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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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顺市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摘 要安顺市西秀区地处黔中腹地,距省会贵阳90公里,总面积1710平方公里,是安顺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全区辖20个乡(镇、办事处)、3个新型社区,总人口76万,居住有汉、苗、布依、回、仡佬等32个民族。西秀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型气候,海拔1200-1600米,年平均气温为14,太阳辐射值75.7-88.5千卡/平方厘米,属全国太阳辐射低值区。西秀区大气重点污染源主要为区域内大气重点排污企业,三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单位,建筑工地粉尘、砂石厂、拥挤交通路段汽车尾气、区域内石漠化沙尘等。其中西秀区区域内大气重点排污企

2、业有24家,三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单位有286家;大型在建建筑工地有36个家,砂石厂67家。为建立健全西秀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根据重污染天气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重污染天气风险预警分为级、级、级和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级为最高预警级别。安顺市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立了以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专门负责应急处置区内重污染天气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职责,细化了应急响应程序,对各级别重污染天气提出相

3、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安顺市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目 录摘 要.目 录I第一章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工作原则21.4.1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21.4.2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1.4.3 加强预警,及时响应21.4.4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21.4.5 平战结合,公众参与21.4.6 依法监管,杜绝隐患21.5 预案体系31.6 区内外预案关系3第二章 基本概况42.1 西秀区基本概况42.1.1 自然概况42.1.2 社会经济概况52.2西秀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52.3 西秀区大气风险概况62.3.1西秀区区域类大气重点污染源62.3.2西秀区区域类大

4、气敏感点6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73.1组织机构73.2职责83.2.1应急指挥部83.2.2 指挥部办公室83.2.3 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83.3 成员单位职责103.3.1 区政府103.3.2 区直相关部门113.4 应急组织机构成员表13第四章 监测与预警164.1 风险分类164.2 监测164.2.1 完善监测信息网络平台建设164.2.2 日常监测164.2.3 应急监测174.2.4 监测布点原则174.3监测预警184.3.1 风险监测184.2.2 风险预警184.4 预警响应194.4.1 预警措施194.4.2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20第五章 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措施

5、215.1 响应启动条件215.2 响应程序215.3 应急响应分级215.4指挥与协调225.5 应急响应措施225.5.1 级(蓝色)预警提示225.5.2 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235.5.3 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255.5.4 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265.6信息发布275.7 应急终止275.7.1应急终止的条件275.7.2 应急终止的程序275.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275.8 善后处理285.9 处置评估28第六章 应急保障296.1 人力资源保障296.2 监测及预警能力保障296.3 通信与信息保障296.4 资金保障296.5 宣传保障306.6 物资保障

6、306.7交通运输保障306.8医疗卫生保障30第七章 组织实施317.1明确分工,落实各项工作317.2宣传培训317.2.1宣传317.2.2培训317.3日常会商317.4应急演练317.5地方沟通协作32第八章 监督检查338.1 日常监督检查338.3 公众监督338.2 应急监督检查33第九章 附则349.1 名词术语349.2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359.2.1预案实施时间359.2.2预案解释部门359.3预案内容的更新359.4 奖励与责任追究369.4.1 表彰奖励369.4.2 责任追究36第十章 附图附件37附图 1 西秀区行政区划及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分布图37附图

7、 2 西秀区大气敏感点分布图38附图 3 西秀区区域风向玫瑰图39附图 4 西秀区重点污染源分布图40附件1西秀区大气污染源41附表1-1 西秀区内大气重点排污企业41附表1-2西秀区区域内燃煤锅炉名单45附表1-3 西秀区三个灶头以上餐馆一览表46附表1-4 西秀区大型在建建筑工地一览表59附表1-5 西秀区大气风险源企业一览表60附表1-6 西秀区大气风险源企业(砂石厂)一览表63附件2重污染天气事件分级标准66附件3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67附件4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68附件5西秀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专家成员名单70附件6 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

8、位责任分解表71附件7 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报告流程图74附件8 应急物资储备75附件9 西秀区保护目标76附件10 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表8485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西秀区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9、633-2012)(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12月5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2014年4月30日)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3年4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 197号)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10月16日)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黔府办发201537号,2015年9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0、(黔府发201413号)安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顺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安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西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西秀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西秀区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以及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西秀区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属地管理,统一领导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导,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区人民政府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区环保局与区气象局密切关注西秀区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点的数据及气象情况,及时掌握、预警空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1.4.2 以

11、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平战结合,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1.4.3 加强预警,及时响应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气象、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响应。1.4.4 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根据大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建立健全以区政府为主线,区政府各部门、各县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加强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

12、,综合采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1.4.5 平战结合,公众参与加强应急投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等基础工作,处理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和日常防范的关系,做到平战结合、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的有效结合。利用媒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护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空气环境质量数据的发布,提供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1.4.6 依法监管,杜绝隐患区政府各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污染治理规划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全面实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和措施,依法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做到积

13、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隐患。1.5 预案体系安顺市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安顺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子预案之一,在发生突发重污染天气事件时,根据市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与市属其他职能部门、安顺市下辖区(县)配合应对安顺市重污染天气事件,负责落实下辖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停产、限产削减污染物排放措施。1.6 区内外预案关系当由于区域外大气污染造成西秀区发生重污染天气事件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分析确定污染来源和原因,同时联系相关区域政府,并上报市政府,提出有效地应对措施和建议,必要时启动本预案。第二章 基本概况2.1 西秀区基本概况西秀区地处黔中腹地,距省会贵阳90公里,总面积1710平方公里,是安顺市

14、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全区辖20个乡(镇、办事处)、3个新型社区,总人口76万,居住有汉、苗、布依、回、仡佬等32个民族;是国家级主体功能区“黔中经济区”和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核心区,先后列入全国第三批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省文明城市、全省“双拥”模范城、全省首家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省级农村金融信用区。2.1.1 自然概况(1)地形地貌区域交通发达。西秀区素有“黔之腹,滇之喉,粤蜀之唇齿”、“扼锁滇黔”之称。沪昆高铁、贵昆铁路、

15、株六铁路复线、花安高速、安紫高速、安普高速、清黄高速公路贯穿全境,黄果树机场是我省最早建成使用的支线机场之一。环境生态宜居。旅游资源富集。西秀区是国务院最早确定的甲类旅游开放城市,同时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贵州省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及西线旅游中心。自然景观有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虹山湖公园等。人文景观方面,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王若飞故居为红色经典旅游项目,以及宁谷汉遗址、安顺府文庙、武庙、云山屯古建筑群等多处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气候气象西秀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型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湿暖共节等特点,气候随海拔降低而升高,降水量则相反。全年平均气温年平均气温13

16、.2,最冷月(元月)平均气温3.5,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4.5,极端最高气温34.3,年无霜期长达296天,年日照数为1158.9小时,日照百分率2228%,辐射能力每平方厘米77.986.65千卡。年平均降水量1278.5mm。雨季为4月10月,此期间降水占全年降水量的82%,其中58月降水强度最大,每月均有一次暴雨,属全省三大降雨中心地区之一。平均相对湿度为85%。灾害性天气主要有要有暴雨、春旱、夏旱、倒春寒、冰雹、洪涝及霜冻等。全境温度适中,雨量充沛,气候宜人,综合气候条件适于发展农业,其农业气候具有春长、夏短、秋早、冬暖的特点,安顺当地春、秋、冬和全年均以北东风为主导风向,尤其是秋

17、、冬两季,年均频率25%以上;南风为次主导风向,年均频率16%;夏季主导风向为南风,频率约26%。静风频率年仅14%。就全年而言,偏北风频率略大于偏南风频率。安顺年平均风速2.3m/s。一年中春季平均风速最大为2.6m/s,秋季平均风速最小为2.2m/s;偏南风的平均风速大于偏北风。(3)水文情况西秀区境内河流分属长江、珠江两大小系,其中长江流域面积占45%,珠江流域面积占55%。主要河流有果者河、驿马寨河、千峰河、型江河、油菜河、捞兜河、罗补董河及大屯等8条河流,主要河道总长192千米。(4)生态西秀区是世界喀斯特风光旅游优选区,山青、水秀、洞奇、气候宜人,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周边环

18、绕着黄果树、龙宫、格凸河三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存完整的明代军事遗存屯堡文化村落,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市区内有王若飞故居、安顺文庙、安顺武庙、云山屯古建筑群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秀丽的自然风光、古朴的民俗民风、多彩的民族节日辉映成趣,形成西秀独具魅力的旅游资源,构成了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2.1.2 社会经济概况2016年辖区内实现生产总值247.6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 15.6%,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9.29亿元,同比增长6.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4.59亿元,同比增长17.1%;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3.79亿元,同比增长15.8%。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0.5:37

19、.5:52调整为11.8:34.2:54。人均生产总值32032元,同比增长22.48%。2.2西秀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根据2016年安顺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西秀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与上年度相比:二氧化硫(SO2)浓度有所降低;二氧化氮(NO2)仍处于较低的浓度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与上一年维持一致。2016西秀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按照国家规定,2016年安顺市西秀区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监测六项污染物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开展空气质量小时数

20、据实时传输,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实时和日报数据。2016年共正常监测365天,AQI(空气质量指数)日报变化范围20224,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7.00。与2015年相比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有所下降,全区体空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16年在市中心城区(西秀区)开展了降尘量监测,共布设4个降尘监测点,月平均降尘量范围:1.213.53吨/平方公里月,年平均值2.10吨/平方公里月,与上年度2.91吨/平方公里月的降尘量相比有所降低,达到国家南方城市暂定标准。2016年西秀区降水pH值范围为5.717.55,pH年均值为6.40、酸雨率为0.0%,与2015降水pH值范围为5.247.

21、89,pH年均值为6.04、酸雨率为0.8%相比较,2016年大气降水酸雨情况有所好转。2.3 西秀区大气风险概况2.3.1西秀区区域类大气重点污染源西秀区大气重点污染源主要为区域内大气重点排污企业,三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单位,建筑工地粉尘、砂石厂、拥挤交通路段汽车尾气、区域内石漠化沙尘等。其中西秀区区域内大气重点排污企业有24家,三个灶头以上的餐饮业单位有286家;大型在建建筑工地有36个家,砂石厂67家,具体情况见附件1,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4所示。目前西秀区主要干道有:黄果树大街,塔山西路、中华东路、虹山胡路、东二环、北二环,呈东西走向,拥堵情况:上午7:40-8:

22、30(路段:黄果树大街-塔山东路-中华东路)中午11:40-12:30((路段:黄果树大街-塔山东路-中华东路)下午17:30-18:50(路段:黄果树大街-塔山东路-中华东路)西秀区石漠化土地面积544.30km2,占岩溶区面积的34.55%,在石漠化土地中,轻度石漠化245.0 km2、中度石漠化216.1 km2、强度石漠化77.5 km2,极强度石漠化5.8 km2,以上的石漠化面积分别占西秀区土地总面积的14.3%、12.6%、4.5%和0.3%。石漠化区域主要有轿子山、蔡关、七眼桥、宁谷、龙宫、大西桥、幺铺、岩腊、杨武、鸡场、东关、华西共12个乡镇。2.3.2西秀区区域类大气敏感点

23、西秀区大气重污染的敏感点主要为辖区内人口密集区域,主要有学校、医院、社区和风景区,西秀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附件9,西秀区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见附图2。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3.1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需要,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社会维稳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等10个应急工作组,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任务。10个工作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

24、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环保局局长担任。指挥部下设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副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包括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区交警(一、二大队)、区公安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工贸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和各社区居委会。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关系图见下图: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社会维稳组宣传报告组善后处置组事故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医学救

25、援组应急监测组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专家组图 3-1 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图3.2职责3.2.1应急指挥部(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重污染天气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2)建立和完善区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编制和修订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部署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4) 负责指挥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决定启动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负责事故应急行动期间发布命令、批示,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协调;(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区政府和安顺市人民政

26、府报告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以及应急处理情况。3.2.2 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习、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信息,传达落实指挥部的相关指示和要求,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指挥、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响应应对和事后评估管理工作。3.2.3 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设置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专家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社会维稳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置组、宣传报道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负责。1)综合协调组草拟并发布新闻通稿;负责信息汇总,总体协调,指挥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工

27、作。协调开展各工作组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措施评估,汇总上报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情况;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及行政效能的监督和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工作进行考核问责,对应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属地政府2)应急处置组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预警级别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完成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3)应急专家组聘请省有关大气污染控制、环境监测、气象

28、预测、危险化学品、生态保护、环境医学、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地质灾害等相关行业的专家,成立专家技术组。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主要承担如下工作: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预测结果和天气趋势做出科学预测和判断,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或己经发生的重污染天气事件的严重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以及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密切监视和掌控受影响区域内所有污染物排放源及其污染影响的动态; 参与制定并提出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相关部门编写重污染天气事件分析总结报告; 根据每次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结果及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技术评估,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做出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9、4)应急监测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处置过程中水、土壤、大气等环境要素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和程度;负责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资料、气象信息等情况。牵头单位:区政府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气象局5)医学救援组临时增加门急诊医务人员数量,确保病人救治,根据重污染天气事件健康危害评估情况,对公众适时提供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区政府参与单位:区卫计局、医疗卫生机构6)社会维稳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牵头单位:区政府参与单位: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办7)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及

30、应急监测、应急处置队伍所需装备的采购和调配;应急人力资源、交通运输和通信与信息保障;完成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区政府应急办参与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通信管理局8)事故调查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9)善后处置组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受灾范围的评估及恢复工作。妥善安置、救治伤残人员;组织医疗、身体防护、日

31、用品等物资供应部门或单位,对调用物资进行及时清理;清查短缺物资或临时征用物资,根据国家政策予以补偿;协调社会力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牵头单位:区政府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10)宣传报道组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及预警终止的信息;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委宣传部3.3 成员单位职责3.3.1 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西秀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成立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负责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不同预警等级时应

32、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工业企业名单等应急措施;负责本辖区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信息公开等,加大防控力度,努力减轻大气污染影响。区人民政府须与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责任书。3.3.2 区直相关部门1区政府应急办负责接受和发布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各部门启动预案,汇总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2. 区环保局负责本区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与区气象局对重污染天气状况进行会商,负责预测预警信息上报;根据不同预警等级增加环境执法检查频次,监督重点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负责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

33、标的餐饮单位;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工作。3.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修正;向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与环保局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会商工作,联合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4. 区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模拟演练的区级经费保障。5. 交警直属一、二大队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应急保障预案6. 区公安局分局负责落实禁放烟花爆竹的措施,保障预警应急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重污染天气下大型户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7. 区城管局区城管局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提高道路清

34、扫、洒水频次,指导检查各社区治理油烟、扬尘、遗撒、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垃圾清运、渣土运输、露天烧烤等措施开展情况。负责实施取缔经营性燃煤炉灶工作;依据职责分工,做好责任范围内(城区主干道)的道路管养维护监督工作,督促区政部门及时消除主干道上的露土和堆土,按照指挥部要求落实责任范围内停止开发景观等措施。8. 区发改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9. 区国土分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所有砂石土矿山的关停措施,督促所有砂石土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10. 区住建局负责按照防控单位名单,采取不同预警等级时的建筑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指导检查建筑工地

35、围挡、冲洗、硬化、覆盖、喷淋、绿化及临时停工情况,负责施工现场扬尘管理。11. 区工贸局负责按照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在不同预警等级时,督导落实工业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污染企业停产、限产方案。12. 区农业局负责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负责牵头做好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等与环境整治相关的大气污染控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落实。13. 区委宣传部协调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官方微博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14. 区教育局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组织本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或者停课等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地做

36、好幼儿园儿童、中小学校学生和高等院校学生的健康防护。1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砂石等来料加工企业扬尘污染管控,依法取缔和关停非法生产经营和不履行扬尘污染治理义务的砂石来料加工企业;严把燃油品质关,严禁销售不合格油品;对环保设施不达标企业停发工商营业执照;关停禁燃区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监管的燃煤工业锅炉;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配合区环保局及相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内餐饮油烟单位进行检查。16区供电局在预警情况下负责电网运行方式调配,组织协调电力保障工作。17区消防大队负责做好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和对受影响区域的应急救援工作。18. 区委政法委员会在预警情况下,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7、消除不稳定因素。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3.3.3 有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同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有关企事业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减排大气污染物: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脱硫脱硝等治理设备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2严格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实施减排工作;3在预警情况下严格按照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要求实施关停措施;4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引起大气污染

38、安全事故情况发生。3.4 应急组织机构成员表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成员以西秀区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及牵头单位联系方式如下表3-1所示:表 3-1 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人员联系方式注:部门领导更换后及时更新应急组织机构第四章 监测与预警4.1 风险分类根据污染因子,将重污染天气风险种类分为:(1)二氧化硫(SO2)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气;(2)二氧化氮(NO2)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气;(3)PM10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气;(4)一氧化碳(CO)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气;(5)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气;(6)PM2.5为首要污染物引

39、起的重污染天气;(7)其它污染因子为首要污染物引起的重污染天气。4.2 监测4.2.1 完善监测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监测信息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气象信息。(l)完善西秀区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应急监测网络的建设,科学布设监测点位;(2完善西秀区气象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气象预报能力建设,提高重污染气象条件下的及时性和准确率;(3)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根据多元卫星遥感监测、空气质量常规监测数据、气象现状监测数据及预报数据,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预测与专家会商相结合的机制,预测未来24至72小时的空气质量,为指挥部提供决策支持。4.2.2 日常监测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应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

40、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对有可能对西秀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及时将有可能对大气造成重大污染的事件报告西秀区政府和指挥部办公室。区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报、日报及预报。监测项目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区气象局负责气象要素的监测与预警预报,开展重污染天气下天气情况预测及气象状况的趋势分析。监测项目包括常规气象要素、大气成分观测、大气能见度、气温度、风向、风频、风速、气压等。

41、目前西秀区城区内建设有四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分别位于安顺市环境保护局、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职业技术学院、安顺学院。所有空气自动监测站均由安顺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管理运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空气质量监控平台,由省环保厅审核后统一发布到省环保厅门户网。4.2.3 应急监测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应开展应急监测,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西秀区目前有四个自动监测站,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应加强监测力度,提高监测密度,实时关注环境空气质量。4.2.4 监测布点原则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的相关规定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布点监测。采样

42、点的设置一般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其附近区域为主,同时注重人群和生活环境,重点关注人群活动区域,并合理设置监测点,以掌握污染发生地状况、反映事故发生区域环境的污染程度和范围。根据气象特征、保护目标、地形特征等进行大气监测布点。对大气的监测以事故地点为中心,在下风向按一定间隔的扇形或圆形布点,并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高度采样,同时在事故点的上风向适当位置布设对照点;在可能受污染影响的居民住宅区或人群活动区等敏感点设置采样点,采样过程中注意风向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重点大气应急监测项目:SO2、NOx、PM10、和PM2.5 和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时间及频率:事件发生后采样频次适当增加,待摸清污

43、染物变化规律后,减少采样频次,直到恢复正常。取值时间及监测方法: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采样监测;监测分析方法按规范执行。4.3监测预警4.3.1 风险监测(1)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潜在风险源的调查汇总,实行分类管理。(2)区环保局、区气象局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3)区政府充分利用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的现有网络系统,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4)区环保局、区气象局要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及时向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

44、构报告,必要时,及时向安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对以下对象进行监测监控:1)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2)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国控、省控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区域。4)交通流量大的重要交通干线,大型施工场地。5)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5)区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重污染天气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6)区政府及其承担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有可能引发重污染天气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45、,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4.2.2 风险预警根据重污染天气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风险预警分为级、级、级和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级为最高预警级别。级蓝色预警(轻度污染):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150AQI100(指城市所有市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且气象预报未来24小时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启动蓝色预警。级黄色预警(中度污染):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200AQI150(指城市所有市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且气象预报未来连续48小时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但未达到级、

46、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启动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重度污染):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300AQI200(指城市所有市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且气象预报未来连续72小时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启动橙色预警。级红色预警(严重污染):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指城市所有市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且气象预报未来连续48小时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启动红色预警。当臭氧是首要污染物时,要同时计算次要污染物AQI指数,并按照次要污染物AQI指数进行预警级别划分。级及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政府提出启动级或级以上应急响应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启动应急响应和级别的通知;级预警信息由安顺市西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本级权限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行动,控制事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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