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应急处置预案.docx

上传人:可****阿 文档编号:30714710 上传时间:2022-08-06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应急处置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应急处置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应急处置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应急处置预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应急处置预案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范文1总则1.1编制目的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依据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处置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 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

2、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福建省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恢复运输。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分工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南昌铁路局(

3、含福州办事处)和中直驻闽、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预防为主。坚持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 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省应急救援工作机构与职责2.1.1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响应级别,省政府成立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

4、自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 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职责:接到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后,按照南昌铁路局处置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向省政府提出具体支援建议等。同时,负责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 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职责:接到行车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本级政府相关的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和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工作,以及事故现场的先期处置,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处置工作情况。在应急恢复阶段,配合铁路局做好行车事

5、故的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3.1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按照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制订本部门行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当构成级、级应急条件的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省政府总值班室接到铁路行车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迅速报告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

6、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福建省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后,由省政府总值班室在接报事故后1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3.2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 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 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

7、、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4.1.1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应急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级响应行动。 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

8、,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按照规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本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救援等项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国务院或铁道部报告。 省政府按照分工,迅速成立省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开展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接到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迅速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工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随时掌握和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1.2级应急响应(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级应急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9、),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需要启动级应急响应的其他的铁路行车事故。 (2)级响应行动铁路行车事故发后,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按照规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本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救援等项工作。 省政府办公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或铁道部报告。 省政府成立省现场救援指挥部,

10、按照职责开展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成员单位接到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知后,迅速按照职责与分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工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迅速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按照职责与分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随时掌握和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与省政府和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小组)的联系。 4.1.3级以下应急响应发生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开展应急救援等项工作。需要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的,应及时向省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报告。 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按照职

11、责与分工,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开展处置,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对超出本级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应及时向省政府提出扩大应急请求。 4.2信息共享和处理4.2.1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与本地区铁路运输企业的信息联系渠道,及时掌握铁路行车事故信息。 4.2.2发生I、级应急响应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有关信息。 4.3通信4.3.1行车事故发生后,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要立即开通并保持与省政府的通信联络。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单位联络员要随时保持与省政府和省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系。 4.3.2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事发地设区市

12、人民政府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有条件的可设置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4.3.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与各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的通信录,确保应急使用。 4.4指挥和协调4.4.1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省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以及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4.4.2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车站站长)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

13、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4.3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4.4.4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负责做好事故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以及救护和安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 4.5紧急处置4.5.1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4.5.2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后,启动级

14、、级应急响应行动,需要公安、武警对现场实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时,应及时报告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由省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启动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4.6救护和医疗4.6.1行车事故发生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4.6.2省卫生厅根据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疾病控制有关工作。 4.6.3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4.6.4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

15、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疾病控制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4.7应急人员的救护应急救援起复方案,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必须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参加应急救援和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处理的人员,必须配带具有明显标识并符合防护要求的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等。根据需要,由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8群众的安全防护4.8.1凡旅客列车发生的行车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将旅客和列车乘务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准开始应急救援。 4.8.2凡需要对旅客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需要

16、对沿线群众进行安全防护、疏散时,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通知省和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安全防护和疏散。 4.8.旅客、群众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期间的治安管理,由省公安厅负责。必要时,由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武警部队配合。 4.9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需社会力量参与时,由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应在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10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损失评估级应急响应的铁路行车事故调查处理,根据规定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组织调查组负责。其他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

17、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由铁道部负责。 行车事故的损失评估,按铁路有关规定执行。 4.11信息发布各级政府要按规定发布行车事故信息。发生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国际影响的事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省政府新闻办,请求协调有关信息发布工作。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事故,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舆论工作,迅速拟订信息发布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及时上报省政府新闻办,请求协调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4.12应急结束当行车事故发生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伤亡人员和旅客、群众已得到医疗救护和安置,列车恢复正常运输后,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按“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

18、完成行车事故救援起复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救援指挥部要对整个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报送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负责按国家及铁路客货运输管理规章规定,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群众及其家属进行补偿或赔偿; 负责清除事故现场有害残留物,或将其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协助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处理好有关工作。 5.2保价保险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保险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及伤亡人员和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对涉及保价运输的货物损失,按铁路的有关保价规定理赔。 5.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省

19、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应急救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总结报告。 6保障措施6.1通信保障省现场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在应急救援期间,要随时保持与省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6.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强化完善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要进一步优化和强化以救援列车、救援队、救援班为主体的救援抢险网络,合理配置救援资源;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安全防护器材,制订各类救援起复专业技术方案; 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救援起复能力。 6.3交通运输保障启动应急预案期间,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按管理权限调动

20、管辖范围内的交通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根据现场需要,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协调本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 6.4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铁路沿线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防疫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落实。 铁路运输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应按照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铁路行车事故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名录,明确不同地区、不同线路发生行车事故时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并制订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6.5治安保障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

21、,要明确事故现场负责治安保障的公安部门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资保障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备足必需的应急抢险路料及备用器材、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7资金保障铁路运输企业财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理费用和损失赔偿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铁道部按管理权限协调解决。省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按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实施。 7宣传、培训和演习7.1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

22、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7.2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组织加强对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定期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南昌铁路局(含福州办事处)要有计划地按应急救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演习和演练。 8附则8.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铁路行车事故性质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的构成条件确定。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本预案应适时修订完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应急处置中因公殉职的人员需追认烈士时,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按有关程序办理。对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 15 页 共 1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