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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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庆市就以嬲胁公鼬子公攵黔江府办发202235号电子公文专用章核收: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事故控制情况及现场负责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拟采取的措 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3.4.3 信息续报对初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 的,要及时续报。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事故发生 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 取

2、得的效果等;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 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包括处 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 后的遗留问题等。3.4.4 信息通报发生辐射事故后,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区级有关部 门、事发地乡镇街道。因生产平安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 其他因素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区生 态环境部门通报。4应急响应响应分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I级、n级、ill级、iv级。发生 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区政府分别启动I级、II级应急响应, 积极服从市指挥部工作安排和调度。发生较大、一般辐射事故, 区政府分别

3、启动III级、IV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并请求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10 助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开展态势 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防止响应缺乏或响应过度。随着事态开展, 由市政府根据需要向国务院、驻渝部队请求支援。重大会议、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和敏感区域发生辐射事故时 可向上调整响应级别。发生跨区县的较大、一般辐射事故可根据 实际情况报告市政府决定是否提升应急响应级别。4.1 响应措施4.1.1 先期处置辐射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 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开展,最大限度防止人员伤亡。区政府 接到事故

4、信息后,应立即指挥、协调事发地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和单位开展先期处置,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 在确保救援人员平安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切断放射性 污染蔓延的途径,控制事态开展,减少和消除污染。4.1.2 处置措施 事发地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开展态势,可采取以下处置措施。(1 )人员搜救。搜救遇险人员,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 同时防止造成次生伤害。(2)隔离疏散。根据事发地及影响区域的气象、地理环境 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的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 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

5、响地区的居民,并妥善做好转移 人员安置工作。(3 )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人员进 行现场救护,根据伤病人员放射损伤程度,送到相应医疗机构进 行治疗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 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平安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 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调配急需药品和设备。必要时,组织开 展公众心理干预和健康教育。(4 )应急监测。发生辐射事故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应 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划定平安区域、制定监测方案、 提供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5 )危害控制。生态环境部门调集人员、设备,及时到达 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尽可能采取有

6、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 扩大;放射源丧失、被盗事故以及由其他因素引发的次生辐射事 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 行处置。(6)舆论引导。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运 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7 )维护稳定。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12 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 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 安管控故好矛盾纠纷化解、政策解答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

7、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8 )平安防护。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平安防护措施。生态 环境部门负责现场公众的平安防护工作。4.2 响应终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由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响应终 止:(1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或控制;(2 )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 )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后期处置善后处置区政府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区生态 环境局积极参与善后有关工作。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进行现场查勘 和理赔工作。5.1 事故调查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

8、准确地查明事 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 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5.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 报告。较大、一般辐射事故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重大、特别重大 辐射事故做好评估配合,由市生态环境局向市政府提交报告。评 估结论作为事故调查处理、损害赔偿和环境修复的重要依据。6应急保障队伍保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组建全区辐射事故抢险救援队伍,支持社会性专业力量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辐射事故抢险救援队 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演习,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区生态环 境局

9、牵头建立辐射事故专家库,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 议。6.1 物资和装备保障企事业单位、负责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和装 备信息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 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 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门要将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藏统筹纳入生态 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鼓励支持社会化储 备应急物资。6.2 通信保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市、区两级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各成员14 单位、现场处置人员的通信联系,保障现场应急处置视频、音频 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6.3 交通保障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整合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运

10、 输保障力量,保障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加强应急交 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6.4 技术保障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作用, 不断提高辐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智能化、数字化和科学化 水平。6.5 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那么,保障辐射事故应 对工作所需经费。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留应急救援 所需资金,确保应急处置需要。6.6 培训和演习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每年至少开展1次辐射 平安管理法律法规和辐射防护常识的宣传,催促有关企事业单位 履行辐射平安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提高社会公众平安防范意 识和能力

11、。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原那么上每年组 织开展1次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企事业单 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熟悉应 急处置程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8附那么预案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有效期原那么上不超过5年。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做好与本 预案的衔接。8.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8.2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黔江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黔江府办发(2018)104号)同

12、时废止。附件:1.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2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启动表16附件1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一、区指挥部职责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担任指挥长,区 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以及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 安局、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根据事故类型可 增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和 协调应急处置晌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传达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指令;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 家、物资、装备;收集掌握涉及事故有关信息,决定采取重大应 急处置措施。二、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成

13、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生态环 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 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 队、黔江银保监分局、黔江海关、区气象局、区经济信息委、事 发地乡镇街道、事故发生单位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相关区级部门起草新闻通稿,协调举 行新闻发布会。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舆 论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应 急监测、污染处置、事故调查等工作。组织专家制定救援技术方 案 初调相关专

14、业救援队伍、调集专业应急装备和器材参与救援;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技术指导和援助请求;指导事故责任单位实 施因辐射事故导致生态破坏的修复工程。负责辖区内辐射事故应 急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开展事故处置及事故原 因调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置和救助工作。区公安局: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就丧失和被盗放射 源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事发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 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组织群众疏散、 撤离,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对辐射事故损伤人员的救治;负责 受照人员剂量重建、体表监测

15、和去污,居民饮用水放射性水平监 测,居民远期健康效应评估和医学随访;参与制定饮水和食品限 制计划;开展公众心理干预和健康教育 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8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部门的辐射事故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区交通局:负责参与、协调涉及交通运输辐射事故的调查处 理和应急救援;负责辐射事故抢险救援的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 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参与做好涉及农田、渔业、畜牧业和野生水 生生物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受污染粮食作物、牲畜、家禽 的处理;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限制计划。区商务委: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 市场稳定;保障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生活物资。区民政局:协助事发地乡镇

16、街道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安置、安抚和善后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伤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区水利局:组织指导因洪涝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提供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的水文水利资料。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并实施食品限制计划,参与辐射事故发生时的食品污染监测故发生时的食品污染监测;负责做好涉及放射性药品的辐射事故调查处理,承当放射性药品平安应急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医疗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林业局: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涉及森林、林地、草场、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辐射事故的 调查处理,并在生态环境部门的牵头下开展生态恢复有关工作。重庆市黔江区辐

17、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那么编制目的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辐 射事故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生态环境安 全。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 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平安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平安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平安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 全和防护管理方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 境部(国家核平安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 射源平安基本标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

18、庆市平安生产 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方法 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方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及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预案。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分队参与应 急救援;在事故救援专家指导下实施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被困 人员进行救助。黔江银保监分局:负责催促、指导有关保险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黔江海关:开展出入境人员、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 邮递物品、快件和其他物品可能携带放射性物质的监测、检测、 排查、初步处置等工作。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应急响应期间有关气象资料信息。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组

19、织基础电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启动有关应急预案,调集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牵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 险救援提供后勤保障。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提供事故风险评 估情况,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20三、各工作组职责重庆市黔江区一般、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区 生态环境局牵 头,区应急管理 局、事发地乡镇 街道参加。主要 职责:发挥运转 枢纽作用,协调 调度各方力量 参与应急处置; 收集现场情况; 负责信

20、息上报、 情况通报、传达 上级指示批示。应急监测组:区 生态环境局牵 头,区卫生健康 委、区气象局、 黔江海关、有关 环境监测机构 等参加。主要职 责:制定应急监 测方案,预测事 故开展趋势和 污染物变化情 况;提出消除和 控制污染危害 的处置建议;对 污染区域隔离、 解禁、人员撤离 与返回等决策 提出建议。污染处置组:区 生态环境局牵 头,区公安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消防救援支 队、区农业农村 委、区林业局、 区水利局等参 加。主要职贵: 负责事故放射 源和被污染物 品的收贮;负贡 就丧失和被盗 放射源进行立 案、侦查和追 缴。医学救援组:区 卫生健康委牵 头,区市场监管 局、有关医疗机

21、构等参加。主要 职责:组织开展 医疗救治、心理 援助;指导和协 助开展受污染 人员的去污洗 消工作;提出保 护公众健康的 建议;禁止或限 制受污染食品 和饮用水生产、 加工、流通和食 用,防范因辐射 事故引发食品 平安事件。应急保障组:事 发地乡镇街道 牵头,区应急管 理局、区财政 局、区交通局、 区商务委、区民 政局、区经济信 息委等参加。主 要职贵:做好受 影响人员转移 疏散和临时安 置;做好应急救 援物资生产、调 拨、配送、存放; 确保群众基本 生活和市场生 活必需品供应; 提供交通、通信 等保障。舆论引导组:区 委宣传部牵头, 区委网信办、区 生态环境局等 参加。主要职 责:及时、准确

22、、 客观发布权威 信息;汇总收集 相关舆情;组织 开展宣传报道; 做好现场媒体 记者的接待工 作;做好舆论引 导工作。社会稳定组:区 公安局牵头,区 商务委、事发地 乡镇街道等参 加。主要职责: 封锁现场,实施 交通管制;加强 社会治安管理, 打击借机传播 谣言制造恐慌、 哄抢物资等违 法犯罪行为;加 强人员安置点、 应急物资存放 点治安管控;加 强重要生活必 需品等商品市 场监管和调控。善后工作组;事 发地乡镇街道 牵头,区生态环 境局、区农业农 村委、区民政 局、区人力社保 局,、区医保局、 区林业局、黔江 银保监分局等 参加。主要职 责:做好事故善 后工作,开展人 员安抚、补偿和 保险理

23、赔:对受 污染、破坏的生 态环境予以恢 复。区委宣传部:79223631区委网信办:79237749 区生态环境局:79234967 区应急管理局:79226284 区公安局:79332066区卫生健康委:79310333 区财政局:79223561 区交通局:79222686 区农业农村委:79222584 区商务委:79230268区民政局:79228338 区人力社保局:79221607 区水利局:79222744区市场监管局:79222650 区医保局:79245417区林业局:79223949区消防救援支队:79222626 黔江银保监分局:79241388 黔江海关:8791230

24、6区气象局:79223894区经济信息委:79222931附件2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22附件3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启动表事故级别响应级别区指挥部指挥长/ 副指挥长综合 协调组应急 监测组污染 处置组医学 救援组应急 保障组舆论 引导组社会 稳定组善后 工作组特别重大 事故I级qqV重大事故II级qqVqq较大事故III级ooooo一般事故w级ooooo跨区域事故II级qqqqq跨区域事故in级w级qqooooo注:一表示不启动,。表示待命(不到岗,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承当一定应急职责,做好启动准备), 弋表示启动(到达责任岗位开展工作卜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3日印发241.2

2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黔江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辐射事故的应 对工作。本预案中辐射事故主要指以下设施或活动的放射源丢 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 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1 )核技术利用;(2)放射性物品运输;(3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4 )铀(社)矿开发利用;(5 )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区坠落;(6)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可能对我区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内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 射事故,参考本预案执行。1.4 应急原那么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 属地为主、协调联动,高效预警、快速反响,统筹资

26、源、科学处 置”的工作原那么。1.5 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 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1.5.1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i )1、n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 污染后果;(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 急性死亡;(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4 )对我区辖区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 的航天器坠落事件。1.5.2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 ) I、II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

27、(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 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 残疾;(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1.5.3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 )111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1.5.4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 ) IV, V类放射源丧失、被盗、失控;(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 )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局部辐射

28、污染后果;(4 )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5 )测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捞不成功进行封井处理。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见表lo表1辐射事故分级的量化指标辐射 事故 量化 指标气态放射性物 质1-131当量环境剂量率2O.lmSv/h 的面积,或仅丫沉积水 1000Bq/cm2 ,或 a 沉积活度N 100Bq/cm2水环境液态放 射性物质的释 放量的Sr-90 当量地表、土壤污 染液态放射性 物质的释放量 的Sr-90当量运输时放射 性同位素释 放特别重大 5.0E+15BqN 3km2 1.0E+13Bq 1.0E+14Bq 25000D2重大 5.0E+14Bq3km20.5

29、km2 1.0E+12Bq 1.0E+13Bq 2500D2较大 5.0E+HBq0.5km2500m2 l.OE+HBq 1.0E+12Bq 2.5D2一般5.0E+llBq500m21.0E+llBq1.0E+12Bq2.5D2D2值:源中某种放射性核素的特定活度,该源已经散漏,如果不加控制很可能引 起有严重确定性健康效应的紧急情况。2组织指挥体系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由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牵头应对。发生辐射事故时,我区要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积极服从市指挥部工作安排和调度,争取市级 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2.1 区级层面组

30、织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重庆市黔江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牵头应对较大、一般辐射事故,配合应对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政 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较大、 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监测、 污染处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 作等工作组(职责见附件11跨区县辐射事故可提升应急响应 级别,及时报告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组织应对,同时积极争取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2.2 现场指挥机构发生较大、一般辐射事故,区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 置指挥部,负责制

31、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 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 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 区指挥部即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积极服从市指挥部工作安排 和调度。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预防从事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 和处置,铀(牡)矿开发利用等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 单位)要严格落实辐射环境平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平安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做好辐射事故风险 识别、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加强放射源 在生产、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 平安隐患

32、。要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做好检测、 维护工作。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要立即报告区政府和生态 环境部门。3.1 监测在区政府统筹部署下,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辐射 事故监测体系。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 测,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辐射事故发生的风险信息。 要加强信息共享,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要定 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辐射事故发生的风险隐 患,要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部门。3.2 预警预警分级 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开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 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33、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3.2.1 预警信息发布(1 )发布权限。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 权区级有关部门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 权市级有关部门发布。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机构 以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辐射事故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并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2 )发布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 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 事态开展、相关措施、咨询 等。(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 或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 广播站、电视台、报社、网站和电信运

34、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 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3.2.2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 采取以下措施。(1 )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 研判,预估辐射事故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 应对措施。(2 )防范处置。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 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 善安置,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和道路。(3 )应急准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 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4 )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 话,组织专家解读,宣

35、传辐射事故应急防护知识,加强舆情监测, 做好舆论引导工作。3.2.3 预警调整与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 析、研判工作,并根据事态开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 别。确定不可能发生辐射事故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 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预警措施。3.3 信息报告报送程序 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区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报告;公众可 通过“110”公安报警 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报告。区生态环境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初判为较大或一般辐射事故的,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初判为特别重 大或重大辐射事故的,立即向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区 级有关部门立即按规定分别向市级有关部门报告;区政府在30 分钟内 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政府。3.3.1 报告内容信息初报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及现场情况;影响人员、污染面积、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信息;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初判等级;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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