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法与车船使用税法.pptx

上传人:修**** 文档编号:36822718 上传时间:2022-08-29 格式:PPTX 页数:19 大小:70.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产税法与车船使用税法.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房产税法与车船使用税法.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产税法与车船使用税法.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产税法与车船使用税法.pptx(1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房房 产产 税税 法法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车船使用税法车船使用税法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房产税法房产税法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这种不动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屋这种不动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余值房产余值或或租金租金向房产产权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向房产产权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类税。属于财产类税。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分值在本章在历年考试中分值在2 2分左右。分左右。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纳税人、计税依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纳税期限及地点等。据、税率、税收优惠、纳

2、税期限及地点等。 一、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一、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 1 1、纳税人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涉外单位和外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涉外单位和外籍人员不适用此税。籍人员不适用此税。 产权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税; 产权产权出典的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典租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者产权未确定及典租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

3、税。2 2、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不包括农村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例:农民王某,例:农民王某,19981998年将他在本村价值年将他在本村价值2020万元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3000元。按照房元。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产税从租计征的规定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360360元。元。 解:(解:(1 1)上述观点是错误的。)上述观点是错误的。 (2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屋,)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房屋,因此,王某不要缴纳房产税。因此,王某不要缴纳房产税。3

4、3、税率税率P386-387P386-387 房产税适用房产税适用,计税依据不同,适,计税依据不同,适用的税率不同。用的税率不同。= =按房产余值计算按房产余值计算= =从价从价计征计征= =1.2%1.2%=按房产租金计算按房产租金计算=从租计征从租计征= =12%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可暂减按按4%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或租金。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或租金。,其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值一,其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次性减除10103030后的余值。减

5、除幅度由后的余值。减除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例:某企业的经营用房原值为50005000万元,按照万元,按照当地规定允许减除当地规定允许减除30%30%后计税,适用税率为后计税,适用税率为1.2%1.2%,其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其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5000=5000从价计征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投资联营的房产参与从价计征应注意的问题:第一、投资联营的房产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税;收取固定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税;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税。第二,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

6、收入计税。第二,融资租赁按房产余值计税,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椐实融资租赁按房产余值计税,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椐实确定。第三,新建房屋中央空调应视是否包括在房确定。第三,新建房屋中央空调应视是否包括在房产原值中确定房产原值,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不计入产原值中确定房产原值,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不计入房产原值。房产原值。,其计税依据是租金。,其计税依据是租金。三、减免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三、减免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 1 1、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1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

7、的房)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产;(3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以及经省(市、自)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以及经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免税房产。治区)确定的免税房产。(5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P403-404P403-404注注意今年新增三条规定。意今年新增三条规定。注意: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注意: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例如:例如: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

8、用房一幢,房产价值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50005000万元。万元。19981998年将其中的四分之一对外出年将其中的四分之一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租,取得租金收入1001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20%20%,该,该省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省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省政府机关省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免税办公用房免税出租部分应以租金收税,应纳税额为:出租部分应以租金收税,应纳税额为:应纳房产税应纳房产税=100=100 12%=1212%=12(万元)(万元) 2 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

9、义务发生的时间: 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房产税;纳税人自建房屋,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在验收前使用、出租、出借的,从使次月起纳税;在验收前使用、出租、出借的,从使用、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用、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 3 3、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的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

10、决定。 4 4、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房产税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房产房产税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向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车船使用税法车船使用税法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国家公共道路的车辆、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国家公共道路的车辆、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其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其种类、大小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种类、大小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本章是税法考试非重点章,题型均为选择、本章是税法考试非重点章,题型均为选

11、择、判断题,分值在判断题,分值在2 2分。分。 本章重点问题主要有: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本章重点问题主要有:纳税人、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一、纳税人征收范围一、纳税人征收范围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 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若有租赁关系由租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若有租赁关系由租赁双方商定纳税一方;如无租赁关系,以拥有人赁双方商定纳税一方;如无租赁关系,以拥有人为纳税人。为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税人。P409P409:车辆、船舶。

12、:车辆、船舶。 其中又分为其中又分为 (1 1)车辆税额)车辆税额: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对车辆税额的确定,还应注意的四种情况对车辆税额的确定,还应注意的四种情况P410P410例:例:某商厦有一某商厦有一客货两用汽车客货两用汽车,为顾客送货,为顾客送货,乘客座位乘客座位4 4人,载货净吨位人,载货净吨位2 2吨。当地省政府吨。当地省政府规定,乘座规定,乘座4 4人人客车客车年税额为年税额为200200元元/ /辆,辆,载货载货汽车为汽车为4040元元/ /吨,该车每年应纳车船使用税为吨,该车每年应纳车船使用税为多少?多少?应纳车船使用税应纳车船使用税=200=200 50%

13、+250%+2 40=18040=180(元)(元) (2 2)船舶税额)船舶税额:机动船和非机动船。: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关于船舶税额的确定还应掌握两种情况关于船舶税额的确定还应掌握两种情况P411P411 二、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应税车船的数量、净吨位应税车船的数量、净吨位或载重吨位;或载重吨位; 税率:税率:适用定额税率。根据载重量的适用定额税率。根据载重量的大小分别规定固定税额,从量计征。大小分别规定固定税额,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P413-414P413-414例题例题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车船的净吨位

14、(或载重吨位)车辆数量车船的净吨位(或载重吨位)车辆数量适用税额适用税额 三、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及三、减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及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1 1、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1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车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车船。 (2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自用的车船。 (3 3)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4 4)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用船。 (5 5)特定车船。指各种消防车船、

15、洒水车、)特定车船。指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救护车、垃圾车船、港囚车、警车、防疫、救护车、垃圾车船、港口作业车船、工程船。口作业车船、工程船。 (6 6)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7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P415P415 免征与非免征单位合用车分不清时应征税。免征与非免征单位合用车分不清时应征税。 2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1)应税车船应税车船的的使用之日使用之日。(2 2)新购置车船新购置车船为为购置使用之月份购置使用之月份;新购置的车辆如暂不使用可不纳税。新购置的车辆如暂

16、不使用可不纳税。(3 3)上报有关部门批准)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全年停驶的全年停驶的,停驶后,停驶后又重新使用的,从使用月份开始纳税。又重新使用的,从使用月份开始纳税。 3 3、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1 1)车船使用税采取)车船使用税采取按年征收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办法。的办法。(2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的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体纳税期限。 4 4、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的所在地。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的所在地。 (1 1)对单位)对单位:指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指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 (2 2)对个人)对个人:指住所所在地:指住所所在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财务管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