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之电力建设安全知识考试题 .doc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1911254 上传时间:2022-09-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3.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教育》之电力建设安全知识考试题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安全教育》之电力建设安全知识考试题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教育》之电力建设安全知识考试题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教育》之电力建设安全知识考试题 .doc(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电力建设安全知识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同时( 施工 )、同时( 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 )标志。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

2、 安全 )施工、( 文明 )施工要求。 3、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 合格 )的劳动保护服装并( 正确 )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6、刑法第139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

3、救,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7、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8、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 隔开 )。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的作业人员必须经( 体格 )检查,合格者方可从事该项工作,并定期接受身体复查。 10、触电紧急救护法时,首先应进行( 触电急救 ),然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4、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 切断电源 )。 1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 围栏 )或悬挂( 警告牌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 C )工期。 A.采用施工单位提出的;B.采用合理;C.压缩合同约定的;D.采用定额。 2、施工单位的( A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A. 项目负责人;B. 主要负责人;C.安全管理人员。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B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A.无权;B.均有权;C.应逐级;D.应越级。 4、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C )。 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赔偿责任。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 D )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B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