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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目标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目 标 任 务分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三个规范建设标准化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11月底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60%以上,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达到30%。20建立对行政审批件审批流程的检查制度,并适时抽查;加强对其他职能部门独立办事大厅的指导、监督、管理,并制定出相关的办法。15继续推进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完善入驻项目的基础数据,申请表格、示范文本、材料样本制作达到90%以上,加强推广应用。15指导乡镇使用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要实现数据汇总
2、。全面开通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8月31日前完成。10完成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再造。10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宣传,完成政务服务信息工作任务。10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群众有效投诉率为0。10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建设;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考核中;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作风好效能优流动红旗”评比活动。11月30日前筹建完成政务服务学会。10附件2:目标考核加减分说明2013年,各县(区)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加分、减分不超过10分。一、加分办法:1、在政务服务工作中有创新性
3、的方法,取得实效、形成经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每项加1分。2、政务服务工作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肯定的,按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受到县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每件加2分;省委、省政府或国家级部门表彰的,每件加5分。3、政务服务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件加1分,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件加2分;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件加3分;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件加5分。4、政务服务工作受到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的,按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正面宣
4、传报道的,每件加1分;省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件加2分;国家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件加5分。二、扣分办法1、政务服务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领导批评否定的,按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的原则减分。受到市纪检监察、效能等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件扣1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批评的,每件扣2分;国家级部门批评的,每件扣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否定性批示的,每件扣1分,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否定性批示的每件扣2分;省委、省政府领导否定性批示的,每件扣5分。3、政务服务工作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曝光的,按同一事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的原则减分。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曝光的,每件扣2分;省级主流媒体曝光的,每件扣5分。4、有下列情形的,一次性扣减10分。(1)出现超时办件的;(2)被省纪检监察、行政效能部门通报批评的;(3)被国家级领导作出否定性批示的;(4)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曝光的;(5)本单位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