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关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通知.doc(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有关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相关科室、所、队:为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定义和管理清真食品严格将清真食品限定在含有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食品范围之内不含动物油脂、乳类成份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样更不能把“清真”概念泛化到食品以外的领域切实防止清真泛化规范清真食品经营行为。二、工作目标以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生产销售假冒清真食品、泛化和冒用“清真”标识、
2、违规开展认证及评价活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部署阶段(10月26日11月1日)。制定清真食品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二)整治检查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各相关科室、所、队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方案的整治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前)。及时收集专项整治有关资料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四、职责分工1.以清真餐厅和清真食品销售网点、冷库、摊贩、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清真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查无证照从事清真食品经营行为。责任部门:餐饮科、食品科、稽查大队、集贸大队、各所2.要求超
3、市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对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进行分类摆放并保持一定距离。对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没有设立专区、专柜或标识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责任部门:食品科、各所3.检查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清真餐饮服务单位原辅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等自律制度要求其进货时必须索取相关单位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复印件对来源不清清真食品准入证明不实的及时通报民宗局并积极配合民宗局做好查处工作确保清真食品真正“清真”。责任部门:食品科、餐饮科、集贸大队、各所4.加强对包装物印刷、广告企业承印、发布有“清真”标识或者其他象征清真意义图案标识以及包装物和广告行为的管理。责任部门:市管科、
4、公平交易科5.对检查中发现不含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而使用“清真”标识的食品以及使用“清真”字样、清真寺图案标识的牙膏、香皂等非食用性产品一律要求下架处理及时通报民宗局并积极配合民宗局做好查处工作防止清真泛化。责任部门:餐饮科、食品科、稽查大队、集贸大队、各所6.对未获得清真食品认证擅自印制、加贴“清真”食品标识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任部门:稽查大队7.对未经批准开展清真食品认证活动违法行为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责任部门:稽查大队8.加强与民宗局、伊斯兰协会等部门沟通配合参与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责任部门:各相关科室、所、队。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科室、所、队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检查按照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整治检查职责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讲究方法依法处理。要坚持引导、劝解与依法依规处理并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处理避免因方式方法失当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引发舆论炒作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要对借“清真”之名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干预社会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的个人和组织移交公安部门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三)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科室、所、队要在12月26日前及时上报整治检查工作情况注意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21年11月2日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