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事项公示资料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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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事项公示资料汇编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负责人:金安明 填报人:罗佳填报时间:2016年10月目 录一、行政处罚(一)对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3(二)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5二、行政强制(一)制止和封存权 7(二)暂停拨付与使用权9三、其他权力(一)审计监督权 11(二)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16(三)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18(四)要求报送资料权20(五)审计处理权23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2、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对当事人或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三、处罚范围和处罚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

3、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处罚程序见对违反审计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对违反审计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在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组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审计机关予以审查,决定进一步核查和追责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审核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审计组代拟审计处罚决定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

4、核、审理审计局告知被审计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法规审理科举行听证会送达听证告知书被审计单位不要求听证提交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制作听证报告书按照审计机关审批流程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签发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送达审计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定跟踪检查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处 罚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处罚权力行使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对当事人或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三、处罚范围和处罚标准(一)中华人民

5、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处罚程序见对违反国家规定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对违反国家规定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行政处罚权运行流程图

6、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时,对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严重或重大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组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予以审查,决定予以制止和进一步核查、追责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审核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审计组代拟审计处罚决定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审理审计局告知被审计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法规审理科举行听证会送达听证告知书被审计单位不要求听证提交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制作听证报告书按照审计机关审批流程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签发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送达审计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定跟踪检查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制止

7、和封存权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制止和封存权权力运行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

8、例第三十二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封存通知书,并在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后解除封存。封存的期限为7日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对封存的资料、资产,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三、制止和封存权运行程序见制止和封存权运行流程图制止和封存权运行流程图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正在或者可能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在

9、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正在或者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报告审计机关予以制止,并取得审计证据情节严重或者制止无效的,决定进行封存审计组所在部门代拟封存通知书提请审理部门审理报请审计局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下,审计人员报经市审计局负责人口头批准,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当场予以封存,再补送封存通知书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封存通知书现场由两名审计人员实施封存审计人员对有关资料或者资产进行清点,开列封存清单,一式两份,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双方各执一份封存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

10、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封存期限届满,解除封存措施。暂停拨付与使用权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三、权力运行程序见暂停拨付权运行流程图暂停拨付权运行流程图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

11、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报告审计机关予以制止,并取得审计证据制止无效的,决定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审计组所在部门代拟暂停拨付或暂停使用通知书提请审理部门审理报请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向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送达暂停拨付或暂停使用通知书对违法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核、复核、审理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暂停拨付或暂停使用决定审计监督权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审计法第二条 “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

12、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审计机

13、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一条 “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国际

14、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

15、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审计法第二十一条所称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包括:(一)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二)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企业、金融机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比照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条规定进

16、行审计监督。”三、权力运行程序见审计监督权运行流程图审计监督权运行流程图审计局根据法律规定、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县政府批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下达审计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执行单位组成审计组、制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或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采取检查、调查、查询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审核确认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现场结束后,审计组代拟审计报告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审计局依照法定程序对审计报告等结论性审计文书进行复核、审理提请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项目计划执行单位修改审计报告等

17、结论性审计文书按照审计机关审批流程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签发对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纠正建议出具审计报告等结论性审计文书对依法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依法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采取处理措施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90天内,将审计整改情况书面函告市审计局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一

18、、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审计法第二十九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三、权力运行程序见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权运行流程

19、图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权运行流程图审计局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审计局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的规章制度授权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结合项目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核查或审计发现的问题,监督相关单位整改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二)中

20、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三、权力运行程序见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权运行流程图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权运行流程图审计局将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工作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项目计划执行单位根据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制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将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事项纳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组按照法定程序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是否符合法

21、律、法规和执业等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等情况,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记录审计组长审核审计证据、审计工作记录等,起草审计报告、移送处理书提请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提请审理部门审核提请审计业务会议审议按照审计机关审批流程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要求报送资料权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审计法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

22、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依照审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审计机关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税务以及其他部门(含直属单位)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1、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

23、算和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批复的预算,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年度收入计划,以及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向所属各单位批复的预算;2、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月报、年报,以及决算情况;3、综合性财政税务工作统计年报、情况简报,财政、预算、税务、财务和会计等规章制度;4、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汇总编制的本部门决算草案。”(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下列资料:1、财政收支、

24、财务收支相关资料;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3、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4、其他有关资料。三、权力运行程序见要求报送资料权运行流程图要求报送资料权运行流程图审计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发报送资料通知书项目执行单位组成审计组,制发审计通知书制作并送达报送资料清单,明确提交资料的期限,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确认,取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书面承诺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被审计单位报送的资料对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5、,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被审计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审计处理权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紫云自治县审计局责 任 人:审计组长、审计成员、分管领导、局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审计法第四十五条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1、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2、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3、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4、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其

26、他处理措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三、权力运行程序见审计处理权运行流程图审计处理权运行流程图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审核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组代拟审计报告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项目计划执行单位代拟审计决定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审理提请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审议按照审计机关审批流程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签发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送达审计决定书按照规定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执行情况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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