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doc

上传人:Wo****Z 文档编号:30607120 上传时间:2022-08-06 格式:DOC 页数:43 大小:5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2021年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doc(4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实用】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实用】个人借款合同模板汇总八篇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WTT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个人借款合同 篇1甲方(借款人):_身份证号码:_乙方(贷款人):_身份证号码:_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于 _年 _月 _日前交付甲方。借款利息:_一、借款期限:还款日期: _年 _月 _日。 还款方式:现金/_支付。违约责任: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

2、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3、,解决不成,提交_人民法院。本合同自 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 篇2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借款条款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第三条 借款利率: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

5、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

6、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其他条款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

7、_年_月_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3编号:借款人:出借人: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借贷条款第一条 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第三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

8、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 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第五条 放款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第六条 还款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c、其它: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3

9、、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第七条 提前还款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第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

10、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第九条 罚息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第十条 借款担保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2、为本

11、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e、借款人的

12、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第十二条 费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

13、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其他条款第十四条 转让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14、。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第十五条 公证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十六条 通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

15、、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保密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 独立性本合同任何条款

16、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第二十条 其他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

17、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个人借款合同 篇4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

18、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一、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元整。二、借款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 月 日。三、借款利息:月利率 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四、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2%支付。五、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1、借款本金;2、借款利息;3、逾期违约金;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六、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19、本合同签订于河北省保定市白沟镇。甲方:乙方: 电话: 现住地址:原住地址:担 保 人担保人对以上借款合同应认真阅读,内容清楚,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人期限为两年。担保人: 电话: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址:担保签订日期:个人借款合同 篇5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一、借款金额:

20、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元整)。二、借款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五、借款偿还: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六、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

21、违约: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个人借款合同 篇6抵押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电话:= 传真:=抵押

22、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邮编:=电话: = 传真:=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第一条 主合同本合同之主合同为:抵押权人与榆林市凯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21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第二条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23、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三条 抵押物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四条 抵押登记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本合

24、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

25、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七条 孳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

26、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

27、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

28、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抵押权人为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

29、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 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抵押人为

30、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5、抵押人未向抵押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

31、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3、发生

32、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

33、或终止发放和办理;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7、行使抵押权;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本合

34、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 附件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

35、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抵押物清单;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

36、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抵押人:= 抵押权人:=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个人借款合同 篇7债权人(甲方)_保证人(乙方)_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年_字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乙

37、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日内履

38、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第十一

39、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1._;2._.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1.提交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40、讼解决;2.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份。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债权人住所:_ 基本账户开户行:_电话:_ 账号:_传真:_ 电话:_邮政编码:_ 传真:_邮政编码: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个人借款合同 篇8合同编号:借款人:电话:地址:邮编:贷款人:电话:地址:邮编:出质人:电话:地址:邮编:年月日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借款人

41、(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质物移交时间为年月日。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一、等额偿还法: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每月还款本息额=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二、递减偿还法: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

42、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贷款月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

43、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

44、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第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计划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