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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吉祥至尊【精品文档】第 4 页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加量领取,更舒心加倍保障,更安心少儿加保,更贴心稳定增值,更开心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5年、20年、30年交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岁满型:至50、60、70周岁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0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身体全残,本
2、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
3、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 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本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
4、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案例演示 以30岁女性为例险种名称基本保额年交保费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吉祥至尊10万元4930元20年20年附加08重疾10万元370元20年20年年交保费合计5300元保险利益:满期领取保险期间届满,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5%+终了红利。到期就能拿到这笔钱,可作为养老金、祝寿金等,随心所愿按需支配。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所交主险保费4930元110%。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
5、+终了红利。(满期领取、身价保障其中一项保险利益给付后,吉祥至尊、附加08重疾合同同时终止。)一旦发生风险,家人不会因此降低生活质量,是爱的延续。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主险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意外风险无法避免,对投保人的意外保障,是最大限度为被保险人提供了享有保障的机会。重疾保障初次发生32种(类)重大疾病,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给付保险金额10万元10%+所交附加险保费370元;一年后,给付保险金额10万元。(附加08重疾给付后,吉祥至尊合同继续有效。)好身体是本钱,保全资产的同时,更要给自己充足的健康保障。 责
6、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