载入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国有企业、有关社会组织等的章程。完善党委(党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

37、策程序,厘清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与职能部门职责,实现权责法定、依法履职。在各级党委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咨询、合法合规性审核作为各级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办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大法农委、区政协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

38、私枉法。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大办、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二十四)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坚持党委领导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困难和问题。2021年底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述法工作制度和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街镇区委依法治区办为区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本地区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单位要准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省委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参加单位: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各部门-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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