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制度6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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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经部2010年7月8日鑫通办201061号关于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保险福利政策,进一步搞好员工福利事业,尽可能地改善员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满足员工需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特制订本办法。附件:员工福利管理制度(暂行) 二零一零年七月八日主题词:员工福利 管理 办法 赤峰鑫通实业总经理办公室 2010年07月08日印发赤峰鑫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保险福利政策,进一步搞好员工福利事业,尽可能地改善员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满足员工需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并有利于人才的保留和吸引.第二章 范围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包

2、括实习生、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第三章 养老保险第三条 养老保险:是依法由本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缴纳义务,员工退休后依法享受养老待遇。第四条 缴费基数:城镇员工以上一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第五条 参保对象及缴费比例:公司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20%员工个人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基数8工本费10元/人,单位负担部分全部作为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个人帐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第六条 办理时间:(1)员工试用期过后,公司于下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

3、员工个人有社会保险关系的,入职一个月之内办理社保转接手续,公司自接到转接证明月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条 停缴时间(符合缴费满6个月的员工):(1)当月5日之前(含5日)离职的,公司不再负担当月保险;(2)当月5日之后离职的,公司负担当月保险,下月保险不再负担;注:(1)离职员工因本人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个人需承担医疗保险未缴月份公司缴纳部分,从员工离职前最后月份工资中一次性扣齐代缴。(2)缴费不满6个月的,按当地社保局规定员工个人承担剩余月份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第八条 缴费年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方可享受退休后待遇。第九条 今后参保不得退2010

4、年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员工退休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各地都不满10年的在户籍地领;单位缴费可跨省转移12%,45个工作日内办妥转移手续,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办理退保手续。(注:具体转移情况根据当地社保局管理规定为准)第四章、医疗保险第十条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80第十一条 缴费比例:城镇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员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为在职员工工资总额的6%,在职员工个人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在职员工按法定程序转为退休后,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本费10元/

5、人,医疗保险卡费25元/人.第十二条 办理时间及停缴时间:按所在地社保局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根据克旗城镇员工给社会医疗救助保险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准入制度,首次参保并缴费满十二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待遇,医疗费超过统筹基金最高限额的部分通过建立社会医疗救助保险解决。第十四条 赤峰参保人员,自缴纳医疗保险费两个月后即可在克旗医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五条 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缴费年限满20年未达到退休年龄,须继续缴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否则停止支付待遇。达到

6、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20年的,须一次性缴纳剩余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剩余年份的医疗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20年实际缴费年限) 第十六条 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和员工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员工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参保员工门诊治疗或从定点药店购药所发生的医药费,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个人自付.(3)员工住院及特殊门诊医疗费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特殊门诊的范围及医疗费保险按保险经办机构办法另行规定.(4)统筹基金设置起付标准和医疗年度最大支付额限。医疗年度内

7、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克旗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在统筹基金中支付75;1000元至20000元部分(含20000元),在统筹基金中支付80;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含40000元),在统筹基金中支付85%;40000元至50000元部分(含50000元),在统筹基金中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超过50000元部分,不再从统筹基金中支付。(5)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住院治疗,由经治医生出具诊断证明,

8、并填写员工医疗保险住院登记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社保同意后方可住院。(急诊或夜间住院的,可先住院,次日办理手续。)(6)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须经治医生提出建议,并填写医疗保险部分付费诊疗项目审批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7)参保人员市内转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员工医疗保险市内转院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经主管业务院长同意,医保办审核登记,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转入医院只限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调整住院科室,须到医保办进行变更登记。(8)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异地接诊医

9、院只限于北京、沈阳两地的公立医院,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医疗保险异地转院审批表。(9)员工因工伤、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有关规定由原渠道解决,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第十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以下医疗费用:(1)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由于违法犯罪、他伤、自残、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支付范围。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须按相关文件要求参加社会医疗救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按150元/人/年的标准,由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员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10、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人民币。(赤峰最高支付额为11万元人民币)注:参加医疗保险的,生病就诊看病买药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药费的报销事项,需员工本人按照当地社保局的规定自行到医保局办理,公司只负责代缴保险费。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十九条 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第二十条 参保对象及缴费比例:用人单位负担2,员工个人负担0。9。第二十一条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第二十二条 办理时间:同养老保险第二十三条 停缴时间:(1)当月5日之前(含5日)离职的,公司不再负担当月保险;(2)当月5日之后离职的,公司负担当月保

11、险,下月保险不再负担;第二十四条 失业期间待遇:(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各月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期间社保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补助,每满1年发一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六章 工伤保险第二十五条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12、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第二十六条 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第二十七条 办理时间:同养老保险第二十八条 参保对象及缴费比例:用人单位负担1,员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二十九条 工伤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克旗社保局不予报销。第三十条 员工发生工伤时申报时间为24小时之内,工伤的认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13、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员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二条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14、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2)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

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规定按参保所在社保机构规定为准)第七章、生育保险第三十四条 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第三十五条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负担0。8,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第三十六条 按社保局规定,生育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停缴企业员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员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

16、员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员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员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员工个人负担)以及女员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员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 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报销时员工提供身份证、生殖健康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诊断书(注明顺产、助产或剖腹产)、医疗费收据、医

17、疗费清单,单员工要提供单位证明和街道居委会的证明,以上要原件,剖腹产要提供病历复印件,到医保局业务综合科办理报销手续。非定点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具体报销事宜按当地社保局规定办理)第八章 住房公积金第三十八条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第三十九条 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公司所在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第四十条 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十一条 缴费标准单位月缴存额=本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0员工个人月缴存

18、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10 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第四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

19、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四十四条 公积金贷款人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2)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空两行,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住房合同或相关的证明文件(5)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7)贷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8)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十五条 员工离职的,公积金可在原缴费地封存,待退休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具体事宜以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为准)第九章 意外伤害

20、险第四十六条 意外伤害是指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第四十七条 投保范围:公司将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的员工作为投保对象。第四十八条 投保年限: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第四十九条 索赔资料:(1)受益人的优先身份证件;(2)意外伤害事故证明;(3)被保险人门诊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处方和病例;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入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6)受益人个人结算账

21、户复印件(最好是农行)。第五十条 定点医院:赤峰地区定点医院为: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市医院、红山区医院、松山区医院、喀喇沁旗医院、翁牛特旗医院、巴林右旗旗医院、阿鲁科尔沁旗医院、宁城县医院。非定点医院:如出险本地无定点医院,可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就医,赤峰本地限各期限区级医院。民营医院不在范围内,需在就近医院紧急处置的,应在处置后及时转诊,转诊前费用不负责.第五十一条 费用报销:本公司在约定的费用限额10000万元内,扣除约定的100元免赔额后,按约定的8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注:员工在参保半年内离职的,意外伤害险费由员工本人承担.)第十章、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城镇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赤峰市城镇员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克旗城镇员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养老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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