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docx

上传人:知****量 文档编号:34320194 上传时间:2022-08-1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docx(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伪造单据的案例单据案例鉴析 单据案例鉴析 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向E国际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蚕豆。在货物装运后,单证人员向商品检验局申请出具品质检验证书时,据商品检验局查对,发现该批货物并未申请报验,所以不能出具品质检验证书。单证人员向领导汇报,并经核对各项手续和资料,证实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要求出具Inspectioncertificateofqualityinduplicate(品质检验证书一式两份)。但业务部通知储运部的委托书上有关申请报验和出具检验证书栏漏填项目,使报验人员认为不需要报验,而且该商品又是属于非法定检验商品,合同也没有规定出具品质检验证书,所以求办理申请

2、检验而装运了。 为了向银行交单结汇,只好由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自己出具品质检验证书一式两份。按信用证要求和发票上表示的规格证明水分最高15,杂质最高1。单到开证行即被提出: 第XXXX号信用证项下单据经审查存在不符点:我所收到的品质检验证书系由受益人自己出具的,我信用证虽然对其末规定出单人的要求,但该证书不能由受益人自己出具而证明自己商品合格,这样的检验证书不能生效。根据UCP500第20条关于出单人不明确的规定:信用证项下应提交的任何单据,如果对其出单人规定不明确时,只要所提交的单据表面与信用证其他条款相符,并且非由受益人出具单据表面上与信用证其他条款相符,并且非由受益人出具,银行将照予接受

3、。这就是说,信用证对出单人规定不明确,只要不是受益人出具,其他任何人出具都可以接受。所以受益人自己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不能生效。经联系申请人亦不同意接受单据。单据暂代保管,速告单据处理意见。 3月20日 翌日E国际贸易公司也提出异议: 第XXXX号合同项下货物的品质检验证书无法通关因系体公司自己出具的。我地当局规定该商品必须提供品质检验证书通关,而且规定出口商自己出具的证书无效。速补寄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 3月21日 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接到开证行上述拒付的通知后,经研究决定先对开证行提出反驳意见。因为单纯从单证角度看,开证行的理由不充足,利用信用证作用先收回货款后,再与买方洽商解决。所以对开证

4、行作如下答复: 你20日电悉。你行对第XXXX号信用证项下我第XX号单据所谓不符点,我们不同意你方意见。我们认为: 你行所引证UCP500第20条,是误解原条文规定。请先看原条文是这样规定的:不应使用诸如第一流的著名的合格的独立的正式的有资格的当地的以及类似的词语来描述信用证项下应提交的任何单据的出单人。如信用证中加注了此类词语,只要提交的有关单据在表面符合信用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且非由受益人出具,银行将照予接受。换句话说,如果你信用证对品质检验证书规定由第一流的或著名的等检验机构出具,则该检验证书不能由受益人出具。你第XXXX号信用证并未有这样类似词语来描述出单人,你信用证只规定品质检验证书

5、一式两份。所以,本情况不适用于UCP500第20条,却适用于第21条。第21条是这样规定的:当要求提供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商业发票以外的单据时,信用证中应规定该单据的出单人及它们的措辞或数据内容。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提交的单据的数据内容能与提交的其他所规定单据不矛盾,银行将接受这样的单据。所以我所提交的品质检验证书符合你信用证和UCP500的规定,你行没有理由不接受它。 请你行立即付款。 3月23日 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与买方经过反复洽商,决定以生产厂商的名义扑出品质检验证书代替。并且开证行再未提出反驳,按原额付款而结案。 分析: 首先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内部衔接不够,有关经办人员工

6、作疏忽使该货物在出运前未申请报验。待装运后才发现漏报验,这样情况应引起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重视改进工作。 信用证对于单据的出单人不明确时可以这样掌握:信用证如要求由第一流的著名的正式的或类似这样模糊说法的出单人出具单据,只要不是由受益人出具,任何人出具都可以如果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商业发票以外的其他单据的出单人不明确,如果信用证连这样第一流的等模糊说法都没有规定,则包括受益人在内的任何人出具都可以。本案例的品质检验证书就属于后者。开始开证行也混淆了UCP500上述的两者的区别,经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反驳后才告败而终。 品质检验证书在出口实务中,我国一般多数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检验公司出具。买方既然需要卖方提供品质检验证书理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在开立信用证时也明确证书的出具人。由于买方没有这样做,虽然通过开证行提出柜受单据,被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准确地反驳后,只好请求补寄一份厂商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办理通关手续。 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工作上也有一定的缺点,信用证要求出具品质检验证书而漏申请报验,本来其错误在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但在本案例中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能按时收回了货款,完全是由于他熟悉准确掌握UCP500惯例,反驳得开证行无言而答,F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司才转败为胜。这也说明在单证纠纷中准确掌握UCP500惯例是何等重要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