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公司CNG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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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然气公司CNG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所属各单位应遵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 信 、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

2、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第三条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认真组织实施 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统一协调指导施工与生产、环保、消防、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第四条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第五条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3、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六条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召开由主管安全工作领导主持的安全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安全问题。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站、队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征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同意。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

4、, 一岗一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 , 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3、在对员工年度综合考核时,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并作为奖惩依据。第十条安全监督1、所属各单位设置相应岗位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2、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第十一条安全技术1、所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推广新工艺、 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

5、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2、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3、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4、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第十二条安全投入1、所属各单位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2、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

6、预算,落实资金投入。3、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需要报请公司投资的整改项目,经公司相关部门核实汇总报公司 HSE 管理委员审定或领导研究同意后,计划财务部门单独编制计划下达。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1)安全技术 : 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 ; 安全启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2)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

7、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3)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4)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 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有关安全网络维护费等。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1、所属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

8、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2、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4、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5、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 ,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6、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 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

9、救。第十四条交通安全管理1、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2、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3、建立完善的用车申请、派车单制度。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4、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三交一封” 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

10、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6、行车中必须保证安全,司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交通法规,重视季节和环境变化,按规定限速标志行驶。7、冬季行车,遇冰雪路,复杂地形的山路,多转弯路,驾驶车辆要正确运用方向与判断,避免急打方向急刹车,行驶中最高车速不得超过 30Km/小时。8、夏季天气炎热,驾驶人员易困乏,要妥善安排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雨天行车能见度在 20 米以下时,各种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30Km/小时,能见度不足 5 米时,必须停驶。9、雾天能见度低,视觉差,易造成判断失误,行车中必须保持低速行驶。能见度不足 5 米时,各种车辆必须停驶。10、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更换,确保安全。坚持

11、行车安全检查,每次行车前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运行。1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通知车辆主管部门,并视事故轻重程度决定是否上报保险公司。12、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执行任务后,车辆必须归场停放,严禁乱停乱放。13、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严格车辆例保制度,按照行驶里程进行逐级保养。14、做到小故障不过夜,严禁带“病”行车。15、驾驶员“十不准”原则(1)不准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2)不准酒后或服用带镇静剂的药物后驾车。(3)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4)不准违章拉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5)不准下坡熄火空挡滑

12、行。(6)不准强超、抢会。(7)不准私拉私运假公济私。(8)不准擅自绕道回家探亲访友。(9)不准私自将本车交于他人驾驶。(10)不准持无效驾驶证件驾驶车辆。第十五条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1、所属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3、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

13、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施工单位应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 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6、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

14、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7、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8、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 ”(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的要求。9、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10、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金

15、。第十六条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1、所属各单位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

16、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4、建设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并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5、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由多个承租单位的发包方应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出租方必须为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方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第十七条应急管理1、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抢维修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

17、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 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3、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 , 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4、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

18、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第十八条事故管理1、所属各单位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3、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 各单位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4、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

19、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事故单位向公司主管领导和 HSE 委员办公室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第十九条场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1、严禁在站内吸烟。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

20、火加气。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第17页 第二十条电气管理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

21、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第二十一条压缩机、泵的管理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电机、泵定期加注润滑脂,定期化验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第二十二条管线管理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符合规范要求,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3

22、、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第二十三条加气机管理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各密封面,确保无渗漏。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安全回流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4、加气机流量计按属地要求定期进行检验。第二十四条阀门及安全附件管理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2、紧急切断阀应定期校验确保有效状态,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3、储气罐、管道、机泵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第二十五条加气作业管理1、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

23、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2、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3、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离开驾驶室 。夜间应关闭车灯。4、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贮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 ,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5、在出气管路和回流管路上的阀门全部打开后,潜气泵方可启动。潜气泵旁通管路上的调节阀(或安全回流阀)不应关闭。7、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8、储气瓶内部压力过高无法加气时,应连接气相回流管泄压,不应现场放空排气。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9、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 20MPa。10、加气期间,操作人员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11、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12、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贮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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