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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市2014年度“百千百”评议活动评议科室(行政审批类)序号单位名称科室(岗位)名称职能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主要负责市发改委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办理、公开、公示等工作。1、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的方针、政策;2、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3、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及重大项目论证事宜;4、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公示;5、完成本部门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2市物价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负责对授权内

2、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审批;2、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公示、公开和告知;3、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文书的制作、送达;4、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的咨询和答复;5、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6、负责政务服务中心中心经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7、组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8、负责优质服务、便民服务等创新工作;9、完成本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4散装水泥办公室贯彻发展散装水泥法规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取、使用、管理、发展,以及本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预审、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信息

3、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推广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负责本行政区域散装水泥统计工作。5市煤炭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办理、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的咨询和答复以及日常管理工作。6市地震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7市公安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审理、许可公安有关行政事项。8市民政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根据授权承接局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1、申请革命烈士的审核;2、革命伤残人员等级评定的审核;3、乡镇以下行政区划变更、行政区域或界线调整及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市内著名跨市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4、市辖区的街道办事

4、处的设立、变更、撤销、更名、命名、驻地迁移的审核;5、城镇居民地和城街、路、巷等地名名称的审核;6、经营性公墓的审核;7、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核准;8、非公募基金会设立许可;9、社会团体、民非单位印章、银行账户备案;10、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年检。9市司法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负责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及上报;2、负责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内容的公开和告示;3、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文书的制作、发放;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的咨询受理和解答;5、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6、完成司法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10市人力资源和社

5、会保障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许可;外国人就业证办理审核;技工学校设置、调整、更名、撤并审核;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准;企业集体合同审查的核准。11市国土资源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土地、矿产、测绘业务的政策咨询;受理服务对象报件;督导相关科室按时办理。12土地利用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审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案;负责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划拨、工业用地出让供地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牵头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组织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测工作,指导土地评价机构从事土地价格评估工作。13市规划局驻政务服务中心

6、窗口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通知书审批;负责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14市规划局建筑管理科负责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雕塑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物的性质、规模、位置、标高、高度、体量、体形、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亮化、材质和风格等);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验线工作;参与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工作。15用地管理科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工作;负责核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用地性质、规模,以及相关技术指标,审核办理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7、定点批复。1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审批,对办事审批事项行使决定权,对受理事项行使预审处置权,负责本部门与行政审批中心的联络协调,做好本部门与行政审批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17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与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市直工程报表,监督市直重点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受理全市招标投标投诉。18市城市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建筑垃圾处置和绿色图章的核准。2、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经营许可。19市交通运输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交通运输各项行政许可的申请;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解释行政许可申请

8、人就行政许可事项提出的咨询;统一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或听证申请;牵头组织业务科室(处)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所涉及的市场调研、实地核查、现场堪验、风险评估(安全和稳定)、专家论证、会议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制作并送达许可决定书,核发许可证件;撤回、撤销或注销不适当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市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定期发布行政许可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许可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送审和落实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和市行政审批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20市港航局行政许可科负责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申请的统一受理(审批窗口);负责授权范围内窗口的

9、即办件现场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负责协调和督查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负责授权范围内许可证书等相关文书的发放(审批窗口);负责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公开和告知;负责行政许可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和内部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审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巡查,定期公布行政许可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和许可文书的监督与管理;负责许可申请人提出的听证申请受理;负责枣庄市港航管理局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联系,督促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1市公路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涉路工程许可、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大件运输许可、更新砍伐护路林许可及公路相关法律

10、法规咨询宣传。22市气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审批。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核。3、防雷装置设计及竣工验收核准。23市商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承担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所有许可事项的清理、咨询、公示、告知、受理、办理、送达。(2)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3)由省级审批的加工贸易经营单位资格审核、合同审批、合同变更、内销审批。(4)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备案。(5)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审核。(6)拍卖企业的设立。24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驻

11、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承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工作;负责星级饭店、星级餐馆、星级农家宾馆的申报、复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旅行社、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25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文化类行政审批业务咨询、初审、受理、备案;对区(市)窗口进行业务指导。26市卫生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市属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审批、放射诊疗许可、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印鉴卡和购用计划许可、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审核等事项的受理、材料初审上报、发证工作;负责医师、护士

12、执业注册核准工作。2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承办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备案、年检事项的受理、办理及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的建设和运行管理。28市环境保护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许可;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核发;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29市政府外事和侨务办公室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拟订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及签证(注)工作

13、;拟订市级领导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办理市级领导带队团组报批及出访安排等相关事项;负责本市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发放和收缴保管工作;为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出国(境)情况的统计、督查、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出国专办员和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审核或报批全市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工作,办理签证通知函电;牵头承办港澳事务;

14、承担市友协秘书处的工作。30市体育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枣庄市体育系统相关行政审批、审核及服务类等事项:1、全市体育竞赛审批;2、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审核;3、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4、国家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5、国家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31市林业局 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省内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征占用林地、森林公园设立、主要林木良种经营许可证五项行政许可的审批审核。3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安全生产类许可证的受理、登记以及资料审查工作,并转交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勘查,符合要求后制发相关证照或

15、上报省安监局发证。33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34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防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核和质量监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授权范围内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受理、审批;负责新建、扩建民用建筑的结建审批工作;负责确定新建、改建的单建人防工程及防空地下室的面积、防护等级、战时功能;负责行政审批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和行政审批档案资

16、料管理。3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指导全市内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登记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市直投资的内资企业及全市外资企业的登记工作。3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范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实验室资质认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企业标准备案;计量检定员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车用燃气气瓶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

17、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37市国家税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税务登记及税务登记变更业务的政策咨询;2、纳税申报相关业务的政策咨询;3、涉及其它税收业务的政策咨询。38市地方税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2、印花税代售许可;3、土地交易税费审核。39市盐务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食盐零售许可证及盐产品调剂使用许可的审批。40市残联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及减缓。2、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认定。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准。枣庄市2014年度“百千百”评议活动评议科室(执法管理类)序号单位名称科室(岗位)名称职能

18、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参与轻工、纺织、食品、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2规划与技术改造科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

19、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上报、核准、备案管理;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3市煤炭局安全监察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双基”建设等达标创建、矿井关闭、安全生产业绩 “三项”考核、安全培训及任职资格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及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4生产技术科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专业灾害防治,现代化矿井建设。5综合管理科负责全市地方煤矿经济运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调度局属单位经营运行情况。6市科技局科技

20、成果科拟订科技成果评价、奖励、转化及科技保密、查新、技术市场的办法措施;承担全市科技成果登记、鉴定、奖励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制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科技奖励的申报、审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奖励工作;负责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7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研究拟订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查处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保安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枪支弹药、危险物

21、品的管理和特种行业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设施、重点建设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征兵、招飞政审工作。8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村级资金政策、拟订相关办法、规范管理并督导落实;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工作。9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和违法

22、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受理、交办、转送、查处工作;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1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省级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进行监督;负责对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受理全市在建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备案管理;指导各(县)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11市城市管理局

23、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对各区(市)、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12市交通运输局京台高速鲁苏界治超检测站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 依法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 监督当事人消除超限运输车辆违法状态; 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数据和信息; 管理、维护超限检测站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13市水利和渔业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资源评价,水资源论证监管,取水许可制度实施、计划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规划编制,水资源费征收及水资源管理信息服务。14市农机管理局监督管理科组织指导各类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安全监理及

24、农机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管理、鉴定工作;监督检查农机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组织农业机械化有关科研项目论证、技术攻关、关键机具和技术的开发推广及科研成果的鉴定;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负责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和农机用油的有关工作;负责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工作。15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协调管理全市外经贸企业的经营秩序;按规定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粮食、棉花除外)进出口计划及配额;按规定审核、申报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进出口许

25、可证;承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资格的审核、申报和备案登记工作;指导协调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16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依法对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处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行使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确认权、行政检查权和行

26、政强制权。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组织全市性治理文化市场专项行动。负责对区(市)文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监督协调、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日常督查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处理。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行政相对人对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7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定期收集、整理卫生监

27、督执法工作的重要信息;负责卫生执法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内部监督执法工作的合法性进行稽查;负责卫生法制宣传咨询;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诉讼的应诉工作;承担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18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科承担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许可和药品委托生产初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制

28、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助查处药品生产违法行为;参与相关药品安全事故调查。19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统一稽查行动,组织查处全市“四品一械”(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重大案件;对全市系统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建立稽查联防和联动办案机制,负责外地案件的协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查处重大案件;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0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科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

29、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21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察科负责我市省控、国控及市直企业的现场监督、监察;负责我市市直企业排污单位排污费文书催缴、送达工作;配合市局相关科室的检查工作。22市粮食局 监督检查科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军队粮食供应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单位的经营与管理;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

30、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2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及“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24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对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对科室移交案件进行处罚。2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负责组织对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山

31、东省著名商标的初审、推荐和保护工作,对全市商标印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负责对广告审查员法规培训和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管理。2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执行国家、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管理;组织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提出预防措施。27稽查局根据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职

32、能和委托,依法实施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指导、协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申诉工作,受理有关举报并组织查处;负责全市专职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信息的搜集和传递;对全市的专职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研究、指导;负责全市“12365质监热线”的管理。28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29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科1、负责制定稽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负责实施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和其他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33、。3、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和调查取证工作。4、负责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结论及相关文书,并整理移交。5、负责审理部门退回案件的补证工作。6、负责稽查案例和稽查建议的撰写。7、负责检查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30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1、负责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专卖管理部署要求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和制度。3、负责协调地方政府及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4、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5、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专卖执法工作和大要案件、网络案件的督办工作

34、。6、负责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工作。7、负责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工作。8、负责协助法规部门组织开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枣庄市2014年度“百千百”评议活动评议科室(公共服务类)序号单位名称科室(岗位)名称职能1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作价办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提出全市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建议,负责国家和省有关资源性产品、药品、重要农产品、交通运输等商品或服务价格政策的落实工作;协调平衡市授权各区(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协调部门价格管理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储

35、备价格管理和实施粮食最低保护价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2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含学前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及初中学业考试、高中段招生的有关规定;拟订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3市科技局科技查新检索中心负责本地区科研项目的立项查新及成果鉴定查新、科技文献的整理、分析及收集等工作。4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专利相关指标统计; 协调、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

36、体系的建立; 管理监督组织兑付全市专利发展资金;承办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日常综合、协调事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利系统及企事业单位专利文献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5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承办华侨回国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查处非法移民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出入境、过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外国人违规、违法等活动。6户政管理处研究制订我市户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管理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公民出生证和流动人口工作,负责证件制作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7市公安局交巡警支

37、队车驾管科负责审核机动车相关资料并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和管理机动车档案,收缴解体机动车辆牌证,公告注销超过使用年限的机动车档案;负责受理驾驶人初学(增驾)、考试预约、驾驶证换(补)证和注销、军(警)队和境外驾驶证换证、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预约及审验教育等申请事项。8查验科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查验工作。9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收养儿童登记工作;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承

38、担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10救灾和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办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承办中央、省和市拨发的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承办市级并指导县市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减灾规划,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

39、配,并监督检查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指导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社会救助工作。11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有重大影响、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12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拟订市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限额标准;参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执行;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及核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工程和服务事项;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代理机构管理和考核、采购人

40、员培训及其业务指导工作等。1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科1、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月、季、年度报表,对各部门归集、使用业务工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建议和要求,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与市中心职能科室加强工作配合,为市中心各部门做好服务;2、负责组织完成扩大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缴存率方面的发展工作。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工作目标,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定。办理各单位缴存登记、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申请缓缴、缴存变更或申请清户的审批服务工作;3、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要求,负责拟定市中心关于执行政策法规、归集和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进行政策法规宣

41、传,为全市各单位和职工个人提供政策咨询和缴存使用信息查询服务;4、负责市中心各部门业务的综合管理。对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办理归集缴存、提取使用和住房贷款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提出建议和要求,对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中心职能科室进行内部稽查工作。完成省监管部门、市财政、审计部门专项检查的对口业务工作;5、负责监督检查担保公司、受委托银行的贷款担保、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组织市中心有关部门会同担保公司、受委托银行进行逾期贷款清收、抵押物处置和提起诉讼。对市中心支付贷款手续费事项进行审核;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使用、住房贷款业务的磁质、纸质档案的建档管理。承办业务档案审核和按月定期

42、归档、调阅使用审批工作;7、负责组织进行全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的工作。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草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15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企

43、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办法;负责落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规定;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16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综合业务科负责市直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公共入口录入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工作。1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供热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燃气供热

44、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燃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对区(市)燃气供热管理部门履行安全检查、许可初审、行政处罚、工程监管、企业规范化考核管理等职责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市燃气供热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查、审验及年检等工作。负责燃气供热行业的统计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燃气供热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原因分析、责任处理。18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科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高速公路统一管理工作;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

45、的结构调整工作;负责企业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科技工作,制定行业科技管理办法,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重要科研项目攻关、科技交流、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承担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引进外资工作;负责外事及相关证件办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拟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处理有关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

4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19市港航局航道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建设管理、养护和保护。按照航道等级标准审批或审报与通航有关设施的建设,并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管。负责辖区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与审报工作。负责辖区航道的普查与总体规划,负责航道技术等级的审报工作。负责编报港航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船闸在航道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特定业务范围内的管理;组织船闸、节制闸的大、中修,指导船闸、节制闸的常规维护。依法保护航道及航道设施,制止和查处一切偷盗、破坏航道设施及侵占、损坏航道的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擅自在航道上兴建临河、跨河、拦河、过河建筑物和进行

47、水上水下施工时乱抛、乱卸等行为,确保航道畅通。负责组织对航道的勘测、疏浚、清障等工作。组织开展航道科学研究,负责航道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所辖内河变迁、航标移动和增减、航道尺度和水情,以及航道工程施工作业的航道通告。负责有关航道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20市农业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技站负责地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知道农民生产,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生产、振兴农村经济服务。21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质量监督科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2市卫生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1、拟订实施全市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2、负责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实施;3、承担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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