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潮州市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书.doc(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潮州市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书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加快推进和谐潮州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潮州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潮州市城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促使市民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特制定管理单位(为甲方)与“门前三包”责任人(为乙方)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内容如下:一、 “门前三包”责任人的“三包”责任是指“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具体内容和合格标准附后)。二、责任人必须把“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到本单位或店内醒目的位置。沿
2、街商店、单位须配备卫生垃圾桶,经营商店的摊档不得摆出店门外,要保持店内外整洁有序。所有责任人必须按规定自觉缴交生活垃圾收清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产生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还必须按规定自觉缴交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费。三、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由管理单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限期整改。如损坏公共设施和污染街道,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清理(洗),并处以罚款。对阻挠或殴打管理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责任人有权对责任区内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向甲方举报(举报电话:2393348)。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有效。管理单位(甲方):(签字或盖章) “门前三包”责任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