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性眼震检查法技术操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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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性眼震检查法技术操作规范位置性眼震检查是观察受检者在位置静态变化时所发生的眼震,用于检查头部处于某特定位置出现眩晕的病人。【适应证】位置性眩晕病人。【禁忌证】1严重高血压。2脑血管疾病。3颈椎病。4视网膜疾病。5颅内肿瘤。6高龄者。【操作方法及程序】1向病人说明试验程序,颈部及全身放松,检查过程中出现短暂眩晕、恶心,不要闭目,向正前方注视,受检者将主观感觉及其起始时间告诉检查者。2检查室光线暗淡,受检者端坐于检查台上,戴Frenzel眼镜有助观察眼震,也可接ENG仪记录眼震。3取如下8个位置,观察与记录眼震。坐位扭转头向右60;坐位扭转头向左60;坐位前俯4560;坐位后仰4560;仰卧位转头向右;仰卧位转头向左;仰卧位悬头转头向右;仰卧位悬头转头向左。4每一头位观察记录30s。观察眼震内容:何种头位出现眼震;眼震潜伏期、性质(水平性、旋转性、垂直性、斜行性)、方向(定向还是变向)、振幅、持续时间(s)。自主神经症状。【注意事项】1变动头位时均应缓慢进行,排除动力因素及颈椎因素。2发现眼震,应在固视下重复测试,眼震均不减弱,则属无疲劳性,若眼震减弱或不出现则属疲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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