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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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遵循原则1.5桥梁突发事件分级2组织体系与职责2.1指挥机构2.2办事机构2.3成员单位职责2.4工作机制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3.2预警准备3.3信息预警3.4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响应机制4.1.1级应急响应4.1.2级应急响应4.1.3级应急响应4.1.4级应急响应4.2响应程序4.2.1指挥与协调4.2.2抢险与救援4.2.3扩大应急4.2.4信息报告4.2.5联动机制4.2.6信息发布4.3响应行动4.3.1级应急响应4.3.2级应急响应4.3.3级应急响应4.3.4级应急响应4.4响应结

2、束5善后处置5.1受损桥梁工程修复5.2保险理赔5.3物资补充5.4总结评估6保障措施6.1技术储备和保障6.2通讯与信息保障6.3工程抢险装备保障6.4物资与资金保障6.5应急队伍保障6.6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6.7治安与医疗保障7监督管理7.1宣传7.2培训7.3演练7.4工作责任7.5工作评价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解释机构8.3实施时间9附件1总则1.1编制目的保障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桥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道路

3、管理条例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城镇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潍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等建成区对桥梁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城市桥梁是指城市范围内连接或者跨越城市道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桥梁(铁路、公路上的桥梁除外)。1.4遵循原则1.4.1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

4、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有效预防桥梁突发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对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桥梁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尽可能防止桥梁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桥梁突发事件,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1.4.3根据桥梁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桥梁突发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地参与事故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1.4.4根据区域桥梁管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各单位(部门)专业人才资源,优化专家聘

5、用和储备机制,不断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提高决策水平。1.5桥梁突发事件分级按照桥梁突发事件的规模、性质、持续的时间以及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桥梁突发事件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级。1.5.1特别重大桥梁突发事件(级):(1)城市主干路和快速路上的特大桥、城区内重要的跨河桥梁、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城市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完全坍塌或桥梁主体结构出现断裂、落梁现象。(2)桥梁主体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极其严重的破坏,桥梁路面大面积开裂或塌陷,导致交通完全中断,必须采取断路封桥措施以保证安全。(3)因发生桥梁突发事故,桥梁主体结构

6、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坍塌等,导致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重伤100人以上。(4)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5.2重大桥梁突发事件(级):(1)位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上的大桥、城区内其他跨河桥梁、日交通量较大的城市桥梁以及市区其它等级道路上的特大桥,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部分坍塌、支座滑动或梁体滑移。(2)桥梁主体及其附属设施遭受严重破坏,桥梁路面出现区域性开裂或塌陷,导致交通基本中断,必须采取断路封桥措施以保证安全。(3)因发生桥梁突发事故,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坍塌等,导致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危及10人以上

7、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4)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5.3较大桥梁突发事件(级):(1)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的中小桥梁、日交通量较小的城市桥梁及市区其它等级道路上的大、中型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墩柱出现裂缝、开裂或桥台固定支座损坏。(2)桥梁主体及其附属设施遭受较大破坏,桥梁路面出现开裂或塌陷现象,导致交通暂时中断,有必要采取断路封桥措施以保证安全。(3)因发生桥梁突发事故,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坍塌等,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8、4)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1.5.4一般桥梁突发事件(级):(1)城市支路和辅道上的中小桥梁、县(乡)级道路上的桥梁、日交通量小的城市桥梁及市区其它等级道路上的小型桥梁,因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导致桥梁附属设施倒塌、掉落或桥梁主体结构出现细微裂缝。(2)桥梁主体及其附属设施虽遭受到一定破坏,桥梁路面出现较轻开裂或塌陷,但不影响交通通行。(3)因发生桥梁突发事故,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坍塌等,导致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危及1人以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4)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

9、下。2组织体系与职责2.1指挥机构2.1.1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潍坊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全面负责全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包括:潍坊军分区、武警潍坊支队、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金融办、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潍坊供电公司、潍坊广播

10、影视集团、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分支机构: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区(开发区)桥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开发区)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设立相应的桥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分支机构。2.1.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协调城市桥梁安全应急和抢险救援工作;(2)贯彻实施有关桥梁安全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3)全面负责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承担市委、市

11、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1.3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主要职责(1)指挥长全面负责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决定发布红、橙色桥梁安全预警并启动、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响应。(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市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开发区)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长职权;决定发布黄、蓝色桥梁预警或启动、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响应。2.2办事机构2.2.1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城市桥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事机构

12、,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有关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2)负责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3)具体负责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范桥梁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桥梁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4)根据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向各成员单位发布桥梁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并进行现场指挥,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5)组织编制、修订并实施专门应对

13、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6)组织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桥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建立城市桥梁安全督导机制,督促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桥梁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推广应用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8)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9)做好其他有关处置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工作。2.3成员单位职责潍坊军分区:根据情况需要,协调驻潍部队,并指挥民兵队伍执行桥梁抢险救援、群众营救、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武警潍坊支队:根据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桥梁抢险救援、群众营救、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对桥

14、梁除险加固工程的协调安排与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桥梁重建工程的立项审批或核准。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救援的工作秩序和受波及地区的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保证指挥、抢险、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到达险情发生地;预防、制止和侦查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桥梁突发事件中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导致的桥梁突发事件情况(含人员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协调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救援、善后处置以及市管桥梁交通设施修复所需的资金,做好资金

15、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市国土局:负责协调城市重大桥梁工程建设、灾后重建等永久性或临时性占地的审批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规划局:配合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工程规划设计资料和技术支持。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事发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指导事发地城市桥梁的重建工作;协助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进行桥梁突发事件中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市管桥梁的应急处置;负责组织指挥专业队伍对桥梁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线设施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做好紧急抢险、人员撤离转移、救援物资及抢险设备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市水利局:负

16、责所辖地区河道、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及时提供城区河道、水库的水位和险情信息;监督、指导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对城市桥梁造成损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的疏导,防止因城市桥梁突发事件阻断河水流动而形成的次生灾害;参与事故责任的调查及评估工作。市商务局:在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制定所需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方案;负责桥梁突发事件中生活必需品的调配和供应工作。市卫计委: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紧急医疗救援;做好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市管企业做好所属桥梁安全工作。市安监局:根据需要,协助开展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受市政府授权或委托,参与桥梁事

17、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各保险公司做好灾后理赔工作。市地震局: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破坏性地震考察及监测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变化,及时提供气象预警和气象变化的实时信息;负责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和热带风暴等预警信息;做好气象知识的宣传工作。市水文局:负责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市区降雨量、监测站点处河道水位的信息。潍坊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对桥梁突发事件中受损的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并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电力保障。潍坊广播影视集团:根据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组织电台、电视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行城市桥梁

18、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区管桥梁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下属基层单位桥梁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组建桥梁应急处置抢险队伍,加强对桥梁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实施桥梁抢险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受灾地区及桥梁坍塌地区的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提高区管桥梁的抗灾能力。2.4工作机制2.4.1会商机制成立由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水文局、市地震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特大暴雨、台风、地震等极端

19、自然灾害前,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会商。2.4.2专家咨询机制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应聘请有城市桥梁应急处置经验的驻潍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桥梁应急处置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险情,对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的事发原因、发展趋势、救援方案、处置办法以及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突发事件中,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

20、指导抢险救援工作。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与本部门有关的地质、气象、水文等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桥梁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桥梁安全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3.1.1气象信息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要求,建立联动机制,做好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

21、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的信息时,立即报送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3.1.2地震信息市地震局负责对潍坊城区的地震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3.1.3工程信息各级城市桥梁养护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区)以及县(乡)桥梁工程(公路、铁路上的除外)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将城区桥梁设施的维修、维护等情况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当城区桥梁因人为、自然等原因遭到损坏时,各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向受波及区域发出预警。3.1.4桥梁突发事件信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事件的性质、

22、事件发展趋势等内容。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开发区)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一旦出现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力争20分钟内,最迟不超过45分钟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后续汇报工作,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上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3.2预警准备3.2.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市民对桥梁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23、。3.2.2组织准备全市各级桥梁管理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桥梁突发事件,完善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保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桥梁突发事件抢险救援队伍建设。3.2.3工程准备组织人员进行地质勘察,为专家分析提供受损桥梁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图纸;制定、细化桥梁抢险工程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随时报告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对城市桥梁的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受损桥梁,确保桥梁抢险工程的施工安全。3.2.4物资通信准备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桥梁应急处置机构要按照分级负

24、责的原则,储备常规的抢险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等,以满足抢险急需。对于抗灾能力较差的桥梁,做好救援设备的预置,以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同时,按照以城市桥梁安全应急专用通信网络为主,公用通信网络为辅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健全水文、气象、地质测报站网,确保水文、气象、地质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下达。3.2.5桥梁应急处置预案准备(1)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案,主动应对桥梁突发事件所带来的危害。(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以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城市桥梁安全应急预

25、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工作制度。3.2.6日常管理各城市桥梁应急处置部门要重视城市桥梁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安全应急设施、工作措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个桥梁应急机构的预案、队伍、工程、物资、通信等内容,对于发现的漏洞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市城市桥梁指挥部应急处置办公室。3.3信息预警3.3.1预警级别根据水文、气象、地质等信息资料,对可能发生的城市桥梁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按照可能发生的城市桥梁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发展势态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黄色桥梁突发事

26、件预警(级)、橙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红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四个预警级别。1、蓝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1)因自然原因导致桥梁结构的次要部位有少量短细裂纹,桥梁路面存在小面积开裂情况;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发生龟裂、脱落,可能对车辆人员安全造成威胁。(2)潍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橙色预警。(3)市地震局正式发布的地震短期、临震预报为4级(包含4级)到5级(不包含5级)或者本地已发生过4级(包含4级)到5级(不包含5级)地震,且会有持续余震。(4)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或者发布大风蓝色预警。蓝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应采取的行动:(1)市城市桥梁

27、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做好启动蓝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蓝色预警响应,部署桥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并通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3)潍坊广播影视集团等主要新闻媒体应及时播报桥梁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4)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人员应保持通讯、传输设备通畅,保证随叫随到。(5)桥梁管理单位维修人员保持待命状态。(6)市气象

28、局及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天气形势分析和其它必要的气象资料。(7)市地震局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地震变化情况。(8)市公安局加强对受突发事件波及地区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社会秩序。2、黄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1)因自然原因导致桥梁主体结构存在3%以内的缺损,桥梁路面出现区域性开裂情况;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发生脱落、断裂,对车辆人员安全造成较大威胁。(2) 潍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汛红色预警。(3) 市地震局正式发布的地震短期、临震预报为5级(包含5级)到6级(不包含6级)或者本地已发生过5级(包含5级)到6级(不包含6级

29、)地震,且会有持续余震。(4)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或者发布大风黄色预警。黄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应采取的行动:(1)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好启动黄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的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黄色预警响应,部署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险情严重程度,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调度的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并通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3)潍坊广播影视集团等

30、主要新闻媒体应及时播报预警信息。(4)各区(开发区)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援情况;救援人员到岗到位,集结待命;抢险救援车辆作好准备,随时投入抢险救援工作。(5)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桥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6)桥梁管理单位维修人员处于集合状态。(7)市气象局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天气变化情况。(8)市地震局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地震变化情况。(9)市公安局应及时安排人员赶往现场,做好交通疏导、事件调查、事故定损等

31、工作。(10)市住建局迅速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桥梁维修工作。3、橙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1)因自然原因导致桥梁主体结构存在3%10%的缺损,出现明显裂缝,桥梁路面出现较大面积开裂;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多处受损,可能发生断裂、塌陷,严重威胁人员安全。(2) 市地震局正式发布的地震短期、临震预报为6级(包含6级)到7级(不包含7级)或者本地已发生过6级(包含6级)到7级(不包含7级)地震,且会有持续余震。(3)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或者发布大风橙色预警。橙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应采取的行动:(1)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好启动橙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的有关准备,

32、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橙色预警响应,部署相关工作,根据险情严重程度,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工作,并通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3)潍坊广播影视集团等主要新闻媒体应及时播报预警信息。(4)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变化及抢险救援情况;所有应急处置人员到岗到位,集结待命;全部抢险救援车辆做好准备,随时开始抢险救援工作。(5)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

33、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桥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6)市气象局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天气变化情况。(7)市地震局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地震变化以及余震情况。(8)市公安局、市人防办等部门立即封闭事发地区的桥梁设施、人防建筑等,并由产权单位负责在事故发生段设立警示牌、警示桩等,以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二次伤害。(9)电力、通讯、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企业要调集足够的抢修人员和大型机械设备,随时准备出动,修复受损管道线路,使桥梁维修、重建工程能正常进行。4、红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1)因自然原因导致桥梁

34、主体结构存在10%20%的缺损,重点部位出现全截面的开裂,顺筋方向有纵向裂缝,部分钢筋屈服或断裂,桥梁路面出现大面积开裂;因交通事故、人为等原因导致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塌陷、倒塌,极大威胁人员安全。(2)市地震局正式发布的地震短期、临震预报达到7级以上(包含7级)或者本地已发生过7级以上(包含7级)地震,且会有持续余震。(3)市气象局发布红色台风预警,或者发布大风红色预警。红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应采取的行动:(1)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启动红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的准备,一旦发生相应的险情,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宣布启动红色预警响应

35、,部署相关工作,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做好桥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物资调度准备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并通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2)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启动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3)潍坊广播影视集团等主要新闻媒体应及时播报预警信息。(4)各级各部门所有应急人员和应急抢险车辆全部出动。必要时,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可以调用其成员单位的车辆、设备、物资等,以备抢险救援之用。(5)预警范围涉及的相关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

36、时发布预警信息。(6)市气象局每隔三十分钟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一次准确的天气情况分析。(7)市地震局及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通报一次准确的地震变化以及余震情况分析。(8)市公安局立即封锁事发地区,组织警力做好现场维护,进行事件调查,确保人员安全,防止出现二次伤害。(9)市卫计委防疫救援小队及时、迅速地赶往现场,救助伤员,对因突发事件产生的浓烟、有毒气体进行处理,防止其进一步扩散。(10)电力、通讯、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企业加强巡查,调集人力物力,及时修复受损管道线路,必要时可向武警、军队求援,尽快使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11)市民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城市桥梁

37、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采购、调拨、运输、分配抢险救援物资。3.3.2预警发布(1)预警信息桥梁应急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情况、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突发事件的演变,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及时对突发事件所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作出判断,按程序确定、调整或解除相应的预警级别。预警信息既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特定区域。(2)发布程序蓝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黄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橙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红色桥梁突发事件预警(级):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签发后发

38、布。(3)发布方式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潍坊广播影视集团等成员单位及各区(开发区)桥梁应急处置机构按照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城市桥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公众发布,潍坊广播影视集团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发布。3.3.3预警等级调整根据桥梁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桥梁安全预警级别变更建议,并按规定程序签发调整。3.3.4预警解除(1)主动解除:当桥梁安全实际情况低于原桥梁安全预警启动条件时,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

39、室及时提出桥梁安全预警解除建议,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解除。(2)自行解除:当启动与桥梁安全预警级别相对应或更高级别的桥梁安全应急响应时,桥梁安全预警自行解除。3.4预警支持系统3.4.1依托潍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城市桥梁安全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城市桥梁安全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基础数据库和地震、气象等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对市区跨河桥梁、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桥梁、城区内大跨径桥梁等重要桥梁设施的检测预报系统及日常巡查维护制度,为桥梁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3.4.2提高市区地质、气象、水文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度。3.4.3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相应的

40、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要桥梁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重要桥梁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3.4.4依托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系统,建立和完善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含经济区)、坊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的桥梁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系统,并与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等部门实现网络互联互通,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实现信息共享。3.4.5依托潍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覆盖各市、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之间的城市桥梁应急处置异地视频会商系统。4应急响应4.1响应机制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桥

41、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范围等信息,确定桥梁突发事件等级,实施分级响应。对于突发性的桥梁安全事件,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指令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区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也可根据区域内气象变化、地质变化、事件性质等相关信息资料,启动区域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4.1.1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桥梁突发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启动并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成员单

42、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开发区)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将灾情、险情及救援处置情况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当具体情况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4.1.2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桥梁突发事件时启动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并负责组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实施桥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险情和救援处置情况报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4.1.3级应急响应

43、发生重大桥梁安全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决定启动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衍生、次生灾害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各级响应单位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工作。4.1.4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桥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委批准并经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启动并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4.2响应程序4.2.1指挥与协调桥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行动负责人负责向各区(开发区)城

44、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部署任务,主持会商;启动异地会商系统,分析险情,研究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策;密切关注气象情况、地质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根据情况,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驻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4.2.2抢险与救援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救助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对受损桥梁进行抢修维护工作,采取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进行交通管制等措施;在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抢修被损坏的桥梁路面、桥梁栏杆、桥梁路灯等桥梁设施,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4.2.3扩大

45、应急当险情发生变化,需要由级应急响应升级到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响应;当险情继续扩大或发生突发性桥梁重大以上事件时,当由级应急响应升级到级应急响应以及级应急响应升级到级应急响应时,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发布,按照相应程序启动响应,并组织指挥全市突发桥梁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4.2.4信息报告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级桥梁应急处置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地质情况、施工情况,及时掌握最新信息,随时向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桥梁安全突发事件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出现各类重特大桥梁安全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按程序向省政府报告。4

46、.2.5联动机制根据桥梁突发事件的演变情况,适时按程序请求当地驻军、武警或中央、相关省市的帮助和支援。4.2.6信息发布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信息。发生、级桥梁突发事件时,由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信息的发布。发生、级桥梁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新闻办或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信息的发布。4.3响应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级应急处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4.3.1级应急响应根据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和桥梁安全突发事件

47、的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1、桥梁管理单位人员上路巡查,清除桥面上的受损设施、碎石等;并对受损桥梁路面、桥梁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抢修维护。2、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关注市区桥梁、城区内跨河大桥以及城市中被列入重点文物保护桥梁的实时情况,派专人进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3、市水利局加强对白浪河、虞河、张面河、浞河等河流的河道巡查,并随时关注城区内跨河桥梁所在水域的洪水调度情况。4、市气象局应保证观测和预报的精度,保证通讯畅通,为桥梁安全应急处置部门提供实时气象信息。5、市地震局加快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6、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险情情况,及时调度各级各类抢险队伍处置险情。7、各级、各部门要安排精干力量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理。4.3.2级应急响应根据级应急响应相关条件和桥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1、市城市桥梁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桥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并及时向市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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