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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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活动所制定的详细行动实施方法细则、步骤和支配等。以下是我整理的燃气平安治理实施方案5篇,欢迎大家阅读! 燃气平安治理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使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及市燃气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打算20_年4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主要目标任务是:落实行业平安管理责任和燃气经营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平安供用气合同、建立用户使用

2、档案、推广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商定,对用户燃气设施、平安用气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排查生产经营场所和用户管理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向.公示合法燃气供应.。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分工 区规划建设局燃管处负责区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办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内容准时间支配 (一)燃气经营企业平安大检查(4月至5月) 区燃气管理处结合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对企业开展平安大检查工作,检查方式实行企业自查和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检

3、查各类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检修,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平安训练状况,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状况;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状况,隐患排查整改状况;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状况,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紧急事故状态时的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状况及相关平安制度建立落实状况;平安生产监督及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状况等。 2.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和配送管理。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不得充装不合格钢瓶和非自有产权钢瓶,自有钢瓶应定期检验,充装钢瓶不得短斤少两和超量灌装,灌装后应逐瓶进行气密性检验,充装的液化石油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严禁擅自设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

4、站点,不向二道商贩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配送过程中应加强平安管理,严格遵守危急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车辆平安设施要确保有效,驾驶员、押运员配备齐全,严禁酒后和疲惫驾驶,严禁超载。 (二)公布区燃气经营.(5月)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通过媒体向.公布。 (三)用户平安管理工作(5月至6月上旬) 1.完善用户档案。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分类完善用户档案资料,具体登记用户单位(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日(月)用气量、供气方式等状况,并建立电子和纸质两套档案。 2.签订供用气合同。燃气经营企业应与用户签订燃气供用气合同,明确供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使用和

5、维护等责任,合理界定供用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平安用气规章等,进一步规范用气行为。 3.开展用户平安用气检查。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用户平安用气大检查工作,平安检查要做到全掩盖、无缝隙,平安检查结果经用户签字后存入档案。对用户存在的平安隐患要书面通知并帮助用户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停止供气。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组织特地力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入户检查人员素养,切实提高用户平安检查质量,消退用户平安使用隐患。用户平安用气检查状况纳入用户档案管理。 (四)平安用气宣扬(6月) 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利用“平安生产月”开展平安用气宣扬活动,深化社区、街道、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

6、力开展燃气常识和事故案例宣扬,加强燃气平安警示训练,推广应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高广阔燃气用户的平安使用学问,提高平安防范意识,预防平安事故的发生。 (五)督查检查(6月中下旬)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状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用户档案建立状况、平安供用气合同签订状况、用户平安用气检查状况、燃气泄露报警器装置推广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落实。 燃气平安治理实施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平安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平安,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状况,特制定20_年燃气平安专项整治方案。

7、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平安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峻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平安使用学问入户宣扬。做好燃气企业危急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峻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8、。 三、实施步骤 (一)宣扬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准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状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根据省城镇燃气平安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平安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平安专项整治状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

9、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当,副组长由住建局平安科负责人担当,成员平安科科员,详细负责燃气平安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扬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准时进行正面宣扬表扬,总结推广好的阅历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向.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平安隐患和整改状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10、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平安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平安治理实施方案篇3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平安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平安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平安事故,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_1号)、河北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_2号)和衡水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0222号)、武

11、强县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自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平安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平安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退平安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平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平安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平安供气和用气贵

12、任,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马上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自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

13、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需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马上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

14、应当采纳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掌握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消失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马上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_)。 4用气场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供应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

15、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平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与平安训练培训,把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平安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把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平安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精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平安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平安实施

16、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平安自查工作,主动消退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平安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马上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平安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

17、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扬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扬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扬燃气平安用气常识、消防平安学问及平安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训练,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安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力量。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化现场,大力宣扬燃气防爆平安学问和有关平安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状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

18、气平安状况及员工用气平安学问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马上订正,发觉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马上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平安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平安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状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平安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状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根据各

19、自职责分工,依据平安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平安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退平安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平安的,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退平安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平安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平安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状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

20、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平安生产条件差,简单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峻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平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平安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

21、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实行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仔细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状况,讨论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扬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实行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扬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扬燃气防爆平安学问。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训练,细心组织编写平安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气,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掩盖面。 (三)加强协调协作,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状况,充分发挥有

22、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准时发觉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仔细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乐观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协作,准时信息沟通、状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觉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马上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平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平安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平安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

23、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削减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平安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根据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仔细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根据“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意实效”的原则,查明缘由,分清责任,依法严厉处理,并准时向.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平安工作。 燃气平安治理实施方案篇4 一、提高思想熟悉,切实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充分熟悉做好特别时期燃气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实行

24、有力措施,落实好燃气经营企业的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平安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防范和杜绝燃气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平安措施落实到位 1、燃气公司在建工程要仔细落实防滑坡、防水淹、防塌方、防触电等各种平安防护措施,细心组织,科学施工,防止燃气工程施工平安事故的发生。要仔细落实职工高温劳动爱护措施,防止中暑大事的发生。 2、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加强所属门站、调压站、储罐站、加气站等燃气场站的管理,仔细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容器、平安附件、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喷淋)设施、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设施等处于完好状况,要特殊留意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状

25、况和平安放散阀根部阀门的开启状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水淹措施,确保场站排水通畅。 3、各瓶装燃气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供气门点的平安检查监督指导,加强对所属送气服务人员的平安训练、平安检查。要严格遵守气瓶充装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气瓶充装燃气,从源头严把气瓶充装平安关,彻底杜绝担心全气瓶流入.。不得给不符合平安条件的瓶装燃气经营门点供应气源,要做好夏季气瓶防晒措施,不得将气瓶置于烈日下暴晒,防止气瓶平安事故的发生。 4、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夏季燃气平安使用特点,加强居民、商业用户的平安用气管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燃气平安使用宣扬和入户检查,关心用户消退平安隐患,提高用户平安用气意识。对存在隐患

26、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又不实行平安措施的,应根据合同商定停止供气,避开用气事故发生。 三、深化开展检查,有效消退燃气平安事故隐患 燃气公司应依据汛期、夏季燃气平安工作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仔细开展自查活动。对燃气管道(特殊是过桥、穿河、沿河管道)、设备容器、平安附件、防雷防静电、消防(喷淋)、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设施的完好状况和防暑降温、排水措施,以及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要马上实行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隐患演化为事故。 四、严格制度落实,全面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汛前预备工作,提前组织防汛物资储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提早落实防汛措施。要准

27、时了解把握气象信息,汛期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大事,燃气企业必需马上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抢修,并准时报告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不得瞒报和延报。各燃气企业务必在6月15日前,将自查状况书面上报县燃气办备查。 燃气平安治理实施方案篇5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露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平安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平安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燃气平安事故发生。依据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峻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缘由: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急性熟悉不足;二

28、是平安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平安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准时;三是平安训练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平安学问和平安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峻;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平安工作重视不够,平安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平安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平安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需使用

29、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退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平安。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马上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纳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掌握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消失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马上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供应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三、时间及工作支配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比本实施方案进行仔细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协作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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