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基金托管协议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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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E基金托管协议要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目录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 3第二章 释义 3第三章 协议订立目、依据与原则 4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4第五章 基金总资产保管 7第六章 投资划款指令发出、确认和执行 8第七章 非投资划款指令发出、确认和执行 10第八章 托管费用 12第九章 禁止行为与违约责任 12第十章 保密 13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3第十二章 退任、提前终止与更换 14第十三章 争议处理 14第十四章 协议效力及其他事项 15第十五章 通知 15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本资产托管协议由以下三方当事人签署:甲方:XXXX基金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

2、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其注册地址为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商业银行,其注册地为 。丙方: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为 。第二章 释义在本协议中使用而未在本章中予以定义,且在甲方章程和/或管理协议中亦同时使用特别用语,应具有彼此相同含义。1. “本协议”指本资产托管协议。2. “协议各方”指本协议各方当事人。3. “故意不当行为”指出于故意或放任而实施不当行为。4. “基金”指XXXX基金有限公司。5. “股东”指届时作为基金股权持有者而登记于基金股东名册一方。6. “章程”指基金章程

3、。7. “托管人”或“托管银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简称“中信银行”。8. “基金总资产”指基金全部股东实际出资及经营运作所产生全部收益之和。9. “基金托管账户”指基金在乙方开立托管专用银行账户。10. “交易依据”指划款指令中所要求提供附件,即与资金划拨相关合同、决议及相关凭证等。11. “股权交易证明文件”指以甲方名义进行股权交易时,对外签署股权交易协议等证明股权交易存在法律文件。12. “股权证明文件”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甲方合法持有股权法律文件。13. “会计年度”指始于每一公历年度1月1日,终于该年度12月31日基金会计年度。基金首个会计年度应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

4、,并于成立当年12月31日结束。14.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15. “管理协议”指由甲方与丙方签订委托投资及管理协议。第三章 协议订立目、依据与原则1.1 2.1 3.1 3.1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基金总资产托管人,同时委托丙方作为甲方基金总资产管理人,甲方、乙方与丙方现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章程等有关规定订立本协议。3.2订立本协议目是为了明确协议各方在基金总资产保管以及基金总资产日常划拨等事宜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基金总资产安全,保护基金及其投资人合法权益。3.3为充分发挥协议各方在资金、信息、人才方面优势,经协议

5、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本协议。3.4本协议各方均声明并保证,各自均具有充分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3.5本协议如与章程存在任何冲突或不符,则以本协议规定为准。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4.1 4.1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有:(1 享有基金总资产所有权;(2 取得基金总资产投资收益;(3 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协议规定其他权利。甲方义务有:(1 从本协议生效开始,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将基金总资产移交乙方保管; (2 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托管费;(3 如果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基金业务性质或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或托管业务受到直接影响重

6、大事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给乙方预留足够准备时间;(4 在合法前提下,应乙方要求提供开展托管业务所必需各项协助;(5 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托管业务有关且为托管业务所必需股东会和董事会文件、章程、章程修正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保甲方上述文件及以甲方名义签署各项法律文件与本托管协议不相冲突;(6 如涉及托管章程等相关文件需要变更,甲方应及时将变更内容通知乙方,并对可能影响本协议内容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生效前仍以未变更章程等文件为依据。(7 甲方承诺在未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开立除本协议约定以外其他银行结算账户;(8 甲方承诺向全体股东披露托管账号信息,并在收到股东出资款后一个

7、工作日内全额划入托管账户;(9 甲方承诺在路演及募资等商业推广活动中宣传和表述,不与本协议矛盾,不存在误导投资者描述,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10 法律法规、章程、管理协议及本协议规定其他义务。4.2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权利有:(1 接受甲方委托,根据本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基金总资产保管权和调拨权;(2 根据本协议规定监督丙方投资运作;(3 根据本协议规定按期收取托管费;(4 乙方有权检查甲方履行本协议情况,如发现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执行甲方划款指令并向监管部门报告;(5 法律法规、章程及本协议规定其他权利。乙方义务有:(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

8、则履行托管人义务,安全保管全部基金总资产;(2 及时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有效划款指令,负责办理资金往来;(3 每一会计季度后十个(10)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上一会计季度内资金往来和资产情况书面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编制并向甲方出具上一会计年度内资金台账和会计台账书面报告;(4 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基金总资产和乙方自有资产之间以及与乙方其他托管资产之间相互独立;(5 应将任何与基金总资产托管业务有关会计记录、账册、档案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至少二十(20)年(自本协议生效时起算);(6 根据章程规定,在基金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协助基金进行清算及解散;(7 乙方出现财务状

9、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到托管业务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8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其他义务。4.3丙方权利与义务丙方权利有:(1 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管理协议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对基金总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2 为实施基金投资行为,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向乙方发出投资划款指令;(3 法律法规规定及章程、管理协议及本协议约定其他权利。丙方义务:(1 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各项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经营和管理基金总资产;(2 在合法前提下,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开展托管业务所必需协助;(3 在向乙方发出投资划款指令同时,应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有必需相关法律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于与

10、基金总资产有关各类凭证、证明、证书原件,如丙方要求取得这些原件复印件,该等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4 如丙方对外签署法律文件涉及本协议托管业务,丙方应及时将变更内容通知乙方,并对可能影响本协议内容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生效前仍以未变更文件为依据。(5 根据章程规定,在基金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协助基金进行清算及解散;(6 丙方承诺在路演及募资等商业推广活动中宣传和表述,不与本协议矛盾,不存在误导投资者描述,否则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全部责任;(7 法律法规、章程、管理协议及本协议规定其他义务。第五章 基金总资产保管5.1 5.1基金托管账户开立5.1.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乙

11、方指定机构开立人民币基本账户,并开立银行专用账户作为基金托管账户,用于存放甲方交由乙方托管所有现金资产。基金托管账户不得取现。5.1.2基金托管账户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需要。甲方、乙方、丙方均不得使用基金托管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活动。 5.1.3基金托管账户账户名称为甲方名称,甲方在基金托管账户开立时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提交账户开户资料,甲乙双方应于基金托管账户开立之日书面确认账户开立情况。甲方基金托管账户实行无印鉴管理,在需办理资金划拨时,乙方根据丙方有效划款指令传真件进行划款。在甲方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基金托管专户,不得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划拨、查询、购买支

12、票等结算业务,不得开立其他银行账户,否则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开立除基金托管专户外任何其他账户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5.1.4乙方根据丙方指令,办理基金托管账户内资金划拨。5.2托管资产确认5.2.1甲方应在基金托管账户开立当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注明基金总资产种类、数量、金额、基金托管账户信息等,同时将基金总资产全部交付给乙方托管,交付方式为将基金托管账户开户及使用所需资料(具体包括: ,下称“账户资料”)交付给乙方。5.2.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及账户资料当日,经核实基金托管账户中收到基金总资产后向甲方出具基金总资产到账确认书。如基金托管专户内资金与甲方书面通

13、知不一致,乙方通过书面形式报告甲方。5.3投资股权凭证保管5.3.1乙方建立股权登记制度,根据丙方提供投资文件和被投资企业资料,登记甲方在被投资企业股权数量和股权比例,并根据股权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丙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相关文件;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部门股东变更手续后五(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股东名册等经工商注册登记部门确认股权证明文件原件送至乙方。5.3.2所投资股权可上市公开流通时,应由各方与指定证券经纪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具体约定股权上市后操作流程。5.4应收资产和股权证明文件监督管理 5.4.1丙方负责对甲方运作过程中产生应收资产,包括应收存款利息、应收股权红利等进行

14、管理,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到账时间。乙方负责根据丙方书面告知情况跟踪确认实际到账情况,以确保甲方应收资产安全。如应收资产发生未及时到账情况时,乙方将及时提示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催收,并报告甲方。5.5法律文件保管5.5.1甲方章程等与甲方设立和运作相关重要法律文件均应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指定专人进行保管。5.5.2丙方运用基金总资产对外投资或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而形成各种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件及其附件,均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正本一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指定专人进行保管。5.6甲方应为乙方开立本章所提及、为甲方开立各类账户提供一切必要开户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

15、限于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等。第六章 投资划款指令发出、确认和执行6.1投资划款指令内容6.1.1投资划款指令系指运用基金总资产进行投资时,丙方向乙方发出投资资金划拨书面指令(划款指令书格式见附件二)。6.1.2投资划款指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 日期、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名称/姓名、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金额(大小写)、付款(收款)事由;(2 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投资事项(交易证明文件及相关决策文件作为投资划款指令附件一并提供);(3 甲方或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投资指令符合甲方要求投资方向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说明、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有权人签字确

16、认件等;(4 加盖丙方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人名章。6.2投资划款指令发出和接收6.2.1丙方应事先指定有权向乙方发出投资划款指令授权代理人,并向乙方提供授权代理人名单、权限、电话、传真、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以下统称“授权文件”)。在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权限有任何变化时,丙方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新授权文件,该变更将在乙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时生效(划款指令授权通知书见附件一)。6.2.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投资划款指令接收,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乙方事先制作并向丙方提供投资划款指令接收人员情况表,列明乙方接收和处理人员姓名、电话、传真等;如该等人员或其

17、相关信息有任何变化,乙方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并提供新接收人员信息。6.2.3投资划款指令由丙方采用加密传真发出,并以录音电话与乙方进行确认,丙方保留划款指令书正本,乙方保留划款指令书传真件及经丙方盖章(公章)确认交易依据。划款指令书和相关文件正本应与传真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以传真件内容为准。6.2.4对于甲方投资标超出基金章程约定投资范围情形,丙方应于发送划款指令书同时向乙方出具符合基金章程约定有效书面决议。6.3投资划款指令确认乙方收到书面投资划款指令后,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审核划款指令书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与预留印鉴及签字样本是否相符(下称“表面一致性”

18、 ),同时审核划款指令及所附交易依据中载明投资行为信息是否符合基金章程、管理协议及本协议中有关投资决策程序、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等相关内容约定。如审核无误,立即通过录音电话与丙方专人进行确认;如发现存在违反表面一致性或前述审核内容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说明问题情况。如果存在问题或问题没有解决,乙方有权不执行丙方指令,由此产生责任和损失由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任何责任和损失。6.4投资划款指令执行对于乙方经录音电话与丙方确认有效投资划款指令,乙方应在甲方基金托管账户实际可用资金限度内,于二(2)个工作日内执行。6.5相关责任6.5.1乙方在执行有效投资划款指令过程中没有过错时,该投资划款

19、指令执行如导致基金总资产损失,有关责任由甲方或丙方承担。6.5.2由于乙方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有效投资划款指令过程中,由于故意或重大过错而导致基金总资产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七章 非投资划款指令发出、确认和执行7.1 非投资划拨指令范围7.1.1非投资划拨指令是指丙方依据根据章程或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有关基金托管账户资金划拨指令。7.1.2非投资划拨范围仅限于甲方章程规定允许列支范围。7.1.3非投资划款指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素:(1 日期、付款人、付款账号、收款人、收款账号、金额(大小写)、付款(收款)事由;(2 加盖丙方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人名章。

20、7.2非投资划款指令发出和接收7.2.1丙方应事先指定有权向乙方发出投资划款指令授权代理人,并向乙方提供授权代理人名单、权限、电话、传真、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以下统称“授权文件”)。在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权限有任何变化时,丙方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新授权文件,该变更将在乙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时生效。7.2.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投资划款指令接收,确保其安全性和保密性。乙方事先制作并向丙方提供投资划款指令接收人员情况表,列明乙方接收和处理人员姓名、电话、传真等;如该等人员或其相关信息有任何变化,乙方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并提供新接收人员信息。7.2.3非投资划

21、款指令由丙方采用加密传真发出,并以录音电话与乙方进行确认,丙方保留划款指令书正本,乙方保留划款指令书传真件及经丙方盖章(公章)确认交易依据。划款指令书和相关文件正本应与传真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以传真件内容为准。7.2.4非投资资金划拨前,丙方除向乙方提交非投资划款指令外还需根据章程要求提供与资金划拨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服务合同、董事会决议等。7.2.5对于非投资划拨范围超出甲方章程规定允许列支范围情形,丙方应于发送划款指令书同时向乙方出具符合基金章程约定有效书面决议。7.3非投资划款指令确认乙方收到书面非投资划款指令后,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审核划款指令书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与预

22、留印鉴及签字样本是否相符(下称“表面一致性” ),同时审核划款指令书中载明资金划拨行为是否符合基金章程约定。如审核无误,立即通过录音电话与丙方专人进行确认;如发现存在违反表面一致性或前述审核内容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并说明问题情况。如果存在问题或问题没有解决,乙方有权不执行丙方指令。7.4非投资划款指令执行对于乙方经录音电话与丙方确认有效投资划款指令,乙方应在甲方基金托管账户实际可用资金限度内,于二(2)个工作日内执行。7.5相关责任7.5.1乙方在执行有效非投资划款指令过程中没有过错时,该非投资划款指令执行如导致基金总资产损失,有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丙方发出非投资划款指令有过错,则有关责任

23、由丙方承担。7.5.2由于乙方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有效非投资划款指令过程中过错而导致基金总资产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八章 托管费用8.1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托管费。乙方托管费(1 按基金实收注册资本 计算。如基金存续期内实收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则托管费按实收注册资本发生变更之日后次日起,按变更后实收注册资本计算托管费。(2 基金终止时,该会计年度甲方支付托管费按该会计年度托管费率、根据甲方应付未付托管费天数计算。(3 乙方托管费支付币种为人民币。8.2托管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法乙方有权从甲方取得年度托管费。该等费用于每个自然年度12月10日支付,由乙方根据丙方非投资划款指令从基金托管

24、账户中支付。如遇节假日顺延。如基金终止,则托管费按托管时间比例计算,于托管终止清算时支付。第九章 禁止行为与违约责任9.1乙方不得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取利益而损害甲方合法利益。9.2乙方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定有效划款指令。9.3乙方不得违规动用或处分基金总资产,除非依据甲方或丙方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定划款指令或本协议另有规定。9.4乙方与丙方应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层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9.5除根据甲方有关指令或国家有关信息披露规定外,乙方不得对外披露被委托托管基金总资产信息。9.6由于本托管协议一方过错,造成本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其他一方或两方造成损失,

25、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如因本托管协议各方都有过错,造成托管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协议其他方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9.7甲方不得不支付或逾期支付乙方托管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按日发生金额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章 保密14.1本协议各方承诺:对关于各方业务和事务(包括对于各方而言,任何投资或潜在投资)任何及所有信息保密,且不披露任何该等信息。任何一方进一步承诺不为本协议以外目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但前提是,该方可向由其任命或雇佣雇员、董事、管理人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人员在为实现本协议目所必需范围内披露该等信息;在该

26、等情况下,该方应确保其雇员、董事、管理人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人员被告知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并遵守该等义务。14.2本章不应适用于下列信息:(1 该等信息已是公众可获知信息;(2 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时,根据一般业务过程中书面记录证明已由接收方所知信息;(3 一方从另一方以外其他方(且该等其他方无保密义务)处得到或获取信息,或由接收方独立开发信息;(4 法律、法规、具有管辖权法院或任何政府主管机构要求披露信息;(5 另一方已书面同意向一特定接收方披露信息,前提是该等接收方应作出相同保密承诺。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指在签署协议时各方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事件,包

27、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以及各方认可其他情况。15.2如果本协议任何相关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其根据本协议应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以免于或推迟履行该等义务。15.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7)日内告知其他方。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运用一切合理努力消除、减轻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若任何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各方应立即开始协商以解决“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影响。第十二章 退任、提前终止与更换16.1 除本协议期限届满而托管关系自动终止外,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当退任:(1 乙方清算、破

28、产或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2 乙方未做到其自有资产与基金总资产相互独立,且经甲方要求后仍未改正;(3 乙方未经授权或违反有关规定动用或处分甲方托管资产;(4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5 乙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乙方退任时,应将全部文件、报告和合同等完整、准确地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继任托管人。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退任。若乙方提出退任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新托管人尚未就任之前,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忠实履行其义务,直至新托管人到任。16.3本协议到期前,如甲方提前终止或解散或因任何其他原因进入清算程序,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托管义务,但该等终

29、止不应影响乙方依据本协议有权享有权利、权益和主张。特别地,如甲方因任何原因进入清算程序,其全部资产应由清算委员会接收保管,本协议终止不影响乙方承担配合甲方清算委员会开展清算工作义务。16.4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妥善保存并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其他方交付由乙方持有或控制、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或属于甲方所有账簿、记录、登记、通信、文件、资产,且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乙方托管任何基金总资产安全并归还甲方。第十三章 争议处理17.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17.2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拒绝协商或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30、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委员会届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北京。该委员会所做出仲裁裁决是终局性,对参加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17.3在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条款仍须履行。第十四章 协议效力及其他事项18.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日”)。除非根据本协议有关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为甲方存续期。18.2在协议有效期内,除以下条件或本协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1)因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无法正常履行。(2)任何一方在法律上无行为能力、无偿债能力或停止经营活动,或如果该方或

31、其财产被委任接管人,或任何公职机关出于重组、保全、破产或清算目接收或接管该方或其财产或事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文件通知该方终止本协议。(3)保管专户开立后6个月内甲方未将股东认缴资金划入,或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基金成立,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4)三方共同认可其他情况。18.2本协议未尽事项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操作细则或备忘录,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补充协议、操作细则和备忘录等均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若本协议之条款与管理协议有关约定相冲突,应本着确保和保护甲方利益原则召集乙方和丙方共同协调解决。18.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各方将签署

32、正本十(10)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各方保留二(2)份,其余正本,供甲方或丙方必要时使用。第十五章 通知19. 1本协议项下各项通知或者指令均应采用书面方式(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19.2以书面形式提交通知或者指令,应送达至以下地址,如果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变动一方应当立即通知其他各方:甲方:XXXX基金有限公司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丙方: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 地址:邮编: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电话:传真:传真:传真:收件人:收件人: 收件人:(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XXXX基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乙方:中信银

33、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丙方: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附件一划款指令授权通知书(样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自XXXX基金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该公司终止清算完毕之日止,除非经合法有效授权文件进行变更,我公司向贵行发送管理运用托管财产划款指令被授权人及其权限为:1、 被授权人及权限:划款指令经办:划款指令复核:划款指令有权签发人2、划款指令被授权人签字样式:(签字) (签字) (签字)3、预留印鉴:(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附件二划款指令书(样本)编号:第 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敬请你行根据以下提

34、供收款人名称、开户行、账号、划款日期、划款金额划款。清算日期年 月 日最迟到账时间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账号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开户银行付款人账号划款金额(小写)币种人民币划款金额(大写)划款用途:备注:合同号: 预留印鉴:重要提示:1、接此通知后,应按照指令条款于托管协议规定时间内划款。指令发出人制单 经办人: 复核人: 有权签发人:托管人审核 审核人: 签发人:附件三XXXX基金有限公司托管人报告(格式)XXXX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贵公司与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于 年 月 日签订XXXX基金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协议。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我行本着“笃守诚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创造卓越”工作精神,对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管理协议要求管理和运作XXXX基金有限公司资产行使托管职能;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以XXXX基金有限公司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办理资金清算业务,以专业经营方式认真履行了我行作为托管人义务。现将20XX年度托管情况向贵公司董事会报告如下:一、XXXX基金资产运作情况二、XXXX基金托管账户收益情况(一)XXXX基金20XX年度托管账户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二)XXXX基金20XX年度收益情况三、托管人资产托管职责履行情况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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