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扶贫干部应知应会100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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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扶贫干部应知应会100题_县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1.习近平扶贫思想解决“四个问题”: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 2.中央提出的“两个确保”:到2021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3.中央提出的“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4.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5.“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聚焦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三精准”,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三落实”,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三保障”。

2、6.我国的“扶贫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_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 7.“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8.“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9.“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 10.一高于一接近一扭转:到2021 年,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

3、差距扩大趋势。 11.“两率一度”:精准识别“漏评率”、精准退出“错退率”和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考核指标:“漏评率”下降到2%以下、“错退率”下降到2%以下、“群众认可度”提升到90%以上。 12.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20_年底全县共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村114个,20_年退出29个,20_年退出85个,11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 13.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饮水,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共6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类别 验 收 指 标 1

4、收入 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2 两不愁 不愁吃、不愁穿 3 有安全饮水 4 三保障 义务教育有保障 5 基本医疗有保障 6 住房安全有保障 14.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因素,共4项指标,均为否决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类别 验 收 指 标 1 贫困发生率 低于3% 2 产业发展 有主导产业;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 3 基础设施 建制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动力电;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4 基本公共 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有学上;有村卫生室;基本养老保险全

5、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 15.贫困县退出验收标准 贫困县退出以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比例和群众认可度为衡量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退出。 贫困县退出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类别 验收指标 1 综合贫困 发生率 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 2 贫困村退出比例 拟摘帽县已退出贫困村占全部贫困村的比例,20_年达到80%(含)以上,20_年达到90%(含)以上,2021年当年摘帽县和往年已摘帽的县所有贫困村全部退出为达标。 3 群众认可度 达到90%以上。 16.“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是指对所有建档立卡户的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按缺什么

6、补什么的原则,在充分征求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采用叙事写实的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制定帮扶举措。 (1)“一户一策”调整时间:“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帮扶责任人要实地入户了解掌握联系户当年发展意愿,共同商定当年帮扶措施。若中央、省市有阶段性工作安排,要适时作出调整。 (2)“一户一策”制定范围: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 (3)“一户一策”填写内容:紧盯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全面摸清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脱贫短板、帮扶需求、收支状况等,认真分析疫情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带来的影响,确保动态管理后的“一户一策”务实管用、能落地实施。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及家庭人口情

7、况,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方式,贫困户属性(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三留守”(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人员情况,土地、粮食作物面积,家庭是否为吃穿、饮水发愁,家庭住房、贫困人口健康、子女上学情况,劳动力培训及出外打工情况。致贫原因。按照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类别,找准贫困人口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脱贫措施。围绕贫困人口脱贫11项指标,倾听贫困群众想法和意愿,分析贫困户家庭优势和潜力,掌握收入达标、种养计划、就业意愿、义务教育、安全饮水、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帮扶举措。根据脱贫措施,重点围绕到户脱贫措施落实中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发挥

8、各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道”作用,重点围绕指导服务、政策落实、脱贫成果巩固制定“点穴式”的帮扶措施,推动政策措施精准落地见效。 17.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好“六大员”作用。当好脱贫政策“宣传员”,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当好村情民意“信息员”,遍访贫困群众,对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每月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家庭困难、知悉所想所盼、调处矛盾纠纷;以村为单位,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报告村级无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当好脱贫攻坚“战斗员”,指导

9、和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逐村逐户排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当好项目资金“监督员”,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当好农民群众“服务员”,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

10、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当好乡村治理“指导员”,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三、“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一)“一超过” “一超过”定义: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_年达到3500元,20_年达到3800元,2021年达到4000元。 (二)“两不愁” 两不愁定义:即“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吃是指贫困家庭不为吃饭发愁,家有余粮或有钱购粮;不愁穿是指贫困家庭所有成员衣服能够自行购

11、买,四季有换季衣服,日常有换洗衣服。 (三)“三保障” 三保障定义:是指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 1.义务教育有保障。 (1)义务教育有保障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能接受9年义务教育,无因贫失学辍学(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而不能上学、休学或辍学的除外),并享受“两免一补” 和“营养餐”教育资助政策。 (2)“两免一补 ”内容: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12、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没有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享受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标准:是对全省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以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_天计算,每生每年800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不能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在异地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障政策按照学生就读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不影响贫困户、村退出验

13、收。 (5)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程序:寄宿生申请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需要填写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经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后,交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领导小组审定。学校会对审核通过享受补助资金的寄宿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补助金额、家长姓名、家庭经济情况等。 (6)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资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统一拨付到学校,学校在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的手中。补助资金要向学生按月支付,学校不得以实物或

14、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2.基本医疗有保障。 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基本医疗有保障(医保部分)标准:坚持基本标准,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范围作为医疗 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 (1)参保全覆盖。以扶贫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为基准,在参保缴费期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资助全落实。参保缴费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后

15、,医保部门按标准全部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政策,对已参保缴费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落实参保资助政策。 (3) 待遇全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比其他参保人群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较其他参保人员降低50%(2500元),各分段报销比例较其他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在兰州市确定的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不低于70%的救助比例实施医疗救助。 (4)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对罹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自愿就医的

1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尊重患者意愿,在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实施分类分批救治,各级定点医院要按照相关临床路径要求,结合患者病情确定诊疗方案,实施规范诊疗。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事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科学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5)国家规定25种专项救治病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 (6)先诊疗后付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

17、分级诊疗规定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中,有超出医保政策报销限额、不按分级诊疗规定就医、有逃费记录、意外伤害、自愿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等情形的,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 (7)“一站式 ”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一站式”结报,其中,对未按分级诊疗管理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就医、意外伤害、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等不能实现“一站式”即时结报的医疗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费用结算。 3.住房安全有保障。 (1)住房安全有保障标准: 贫困户原有主要居住用房(自建房)经鉴定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中“A、B”级标准的

18、,视为住房安全,有住房安全鉴定报告和安全达标认定书。 贫困户原有主要居住用房鉴定为“C、D”级的,应列入国家危房改造计划并完成改造,C级维修加固,D级拆除重建,经县级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和住房安全达标认定书。 以下情况视为有安全住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异地有安全住房,包括有商品房、小产权房的;长期租赁住房,包括连续 2 年每年外出 8 个月以上的;纳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等其他住房保障类项目的;子女分户拆户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有安全住房并能满足居住需求的。 (2)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农

19、村贫困残疾人家庭。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审批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内公开公示。 (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先确认 4 类重点补助对象的身份信息,然后再组织开展鉴定危房等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扶贫、民政、残联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开展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 (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0.6 万元。低

20、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0.6万元。其他农户。省级财政资金户均补助0.8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 平方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4.农村饮水安全。 (1)农村饮水安全定义: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 (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农村饮水安

21、全评价指标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4项指标均达到标准,方可认定为农村饮用水安全。水量够用,每人每天不低于20升。取水方便,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质达标,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相关规定。供水有保障,保证率达到90%以上。 (3)水窖等分散式供水工程水质评价标准: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可采用望、 闻、问、尝等简易方法进行水质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达标;也可抽样进行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5.兜底保障

22、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家庭和单人户施保对象及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1)农村低保户。 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程序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符合农村低收入条件,可单独纳入保障范围,所有保障对象的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 农村低保认定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

23、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是认定低保对象家庭的三个基本条件。 农村低保划分类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分类施保。A.一类低保对象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主要劳动力亡故或者重度残疾,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常年患重特大疾病,经济负担沉重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者家庭变故,造成生活水平接近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单亲困难家庭。B.二类低保对象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病残等原因造成劳动力缺乏、不能外出务工的家庭;因 病、因学等原因造成支出负担沉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生活明显困难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和单亲家庭。C.三、四类低保对象因其他原因造成

24、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在当地属于明显困难的家庭,由县级民政部门具体确定。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2021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4020元提高至4428元,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369元、350元。三、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为140元、80元。 农村低保申办程序: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个人申请、财产核对、入户调查、审核审批、长期公示的程序办理,具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之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5、内进行入户抽查、提出审批意见、张榜公示、作出审批决定,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单人户施保定义: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已脱贫建档立卡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按程序可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2)农村特困供养户。 农村特困供养户认定条件:必须是具有本县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内容: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保障。

26、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形式:供养形式分为居家分散供养和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农村特困人员申办程序:与农村低保申办程序一致。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 1.3 倍确定,按照每人每年5757元发放,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40元,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个档次分别每人每年发放 1440 元、2640元、3840元。 (3)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方式: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资金发放到供养机构。 (4)农村残疾人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益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

27、补贴受益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受益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A.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为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标准由市、县自行确定。 B.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肢体、视力、智 力、精神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和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听力、言语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程序:残疾人需持户口簿、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时需要出具)到乡镇提交申请,经乡镇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民政部门审定后复核条件即可享受补贴。 (5)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保障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A.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的 60 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B.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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