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5151-2019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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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DB37/T 51512019 J 149462019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ManagementRegulationsofLandscapeEngineeringDocuments20191209 发布 20200201 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 合 发 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ManagementRegulationsofLandscapeEngineeringDocumentsDB37/T 5151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49462019 主编单位: 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批准单位:

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行日期: 2 0 2 0 年 2 月 1 日2019年 济南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3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主编的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业经审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51-2019,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3、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63前 言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建标字20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标、行标和其他省市相关标准,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管理职责、准备阶段资料管理(A类)、监理资料管理(B类)、施工资料管理(C类)、竣工图(D类)、竣工验收资料(E类)、工程资料立卷、工程资料归档、工程资料验收与移交及相关附录。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4、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32号,邮政编码:250002,联系电话:0531-62308971电子邮箱:)。本规程主编单位: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本规程参编单位:济南大明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鸿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建水 王维霞 韩梅珍 杜 欣 李 庆周 易 王君鹏 范彩云 李光国 董春晖张秀明 张 琳 路昌港 黄俊敏 张国纲黄庆庆 孙志成 张晓平 刘忠利 孙 锐李传莹 高 坤 段 伟 康建美 杨 亮张 倩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房义福 生显磊 袁献丰 王明涛 陈 文 姚文强 于俊强 崔 琳 李 湛

5、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34 管理职责44.1 建设单位职责44.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4.3 监理单位职责54.4 施工单位职责54.5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55 准备阶段资料管理(A类)66 监理资料管理(B类)77 施工资料管理(C类)87.1 一般规定87.2 施工管理资料97.3 施工技术资料97.4 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测文件107.5 施工记录资料117.6 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资料117.7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118 竣工图(D类)138.1 一般规定138.2 竣工图的绘制138.3 竣工图章149 竣工验收资料(E类)1510 工程资料立卷161

6、0.1 立卷要求1610.2 载体形式及要求1710.3 卷内文件排列1810.4 案卷编目1810.5 案卷装订与装具2010.6 案卷目录编制2011 工程资料归档2112 工程资料验收与移交22附录A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归档范围(不含检验批)23附录B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31附录C 专业工程分类编码参考表 36附录D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37附录E 园林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38附录F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用表44附录G 卷内目录式样319附录H 卷内备考表式样320附录I 案卷封面式样321附录J 案卷脊背式样322附录K

7、 案卷目录式样323本规程用词说明324引用标准名录325附:条文说明32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34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ies44.1 Responsibilities of Owners44.2 Responsibilities of SurveyandDesign44.3 Responsibilities of Supervision54.4 Responsibilities of Construction54.5 Responsibilities of Testa

8、ndDetection55 Documen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Preparatory Stage (Category A)66 Supervision Document Management (Category B)77 Construction Document Management (Category C)87.1 General provisions87.2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Document97.3 Construction technical Document97.4 Quality Certificate for E

9、x-factory of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nd Entry Testing Documents107.5 Construction record information117.6 Construction Test Records and Detection Document117.7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Document118 As-built Drawings (Category D)138.1 General provisions138.2 Producing As-built Drawings138.3 As-

10、built Drawings Stamp149 Document for Completion and Acceptance (Category E)1510 Engineering Document filing1610.1 Filing requirements1610.2 Carrier Form and Requirements1710.3 File arrangement in volume1810.4 File cataloguing1810.5 File Binding and Fitting2010.6 Compilation of dossier2011 Engineerin

11、g Document archiving2112 Acceptance and Transfer of Engineering Document22Appendix A Documentation Scope of Landscaping Engineering Document (excluding inspection batches)23Appendix B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Document of Landscape Greening Project31Appendix C Specialized Engineering Classific

12、ation Coding Reference Table36Appendix Landscape greening unit (sub-unit) project, sub-branch (sub-branch) project, sub-project Division37Appendix E Division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38Appendix F Information Table for Landscape Greening Project44Appendix G Catalogue Style in Appendix319

13、Appendix H Examination Form320Appendix I Cover Style of Case File321Appendix J Back Pattern of Case File322Appendix K File Catalogue Style323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324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25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2741 总 则1.0.1 为规范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建立完整、准确的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提高

14、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的管理。1.0.3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 语2.0.1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 landscaping engineering document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简称园林绿化工程资料。2.0.2 准备阶段资料 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

15、段形成的资料。2.0.3 监理资料 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4 施工资料 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2.0.5 施工资料管理 construction document management对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的管理活动。2.0.6 竣工图 as-built drawing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2.0.7 竣工验收资料 handing over document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竣

16、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2.0.8 立卷 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组卷。2.0.9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资料的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资料整理组卷,按规定向本单位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3 基本规定3.0.1 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整理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3.0.2 工程资料应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并应真实、准确的反映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和实体质量,不得事后补编。3.0.3 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批的文件,均应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并应保证资料完整、

17、手续齐全。3.0.4 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应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签字时间,复印件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0.5 工程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3.0.6 手工书写、计算机输出的文字和图件应具有耐久性和耐用性。3.0.7 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3.0.8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编制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施工管理文件签章的规定,凡未按规定在相关管理文件上签章的,或仅有注册师签字而未同时加盖执业印章的,一律视为无效管理文件。3.

18、0.9 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当采用本规程未涉及的表格或没有统一表格的工程资料时,在工程资料右上角注明编码,编号宜按照本规程附表D的分类办法和第6.0.3条、第7.1.6条规定进行。3.0.10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宜采用信息化管理。4 管理职责4.1 建设单位职责4.1.1 在工程招标及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编制套数、质量和移交时间提出明确要求。4.1.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应进行立卷归档。4.1.3 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1.4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

19、、施工、监理等单位归档的工程资料。4.1.5 对需建设单位签认的资料文件及时签署意见。及时将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相关资料移交给施工单位整理归档。4.1.6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4.1.7 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4.2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4.2.1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并对勘察设计文件负责。4.2.2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应叠图规范、签字齐全、印章完

20、整清晰。4.2.3 对需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和签认的施工资料,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4.2.4 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程洽商,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资质印章。4.2.5 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并加盖单位资质印章和专业执业资格印章,重大设计变更应重新进行图纸审查。4.2.6 竣工验收前,勘察、设计单位应实地检查设计内容完成情况,并出具真实的质量检查报告。4.3 监理单位职责4.3.1 负责监理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工作。4.3.2 监理单位应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并签认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管理文件。4.3.3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

21、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等资料。4.3.4 施工阶段对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组卷和归档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4.3.5 竣工验收前,组织预验收、审核施工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监理资料。4.4 施工单位职责4.4.1 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4.4.2 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并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4.4.3 竣工验收前,负责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

22、同约定套数移交建设单位。4.5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4.5.1 出具真实、完整的检测(试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记录,建立检验(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4.5.2 检测(试验)报告印章、相关依据、结论等内容应符合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5 准备阶段资料管理(A类)5.0.1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应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拆迁文件、勘察和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造价文件、工程建设基本信息等,其他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和编制。5.0.2 工程概况表、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建设工程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按照附录A中A7的内容要求填写和编制。6 监理

23、资料管理(B类)6.0.1 监理资料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09)的规定。6.0.2 监理资料的编制应与工程进展要求同步,对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均应按照相关程序、时限要求进行。 6.0.3 监理资料的编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 监理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编号应与资料内容同步进行;2 对于相同的表格或相同的文件材料,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编号。7 施工资料管理(C类)7.1 一般规定7.1.1 施工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实行专人负责管理。7.1.2 施工资料的报验、报

24、审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参建单位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相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7.1.3 实行总承包的施工单位,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数量、时间、质量、违约责任等。7.1.4 当工程中出现部分施工资料缺失无法确定工程质量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出具质量检测报告。7.1.5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附录D、附录E进行园林绿化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当工程中出现本规程附录D、附录E中未包含的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应类别自行编码,并在总目录卷中予

25、以说明。7.1.6 施工资料编号宜按下列要求进行: 1 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编号应与资料内容同步进行,填写格式应符合表7.1.6的规定;表7.1.6 施工资料编号格式编 号X XX XX XX XX X X示 例 0 10201C5001示例说明园林绿化工程-栽植工程-常规栽植-施工记录资料-001注:第一部分代表专业工程代码(2位),按附录C规定的代号填写;第二部分代表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D、E规定的代号填写;第三部分代表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按附录D、E规定的代号填写;第四部分代表资料类别编码(2位),按附录A规定的类别编码填写;第五部分代表顺序号或检验批号(

26、3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连续编号。2 对按单位工程管理不属于某个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资料,其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用“00”代替;3 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物资用在两个及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保证结构工程用的主要材料具有可追溯性;4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7.2 施工管理资料7.2.1 施工管理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中C1有关规定。7.2.2 施工管理资料应包括工程概况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总包单位资质及相

27、关人员岗位证书、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工程质量事故勘察记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表、见证试验检测汇总表、施工日志等。7.3 施工技术资料7.3.1 施工技术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中C2有关规定。7.3.2 施工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交底记录、设计交底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7.3.3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

28、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专家组组长进行复核确认。专家论证报告、修改情况回复和专家组组长复核意见均应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7.3.4 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记录内容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等。应保证交底文件内容具体,交底记录签字齐全。7.3.5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等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并填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经各方签字后实施。7.3.6 工程发生变更时,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7.4

29、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检测文件7.4.1 施工物资进场检验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中C4有关规定。7.4.2 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进场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单位应共同对其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验表、进场检验记录。不合格的施工物资一律不得进场使用。7.4.3 自外省市及国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必须具有植物检疫证。省内引进的植物材料无需植物检疫的,应提供苗木出圃单。7.4.4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复试或试验,实行见证取样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7.4.5 质量证明文件幅面小

30、于A4幅面纸时,应将质量证明文件按其先后顺序粘贴在质量证明文件粘贴表内。7.4.6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汇总填写主要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汇总表。7.5 施工记录资料7.5.1 施工记录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中C5有关规定。7.5.2 施工记录资料宜主要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地基钎探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验收记录、沉降观测记录、屋面(地面)淋水、蓄水试验检查记录等。7.5.3 施工记录资料应真实反映施工实际进展及实体质量,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时限要求进行报审。7.6 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资料7.6.

31、1 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资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要求和本规程附录A中C6有关规定。7.6.2 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资料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和附属建筑工程两大类,详见附表E。7.6.3 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7.7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7.7.1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应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7.7.2 检验批自检合格后,应由质检员填写检验批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7.7.3 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应由施工

32、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7.7.4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分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验收确认。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8 竣工图(D类)8.1 一般规定8.1.1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均应绘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8.1.2 竣工图应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整理,主要包

33、括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园林道路工程、园林景观桥工程等内容。8.1.3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8.2 竣工图的绘制8.2.1 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绘制。8.2.2 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新晒制的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8.2.3 竣工图的绘制宜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和重新绘制的方式进行。8.2.4 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按照表8.2.3的格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表8.2.4 修改内容备注表设计变更、洽商编号简要变更内容

34、2 竣工图的比例与原施工图一致;3 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4 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人员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制人、审核人的签字。8.2.5 凡平面布置改变、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项目改变及其他重大改变,或在同一张图纸上改动部位超过三分之一以及修改后图面不清晰的图纸均应重新绘制。8.2.6 竣工图的绘制、改绘和图纸折叠应符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的规定。8.3 竣工图章8.3.1 竣工图章样式应符合图8.3.1规定。图8.3.1 竣工图章样式8.3.2 竣工图章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

35、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2 竣工图章尺寸应为50mm80mm;3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9 竣工验收资料(E类)9.0.1 竣工验收资料是指工程竣工前及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质量验收资料。应包括: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表、观感质量、实体质量、工程资料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9.0.2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应由施工单位依据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评定,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工程资料,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9.0.3

36、 竣工预验收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9.0.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成验收组,有质量监督要求的请求质量监督部门参加,对工程的观感质量、实体质量、工程资料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10 工程资料立卷10.1 立卷要求10.1.1 立卷流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属于归档范围的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并按要求收集齐全、完整;2 对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目、装订(或装盒);3 排列所有案卷,形成案卷目录。1

37、0.1.2 立卷应符合下列原则: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形成规律和专业工程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联系性,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2 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形成、整理单位及建设程序,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分别进行立卷,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3 当一个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单位工程时,工程资料应按单位工程立卷;4 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立卷。10.1.3 立卷应遵循下列方法:1 工程准备阶段资料应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进行立卷;2 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专业、阶段等进行立卷;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立卷;4 专业承(分)包施工的分部

38、、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别单独立卷;5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立卷;6 竣工验收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立卷;7 电子资料立卷时,每个工程(项目)应建立多级文件夹,应与纸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8 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组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文件应按专题组卷,声像档案应与工程项目档案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10.1.4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应图面朝内,首先沿标题栏的短边方向以W形折叠,然后沿标题栏的长边方向以W形折叠,并使标题栏露在外面。 10.1.5 案卷应包含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内容、备考表及封底。10.1.6

39、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35mm,图纸卷厚度不宜超过50mm。10.1.7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宜保持原状。10.1.8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立卷和排序可按纸质文件进行。10.2 载体形式及要求10.2.1 工程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光盘载体形式,提倡采用BIM进行。10.2.2 纸质载体和光盘载体的工程资料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及时进行收集和整理。10.2.3 光盘载体的电子工程档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 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经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电子档案的核查,核查无误后,进行电子档案的光盘刻制;2 工程电子档案的封套、格式按相关要求进行标注。10

40、.2.4 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包含元数据,保证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元数据应符合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 187)、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 117)的规定。10.2.5 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10.2.6 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其纸质档案一致。10.2.7 离线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载体,应采用一次性写入光盘,光盘不应有磨损、划伤。10.2.8 存储移交电子档案的载体应经过检测,应无病毒、无数据读写故障,并应确保接收方能通过适当设备读出数据。10.3 卷内文件排列10.3.1 卷内文件应按本规程附录A

41、的类别和顺序排列。10.3.2 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10.3.3 图纸应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应按图号顺序排列。10.3.4 当案卷内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时,文字材料应排在前面,图纸应排在后面。10.4 案卷编目10.4.1 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卷内文件均应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 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设置在页面底端外侧。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3 成套图

42、纸或印刷成册的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10.4.2 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式样宜符合附录G的要求;2 序号应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编写,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3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应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4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5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当文件无标题时,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拟写标题外应加“ ”符号;6 日期应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或文件的起止日期,竣工图

43、应填写编制日期。日期中“年”应用四位数字表示,“月”和“日”应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7 页次应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写起止页号;8 备注应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10.4.3 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卷内备考表应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式样宜符合附录H的要求;2 卷内备考表应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文字材料页数、图样材料页数、照片张数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3 立卷单位的立卷人和审核人应在卷内备考表上签名;年、月、日应按立卷、审核时间填写。10.4.4 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案卷封面应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E的要求;2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本案卷所属工程的案卷总量、本案卷在该工程案卷总量中的排序;3 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4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5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6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7 保管期限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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