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GB50300-2013基本内容及有关规定与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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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解析,GB50300-2013,一 修订的意义 二 主要修订内容 三 章节介绍 新旧对比 四 新表格的填写,回顾统一标准的发展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22-66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 301-74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16字方针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完善手段”,修订的特点 符合实践:可调整抽样试验数量、竣工预验收 适应发展:节能分部、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强调真实: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最小

2、抽样数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验收规范的关系,1.验收统一标准用于工程验收时,要和专业验收规范配套使用; 2. 验收统一标准指导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修订。,统一标准的任务,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1)验收方法:给出材料、施工、实体、观感等检验要求,以及对质量控制资料的要求 2)验收层次划分:四个主要层次,两个辅助层次 3)验收内容:各种验收的主要内容、项目 4)验收抽样:多种抽样方法 5)验收的组织实施:参加人员,验收顺序等 6)合格条件:给出各层次验收的合格条件 7) 不合格处理:给出4种解决办法(给出路),二 主要修订内容,1、提出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提出制定专项验

3、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增加铝合金结构、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 泵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结构、电气、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二 主要修订内容,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 9、增加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10、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11、提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出分项、检验批划分方案,报监理审批,章节介绍,验收统一标准分六章和八个附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术语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四章质量验收的划分 第五章质量验

4、收 第六章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附录D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附录E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F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G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H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D.0.1-1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判定,插入法计算合格判定数,表D.0.1-2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二次抽样判定,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是二次抽样判定的应用,3 基本规定,3.0.1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

5、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 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易漏),3.0.2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新增条文) 下列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建设部令86号 2001.1.17):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3.0.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原为“验收”)。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和产品

6、,应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2.0.3 进场检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对象:主材、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 方式:资料核查、现场检查 要求:包装、标志、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说明书,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表面质量、尺寸、外形、规格和数量。 2.0.5 复验: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对象:涉及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材料、产品 方式

7、:送样检验,由实验室出具检验报告; 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GB/T50319-2013 工程质量控制,1、审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5.2.1 2、审查施工方案5.2.2 3、审查四新技术5.2.4 4、检查、复核测量成果5.2.5 5、检查试验室(检测机构) 5.2.7 6、审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5.2.9 7、审查计量设备检定报告5.2.10 8、旁站关键部位、工序5.2.11 9、巡视 5.2.12 10、对施工质量平行检验5.2.13 11、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认5.2.14 12、对质量问题发监理通知单5.2.15 13、审查竣工资料,组

8、织工程竣工预验收5.2.18 14、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2.19 15、参加竣工验收5.2.20,GB/T50319-2013 工程质量控制,3.0.3-2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207、303、306、604、605 都提到“自检”,3.0.3-3 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新增条款),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

9、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增加的条文),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增加的条文)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

10、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增加的条文)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标准第三章 基本规定 共10条。其中 3.0.13.0.4 这4条讲质量控制 3.0.53.0.7 讲验收 3.0.83.0.10 讲抽样,3.0.5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

11、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增加的条文) 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3.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3.0.6-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见证项目: 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地下、

12、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国家规定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检验管理规定,检测项目符合行政法规及标准要求; 见证人员具有施工检测试验知识; 见证人员变化时,监理应通知相关单位,书面变更; 施工单位应在取样及送检前通知见证人员; 对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检测机构核实见证人员及记录,人员、记录应备案; 见证人员核查检测项目、数量和比例。,见证取样封样,3.0.6-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基坑、基槽验收; 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混凝土工程的钢筋隐蔽验收; 预埋管、预埋铁件及水电管线的隐蔽验收; 混凝

13、土结构及砌体工程装饰前的隐蔽验收; (6)保温工程的隐蔽验收; (7)防水工程的隐蔽验收。,3.0.6-6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本标准修订适当扩大抽样检验的范围, 不仅包括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 还包括涉及节能、 环境保护等的分部工程。 具体内容可由各专业验收规范确定包括抽检项目、程序等,3.0.6-7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观感质量:通过肉眼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综合评价结果:验收各方共同确认,并达成一致; 返修要求:对影响观感及使用功能或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

14、应进行返修。 60%及以上为“好”评价为“好”,3.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 01标准为一条(3.0.3)10款, 13标准为两条(3.0.6、3.0.7)9款, 把验收过程的要求和验收合格的要求分开了。,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或计数-计量抽样方案;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15、 5 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抽样方案; 2 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 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 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 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3.0.9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尚应符合表3.0.9的要求。,表3.0.9 (最小抽样数量 增加的条文) 最 这是计数抽样,最小抽样数量:现场的抽样可以比

16、这个多但是不能比最小抽样数量少。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3.0.9 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4.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0.2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

17、原则划分: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原为9个,现为10个: 地基与基础:地基基础验收规范、地下防水验收规范; 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 钢管混凝土、 铝合金结构等验收规范 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地面; 屋面: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给排水及供暖: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智能化: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18、验收规范; 电梯: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0.4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 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4.0.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 按工程量、 楼层、施工段、 变形缝进行划分。,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 单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地基基础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屋面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标高(楼层屋面)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为一个检验批。 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

19、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4.0.6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 采用。 地基基础:子分部、分项工程整合扩充; 屋面:屋面类型施工工艺划分; 给水排水及供暖:由10个子分部增加为15个子分部; 通风与空调:由7个子分部增加为20个子分部; 智能建筑:由10个子分部增加为19个子分部; 节能:划分5个子分部; 电梯:尚未开始修订。,4.0.7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20、。 (新增条文) 1、应事先划分,施工单位制订,监理审核。更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 2、未涵盖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通过资料编制计划实现有效管理,控制少报、漏报原材抽样检测方案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制订,根据施工段划分和混凝土强度等级、方量、用途制定试块留置计划,检验批划分计划根据工程设计内容和施工组织设计里的施工段划分制订,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1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

21、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可按本标准附录D判定;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施工操作依据 企标、地标、行标、国标、施工组织设计等 质量验收记录 原始记录、原材检验、复验报告、施工试验、隐蔽验收、施工记录等,5. 0.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5. 0.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有关安全、节能、 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

22、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所含分部工程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 3 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功能的资料齐全; 4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要求; 5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5. 0. 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E 填写, 填写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F 填写;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G 填写; 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査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H 填写。,反映检验批的工作量 工程开工前,施工

23、单位编制分项、检验批划分方案,确定各检验批容量,施工依据: 企业技术标准、地方技术规程,验收依据: 专业验收规范,最小抽样数量: 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检查数量 1、直接规定最少检查几处; 2、按比例抽查 3、全数检查,现场检查的实量实测值形成原始记录, 整理汇总后填写“检查记录”。 非现场实量实测项目,要检查相关的验收记录,填写检查结果。,钢筋原材,一般按进场批次划分检验批,钢筋加工检验批划分,钢筋加工可在施工现场进行,也可委托加工厂加工 现场加工钢筋可按工作班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多个工作班的作业成果可划入一个检验批。 委托加工的成型钢筋可按进场批次划分检验批。 案例1:一层剪力墙钢筋计13t

24、,3天加工完成,划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批容量为13t。 案例2:成型钢筋进场11种箍筋计22t,5000个,用于一层墙柱和梁,划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批容量为5000个(或22t)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把检验批划分方案报监理审核,钢筋加工及检验计划,钢筋加工,应依据施工进度及钢筋加工的工作量提前制定加工计划和检验计划。 本案例,一层剪力墙共需12种成型钢筋,计划如下: 第1天,9月26日,现场加工墙柱主筋1#和4种墙筋5#、6#、7#、8#,另外安排8盘卷钢筋的调直;墙柱主筋、墙筋和调直钢筋分别抽检3件; 第2天,9月27日,现场加工2种箍筋2#、3#和1种墙筋9#;同时安排8盘卷钢筋的调直;箍筋、墙

25、筋和调直钢筋分别抽检3件,另外调直钢筋取样复试; 第3天,9月28日,现场加工1种箍筋4#,2种墙筋11#、12#和拉筋10#;箍筋、墙筋和调直钢筋分别抽检3件; 规范要求的检查数量即最小抽样数量,实际验收检查时不应少于最小抽样数量。,受力钢筋加工质量检查,1、规格及形状:观察、钢尺检查 2、沿长度方向总尺寸:钢尺检查 3、弯钩角度、弯钩平直段长度、弯钩弯弧内直径:同个样本如有多个弯钩要分别检查并分别记录,如都符合要求可只记录偏差较大的值角度尺和钢尺检查 4、弯起钢筋弯起点位置: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调直钢筋质量检查,箍筋、拉筋加工质量检查

26、,1、规格及形状:观察、钢尺检查 2、外皮尺寸:同一箍筋多个方向及对角均检查钢尺检查 3、弯钩角度、弯钩平直段长度、弯钩弯弧内直径:同个样本如有多个弯钩要分别检查并分别记录,如都符合要求可只记录偏差较大的值角度尺和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箍筋、拉筋加工质量检查,1、规格及形状:观察、钢尺检查 2、外皮尺寸:同一箍筋多个方向及对角均检查钢尺检查 3、弯钩角度、弯钩平直段长度、弯钩弯弧内直径:同个样本如有多个弯钩要分别检查并分别记录,如都符合要求可只记录偏差较大的值角度尺和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27、,箍筋、拉筋加工质量检查,圆形箍筋,还要检查其搭接长度及搭接处弯钩: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弯钩设置符合要求。 焊接封闭箍筋,还要检查焊点位置和数量:一个箍筋只能有1个焊点,位置在短边中部,距弯折处不宜小于100mm,相邻箍筋焊点应错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原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现场检查,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和专业工长参加。 钢筋加工质量检查应对照钢筋配料单及料牌,现场检查结果及实测值应作记录,作为质量检查原始记录。 钢筋加工现场质量验收检查应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G101、G901及其他相关国家

28、标准为依据确定验收标准,不合格项应提出处理方案,返修合格后应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依据钢筋加工现场质量检查的情况来填写,包括原始记录、钢筋配料单、试验报告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调直钢筋的二次检验,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 不超过30t一批,每批取一组3件试件,每根500mm;(GB50204 5.3.2A) 先做重量偏差检验,精度1g、1mm; 然后取其中2个进行时效处理(沸煮60min,然后冷却至室温),做力学检验(强度、伸长率;不做冷弯),验收检查原始记录,检验批验收时应具有“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位置、

29、检查结果等内容。,此检验批 含27块板 32道梁 平面面积850m2,检验批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钢筋原材,2014年9月12日14时,基础用钢筋到场27件130t,其中: HPB300级6.5盘条6件18t, HRB400级直径12钢筋16件42t, HRB400级直径14钢筋14件33t, HRB400级直径16钢筋7件17t, HRB400级直径20钢筋8件20t 逐件检查外观,无锈蚀、油污、裂纹,平直无损伤; 铭牌22个,出厂检测报告5份,批次对应,均合格; 现场抽样5组,见证人张某 记录:王某 检查:赵某 监理:钱某,原始记录在质量验收规范中没有格式,仅作为举例。 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有原

30、始记录,而且要与检验批一一对应,否则视为次检验结果无效,并视为作假。 检验批验收记录这次调整很大,验收记录不能替代原始的检查记录。 原始记录是现场检查的真实记录,证明现场质量检查真实进行过程。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根据原始记录内容填写。,5. 0. 5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F 填写;,分项工程工程量,5. 0. 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可按下列规定填写: 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G 填写;,5. 0. 5 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査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査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H 填写。,共核查项,符合要求

31、项,齐全完整有效,符合要求,共核查项,符合要求项。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符合要求,符合要求,5.0.6 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1)返工返修,重新验收; 2)检测合格,应予验收; 3)设计认可,可以验收; 4)加固处理,让步接收。,在

32、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 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必须” ,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2 )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应” , 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 “ 不得” 3 )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宜” ,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4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 可”,5.0.7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说明:通过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完成。 实体检测

33、:在现场进行,确定主要材料、成品、构配件、设备等的质量和性能; 抽样试验:现场抽样,并将试样送至试验室检验; 应用:目前在实际工程中已开始应用。,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6.0.1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6.0.2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0.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

34、程的验收。,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6.0.4 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A,分包单位B,分包单位C,总包单位,6.0.4,分包: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总承包人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合法分包的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35、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6.0.4,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附: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6.0.5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6 建筑工程质量验

36、收的程序和组织,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强制条文),地基工程检验批划分 地基子分部可以按照基础类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检验批容量可以按地基面积,复合地基可以按桩数。,桩基础检验批划分 桩可按桩类型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容量可以按桩的根数。,模板安装检验批,1层梁板模板检验批含: 27间(块)板 32件(条)梁 平面面积240m2,模板工程检验批划分 模板安装工程可以按工程量、楼层

37、、变形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检验批容量可以填写模板工程量、检验批投影面积、构件数量。 模板工程检查数量 除全数检查项目外,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砌体结构检验批划分 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不超过250m砌体;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检验批容量,可以按砌体体积(m3)或墙体数量(间、道)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抹灰工程检验批划分 按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 室外: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内: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容量 室外可以按面积“m2”,室内可以按“间” 抹灰工程检查数量: 室外:每100m2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室内: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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