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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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PG B5016 8一2 0 0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for 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cablesystem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2 0 0 6一0 7一2 0发布2 0 0 6一1 1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宣一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 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cablesystemelectri

2、cequipmentinstallationengineeringG B5 0 1 6 8一2 0 0 6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 业 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6年1 1月1日中国计划 出版社2 0 0 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 B5 0 1 6 8一2 0 0 6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裤地北里甲1 1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 0 xll6 8毫米l/3 22

3、.5印张5 8千字2 0 0 6年1 0月第1版2 0 1 1年8月第7次印刷印数84 3 0 1一9 4 4 0 0册统一书号:1 5 80 0 5 87 9 7定价:1 5.0 0元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设部公告第4 6 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5016 8一20 0 6,自2 0 0 6年1 1月1日实施。其中,第4.2.9、5.2.6、7.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 验 收规范 G B5 0 1 6 8一9 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

4、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 国建设部二0 0六年七月二 日轰 乙占月 lJ青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 0一一二0 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 0 0 285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 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 5 0 1 6 8一9 2的基础上修订的。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电缆线路附属设施 和构筑物的施工;电缆的敷设;电缆附件的安装;电缆线路防火 阻燃设施施工;工程交接验收。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作了如下修订:1增加了术语

5、一章;2对 电缆管的连接规定的更加明确;3对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施工规定的更加严格、具体;4增加了电缆分接箱施工的规定;5对电缆线路架空敷设规定的更加详细、具体;6在“电缆附件的安装”一章中,对高压电缆终端及接头的安装作了具体的规定。本规范 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 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和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由国网北京 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 和建议寄国网北京 电力建设 研究 院(地 址:北 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 3号,电 话:0 1 0-6 3 4 2 4 2 8

6、5)。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1主 编单位:参编 单 位:主要起草 人: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甘肃火电工程公 司东北 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 司江苏电力建设一公司吉林电力建设 总公司北京电力公司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大连供电局西安供电局兰州供电公司陈发宇杨荣凯薛瑛孙关福王强陈桂英李世毅周作春廖红梅景晓东苏少刚目次1总则 , , , (1)2术语 , (2)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 (4)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6)4.1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 , ( 6)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 一(7)4.3电缆线路其他防护设施与构筑物 的施工, , (9)5电缆的

7、敷设 , , (1 1 )5.1一般规定 (1 1)5.2直埋 电缆 的敷设 , (1 6)5.3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 1 8 )5.4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1 9)5.5桥梁上 电缆的敷设 , , ( 2 0)5,6水底 电缆 的敷设 (2 0)5.7电缆的架空敷设 , , ( 2 2)6电缆附件的安装 ( 2 4 )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2 4)6.2安装要求 ( 2 6)7电缆线路防火 阻燃设施施工 , , , , (2 9)8工程交接验收 , (3 1)附录A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3 3)本规范用词说明 ( 3 5 )附:条文说明 , ( 3 7)1总则1.0.

8、1为保证电缆线路安装工程 的施工质量,促进 电缆线路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缆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规定了电力 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1.0.3本规范适用 于额定电压为sookV及 以下 的电力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控制电缆及导引 电缆可 以参照使用。1,0.4矿 山、船舶、冶金、化工等有特殊要求的电缆线路的安装工程尚应符合专业规程 的有关规定。电缆线路的安装应按己批 准的设计进行施工。1.0.5采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标识及合格证件。1.0.6施工中的安

9、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有关安全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的施工项目或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0.7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 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 螺栓外,应采用热镀锌或等同热镀锌性能的制品。1.0.8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1.0.9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2术语2.0.1电缆仁 本体C able指电缆线路中除去 电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以外的电缆线段部分,通常称为电缆。注:有时 电缆也泛指 电缆线路,即由电缆本体和安装好 的附件所组成 的电缆系统。2.0.2金属套me

10、talli。S heath均匀连续密封的金 属管状包覆层。2.0.3恺装层armour由金属带或金属丝组成的包覆层,通常用来保护电缆不受外界 的机械力作用。注:金属带起径 向加强保护作用,金属丝起纵 向加强保护作用。2.0.4仁电缆 终端termination安装在电缆末端,以使电缆与其他电气设备或架空输电线相连接,并维持绝缘直至连接点的装置。2.0.5电缆 接头joint连接电缆与电缆的导体、绝缘、屏蔽层 和保护层,以使电缆线路连续的装置。2.0.6电缆分接(分支)箱cabledividingbox,cablefeedingpillar完成配 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但一般不 具备

11、控制测量等二次辅助配置的专用电气连接设备。注:电缆分接箱常用于城市环 网供电和(或) 辐射供电系统中分 配 电能和 ( 或)终端供电。一般直接安装在户外,有时也安装在户 内。电缆终端是 电缆分接箱内必需的主要部件,通常采用可分离式终端(也称为可分离连接器)或户内终端。2.0.7电缆 附件cableaccessories终端、接头、仁充油电缆压力箱、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2护器等电缆线路的组成部件的统称。2.0.8电缆支架cablebearer电缆敷设就位后,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装置的统称,包括普通支架和桥架。2.0.9电缆桥架cabletray由托盘(托槽)或梯架的直线段、非直线段、附件及

12、支吊架等组合构成,用 以支撑电缆具有连续的刚性结构系统。2.0.1 0电缆导管cableducts,C able。onduits电缆本体敷设于其内部受到保护和在电缆发生故障后便于将电缆拉出更换用的管子。有单管和排管等结构形式,也称为电缆管。3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3.0.1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应避免强烈振动、倾倒、受潮、腐蚀,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 以及箱内部件。3.0.2在 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电缆及 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贮存。3.0.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必须保证 电缆盘牢固,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

13、管应固定,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压力值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 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3.0.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及 时进行检查: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2电缆型号、规格、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3电缆外观不应受损,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4附件部件应齐全,材质质量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5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油管、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且完好无损。3.0.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 立 即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贮存:1电缆应集 中分类存放,并应标明型 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 道。地 基应坚实,当受条件限制

14、时,盘 下应加垫,存放处不得 积水;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44防火涂料、包带、堵料等防火材料,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不得因受力变形。3.0.6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保管的专门规定。3.0.7电缆在保管期间,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标识应齐全,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应及 时处理。充油 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并做记录,油压 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应及时处理。4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

15、的施工4.1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4.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 和显著的 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金属 电缆管不应有严 重锈蚀;塑料电缆管应有满足 电缆线路敷设条件所需保护性能的品质证明文件。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4.1.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口应无 毛刺和尖锐棱角;2电缆管弯制后,不应 有裂缝 和显著的 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 宜大于管子外径 的1 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人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3无防腐措施的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4.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 比不得小于1.5。4.

16、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4.1.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 m;2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 0 m时,宜加装伸缩节;3对于非金 属类电缆管在敷设 时宜采用预制的支架固定,支架间距不 宜超过Z m。4.1.6敷设混凝土类电缆管时,其地 基 应 坚实、平整,不 应有沉陷。敷设低碱玻璃钢管等抗压 不抗拉的电缆管材时,应在其下部添加钢筋混凝土垫层。电缆管直埋敷设 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 于0.7 m;在人行道下面敷设 时,6不应小于0 . sm,2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

17、1的排水坡度。4.1.7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 属 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宜采用套管焊接的方式,连接时应两管口对 准、连接牢固,密封良好;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 的管接头的长度,不应小于 电缆管外径的2.2倍。采用 金属软管及合金接头作电缆保护接续管时,其两端应 固定牢靠、密封良好。2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人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一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注:成排管敷设塑料管多采用橡胶圈密封。3水泥管宜采用管箍或套接方式进行连接,管孔应对 准,接缝应严密,管箍应有防水垫密封圈,防止地下水和泥浆渗人。4.1.8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

18、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4.1.9利用电缆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再敷设电缆。有螺纹连接的电缆管,管接头处,应焊接跳线,跳线截面应不小 于3 ommZ。4.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4.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s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2支架焊接应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smm;3金属 电缆支架必须进行 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 区时,应根据设计做特殊的防腐处理。4.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 规定时,可采用表4

19、.2.2的规定。但层间净距 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 0 mm,73 5 kV及 以上高压 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 0 mm。表4.2.2电缆支架的层 间允许最小距离值 (?)斗点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控制电缆明敷lokV及 以下(除6一1 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6?I O kV交联聚乙烯绝缘3 5 kV单芯 kV及 以上,每层1根电力电缆明敷3 5 kV三芯 kV及 以上,每层多于1根电缆敷设于槽盒 内注: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4.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s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 向左

20、右的偏差不应大于lomm。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 下 层 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 面 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表4.2.3的数值。表4.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 (mm)敷设方式电缆隧道及夹层电缆沟吊架桥架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3 0 0?3 5 01 5 0?2 0 01 5 0?2 0 03 5 0?4 5 0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1 - 0 0一1 5 05 0?1 0 01 0 0?1 5 04.2.4组装后 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 的2编;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

21、于其宽度的2编;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编。4.2.5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桥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2电缆桥架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4.2.6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桥架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桥架的外侧。铝合金桥架在钢制支吊架上 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4.2.7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 0 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 5 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 处应设置伸缩缝。4.2.8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 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4.2

22、.9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4.3电缆线路 其他 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4.3.1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 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 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电缆线路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 )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2 )电缆沟、隧道、竖井及 人孔等处的地 坪及抹面工作结束,人孔爬梯的安装已完成;3 )电缆层、电缆沟、隧道等处 的施工临时设施、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用道路畅通,盖板齐全;4 )电缆线路敷设后,不能再进行 的建筑工程工作应结束;5 )电缆沟排水畅通,电缆室 的门窗安装完毕。3电缆线

23、路安装完毕后投人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完成由于预9埋件补遗、开孔、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修饰工作。4.3.2城市电网的电缆分接箱、箱式变基础及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4.3.3电缆工作井的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上盖金属算子。5电缆的敷设5.1一般 规 定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电缆沟、电缆隧道、排管、交叉跨越管道 及直埋电缆沟深度、宽度、弯曲半径等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电缆通 道畅通,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 明、通风符合设计要求;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当对电缆的外观 和密封状 态有怀疑时,应进

24、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试验并合格。外护套有导 电层的电缆,应进行外护套绝缘电阻试验并合格;4充油电缆的油压 不宜低于0.1 5 M P 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 验合格;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敷设电缆的机具应检查并调试正常,电缆盘应有可靠的制动措施;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 电缆,减少 电缆接头。中间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或通道狭窄处;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 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8采用 机械敷设 电缆时,

25、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5.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5.1.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 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 电缆另加一根单芯 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1 15.1.4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应相同。5.1.5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 留有备用长度。5.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大于表5.1.6中所 列数值。表5.1.6电缆各支持点 间的距离 mm)电缆种类敷设方式水平垂直电力 电缆全塑型4 0 01 0 0 0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 电缆80 01 5 0 03 5 kV及 以上高压 电

26、缆1 5 0 02 0 0 0控制电缆80 01 0 0 0注:全塑型 电力 电缆水平敷设 沿支架能把 电缆固定时,支 持点间 的距 离 允 许 为80 0 mm。5.1.7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5.1.7的规定。表5.1.7电缆最小弯 曲半径电缆型式多芯单芯控制电缆非恺装型、屏蔽型软 电缆6 D恺装型、铜屏蔽型1 2 D其他1 0 D橡皮绝缘电力电缆无铅包、钢恺护套1 0 D裸铅包护套1 5 D钢恺护套2 0 D塑料绝缘电缆无恺装1 5 D2 0 D有恺装1 2 D1 5 D油浸纸绝缘电力 电缆铝套3 0 D铅套有恺装1 5 D2 0 D无恺装2 0 D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2 0 D注

27、:表中D为电缆外径。l2间装设防捻器。5.1.1 41 1 0卜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转弯处的侧压力应符合制造厂 的规定;无规定时,不应大于3 kN/m。5.1.1 5油浸 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应将端头立 即铅封;塑料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充油 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任何情况下,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2连接油管路时,应排除管内空气,并采用喷油连接;3充油 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4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人 电缆。5.1.1 6敷设 电缆时,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在敷设前2 4 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 6的规

28、定;当温度低于表5.1.1 6规定值时,应采取措施(若厂家有要求,按厂家要求执行)。表5.1.1 6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电缆类型电缆结构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油浸纸绝缘电力 电缆充油 电缆一1 0其他油纸 电缆0橡皮绝缘电力电缆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一1 5铅护套钢带恺装一7塑料绝缘电力 电缆0控制 电缆耐寒护套一2 0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一1 5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一1 0续表5.2.3最小净距项目平行交叉热管道 ( 管沟) 及热力设备2。0 00.5 0油管道(管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 沟)0 0一0 0其他管道 ( 管沟)0.5 00.5 00 0一0 0一0 0一0 0铁路路轨电

29、气化铁路路轨1 0.05 0一0 0公路城市街道路面0.7 0杆基础(边线)建筑物基础(边线)1.0 00.6 0排水沟0.5 0注:1电缆与公路平行 的净距,当情况特殊时可酌减。2当电缆穿管或者其他管道有保温层等防护设施时,表中净距应从管壁或防护设施 的外壁算起。3电缆穿管敷设时,与公路、街道路面、杆塔基础、建筑物基础、排水沟等的平行最小间距可按表 中数据减半。1电力电缆间及其与控制电缆间或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当电缆穿管或用 隔板 隔开时,平行净距可降低为0.lm;2电力电缆间、控制电缆间以及它们相互之 间,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在交叉点前后lm范 围 内,当电缆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开时,其交

30、叉净距 可降低为。,2 5 m;3电缆与热管道(沟)、油管道(沟)、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沟)、热力设备或其他管道(沟)之间,虽净距能满足要求,但检1 7修管路可能伤及电缆时,在交叉点前后lm范围内,尚应采取保护措施;当交叉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缆穿人管中,其净距 可降低为o2 5 m;4电缆与热管道(沟)及热力设备平行、交叉 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电缆周 围土壤的温升不超过1 0;5当直流电缆与电气化铁路路轨平行、交叉其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6直埋 电缆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或穿过有载重车辆通过的大门,进人建筑物的墙角处,进人隧道、人井,或从地下引出到地 面时,

31、应将电缆敷设在满足强度要求的管道内,并将管口封堵好;7高电压等级的电缆宜敷设在低电压等级 电缆的下面。5.2.4电缆与铁路、公路、城市街道、厂 区道路交叉时,应敷设于坚 固的保护管或隧道 内。电缆管的两端宜伸出道路路基 两边0.sm以上;伸 出排水 沟0.sm;在城市街道应伸 出车道路面。5.2.5直埋 电缆的 上、下部应铺以不小于1 0 0 mm厚的软土 砂层,并加盖保护板,其覆盖宽度应超 过 电缆两侧各5 0 mm,保护板可采用混凝土盖板或砖块。软土或砂子中不应有石块或其他硬质杂物。5.2.6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 0?1 0 0 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 建筑物等处,应设置 明显的

32、方位标志或标桩。5.2.7直埋 电缆回填土前,应 经 隐蔽工程验 收合格,并分层夯实。5.3电缆 导管内电缆 的敷设5。3。1罩:121 8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电缆进人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 面高度Z m以下 的一段;3可能有载重设备移经 电缆上 面的区段;4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5.3.2管道内部应无 积水,且 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 得损伤护层,可采用无腐蚀性的润滑剂(粉)。5.3.3电缆排管在敷设电缆前,应进行疏通,清除杂物。5.3.4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 电缆不

33、得单独穿人钢管内。5.4电缆构 筑物 中电缆 的敷设5.4.1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宜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2高低压 电力电缆,强 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情况 宜由上 而下 配 置;但在含有3 5 kV以上高压 电缆引入柜盘时,为满足弯曲半径要求,可由下 而上 配置。5.4.2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5.4.3电缆在支架上 的敷设 应符合下列要求:1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 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 宜超过3层;2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吊架上 不宜超过1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3交流单芯 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并加以

34、固定。当按紧贴正 三角形排列 时,应每隔一定的距 离用绑带扎牢,以免其松散。5.4.4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 间 的净距,平行时应不小 于lm,交叉 时应不小于0.s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电缆通道应避开锅炉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统的防爆门;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电缆不 宜平行敷设 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1 95.4.5明敷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恺装加以防腐。5.4.6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除杂物,盖好盖板。必要时,尚应将盖板缝隙密封。5.5桥梁上 电缆的敷设5.5.1木桥上的电缆应穿管敷设。在其他

35、结构的桥上敷设的电缆,应在人行道下设电缆沟或穿人由耐火材料制成的管道中。在人不易接触处,电缆可在桥上裸露敷设,但应采取避免太阳直接照射的措施。5.5.2悬吊架设 的电缆与桥梁架构之 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sm。5.5.3在经常受到震动的桥梁上敷设的电缆,应有防震措施。桥墩两端和伸缩缝处的电缆,应 留有松 弛部分。5.6水底 电缆 的敷设5.6.1水底电缆不应有接头。当整 根 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5.6.2通过河流 的电缆,应敷设 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的地方。在码头、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当条件允许时,就深埋敷设。5.6.

36、3水底电缆的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 空。当条件允许时,宜埋人河床(海底)O,sm以下。5.6.4水 底 电缆平行敷设 时 的间距 不 宜小 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当埋人河床(海底)以下 时,其间距按埋设 方式或埋设机 的工作活动 能力确定。5.6.5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穿管或加保护 盖 板等保护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篙达 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在保护范 围的下端,电缆应 固定。2 05.6.6电缆线路与小河或小溪交叉 时,应穿管或埋在河床下足够深处。5.6.7在岸边水底电缆与陆上 电缆连接的接 头,应装有锚定装置。5.6.8水底电缆的敷设方法、敷设船只

37、的选择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应按电缆的敷设长度、外径、重 量、水深、流速 和河床地形等因素确定。5.6.9水底电缆的敷设,当全线采用盘装电缆时,根据水域条件,电缆盘可放在岸上或船上,敷设 时可用浮筒浮托,严禁使电缆在水底拖拉。5.6.1 0水底电缆不能盘装时,应采用散装敷设 法。其敷设 程序应先将电缆圈绕在敷设船舱内,再经仓顶高架、滑轮、刹车装置 至人水槽下水,用拖轮绑拖,自航敷设或用钢缆牵引敷设。5.6.1 1敷设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1船舱 的容积、甲板 面积、稳定性等应满足 电缆长度、重 量、弯曲半径 和作业场所等要求;2敷设船应配有刹车装置、张力计量、长度测量、入水角、水深和导航、定位

38、等仪器,并配有通讯设备。5.6.1 2水底电缆敷设应在小潮汛、憩流或枯水期进行,并应视线清晰,风力小于五级。5.6.1 3敷设船上 的放线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敷设时根据水的深浅控制敷设张力,应使其人水角为3 0”一6 0;采用牵引顶推敷设 时,其速度宜为2 0一3 0 m/min;采用 拖轮或 自航牵引激设 时,其速度宜为9 0一1 5 0 m/min。5,6.1 4水底电缆敷设 时,两岸应按 设计设 立 导标。敷设 时应定位测量,及时纠正航线和校核敷设长度。5.6.1 5水底电缆引到岸上时,应将余线全部浮托在水面上,再牵引至陆上。浮托在水面上 的电缆应按设计路径沉人水底。5.6.1 6水

39、底电缆敷设后,应做潜水检查,电缆应放平,河床起伏2 1处电缆不得悬 空,并测量电缆的确切位置。在两岸必须按设计设置标志牌。5.7电缆 的架空敷设5.7.1架空电缆悬吊点或固定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1.6的规定。5。7。25.7.2架空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应符合表的规定。表5.7.2架空电缆与公路、铁路、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最小允许距离(m)交叉设施最小允许距离备注铁路7.5公路6电车路3/9至承力索或接触线 至路面弱 电流线路1电力线路1/2/3/4/5电压(kV)1以下6?1 0/3 5一1 1 0/1 5 4?2 2 0/3 3 0河道6/l五年一遇洪水位 至最高航行水

40、位的最高船桅顶索道15.7.3架 空 电缆的金属护套、恺装及悬吊线 均应有良好的接地,杆塔和配套金具均应进行设计,应满足规程及强度要求。5.7.4对于较短且不便直埋 的电缆可采用架空敷设,架空敷设 的电缆截面不宜过大,考虑到环境温度的影响,架空敷设的电缆载流量宜按小一规格截面 的 电缆载流量考虑。2 25.7.5支撑架空 电缆的钢绞线应满足荷载要求,并全线良好接地,在转角处需打拉线或顶杆。5.7.6架空敷设的电缆不 宜设置电缆接头。6电缆附件的安装6.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6.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 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

41、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 的规定。三芯 电力电缆在电缆中间接头处,其电缆恺装、金属屏蔽层应各 自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恺装、金属屏蔽层应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应接地良好。6.1.3在室外制作6 kV及 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 0及 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1 1 0 kV及 以上高压 电缆终端与接头 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 0一3 0。制作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 时,应防止 尘埃、杂物落人 绝缘 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42、。6.1.4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1型式、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芯数、截面、护层结构 和环境要求一致;2结构应简单、紧凑,便于安装;3所用材料、部件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要求;43 5 kV及 以下 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I kV(U m一1.Z kV)至3 5 kV (U m=4 0.s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 B/T1 2 7 0 6.1一1 2 7 0 6.4及相关的其他产品标准的规定;53 5 kV以上至1 1 0 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2 4舀定电压1 1 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 B /T1 1 0 1 7.1一1 1 0 1

43、 7.3及相关的其他产品标准的规定;62 2 okV电缆终端 与接 头 主要性 能应符合额定 电压2 2 okV (U m一2 5 2 kV)交 联 聚乙烯 绝 缘电力 电缆及其 附件G B /218 8 9 0.1一18 890.3及相关的其他产品标准 的规定。73 3 okV和soo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 的规定。6.1.5采用 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膨胀系数、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 电缆应采用弹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6.1.6电缆线芯 连接金具,应采用符合

44、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 匹配,间隙不应 过大;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一1.5倍。采用压接时,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6.1.7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 下 可有接头,但必须连接牢固,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1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2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3当消除使用中的 电缆故障时。6.1.8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做好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1电缆绝缘状 况 良好,无受潮;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充油 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压力箱、电缆油桶及 纸卷桶逐个取 油样,做电气性能试验,并应符合标准;2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绝缘材料

45、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 预先组装,清洁内壁;试验密封,结构尺寸符合产品技术要求;3施工用机具齐全,便于操作,状 况清洁,消耗 材料齐备,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导则准备;2 54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6.1.9电力 电缆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与电缆屏蔽层 的连接,其截面面积不应 小 于表6.1.9的规定。1 1 0 kV及 以上 电缆的接地线截面面积应符合设计规定。表6.1.9电缆终端接地线截面 (mmZ)电缆截面接地线截面1 6及 以下接地线截面可与芯线截面相同1 6以上一1 2 01 61 5 0及 以上2 56.1.1 0电缆终端与电气装置 的连接,应

46、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 B J1 4 9的有关规定。6.2安 装 要 求6.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 切 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 和保留的绝缘层。附加绝缘的包绕、装配、收缩等应清洁。6.2.2充油 电缆线路有接头时,应先制作接头;两端有位差时,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6.2.3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6 kV及 以上 电力 电缆的终端和接头,尚应有改善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并应确保外绝缘相 间和对地距离。6.2.46 6 kV及 以上交联 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前,电缆

47、应按要求加热矫直。安装工艺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图纸 的要求。6.2.5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 5 mm,不得损伤。剥除屏蔽碳 墨纸,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不应损伤绝缘纸;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 于其直径 的1 0倍。包缠或灌注、填充绝缘材料时,应消除线芯分支处 的气隙。6.2.6充油 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不得完全关闭压力2 6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 时,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 时排出,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6.2.7电缆线芯 连接时,应除去线芯 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压缩工艺的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 的凸痕修理光滑,

48、不得残留毛刺。6.2.8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恺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不得中断,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9接地线截面 的规定。直埋 电缆接头的金 属外壳及 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6.2.9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恺应锡焊接地线。电缆通 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 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 以下时,接地线应直接接地;接地点在互感器 以上 时,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单芯 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6.2.1 0单芯电力电缆的交叉互联箱、接地箱、护层保护器等电缆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9、。6.2.1 1装配、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搪铅 时间不宜过长,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 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封堵油,第二次成形和加强,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 固。塑料电缆宜采用 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电缆终端、接头及充油 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6.2.1 2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供油 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其绝缘强度不低于 电缆外护层;2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应并联连接;2 7

50、3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 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4仪表应安装牢固,室外仪表应 有防雨措施,施工结束后 应进行整定;5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6.2.1 3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6.2.1 4控制电缆终端头可采用热缩型,也可 以采用塑料带、自粘带包 扎。接头应有防潮措施。7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7.0.1对 易 受外部 影 响着 火 的 电缆 密 集场所或可 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 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 阻燃措施施工。7,0.2电缆的防火 阻燃可采取下列措施:1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人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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