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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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编制日期:2020年8月国家环保部监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

2、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9三、环境质量状况11四、评价适用标准1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1七、环境影响分析22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7九、结论与建议38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建设项目四邻关系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

3、图;4、现状监测布点图;附件1、 委托书2、 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书3、 评价标准申请4、 “散乱污”审查登记表5、 验收销号通知书6、 租赁合同;7、危险废物处置协议。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9、附表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41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法人代表叶云峰联系人叶云峰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洪庆工业园区东一区8号联系电话13672121968传真/邮政编码710025建设地点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洪庆工业园区东一区8号备案机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洪庆街道办事

4、处项目代码承诺书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400绿化面积(平方米)/绿化率/总投资(万元)7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5环保投入占总投资比例(%)9.2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成立于2011年3月,主要生产日用塑料品系列产品,2018年6月19日接到西安市灞桥区环保部门停工整顿通知,要求对废气进行治理,整改后于2019年7月2日经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并调试废气处理装置, 2019年7月12日完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各项废气排放指标达到环保要求(见附件9)

5、。2019年由于废气处理系统集气装置及车间不够密封,西安市环保局灞桥分区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2019年5月14日,灞桥分局经过现场勘查,对整改后内容予以验收并销号(见附件5)。2020年6月17日,西安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经灞桥区人民政府洪庆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做出关于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苏俩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书(见附件3)。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和办公用房,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目前已部分建成并投入生产,目前正在完善环评手续。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6、第44号)以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名录“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委托西安陆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踏勘了现场,收集了建设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基础技术资料,同时进行了必要的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7、),本项目不在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内,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表1 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相关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符合性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 第31号)(1)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2)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鼓励企

8、业自行开展VOCs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3)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1)本项目产生低浓度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2)本项目产生废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有机废气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管理台账,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符合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工作防治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

9、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印刷、工业涂料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设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2)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3)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 VOCs物料的生产及含 VOCs 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1)本项目不属于严格限制类,生产工序产生低浓度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年排放量较小。(2)本项目塑料原料为纯聚丙烯、不使用再生

10、原料。符合西安市灞桥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石油化工工业、合成树脂工业、聚乙烯工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未出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执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符合关于印发西安市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市铁腕治霾办发【2019】7号)严格控制新增VOCs排放量,加强VOCs项目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属于已建成项目,注塑过程产生少量VOCs,设置集

11、气罩,由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符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重点领域废气无组织污染治理的通知(市环发【2019】62号)二、治理内容(二)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无组织排放源。二、废气收集(二)无组织VOCs3、废气收集要求。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必须最大限度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注塑工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VOCs,设置集气罩,由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符合三、治理要求(一)处理工艺挥发性有

12、机物治理工艺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建议采用燃烧法、吸附法或其他同组合工艺。非恶臭类废气不宜采用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等治理工艺。本项目VOCs治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符合三、治理要求(二)工程建设3、达标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要求。本项目属塑料制品加工,不属于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规定行业。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13、限值。符合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落实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各市(区)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持续开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措施处置,可达标排放。符合关于印发2020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1、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

14、光氧化等技术;2、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1、已建成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为“UV光氧+活性炭吸附”,本次环评要求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2、环评要求企业采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定期更换。符合(3)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建设用地规划,周边交通便利,水电、通讯均能满足需求。项目所在地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不涉及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和生态敏感点等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关注生产工艺,明确粉尘、有机废气污染控制措施及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的安全

15、暂存和处置措施、生产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产业和环保政策,选址合理,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运营期会对局部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项目运营后周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二、项目概况1、地理位置及四邻关系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工业园东区,西安洪庆工业园区始建于一九九五年。是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和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乡镇企业示范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二OOO被国家农业部确认为“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

16、作示范区”,2002年又命名为“全国乡镇企业科技园”。厂区周边均为各类工业企业,均属于散乱污企业环保规范整治提升类项目。目前,企业均已做出书面承诺“项目所在地与辖区内土地规划不符时,进行无条件搬迁。”项目厂房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9.117562,北纬34.315688。其北侧为同力公司,西侧为陕西宏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南侧为裕昌塑胶厂,东侧为东风郦苑。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四邻关系见附图2。2、项目组成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灞

17、桥区洪庆同心路工业园东区建设规模:年产塑料制品约30万件(约400t)。工作制度:本项目年生产天数200天,每天生产12小时。3、项目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占地约2400m2,购置注塑机、空压机、搅拌机、破粹机、生产用模具等生产设备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线,年产塑料制品30万件。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见表2。表2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工程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线设备主要有注塑机、空气压缩机、搅拌机、破粹机、生产用模具等;生产线位于厂房内,厂房实际面积465m2,砖混结构,1层,高8m。租赁已建成生产厂房,设备已安

18、装破碎、搅拌车间面积约320,放置设备主要有搅拌机、破碎机。利用已有厂房,设置密闭车间,新增设备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厂房西部,占地面积6平方米,用于办公。租赁已建成办公用房储运工程成品仓库面积约280m2,用于存放成品已建成原料仓库建筑面积约480m2,用于存放原辅材料。已建成运输原辅料和产品均为汽车运输/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为园区自来水供给依托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出租方已建成化粪池处理。依托供电供电取自园区供电电网。依托采暖及制冷项目厂房采用排气扇通风已建成环保工程废气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及搅拌工序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19、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1已建成,DA002为新建废水雨污分流制,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出租方已建成化粪池处理,排入西安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依托噪声针对不同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部分建成危废暂存间面积4m2,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已建成垃圾桶若干,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已建成4、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为:塑料制品30万件/a。5、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本项目主要原料为纯聚丙烯(PP)颗粒,颗粒粒径约12mm,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3,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4,能源及资源消耗情况见表5。表3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序

20、号原辅材料名称使用量(t/a)最大储存量t包装规格及储存方式1聚丙烯(PP)40020粒径12mm,25kg/袋,堆放2色母粒22粒径0.20.5mm,25kg/袋,堆放表4 原辅料理化性质名称化学式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毒理特性PP(聚丙烯)(C3H6)n聚丙烯(俗称百折胶),是聚-烯烃的代表,白色无臭无味颗粒状,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半结晶热塑性树脂。熔点165170,相对密度0.900.01,热分解温度为350380;是常见塑料中较轻的一种,电性能优异,可作为耐湿热高频绝缘材料应用。PP属结晶性聚合物,熔体冷凝时因比容积变化大、分子取向程度高而呈现较大收缩率(1.0%1.5%)。在熔融状态下,

21、用升温来降低其粘度作用不大。具有较高的耐冲击性,机械性质强韧,抗多种有机溶剂和酸碱腐蚀,是常见的高分子材料之一。可燃无毒色母粒/色母的全称叫色母粒,也叫色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制品。可燃无毒表5 项目主要能源及资源消耗一览表名称年耗量来源储运方式电约20万kWh市政供电市政电网新鲜水约166t园区自来水供水管道输送5、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

22、生产设备见表6。表6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台)备注1注塑机6已建成2空气压缩机1已建成3破碎机1未建成4搅拌机4未建成5UV+性炭吸附装置1已建成6布袋除尘器1未建成7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1未建成三、公用工程1、 给排水工程(1) 给水本项目用水水源来自于园区自来水,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设备冷却用水、员工办公生活用水。设备冷却用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设置1座容积30m3(尺寸6*1m)循环水池,循环冷却补水量约0.1m3/d(60m3/a)。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5人,工作人员均为园区附近居民,不在厂里食宿。全年工作20

23、0天,根据调查,并参照陕西省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DB61/T 943-2014),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总量为0.53m3/d(106m3/a)。(2)排水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产生系数取0.9,则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96m3/a),依托出租方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用水、排水量情况见表7,水平衡见图1。表7 项目用水、排水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用水量标准数量新鲜水用量(m3/d)耗损量(m3/d)废水产生量(m3/d)废水排放量(m3/d)1冷却循环水/0.10.1002生活用水35L/人d15人0.530.05

24、0.480.483合计/0.630.150.480.480.1新鲜水循环冷却生活用水化粪池排入市政管网0.630.530.10.480.0530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2、供电工程本项目用电主要为照明、办公、机械设备作业用电,用电由园区电网供给。3、供暖、制冷工程本项目采用分体式空调采暖及制冷。四、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生产区布局紧凑有致、便捷合理,主要包括设备区、原料区、成品区等。整体布局符合物料走向和生产流程,利于成品储存,且各个功能区又相对独立,便于生产和管理。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五、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配置15名工作人员,年工作2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2小

25、时。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于2011年3月建成。根据现场勘查,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各类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建设单位均已建成生产设备均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未收到群众举报。针对现场调查情况,环评提出如下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危废间的建设和管理,各类危险废物分区堆放。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侯、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灞桥区。灞桥区地处陕西关中盆地中部,西安城东部,系西安市城六区之一。地理坐标为东经 10859109

26、16,北纬 34103427。东与临潼区、蓝田县接壤,西与雁塔区、新城区、未央区相连,南与长安区为邻,北以渭河与高陵区相望。本项目选址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办事洪庆工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17562,北纬34.315688。2、地形、地貌、地质灞桥区以渭河冲积平原为主,具有山、坡、川、滩、塬的多样性地貌特征,包括三个类型区,其中北部为渭河冲积平原区,东部为低山丘陵区,东南部为台塬区。白鹿塬区域地质构造属于渭河断陷形成的阶梯式下降复式地堑,阶地台塬沟堑内以砂孵石、砾石及土状堆积物为主,并有丰厚的新生代沉积。台塬上区地形平缓,地势北高南低,以农业用地为主,地形由南向北依次递减至沟沿,沟顶

27、海拔600m750m,沟底海拔160m600m之间,长度约3公里,坡度约30左右,地面切割成的沟谷长度约为10002000m/km2。土壤类型以黄垩土、白垩土、褐色土以及少量的红色土,有机质丰富,保墒性能好,但是透气性差。3、气候条件灞桥区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区光、热、水、气、土等自然条件优越。年平均降雨量635mm,日照时间为20262719小时,年平均气温为1213.3,极端最高气温为41.7,绝对最低气温为-20.6。年大于10的有效积温为 36504325,年无霜期202208天。年初霜日期为11月1日以后,终霜期为 4月1日以后。风向频率(静风频率)为30%左右,平均风速为2m

28、/s。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0%左右。全年适于旅游的天数为290天,其中最佳的旅游时节为3月中旬至6月底、8月初至11月中旬,约210天。4、水文地质灞桥区除东部崇阳沟一带属前寒武纪变质岩层构成的骊山隆起区的西延部分外,绝大部分均属新生界松散岩层构成的周至西安凹陷区的东部边缘地带。南部黄土台原,原面平坦,又经几千年耕种熟化,土壤以地带性的黑油土出现。原坡及鲸鱼沟,因水土流失,土壤则以黄墡土和生草白墡土及红色土为主,毛西原坡因成土母质的差异,土壤以红色土和沙岩发育的褐土性土为主。东部低山丘陵区海拔57512417m,土壤以红色土、土渣褐土和紫色土为主,其次为白墡土。渭河及其支流二三级阶地,海拔375

29、625m,为次生黄土,由于耕种期较长,土壤则以黄墡土和发育较年轻的褐墡土为主。5、河湖水系“八水绕长安”,灞桥踞其三;灞河、浐河和渭河穿境而过。灞河:源出蓝田县南的秦岭北坡,全长107公里,流域面积2563.7平方公里(不包括浐河)。自东蒋入境,东西横穿区境,在光泰庙与浐河交汇后向北至兰家庄注入渭河。在区境内的河段长度为34公里,流域面积125.52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6.07亿立方米。浐河:源出蓝田县南秦岭北坡,由常家湾流入区内,于光泰庙汇入灞河,全长66.4公里,流域面积752.8平方公里。区境内河段长22公里,流域面积101.1 平方公里,河床平均比降9.9%,年平均径流量1.75亿立

30、方米,年平均输沙量250 万吨。浐河支流荆峪沟发源于蓝田县境内,主沟道长30.3公里,流域面积124.4 平方公里(区境内沟道长12.5公里,流域面积43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1420 万立方米。渭河:流经区境内的河段长4公里,流域面积104.1平方公里,河床平均比降为1/5501/2000。年平均径流量55.67亿立方米,最大年径流量111.7亿立方米,最小年径流量20.72亿立方米。6、植被、生物多样性本区植物以小麦、玉米、豆类等农作物以及蔬菜、瓜果、药材等经济作物。沟坡上部的坡阶地生长着枣子、石榴、杏子等;沟坡下部为成片生长的竹林和竹树混合林,间生核桃、杏树等杂果林和次生林;支沟内生长有

31、酸枣、刺槐、灌木等次生林及花草。沟坡的林木茂盛,植被覆盖状况良好。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 环境空气现状(1)基本污染物环境空气现状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根据2019年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公布的环保快报中2019 年 112 月关中地区 69 个县(区)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2019年灞桥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4天,优良率为64.1%。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中,SO2年平均质量浓度、NO2 平均质量浓度和CO 95%百分位数24h平均浓度达

32、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和O3 90%百分位数8h平均浓度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具体数值详见表8。表8 2019年西安市灞桥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表污染物PM10均值(ug/m)PM2.5均值(ug/m)SO2均值(ug/m)NO2均值(ug/m)CO第95百分位浓度(ug/m)O3第90百分位浓度(ug/m)浓度885610401.717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703560404160PM10、PM2.5、SO2、NO2为年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

33、;CO为24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级标准限值达标情况不达标不达标达标达标达标不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NO2、PM10、PM2.5、CO、O3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指标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2)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监测本次环评期间委托陕西林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6日-12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于1#项目厂区,监测时项目正产生产,监测结果见表9。表9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日期

34、非甲烷总烃(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超标率%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厂区2020.07.060.63002020.07.070.7336.502020.07.080.7336.502020.07.090.6733.502020.07.100.663302020.07.110.7135.502020.07.120.6532.5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浓度限值2mg/m3监测期间生产负荷50%由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1小时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小时浓度值2.0mg/ m3的要求。2.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共设置4个监测点位,分别对厂界四周进行声环

35、境监测。本项目环评期间委托陕西林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对项目场地的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已建成设备处于停产状态,监测结果见表10。表10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LeqdB(A)监测点位测量值GB3096-2008三类标准2020年07月6日Leq(A)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厂界534565552#南厂界53443#西厂界54434#北厂界5445监测期间生产负荷50%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各噪声监测点的昼夜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值,说明项目场界周围声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

36、桥区洪庆同心路工业园东区,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环境敏感点。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按照导则要求,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且企业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故本项目无需调查环境保护目标。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1大气环境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2.0mg/m;1.2声环境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2。 表12 声环

37、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污染物排放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2.1废气排放标准(1)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的排放限值。具体指标见下表13-1。表13-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标准监控点浓度(mg/m)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非甲烷总烃604.0 运营期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38、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的排放限值。具体指标见表13-2。表13-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mg/m特别排放限值mg/m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位置NMHC10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301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2废水排放标准运行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具体值见表14。 表1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污染因子CODCrBOD5氨氮SS pH标准限值500300/400692.3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9、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具体值见表15。 表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等效声级Leq:dB(A)适用标准昼间夜间3类65552.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三五”期间总量控制要求,“十三五”期间污染物控制指标为COD、NH3-N、SO2、NOx、VOCs。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废气中含NMHC,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总量控制指标纳

40、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考核,本项目污水不考虑废水总量控制指标。运营期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非甲烷总烃:0.027t/a。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项目租赁已建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毕,项目需设置破碎间,采用彩钢房,在现有厂房内部,施工影响很小,因此不再对施工期污染产生情况进行分析。2、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生产的塑料制品为塑料盆,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图2所示。本项目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具体过程描述如下:图2 项目电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西安市灞桥区万家鸿鑫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简介:(1)混料:根据不同颜色产品需求将聚丙烯和色

41、母粒按400:1的比例调配成混料。(2)注塑:配好的原料自动投加至注塑机,将熔融的原料利用压力注进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模具中,冷却成型脱模得到塑料制品。注塑机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加热注塑,注塑温度控制在190220。(3)整形:对注塑成型得到的塑料制品进行整形得到成品。(4)检验、包装:对成品进行检验,合格品包装入库,次品回收进破碎机进行粉碎后回用作原料。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项目办公室、生产车间、原料库及成品库均为为租赁厂房,现已完成改造和设备安装,环境影响小,不再进行分析。二、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搅拌混匀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其中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42、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搅拌混匀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1)有机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使用的塑料原料为聚丙烯(PP)和色母粒,注塑加热温度控制在190220,远低于聚丙烯及色母粒的热分解温度(,PP328410,色母粒:350),故本项目树脂在注塑加热时不会产生裂解废气。但生产过程中由于聚丙烯熔融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挥发,废气成分较为简单。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关于核算方法的确定,本项目采用实测法及物料衡算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污染源强。根据陕西林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

43、4月27日对本项目注塑机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排气筒进出口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各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正常生产,根据调查,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50%,原料聚丙烯及色母料用量分别为1000kg/d及2.5kg/d,日生产12h,注塑废气处理装置进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27kg/h,项目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收集效率90%),经管道一并引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折算出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最大产污系数分别为0.324kgNMHC/t原料(有组织)和0.036kgNMHC/t原料(无组织)。本项目塑料原料用量400t/a,则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30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130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14t/a。经现场调查,建设单位已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经管道合并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备配套风机风量为5000m3/h。集气罩收集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去除效率按90%计算,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产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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