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鲲鹏产业学院实训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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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昌学院鳏鹏产业学院实训室工程(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625mm四日采购人:许昌学院集中采购机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3月(4)提供所属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信用记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本工程中的所投产品中包2数字化终端须提供认证机构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评 .标31.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米购人代表和

2、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3.91、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备注:核心产品有多个时,提供相同品牌单个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也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核心产品:包1:核心产品:ARM服务器包2:核心产品:数字化终端34评

3、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拟与评价。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在前且不超过三名的中标候选 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过随机方式 确定)。36.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管理方法(财库202046)的规定,对于非专 门面向小微企业的工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小

4、微企业和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 除。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本采购工程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投标人可通过微信“中小企业规模类型 自测小程序”或 a. 106. 120. 146/baosong/appweb/orgScale. html 区分 企业规模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那么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 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授予合同42数量增减范围: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7.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7.2评标原那么:1、按照

6、“公正、公平”的原那么对待所有投标人。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47.3中标服务费:免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L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伴随服务。L2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4招标工程简要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2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2.3 3集中采购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集中采购的专门机构,我省系指河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2.4 4集中

7、采购:是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工程的采购活动。2.5 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7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产品、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图纸、 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2 . 8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投标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当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 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当这些费用。4 .踏勘现场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4.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4.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 .知识产权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 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 商承当6 .联合体投标(不适用)6.1 除非本工程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 个联合体,以

9、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规 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当的工作和义务。根据采购项 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1.1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当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 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10、府采购活动。7 .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内容,投标人须按格式内容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 电子签章、个人电子签章)。8 .会员信息库投标人应及时对入库资料进行补充、更新,假设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未及时对入库资料 进行补充、更新,由投标人承当全部责任。9 .采购信息的发布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及时发布。二、招标文件10 .招标文件的构成10.1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局部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方法

11、及标准第七章工程需求及技术耍求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项 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那么,将承当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10 . 3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11 .招标文件的澄清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开始 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提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 或提出疑问的,

1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开标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 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1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缺乏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投标人应在澄清内容发出后24小时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3 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澄清内容一经在工程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L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工程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因投标 人未及时

13、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2 .招标文件的修改12.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修改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 平台公布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缺乏15天, 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电子交易平台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2.2 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修改内容一经在工程公告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假设投标人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 在修改内容发出

14、后24小时内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 平台进行提问,否那么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1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工程进展、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因投标 人未及时查看和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 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4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15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

15、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做出响应。16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招标工程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各包 分别编制各包的投标文件,并按各包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 质性响应,将承当其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风险。17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地编制投标文件。18 .投标报价18.1 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假设整个需求分为假设干包,那么投标人可选择 其中的局部包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工程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那么将导致投标 无效。1.1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如实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

16、单价、 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1.3 3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价,报价应包括:货物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 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等一切费用。1.4 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 定的分项。1.5 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备选方案报价 将导致投标无效。1.6 6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 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9 .投标货币19.1 除非另

17、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9.2 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CIF/CIP 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20 .投标人商务证明文件20.1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资 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局部,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20.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货物,应有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响应本次 招标的投标货物的正式授权书。20.3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 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20 . 4其

18、他商务证明文件。21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1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局部。1.2 在货物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 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1.3 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 在质量、水平上的比照参考,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提供品质相同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21. 4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彩页和数据,并应提供:21.4.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21. 4. 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

19、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22.投标保证金22.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向集中采购机 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局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指定 账户。2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防止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因投标人 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2.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采取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般彤式在投标截 止前按招标编号、按包分别提交至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22.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

20、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22.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日内退还。22. 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5)个工作日内退 还。22. 7以下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3)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3. 投标有效期23.1 投标文件应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缺乏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23

21、 .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 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4 .投标文件形式和签署24.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2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4.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提 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

22、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24.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内容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 签章、个人电子签章)。24. 5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24. 6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24 .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 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

23、装;四、投标文件的上传25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 确实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 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 话:0371-65915501 o26 .投标截止时间2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26 . 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本章第12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 延长投标截止期限。27 .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

24、文件,将被拒绝。2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8.1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28. 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8.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 其投标,否那么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29.开标29.1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 2远程开标大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 3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 4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 5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

25、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29.6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默认的顺序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 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有关内容。30.资格审查30.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0. 2合格投标人缺乏3家的,不得评标。30. 3资格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评标委员会31.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由招标采购单位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 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

26、单必须严格保密。31. 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拟,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 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 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32.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2.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局部,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局部。32.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3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33.2 允许

27、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那么的 地方。33.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 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 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存。重大偏离和保存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 需求、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方式等产生重大或不 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 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3. 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

28、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33.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 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33.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 建标识码一致;(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3 . 7评标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

29、文件创立标识码一致;(2)企业电子签章(或公章)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4 .投标的评价3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以下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第一章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

30、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七章 工程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许昌学院鳗鹏产业学院实训室工程(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工程概况(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31、效 投标处理。34.3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4 . 4评标委员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拟。34.5 计算投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 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34.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 为计算评标价或

32、综合评分的依据。35 .评标价确实定35.5 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 价为准。36 .评标结果36.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拟与评价。36.6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6.7 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在前且不超过三名的中标 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3、。37 .保密及其它考前须知37.5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37.6 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37.7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 果的活动。否那么其投标可能被拒绝。37.8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 意见。37.9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 标人员之外。37 . 6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六、中标结果38 .确定中标人38.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

34、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组织并列的中标候选人当面按照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8 . 2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媒介上予以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9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的相关规定,以 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逾期未提交或未按

35、照要求提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函不予受理。39 .中标通知书39.1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9. 2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9.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39.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中标。4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存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 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 人不承当任何责任。七、授予合同41 .合同授予标准除本章第40条、第46条的规定之外

36、,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42 .合同授予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 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43 .签订合同4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43 .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44 . 3如采购

37、人对中标人拒签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财政部第87号令) 等规定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45 .如中标人不按第43.2条约定签订合同,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中标 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在候选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6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47 .其他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43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合格 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

38、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格式、合同条款资料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 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买方名称:许昌学院2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币种:人民币3履约保证金:为了确保交货期和质量,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方支付合同款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足额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帐到许昌学院公共帐户(个人代替单位转帐无效,至少提前24小时转账,请商家提前到财务处开具收据)。以许昌学院财务处开具收据为准注意:转帐备注“许昌学院鲸鹏产业学院实训室工程(一期)工程”履约保证 金,备注可简写;许昌学院开户

39、信息以及税务登记号日期:2017-09-26发布人:郝瑞明 浏贤基:551户名:许昌学院税务登记号:地址、 :许昌市八一路88号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许昌分行西湖支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 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无息退还。4进口货物如果采用木箱包装,需厂家提供所在国家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对该木箱已经经 过熏蒸的证书。具体要求以海关规定为准。5目的地:招标文件中指明的交货及安装地点。6质量保证期:3年。8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指定用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发货到用户指定 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按照以下方式付款。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需方

40、向供方支付合同款的100%。付款条件: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1、资金支付申请书;2、由需方签 字的到货清单、验收报告;3、增值税专用发票。9卖方通知送达地址:按用户指定地点、指定进度发货。二、合同条款(供参考)L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局部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 .定义2.1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以下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 “需方”是指“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采购需要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包括该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 “供方”是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包括该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3)

41、“付款人”是指在本合同项下向供方支付合同货物资金款的票据抬头单位或部门。(4) “合同”是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5) “合同价格”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 给供方的价款。合同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价格。(6) “货物”系指供方按合同要求,须向需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机械、仪表、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或其他材料。(7)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 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验收、试验、运

42、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 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当的其它义务。(8)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 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及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 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合同工程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9) “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 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 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0)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说明已到达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 后,需方对每台合同货

43、物的验收。(11) “最终验收”是指由法定的检验部门或需方对的合同货物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2)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货物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足 够按“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保证所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13)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在调试和工程试运行阶段进行的 运行。(14)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签字和/或印章及日期的文件。(15)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局部的供货分包给 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6)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

44、货物总价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货物不影响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 试验。(17) “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 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8) “运杂费”是指合同货物从供方始发站(车上)/码头(船上)到需方指定地点 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19) “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20) “工程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 表中指明。(21)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

45、时;“周”是指7天。3 .原产地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 )o3. 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 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 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 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供方的法定注册地或国籍。5. 标准5.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那么应 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

46、的标准。4 . 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 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由需方或代表需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 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5.2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没有需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供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 何文件和资料。5.3 除了合同木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需方的财产。如果需方 有要求,供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需方。6 .专利权

47、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局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7 .履约保证金7.1 供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 约保证金。7.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需方因供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 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付款人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 提交:(1)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需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交。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需方可接受的格式;(2)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9. 4在供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付款人将把履约保证金 退还供方。8.检验和测试8.1 需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 “合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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