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试题(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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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试题-第 8 页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试题一、选择题(单项或多项)1、关于(ABCDE)必须在投保单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A: 保险责任; B:各项赔偿限额; C:责任免除; D: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 E:赔偿处理;2、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须提供(ABC)。A: 行驶证复印件; B: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 C:出厂合格证复印件D: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保险:(ABCD)A: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B: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C: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D:临时提车到异地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购机动车。

2、4、“半挂牵引车”的吨位按下列规则确定(ABC)A: 机动车行驶证中记载有“核定载质量”的,以核定载质量为准;B:机动车行驶证中没有记载“核定载质量”的,以该车“准牵引总质量”作为吨位; C: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仍无法确定吨位的,视为10吨以上货车。D:机动车行驶证中没有记载“核定载质量”的,以该车“整备质量”作为吨位。5、“挂车”按下列规则确定费率:(ABCDE)A:一般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B: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挂车按特种车一的30%计算。C: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以外罐体的挂车,按特种车二费率的30计算。D:装置有冷藏、保温等设备的挂车,按特种车二费率的

3、30计算。E、装置有固定专业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挂车,按特种车三费率的30计算。6、保险公司在收到交强险单证或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补办申请后的(C)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通过业务系统重新打印保险单、保险标志。A:1 B:3 C:5 D:77、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C)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A:1 B:3 C:5 D:78、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C)日不行使而消灭。A:7 B:10 C:30 D:159、除下列情况外,保险人不得接受投保人

4、解除合同的申请:(ABCDEF)A: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B: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C: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D: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E: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F: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10、发生以下变更事项时,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根据变更事项增加或减少保险费:(ABC)A:被保险机动车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指本地过户);B:被保险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C:变更其他事项。11、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保险期间顺延,停驶机动车

5、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办理(A)次保险期间顺延。A:1 B:2 C:3 D:412、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保险期间顺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A)个月。A:1 B:2 C:3 D:413、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保险期间顺延,顺延期间最长不超过(4)个月。A:3 B:4 C:5 D:6二、判断题1、交强险不可重复投保,即使多份投保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2、有挡风玻璃的车辆投保人应将交强险标志随车携带;()3、无挡风玻璃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保险标志随车携带。()4、保险公司应告知投保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

6、5、在原承保公司续保交强险的业务,投保人不需再提供资料。()6、对于从其他保险公司转保的业务,投保人应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 ()7、交强险合同解除时,应将保险单等交还保险人进行核销。()8、保险人可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方式,向投保人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提示书相关内容。()9、对于在原承保公司交强险续保的业务,车辆信息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均未发生变更的,投保单仅需填写上年投保单号即可。()10、对于在原承保公司交强险续保的业务,信息发生变化的,仅需填写上年保单号和变更后的相关信息。()11、投保人可与保险人约定交强险保险期

7、间的起止时点,但交强险保险期间的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认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12、投保人投保保险期间小于7日短期险的,计算公式为:短期费率=基础保险费*7/365。()13、投保人投保保险期间大于或等于7日短期险的,计算公式为:短期费率=基础保险费*n/365(n为投保人的投保天数)()14、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15、机动车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费并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浮动。短期险保险期限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投保下一完整年度交强险时,交强险费率不下浮。()16、警车、普通囚

8、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机关非营业客车的费率。()17、低速载货汽车与三轮汽车不执行费率浮动。()18、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单以前,应当向投保人出具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经投保人签章(个人车辆签字即可)确认后,再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19、对于首次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保险人不需要出具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20、交强险定额保险单应在收取全额保险费后方可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21、交强险执行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在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方可出具正式保险单、保险标志;()22、交强险保险单必须单独编制保险单号码并通过业务

9、处理系统出具。 ()23、交强险必须单独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发票。保险单、保险标志必须使用保监会监制的交强险保险单、保险标志,不得使用商业保险单证或其他形式代替。()24、交强险保险单和交强险定额保险单由正本和副本组成。()25、保单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26、业务留存联和财务留存联由保险公司留存。()27、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由保险公司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其在注册登记或检验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28、已实现“见费出单”的地区或公司,可不使用财务留存联。()29、交强险标志分为内置型交强险标志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两种。()30、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签发内置型保险标

10、志;不具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应签发便携型保险标志。()31、交强险标志必须加盖保险公司业务专用章。()33、定额保险单可以手工出单并手工填写发票,但必须在出具保险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准确补录到业务处理系统中。()34、已经建立车险信息平台或其他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当地的统一要求,对摩托车或拖拉机也使用交强险保单,取消手工出单。()35、未取得牌照的新车,可以用完整的车辆发动机号或车辆识别代码代替号牌号码打印在交强险保险标志上。()36、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37、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收回交强险保险单等,并可

11、以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对于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和交强险标志的,投保人应向保险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章)确认,保险人同意后可办理退保手续。()38、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方,如不解除原交强险合同,机动车受让人承继原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39、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地方,投保人或受让人要求解除原交强险合同的,须持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和原交强险保单原件办理原交强险合同的退保手续,受让人应在机动车新入户地区重新投保交强险,新投保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40、新车因质量问题或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

12、投保人放弃购买车辆或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投保人能提供产品质量缺陷证明、销售商退车证明或交管部门的不予上户证明的,保险人可在收回交强险保单和保险标志情况下解除保险合同。()41、禁止批改交强险的保险期间。()42、营业性机动车可以按停驶机动车交强险业务处理暂行办法(中保协发200968号)办理保险期间顺延。()43、根据变更事项增加或减少保险费的,批改按照日费率增加或减少保险费。()43、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4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应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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