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3903425 上传时间:2020-11-2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四十四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第四十四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四十四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十四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doc(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四十四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适用范围:1、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召开董事会前,相关资产尚未完成审计或评估、相关盈利预测数据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同时应当按照本指引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指引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披露内容。2、涉及吸收合并的重组预案,参照本指引。XX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一、 封面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预案文本封面列明重组预案的标题。重组预案标题根据具体交易形式分别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预案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2、资产重组采取其他交易形式的,应当在标题中予以明确;资产重组采取两种以上交易形式组合的,应当在标题中列明,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在标题中标明“暨关联交易”的字样,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封面应注明上市公司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披露日期、独立财务顾问名称。二、 声明(一) 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应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的,董事会还应声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

3、、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公司董事会还应声明:“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二) 交易对方声明交易对方的声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三、 重大事项提示为便于普通投资者迅速理解本次预案

4、的主要内容,公司应将本次重组预案的概要情况、待补充披露的重大信息等进行提示。本次重组情况概要:简要披露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定价依据、是否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否构成借壳上市、是否安排配套融资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如有):包括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股份锁定安排、业绩补偿安排等。本次配套融资安排(如有):本次拟配套融资规模上限、交易总金额的计算方式、配套融资的股份定价方式、定价基准日、发行对象、锁定期、募集资金用途等。本次预案涉及的资产预估作价情况:资产账面值净额、资产预估总值、预估增值率等。本次重组的条件:简要披露已取得的审批文件(含国资部门的预审核)、待取得的

5、审批文件等。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如有):相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公司应提示投资者到指定网站()浏览本重组预案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四、 重大风险提示为便于普通投资者掌握重组预案的特定风险,上市公司应针对本次重组预案的实际情况,按照重要性原则,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风险。重组后可能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风险也应在此部分进行简明扼要地披露。公司应明确提示:“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

6、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逐项列示并说明本次重组可能取消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6个月内无法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从而导致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审计或评估进展、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办理、标的股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标的资产业绩大幅下滑、标的资产环保核查(如需要)等问题可能导致重组无法按期进行的风险,并提示本次重组无法进行、或如需重新进行则需重新定价的风险。(二)重组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公司应提示目前尚待审批的事项及如未能获批对重组的影响。(三)重组方案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如公司重组标的资产范围等尚未最终确定,则应

7、提示重组方案可能进行调整的风险。(四)本次重组协议中任何可能导致重组无法进行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给予交易双方的保留条款、补充协议或前置条件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风险。(五)重组后上市公司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如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且金额较大,不具备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六)重组后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公司治理、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的重大风险。五、 目录、释义(一)目录重组预案的目录应当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内容编排应当符合通行的中文惯例。(二)释义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预案中对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释义应当在目录次页排印。

8、六、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情况及曾用名称,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等,下同),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如公司处于立案稽查阶段,应披露立案稽查的情况。七、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为法人的,应当披露其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等;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住所、通讯地址、通讯方式、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9、地区的居留权、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并注明每份职业的起止日期和任职单位,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以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的,应以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的方式披露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将于重组后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应以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的方式披露交易对方所控制的所有公司情况,并按照重要性原则,以列表方式披露其下属公司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等信息。八、 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公司应披露本次重组是否能够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挽救财务危机、实现行业或产业整合。九、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

10、易的具体方案,包括协议签署日期、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交易金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融资等,并披露拟购买资产在过渡期间等相关期间的损益承担安排。十、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历史财务指标、估值及拟定价等。(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包括:1、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2、最近三年又一期的利润分配情况。3、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存在同比变动超过30%的,应进行分析并披露变动原因。4、预估值和账面净值,以及预估增值率。5、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未完成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审核的,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声明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作出“相

11、关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数据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的特别提示。(二) 交易标的为股权类资产的,还应披露:1、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如:公司设立至预案披露前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相关作价及其依据(如审计、评估结果等)、股东构成变化的情况等,特别是历史上曾为本上市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所控制的情况。2、该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3、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持股型公司的,应当披露作为主要交易标的的公司股权是否为控股权。4、交易标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应当披露是否已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12、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如尚未取得的,应承诺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前取得。5、标的公司在预案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以及标的公司目前的未决诉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6、标的公司的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并参照1、2、5披露标的公司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标的公司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资产,或有重大债权债务的,应参照非股权类资产披露要求披露相关情况。(三) 交易标的为非股权类资产的,还应披露:1、应当披露标的资产是否需要办理相应权属证明、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权属证明、是否存在已被质押、抵押情形、是否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形、是否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

13、纠纷。2、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的,应当披露是否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是否已具备相应的开发或开采条件。如土地使用权需要变更性质的,交易对方应承诺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前取得相关文件;如房产权属证明尚未取得的,交易对方应承诺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前取得相关文件或办理权属证明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矿业权预估作价所采用的储量和产量与原权证记载不一致的,必须已经在国土资源部完成备案并取得储量备案证明文件,同时应取得有权部门颁发的更新后的采矿许可证(涉及多个矿业权的,其中大部分应当具备上述条件);预案披露前,标的矿业权是否已经正常进行开采,并取得相应矿产的生产批准证书;矿业权的取得过程和作价

14、依据等。3、涉及单独或合并出售债权的,应当披露债权形成的具体情况;债务人是否有能力按约偿还;出售债权是否存在向购买方输送现金流的情况。4、涉及单独或合并转移债务的,预案中应当分类披露需要置出的债务,特别是金融债务的情况。公司在预案披露前尚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函的,应当承诺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之前取得。部分债权人因无法联系的,应披露相关方是否提供了担保等保障措施。公司应披露拟转移债务的账龄以及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情况,是否已过诉讼有效期,是否属于本可销账的债务。(四) 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应当披露是否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

15、批复文件。(五)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的披露要求:1、存在多项标的资产的,应当通过列表方式分别披露各项资产的原账面值、预估作价等情况,并针对单项资产说明增值的原因。标的资产中,矿业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价占预估值比例超过50%的,应单独作出说明。2、应当披露预估方法的恰当性,企业价值预估原则上应使用收益法,使用其他方法要说明原因,有无两种方法相互验证;对于预估增值较多的项目,公司应充分说明增值依据;应当披露预估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折现率的具体数值或区间、形成依据、测算过程、同行业平均水平等,是否遵循了稳健性原则。3、拟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并作为定

16、价依据的,应当说明拟采取的业绩补偿方式。十一、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应当披露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符合协商定价条件且拟进行协商定价的,应当在提交预案等材料时,说明定价依据和理由。在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应披露拟购买资产在过渡期间等相关期间的损益承担安排,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利益,期间盈利是否归上市公司所有。如期间盈利按约定不为上市公司享有,应披露是否影响标的资产估值作价的合理性,并披露交易双方是否做出了其他对等性安排。标的资产作价确定不变的,应披露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发生亏损,资产出售方是否向上市公司以现金等合理方式补足亏损部分。十二、 涉及吸收合并的,应披露吸收合并换股

17、方和被换股方的名称、换股价及其确定方法、测算方式、现金选择权的安排等。十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预计变化情况。重组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应当在预案中披露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和时间表。实际控制人拥有多家上市公司的,应当说明对该上市公司未来在集团内部产业整合的战略定位。重组完成后,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在预案中分析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应当提出解决措施,并披露主要交易类型、历史年度的交易金额和未来预计金额。通过重组改变业务或新增业务的,应披露上市公司或重组方对企业未来发展是否有明确方向。通过重组挽救财务危机的,应披露重组

18、后仍面临资金、资本结构等财务风险及重组方提出的降低财务风险的明确措施。例如部分上市公司拟注入资产或重组后上市公司存在负债率过高的情况,应披露重组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对拟收购资产存在大额长期负债和在建工程的,应披露重组后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是否存在资金不足或周转压力的问题,并披露重组方做出的相应安排。没有完成盈利预测及提供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前,不应在预案中披露未来盈利的具体金额。十四、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应当详细说明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本次交易存在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应当对相关风险做出充分说明和特别

19、提示。十五、 停牌前6个月内二级市场核查情况:经核查,若发现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少量买卖股份情况的,公司应当在预案中披露相关核查结果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如上缴收益、承诺持有一定期限等。前述法人及自然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其买卖股票行为是否利用了相关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应当书面说明相关申请事项的动议时间,买卖股票人员是否参与决策,买卖行为与本次申请事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十六、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补偿安排等。十七、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特此公告。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 月 日l 报备文件(一)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决议以及独立

20、董事的意见;(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合同或协议;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合同应载明特定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者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限售期,以及目标资产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或者定价原则、资产过户或交付的时间安排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四)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要求出具的承诺。(五)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的规定出具的重组预案核查意见和承诺。(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要求制作的交易进程备忘录,以及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

21、-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登记及提交提交的相关文件。(七)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传媒出版等特殊行业的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的,应提交国家相关行业有权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则性批复。(八)上市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提交注册会计师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是否说明相关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l 注意事项(一)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公告重组预案(至少包括本指引第一至第四项的内容),并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重组预案全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