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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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启发电子有限公司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档案实施日期:2015年01月03日二0一0年一月KAIFAT宁波启发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QFDZ-0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实施日期:2014/01/03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A/1版编 制会 审批 准阮月宁波启发电子有限公司发布:2015.01.03 实施:2015.01.03 目 录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法规行业标准清单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管理制度文件评估记录文件修改记录文件评审结果、实施计划记录文件修改记录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设

2、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急救援保障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劳动合同

3、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工业气瓶出入库验收制度外来生产、施工人员管理制度外来参观人员及车辆管理办法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公司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特

4、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内各部门、车间。2.安全生产例会应紧紧围绕本企业安全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3.本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总经理或公司安全员主持召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及在本企业范围内作业的相关工程承包方负责人参加。4.安全生产的每次例会公司内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公司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分,并将参会情况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考核。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5.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要提前准备会议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通知或通报等

5、文件。例会要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针对本公司不同时期和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6.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有主要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生产全防范工作会议。会议要组织学习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等问题;提出下一季度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经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具体事项。公司季度安全生产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等正式文件,下发到公司内各部门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7.车间每月至少组织召开

6、一次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参加的车间安全生产例会。例会要组织学习上级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会议精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总结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事故防范措施,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8.生产班组每星期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晨会,学习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析上一星期工作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点评,指出员工存在不安全行为,并结合当星期工作安排,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9. 会议实行签名制度,对于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罚款100元,私自代签名者罚款100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1.目的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7、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转岗、顶岗、脱岗人员。3.职责3.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3.2 公司安全主管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员工、临时工进行公司一级安全教育;3.3 车间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3.4 班组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5 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4.管理内容及要求4.1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内容包括安全思想、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以达到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

8、能力的目的。4.2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4.2.1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4.2.2 国家及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4.2.3 与本岗位和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4.2.4 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4.2.5 消防电气安全防护知识;4.2.6 工业卫生知识。4.3 安全教育组织及要求4.3.1 公司各科室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其主要教育内容为:4.3.1.1 国家、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等;4.3.1.2 工伤保险法律、法规;4.3.1.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

9、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4.3.1.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3.1.5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4.3.2 公司、车间 、班组的各级安全监督必须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对安全监督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培训、教育、考试。其主要内容:4.3.2.1 国家、公司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4.3.2.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4.3.2.3 机械、电器伤害和火灾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4.3.2.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3.

10、2.5 机械设备设施、电器及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技术;4.3.2.6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4.3.3 其他管理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培训、教育、考试,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4.3.3.1 国家、行业及本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4.3.3.2 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4.3.3.3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卫生等知识;4.3.3.4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3.3.5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4.3.4 班组长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共同组织进行培训、教育、考试。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安全教育的主要

11、内容:4.3.4.1 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4.3.4.2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和安全卫生等知识;4.3.4.3 本班组和相关岗位的危险及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3.4.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4.3.4.5 本岗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作业文件。4.4 职工入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凡新进入公司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大中专毕业生、代培和进公司实习生)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4.1 公司级安全教育:新进入公司职工报到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考

12、核合格方可进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主管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安全教育内容:4.4.1.1 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职业卫生法律法规;4.4.1.2 通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4.4.1.3 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概括,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部位的介绍;4.4.1.4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4.1.5 典型事故案例及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4.4.2 车间级安全教育:车间负责人或车间安全员对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合格的新职工进行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分配到班组。项目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4.4.2.1 本车间的生产概括、安全卫生状况;

13、4.4.2.2 本车间主要危险因素及各种风险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措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4.2.3 安全设施、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急救联系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4.4.2.4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4.4.3 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长对车间级安全教育合格的新分职工进行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表演方式,考核合格指定师傅带领工作或学习。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4.4.3.1 本岗位(工种)的生产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4.4.3.2 本岗位(工种)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4.3.3

14、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备、监控仪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4.4.3.4 本岗位(工种)事故案例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等。4.4车间及时将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情况反馈至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对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的才能准许上岗。4.4.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由分配及接收单位的领导负责。4.4.6 各部门都要建立员工安全教育记录,在公司及车间存档。4.4.7 新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由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4.4.8 员工在公司

15、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项目部应对其进行项目、班组二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4.9 员工脱离操作岗位(休产假、病假、外出学习等)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重新进行项目、班组级安全教育。4.5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和临时进公司办事、参观、实习等外来人员进公司应接受入公司安全教育和公司级安全教育。4.5.1外来施工人员由公司安全主管和施工管理部门组织和实施进行入进公司安全教育,并填写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考核合格方可入进公司,入进公司后施工场点所在装置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交底,并做好相应记录。4.5.2 临时进入公司办事和参观人员,由各部门

16、具体接待部门负责进行进入公司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进入公司参观应有专人负责。4.5.3 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为: 安全禁令、本项目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并在工作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4.6 日常安全教育4.6.1 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简报、标语、漫画、画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4.6.2 班组安全活动基层班组坚持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状况。坚持开展以项目、班组为单

17、位的定期安全活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安全活动的管理,要对活动形式、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安全活动有记录,班组安全活动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每星期不少于1次。公司领导或车间安全技术人员每月要对活动记录全面检查一次并写评语。安全管理部门每月对班组进行抽查。安全活动内容:4.6.2.1 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安全技术知识;4.6.2.2 结合典型事故汇编,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教训;4.6.2.3开展事故预想的模拟演习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 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和考试;4.6.2.4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4.6.2.5 开展安全

18、技术讲座、攻关和其它安全科研活动等。4.7 其他安全教育4.7.1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用前由各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补充新操作规程,基层项目对相关职工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投用,考核成绩记入教育培训台收。4.7.2 脱离操作岗位(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人员和换岗人员,由项目部负责进行复岗和换岗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教育,教育成绩记入安全上岗证。 4.7.3 岗位人员工作调动出车间后,要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单位内部调换岗位要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4.7.4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部门或车间要组织事故现场教育,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事故责任者要

19、停工进行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4.7.5 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安全技术素质,并定期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4.8 公司安全主管负责人、车间或部门安全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初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及安全管理需要提出本公司或部门安全教育需求,编制培训目标及计划报公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1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企业各部门、各生产班组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

20、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1.2 安全检查分“安全性评价”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及公司安全员定期巡查。1.3 检查内容1.3.1安全性评价检查,按纺织行业安全标准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检查。由公司负责人及安全主管、生产负责领导、设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人和部门,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安全性进行预测和度量。1.3.2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公司及部门安全员参加,每季一次。1.3.3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领导

21、参加,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等节日前进行。1.3.4日常检查,主要是查基础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对全公司的特种设备(电器设备、金属焊接和切割设备、冲压机床、起重机械等,公司内机动车辆,空压机及压力容器进行检查,重点区域要重点进行检查,公司安全检查值班人员每天应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安全主管和公司负责人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1.4 每天应有安全值日员,对本公司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纠正,公司领导每月组织本公司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进行

22、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自己能整改的个人不准推给班组,班组不准推给部门,部门不准推给公司部,公司部不准推给主管部门。1.5 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刹车装置,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行车的挂勾、钢丝绳、电器设备的绝缘保护接零(接地)、避雷器、安全遮挡及明显的警告标志,压力气瓶的安全阀,回火装置、安全距离等,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隐患按“三定,四不准”原则进行整改。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2.1 安全员要在公司总经理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检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整改做到“四不放过”。2.2 对上级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23、能当场改正的绝不拖延,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专职安全员为主,成立专门班子,限期整改到位。2.3认真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整改的车间和部位,应停工的必须无条件停止生产,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生产。2.4 整改是否达标,是否可以复工,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公司专职安全员和该部门位负责人三人到场作出复工决定后才能复工。2.5 公司鼓励职工对违章行为进行举报,激发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对举报隐患属实的人或事,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1.目的1.1 规范设施、设备安全管理;1.2 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1.3 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24、。2. 责任2.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安全员责监督执行本制度;2.2 特种设备、普通设备都有要存档,实行分类管理;电气、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具体由设备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制度;2.3 公司生产厂房设施由公司办办公室负责履行本制度;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特种设备、普通设备、电气、动力管线和厂房设施的安全管理。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1本公司压力容器(行车、储气罐等)、起重机械、客货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均应列入特种设备管理。4.2 特种作业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安装、维修、检测要有相应资格证;并按规定登记、报废。4.3 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责任落

25、实到具体人员。4.4 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4.5 定期检查。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好记录。4.6 定期维修。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4.7 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5.普通设备安全管理5.1 机械设备购置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合证;5.2 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技术、安全

26、、使用部门负责人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5.3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后方可使用。5.4 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5.5 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记录;5.6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7 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及维修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5.8 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6.电气设施安全管理6.1 配电房安全6.1.1 动力配电房周围严禁易燃易爆和容易产生沉积粉尘和纤维的环境的作业。 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6.1.2 配电房各间隔的门应

27、向外开启;门的两面都有配电装置时,应两边开启。 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长度超过7 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 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6.1.3 配电房内各通道应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杂物。高压配电装置长度大于6m时,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 应增加出口。6.1.4 配电房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门窗及孔洞应设置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防止小动物钻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6.1.5配电房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应装有应急照明灯。6.1.6 配电房应备有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

28、、绝缘站台、各种标示牌、临时接地线、验电器、脚扣、安全带、梯子等各种安全用具。应配备可用于带电灭火的灭火器材。6.1.7 配电房内应备有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电缆布线图、二次回路接线图、设备使用说明书、试验记录、测量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等技术资料。6.1.8 配电房内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检查制度、检修制度及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6.2 配电柜(箱)安全6.2.1 配电柜(箱)应用不可燃材料(铁壳)制作6.2.2 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板。6.2.3 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

29、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6.2.4 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6.2.5 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箱)应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6.2.6 落地安装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6.2.7保护线连接可靠。6.2.8 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必须装设在柜(箱)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6.2.9 配电柜(箱)内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30、。配电柜(箱)的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6.3 电气线路安全6.3.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标准。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室外应3.5;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6。6.3.2 电缆线路应尽量采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敷设、直接埋入地下敷设、必要时 挢架敷设、支架敷设等方式,但敷设质量、高度必须符合要求。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电。6.3.3 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

31、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由班组负责人填写,车间负责人签字,安全部门审查核同意,由专职电工架设。6.3.4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6.3.5 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严禁使用普通多用插头拖板和普通电线,应用移动配电箱和合格电缆线。经机动车辆通道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6.3.6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

32、检查一次。6.3.7 临时电气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6.3.8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6.3.9 严禁无电工作业操作证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施、设备。6.4 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6.4.1 所有动力管线是指储气罐、有汽(气)压泵、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6.4.2 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设备动力管理负责人,并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6.4.3 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

33、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6.4.4 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6.4.5 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安全部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6.4.6 操作使用部门及人员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严禁非技术人员擅自拆卸或修理。6.4.7 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6.4.8 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

34、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7.生产厂房设施安全管理7.1.1 厂区内发现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必须及时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7.1.2 厂区、车间和宿舍的通道(路、门等)必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健全有效。7.1.3 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7.1.4 厂区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清晰,车辆停放区域规划合理整齐。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 危险作业包括电气维修、金属焊接、高空作业(高处维修、清洁卫生、装饰装修)和清理地沟等。2. 凡在危险作业前,都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审

35、批备案。作业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视其危险程度,可直接派人现场监护,也可以委托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看护。3. 属于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穿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 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待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等,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 现场监护人员要严格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是否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6. 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先学习本单位制定的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方可开始作业。7. 清理地沟时,打开地沟盖后,要先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经检测地沟内无有毒、有害气体后方能作业。

36、8. 雷雨、大风天气条件下,禁止高空、吊装、室外焊接等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岗位所有需要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等过程的管理。3.职责3.1 公司管理处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并对供货方施加影响。3.2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登记。3.3 管理部与各部门负责人应教育、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3.4公司管理部与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5 员工应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

37、劳动防护用品保养护理工作,确保使用时安全有效。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确定根据原劳动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以及原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和各岗位工作性质、劳动条件,确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详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5.1 采购部应选择有资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供方。5.2 供方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产品合格证。6.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6.1 仓库保管部门应对供方所提供的物品进行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合格证。6.2 检验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登记保管手续。6.3 劳动防护用品要妥善保管,遵循产品说明

38、书或供应商建议,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职工手中。7.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7.1 管理处依据公司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及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并负责进行记录存档。7.2 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7.3 部门负责人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是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性能者,不准上岗操作。7.4 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然严禁上岗。7.5 使用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先检查确认安全后才穿戴。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便脱卸,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即纠正。7.6在使用过程中,各种劳动防护

39、用品应根据不同材料、不同结构尽量避免接触具性质不容的物质和尖锐锋利的器件以免劳动防护用品受损影响使用寿命而失去防护性能。7.7 部门负责人应做好公用劳动防护用品维护保养工作。7.8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检验工作。7.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后应根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存。凡是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离开作业现场后应消毒后存放,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污染环境。 8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换安全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更换、报废工作。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集中收集,交安全员集中进行报废处理。9应急药品管理9

40、.1 各岗位配备应急药品均由门卫统一保管, 确保24小时随时能取出药品。9.2 建立应急药品台帐、检查记录及收发放记录。9.3 应急药品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9.4 过期药品及时返回生产办,由管理部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安全责任和奖惩制度1.目的1.1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切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1.2 对职工奖惩处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1.3 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发展2.责任2.1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考核。2.2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部负责执行本制度;2.3 公司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

41、司所有从业人员。4.法规依据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9、50、51、90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5.奖励种类及条件5.1 精神奖励: 公告表扬;颁发奖状。5.2 物质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晋升工资或晋级及其它形式的奖励。5.3 认真履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贯彻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发给一次性奖金。5.4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同时经企业评定给予晋升工资或晋级奖励。5.5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

42、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5.6 对车间、班组、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5.7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企业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5.8 对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5.9 上述奖励由安全科提出,经企业安委会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6.处罚种类及条件6.1 行政处罚: 一级处罚。书面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由职能部门执行,报人事部

43、门备案。 二级处罚。记过、撤职、降级,由安全部门提出,人事部门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6.13 三级处罚。辞退和开除,由人事部门提出,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执行。6.2 经济处罚:扣除一次性奖金或降薪,由职能部门提出,报人事部门批准,财务部门执行。6.3 对未切实履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 酌情给予一级处罚,经一级处罚未改正的给予二级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三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季或年安全考核奖的10-100%。6.4 对违章指挥的直接责任者, 酌情给予一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50%;12个月内三次以上(含本数)违章指挥者, 给予二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

44、考核奖的50-100%;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给予三级处罚,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扣除当年安全考核奖的100%;6.5 对违反劳动纪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人中员,酌情给予一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50%;6个月内三次以上(含本数)违章者, 给予二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100%;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给予三级处罚,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扣除当年安全考核奖的100%;6.6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酌情给予一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50%;12个月内

45、发生三次以上(含本数)的, 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100%; 发生重伤事故,要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酌情给予一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50-100%;12个月内发生三次以上(含本数)的,扣除当年安全考核奖的50-100%; 发生死亡事故,要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酌情给予一级处罚,同时扣除当年安全考核奖金的100%;12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含本数)的,酌情给予二级处罚,同时扣除当年安全考核奖金的100%;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酌情给予一级处罚。6.7 对事故隐患的处

46、罚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6.7.1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酌情给予一级处罚。6.7.2 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对有关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酌情给予一级处罚。6.7.3 经公司管理部检查确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要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酌情给予一级处罚,同时扣除当月安全考核奖的30-50%;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7加重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7.1 车间负责人以上干部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7.2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8.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8.1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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