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类问答 2.pdf

上传人:C****o 文档编号:34251468 上传时间:2022-08-15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47.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类问答 2.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类问答 2.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类问答 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城乡规划建设类问答 2.pdf(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有哪些变化?答:最大的不同是强调城乡统筹,最显著的进展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与城市规划法比较,取消了“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这一章,新增加了“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两个章节。具体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城乡规划法明确提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 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

2、赔偿或补偿责任。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7 页 - - - - - - - - -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体

3、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及许可程序。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第八,加强人民代表

4、大会的监督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第九,强化了法律责任。法律规定了追究政府、规划部门、相关部门及行政人员,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的情形;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规定更严厉。第十,法律授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权。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

5、共 7 页 - - - - - - - - - 2、城乡规划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哪些内容?答:城乡规划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3、 城市总体规划、 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哪些?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是多少年?答: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 年

6、。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4、城乡规划法规定哪些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答: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7 页 - - - - - -

7、 - - - 5、城乡规划法对建设单位申请变更规划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答: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6、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应如何处罚?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8、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 以上 10% 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 以下罚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7、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的,应如何处罚?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9、- - 第 4 页,共 7 页 - - - - - - - - - 答: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 逾期不补报的,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8、城乡规划法授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哪些强制权?答: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9、城乡规划法规定哪些规划和内容必须公示?答:城乡规划法第八

10、条规定: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 30 日。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7 页 - - - - - - - -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11、规划条件依法变更后,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10、规划实施法定证书 “一书两证” 指的是什么?在乡、村规划区建设应该发什么证书?答: “一书两证”指的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11、 城乡规划法中就违法建设工程不停工或不拆

12、除的应如何处理?答:违法建设工程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12、 城乡规划法中哪些行为将可以罚款?答: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可以处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6 页,共 7 页 - - - - - - - - - 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13、;(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可以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四)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7 页,共 7 页 - - - - - - - -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