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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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施工升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第三条 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施工升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施工升降

2、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 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T10054-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和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GB/T10056-1996)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标准最新版本为准。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施工升降机,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

3、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 从事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至少应配备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附件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一)环境温度为-2040之间; (二)电网输入电压正常,电压波动范围能满足被检设备

4、正常运行的要求; (三)现场风速不大于13m/s; (四)被检设备装备设计所规定的全部安全装置及附件,其吊笼的工作行程高度不小于第一次附着高度与设计的导轨架顶部自由端最大高度之和,并不得小于10m,附墙架间距按设计尺寸装置,导轨架顶部自由端的高度取设计规定最大值; (五)检验现场清洁,不应有影响检验正常进行的物品、设备和人员,并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施工升降机的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起重机械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 施

5、工升降机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 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附件3,以下简称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结果。原始记录表格应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 第十三条 原始记录的内容应不

6、少于本规程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检验状况,如“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第十五条 原始记录应当有检验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并应当有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 第十六条 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

7、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七条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或特殊情况的项目,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即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的情况时,可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一栏中只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第十八条 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条件分别为: (一)验收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

8、下同)不合格不超过3项(含3项)且满足本条第三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二)定期检验判定条件: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8项(含8项)且满足本条第三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三)对上述两款条件中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要求。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结论为“合格”或“复检合格”的检验报告。 凡不合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整改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 检验报告只

9、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和“复检不合格”等4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一)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二)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三)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合格”; (四)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施工升降机,检验结论填写“复检不合格”。 第二十条 判定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

10、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2002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 2.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3.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和施工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格式)附件1: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精度要求1.综合气象仪;2.接地电阻测量仪;3.绝缘电阻仪;4.经纬仪;5.

11、万用表;6.声级计;7.点温计;8.游标卡尺;9.宽钳口游标卡尺;10.卷尺;11.塞尺;12.钢直尺;13.秒表;14.常用电工工具。 除非有特殊规定,仪器和量具的精确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质量、力、长度、时间检测装置应在1%范围内; 2.对电压、电流检测装置应在1%范围内; 3.对温度检测装置应在2%范围内; 4.钢直尺直线度为0.01/300。附件2: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内容要求及方法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1.技术资料1.1 施工升降机制造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合格证; b.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c.吊笼防坠安全器

12、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和动作速度标定证书; d.电气原理图; e.安装说明书。查阅资料。1.2 安装(大修)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文件: a.自检报告;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查阅资料。1.3 改造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改造部分的清单、主要部件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副本、改造部分的电气原理图和线路图等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图样和计算资料。查阅资料。1.4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并建立施工升降机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验时,使用单位应

13、向监督检验机构提供上述资料。查阅资料。2.外 观质量2.1 施工升降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耐腐蚀的金属标牌。 货用施工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外观检查。2.2 传动齿轮箱、液压装置等充油部件均不允许出现滴油现象。目测。2.3 升降机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施工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5m。用卷尺测量。3.金 属 结 构3.1安装垂直度导轨架轴心线全高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公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吊笼空笼着地,用经纬仪从垂直于吊笼长度方向与平行于吊笼长度方向分别测量导轨架的安装垂直度。架设高度m7070100100150150200200垂直度公差mm架设高度1/10007090

14、1101303.2 重要结构件的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目测。3.3 紧固件应无缺陷或明显松动。目测,必要时工具检测。3.4 导轨架的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有附着装置,附墙架金属结构应完好无损,固定可靠, 附墙架间距及附着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用卷尺测量。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4.基础4.1 基础应能承受设计规定的载荷,有土建施工证明资料。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查阅资料,目测。4.2防护围栏4.2.1 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可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用卷尺测量。4.2.2 围栏

15、门应装有机电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打开,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外观检查机械联锁装置。打开围栏门,检查吊笼能否启动,并检查电气开关是否灵活、可靠,安装是否牢固。5.停层5.1 施工升降机各停层应设置层门或停层栏杆,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目测。5.2 封闭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一观察窗,且不装玻璃。面积不小于250cm2。目测,必要时用尺测量。5.3 层门净高度不应低于1.8m,层门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用卷尺测量。5.4 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司机操作,层门或层门栏杆的开、关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目测。5.5

16、层门或停层栏杆应与吊笼机械或电气联锁。 层门或停层栏杆锁紧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并且牢固可靠。应加防护罩,且便于维修。按4.2.2条方法检查。6.吊笼6.1 人货两用升降机的吊笼内空净高度不得小于2m,吊笼顶部及除门以外的侧面应有围护。货用升降机的吊笼可不设置顶棚,但侧面围护高度不得小于1.1m。用卷尺测量。6.2 需在吊笼顶上进行安装与维修作业时,吊笼顶部的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的护身栏。护身栏安装应牢固、可靠。 用卷尺测量护身栏高度。观察试验牢固情况,必要时用测力计测量。6.3 封闭式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出口面积不应小于0.4m0.6m,

17、口上应装有向外开启的活板门,门上应设有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测量试验。6.4 吊笼不允许当作对重使用。对曳引式施工升降机可作对重,但曳引条件、平衡系数应满足电梯的相关要求,并应在吊笼和对重两侧分别装设防坠安全器。查验。6.5 吊笼门的开启高度不得小于1.8m。用卷尺测量。6.6 吊笼门需设置联锁装置,只有当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当吊笼停止后,打开吊笼门,吊笼应不能启动;吊笼运行时,打开吊笼门,吊笼应停止运行,检查开关位置是否合理,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7. 对重7.1 当施工升降机基础下有一施工空间或通道时,则该机应设

18、有防对重坠落伤人的安全保护区。目测。7.2 当对重使用金属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移动。目测或查验。8. 钢丝 绳及滑轮8.1钢丝绳8.1.1 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应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直径不得小于9mm。 SS型货用升降机,提升吊笼钢丝绳允许用一根,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6mm,额定载重量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8mm。悬挂对重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9mm。 目测钢丝绳根数和彼此是否独立,用带有宽钳口的游标卡尺在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上测量钢丝绳直径。

19、对照说明书判定钢丝绳安全系数。8.1.2 钢丝绳端部应固定可靠。 绳卡数量要求如下表:检查绳卡个数及间距。钢丝绳直径mm6-1617-2728-3738-45绳夹数量3456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8.1.3 钢丝绳不得有下列缺陷:钢丝绳直径减少超过绳径7%;外层钢丝磨损达钢丝直径40%;发生扭结、压扁、弯折、腐蚀和笼状畸变、断股、断芯、波浪形、钢丝或绳股挤出等现象。 断丝数超过下表(选自GB5972)规定时应报废:外观检查,用卡尺测量。钢丝绳结构的典型例子(GBT89181996)交捻钢丝绳6d长度内可见断丝数M1,M2M3M867,7724619,7

20、19, 6X(19),6W(19), 347(17外股)510624,6X(24),6W(24),819,8X(19),8W(19)61363710198.2滑轮8.2.1 所有滑轮、滑轮组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措施。目测。8.2.2 钢丝绳进出滑轮无异常现象。目测或测量计算。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8. 钢丝 绳及滑轮8.2滑轮8.2.3 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用滑轮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40;SS型货用升降机提升用滑轮和对重用滑轮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平衡滑轮的名义直径不得小于0.6倍的提升滑轮名义直径;安全器和层门专用滑

21、轮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15。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卷尺和卡尺测量。8.2.4 滑轮不应有:明显可见的裂纹、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轮槽壁厚磨损达20%、轮槽直径磨损达钢丝绳直径的50%;滑轮表面光滑,无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9.传动系统9.1 传动系统的安装位置及安全防护均应考虑到人身安全,其零部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目测。9.2 卷扬机传动9.2.1 采用多层缠绕的卷扬机,应排绳有序。目测。9.2.2 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应大于2倍的钢丝绳直径。当吊笼停止并完全压缩在缓冲器或地面上时,卷筒上应至少留有3圈钢丝绳。 用深度卡尺测量超出高度。短接吊

22、笼下限位和下极限电气开关,使吊笼向下运行最低点,检查卷筒上钢丝绳圈数是否达到要求。9.3 对SC型施工升降机,检验其传动齿轮、防坠安全器的齿轮与齿条的装备精度,齿面侧隙应为0.20.5mm;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于40,沿齿长不得小于50。定期检验时可只检验有效啮合情况。 抽测3点。用压铅法检查齿面侧隙;目测接触长度,必要时用着色法检查计算。9.4制动器9.4.1 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工作可靠。目测。9.4.2 当制动器装有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时,制动器应能用持续力手动松闸。操作检查。9.4.3 当采用二套独立的传动系统时,每套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目测。9.4

23、.4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明显可见的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瓦块式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制动轮凸凹不平不得大于1.5mm。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10. 导向与缓冲装置10.1 吊笼与对重的导向应正确可靠,吊笼采用滚轮导向,对重采用滚轮或导靴导向。目测。10.2 缓冲器 对人货两用升降机和额定载重量在400kg以上的货用升降机,其底座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缓冲装置。 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装置上时,对重上面的自由行程不得小于0.5m。目测。用卷尺测量。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11. 安全装置11.1 吊笼必须设有防坠安全

24、器。SC型升降机吊笼上应设置一对以上的安全钩,防坠安全器动作时,设在安全器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和制动器电路断开。 查验是否设置,型式是否匹配,在通电情况下,人为动作安全器安全开关,电动机和制动器电路应能断开。11.2 有对重的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吊笼应设置双向安全器。查验。11.3 安全器出厂后动作速度不得随意调整,铅封或漆封应完好无损, 动作速度标定有效期限为2年。 目测,查验标定证书及有效性。11.4 卷扬机传动的升降机,应设防松绳和断绳保护装置。动作试验。11.5 SC型升降机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不允许采用瞬时式安全器。 SS型升降机,当额定提升速度低于0.80m/s时,

25、可采用瞬时式安全器。目测。11.6 安全器应防止由于外界物体侵入或因气候条件影响不能正常工作。任何安全器均不能影响升降机的正常运行。查验。11.7安全开关11.7.1 升降机必须设置自动复位的上、下限位开关。 检查是否设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11.7.2 SS人货两用型及SC型升降机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吊笼运行超出限位开关和越程后,极限开关须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止,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检查是否设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功能是否正常。11.7.3 限位、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 当提升速度小于0.8m/s时, 上部安全距离L1不得小

26、于1.8m。 当提升速度大于0.8m/s时, 上部安全距离L1=1.8+0.1v2。 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 应保证吊笼在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下限位开关,使吊笼停止,此时触板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的行程。 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 SS型升降机,越程距离为0.5m。 SC型升降机,越程距离为0.15m。 下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 在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触板应首先触发下极限开关。用卷尺测量。11.7.4 升降机的对重钢丝绳或提升钢丝绳的绳数不少于2根,在钢丝绳组的一端应设置张力均衡装置,并装有由相对伸长量控制的非自动复位防松绳保护开关。当其中一条钢丝绳出现的相对伸长量超过允许值时或断绳时,该开

27、关应切断控制电路。 检查是否设置,模拟开关动作、吊笼应不能启动或制动(切断控制电路)。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11. 安全装置11.7安全开关 采用单根提升钢丝绳或对重钢丝绳的升降机也应设置防松绳开关,当升降机出现松绳时,该开关立即切断控制电路,制动器制动。(见上页)11.7.5 SS型升降机应设有手动安全装置,该装置应在吊笼到达工作面后人员进入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固定在导轨架上。查验。12.电气12.1 施工升降机应有主电路各相绝缘的手动开关,该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之处,开关手柄应为单向打开式,在“关”的位置上可以锁住。 检查是否设有,位置是否合适,功能是否准

28、确。12.2 电路中应装有保险丝或断路器,电缆和电线在升降机工作中应防止机械损坏,电缆在吊笼运行中,应自由拖行,不受阻碍。目测。12.3 施工升降机结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4。当供电系统为中性线接地系统时,还必须检查“接零”是否可靠。当接地出现故障时,主控电路和其它控制电路中断路器应自动切断。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12.4 吊笼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在顶部使用的控制盒,对多速升降机只允许吊笼以低速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不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控制盒应安装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货用施工升降机除外)。 将吊笼顶部检修控制开关置于检修

29、控制状态,升降机只能以低速运行,其它操纵装置应不起作用,按下急停保护开关,吊笼应立即停止。12.5 在操纵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目测。12.6 在施工升降机安装高度大于120m,并超过建筑物高度时应安装空中障碍灯。目测。12.7 施工升降机的控制、照明、信号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动力电路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 用500V兆欧表测量.测量时应断开总开关,并断开所有电子元件。12.8 电路应设有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及过载保护器。检查是否设置。12.9 吊笼上下运行接触器应电气联锁。结合电气原理图检查。12.10 电气设备应防止外界干扰及雨、雪、混凝土、砂浆等物质的

30、影响。目测。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13整机性能试验13.1 空载试验 吊笼空载、升降机应进行全行程不少于三个工作循环的试验,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制动,其中在半行程以上应至少进行一次吊笼上升的制动试验。检查吊笼有无制动瞬时滑移现象,起动、制动是否正确,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响声。操作试验。13.2额定载荷试验 按规定的通电持续率,吊笼内装有额定载荷,载荷重心按内偏和外偏布置,各做全行程连续运行30min的试验,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1次的制动。吊笼应运行平稳、起动、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吊笼停止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在中途再启

31、动上升时,不允许出现瞬时下滑现象。 额定载荷试验后记录减速器油液的温升: 蜗轮蜗杆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得超过60K; 其它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得超过45K。 现场试验。用点温计测量温升。13.3超载试验 吊笼内均匀布置1.25倍额定载荷,工作行程为全行程,工作循环不得少于3次,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制动,吊笼应运行平稳,起动、制动正常,无异常响声,吊笼停止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首次安装时现场试验。13.4吊笼坠落试验 对SC型升降机进行吊笼坠落试验时,吊笼按外偏装有额定载荷,通过操纵按纽使吊笼以额定速度上升约310m,按坠落试验按纽,制动器松闸,吊笼呈自由状态下落,直到达到安全器标

32、定动作速度时,安全器动作,使吊笼制停在导轨架上。 测量制停距离,应当在0.25-1.20m范围内。 对SS型升降机进行吊笼坠落试验时,吊笼内装有额定载荷,将吊笼上升约3m后停住,作模拟断绳试验。 安全器动作时,安全器上的电气安全开关也应动作,使驱动电动机主电路及制动器电路切断。 安全器动作使吊笼停止后,升降机结构及连接应无任何损坏和永久变形。 试验结束后,将安全器复位。现场试验。13.5 噪声测试 吊笼内噪声测定: 测量结果不允许超过下表规定的数值: 升降机为额定载荷,额定起升速度上升工况,声级计位于吊笼宽度方向距传动板内壁1m,长度方向的中点,距吊笼底板1.6m高度位置,声级计(A计权)的传

33、感器,分别指向四个方向测量三次,取最大值。单传动并联双传动并联三传动85 dB(A)86 dB(A)87 dB(A) 注:带“”项为重要项目。附件3: :(检验报告编号) 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 公 检验日期 艺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

34、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报告 : 共4页 第1页使用单位设备注册代码规格型号额定载重量 (kg)额定速度 (m/s)吊笼工作行程 (m)自由端高度 (m)制造单位产品出厂编号安装单位安装地点用户设备编号验收检验日期 年 月 日检验依据: 1.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2.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 3.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1996)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验结论: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批准: 审核: 检验: 续报告: 共4页 第2页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11.技术资料1.1制造21

35、.2安装(大修)31.3改造41.4使用52.外观质量2.1标牌、标志62.2充油部件渗漏72.3运动部件与建筑物和固定设备之间的距离83.金属结构3.1安装垂直度 93.2焊缝103.3紧固件113.4附着装置124.基础4.1基础及排水设施134.2.1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围栏144.2.2围栏门机电联锁装置155.停层5.1层门或停层栏杆165.2观察窗175.3层门净高度、净宽度185.4机械传动层门或停层栏杆开关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195.5层门或停层栏杆应与吊笼机械或电气联锁,锁紧装置安装位置正确206.吊笼6.1吊笼内空净高度和围护216.2吊笼顶护身栏226.3紧急出

36、口236.4吊笼不允许当对重使用246.5吊笼门开启高度256.6吊笼门电气连锁装置267.对重7.1安全保护区277.2防止移动措施 续报告: 共4页 第3页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288.钢丝绳及滑轮8.1.1钢丝绳安全系数、根数及直径298.1.2钢丝绳端部固定情况308.1.3钢丝绳缺陷318.2.1滑轮防绳脱槽措施328.2.2钢丝绳进出滑轮运行情况338.2.3滑轮与钢丝绳直径比348.2.4滑轮磨损359.传动系统9.1传动系统安全防护369.2.1排绳措施379.2.2卷筒最少钢丝绳圈数和卷筒两侧边超出最外层钢丝绳高度389.3SC型齿轮与齿条装配精度399.4.1

37、设有常闭式制动器,工作可靠409.4.2紧急操作装置419.4.3制动器独立性429.4.4制动器磨损4310.导向与缓冲装置10.1导向应正确可靠4410.2吊笼和对重用缓冲器及对重上面自由行程4511.安全装置11.1安全器与安全钩4611.2双向安全器4711.3安全器铅封或漆封4811.4安全器防松、断绳保护开关4911.5安全器选型5011.6安全器防护5111.7.1限位开关5211.7.2极限开关5311.7.3限位和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 续报告: 共4页 第4页序号项类项目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结论5411.7.4提升和对重用钢丝绳防松绳保护开关5511.7.5手动安全装置5612.电气12.1手动开关5712.2保险丝或断路器、电线电缆防护5812.3接地电阻5912.4吊笼顶部检修装置与急停开关6012.5操纵指示6112.6障碍灯6212.7电气线路对地绝缘电阻6312.8断.错相保护装置及过载保护器6412.9上下运行接触器电气联锁6512.10电气设备防护6613.整机性能试验13.1空载试验6713.2额定载荷试验6813.3超载试验6913.4吊笼坠落试验7013.5吊笼内噪声测试14.其它注: 带“”项为重要项目。 :(检验报告编号)施工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注册代码 湖使用单位 城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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