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信息网络安全行政(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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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信息网络安全行政 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处罚 1.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概述 2.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适用 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概述 (一)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 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1.目的: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 管理职责。 2.内容:依法处罚那些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二)

2、网络安全与治安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 定第六条指出“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 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 罚法予以处罚”。 (三)治安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四)处罚情节 1.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 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有立功表现的。 2. 从重处罚的情节: 有较严重后果的; 教唆

3、、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适用 (一)散布网络谣言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 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 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 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 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

4、系统,造成危害的;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 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 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 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网络安全法第63条规定: 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 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 支付结算等帮助,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

5、以并处十万元以 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 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 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利用网络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 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

6、 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安全法第64条规定 (五)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 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 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六)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七)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 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 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7、或者五百元 以下罚款。 网络安全法第67条规定 (八)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 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 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 定处罚。 序序 号号 行为类别行为类别 情节较轻情节较轻 基准基准 情节较重情节较重 1 散布网络谣 言 处5-10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500

8、 元以下罚款 处5-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 罚款 2 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下拘留,可以并处一 千元以下罚款 3 从事危害网 络安全的活 动 没收违法所得,处五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罚款 处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十万元以上一百 万元以下罚款 4 破坏计算机信 息系统 处五日以下拘留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 5 网络侵权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 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下拘留,可以并处 五百元以下罚款 序序 号号 行为类别行为类别 情节较轻情节较轻 基准基准 情节较重情节较重 6 非法获取、出售个 人信息 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 万元以下罚款。 7 煽动、策划非法集 会、游行、示威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 8 传播淫秽信息 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 百元以下罚 款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 以下罚款 9 设立非法网站、BBS, 或发布非法信息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以下罚款 处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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