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8月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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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8月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洞湾 煤 矿 20_.8月份每周一案例 案例一: _省_矿务局陈家山煤矿“4.6”瓦斯爆炸事故 20_1年4月6日21时14分,_省_矿务局陈家山煤矿(以下简称陈家山煤矿)四_皮带下山延伸段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四_轨道下山、采区总回风下山及41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等区域,造成38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重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濮洪九同志为组长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事

2、故调查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批准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矿井概况 _矿务局现有9对生产矿井和1处在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910万吨/年。陈家山煤矿1982年12月15日建成投产,设计能力150万吨/年。 该矿井田走向长5.5km,倾斜宽3.7km,面积约20.4km2。井田采用走向平硐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沿走向开拓四个_布置四个采区,目前只有四_生产采区在生产,布置一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3个延伸下山掘进工作面。矿井主采煤层为侏罗系延安群4-2#煤层,井田内煤、油、气共生,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严重,

3、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危险,发火期一般为3-6个月,最短24天,煤尘爆炸指数为35.42%。 四采区皮带下山2月16日由综掘三队开始掘进,掘至180米后,改掘415准备工作面运输顺槽,事故发生时已掘进42.5米,工作面掘进至74米时遇到断裂构造,瓦斯涌出量最大达8 M3Min 。随着瓦斯涌出量的增加,掘进工作面的风机从开始的一台到发生事故时已增加到4台,总回风量为720 M3Min。4月1日开始进行边掘边抽。 矿井通风方式为多风井分区抽出式通风, (二)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_1年4月6日四点班,在四_采区生产区域有4个单位,分别是综采二队在41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出煤、综掘一队在施工总回风下山延伸

4、、掘三队采用炮掘施工轨道下山延伸;综掘三队施工延伸皮带下山,事故前,由于瓦斯浓度大,瓦斯浓度比较高,部分职工在横川附近清理溜子、皮带。21时25分,矿调度室值班员李继龙接到掘进三队工人尚桂岭在井下四泵房汇报,他听到一声巨响,井下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陈家山矿立即成立了救灾指挥部,组织抢救工作。矿救护队于4月6日21时45分下井抢救。局救护大队和下石节救护队也于当天24时赶到现场,参加抢救工作。13时37分现场抢救工作结束。4月6日四点班四_下井作业的76人中, 22人安全升井,死亡38人,受伤16人。 (三)事故的直接原因 1、事故类型 由周围巷道受冲击的动力现象分析及,事故类型为

5、瓦斯爆炸。在井下现场勘察中未发现煤尘爆炸产生结焦的明显痕迹和残留物,确定事故类型是瓦斯爆炸,煤尘没有参与爆炸。 2、爆源点位置分析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从巷道的破坏及设备受冲击的状况分析,在皮带下山延伸交叉点机头处爆炸冲击波对四周形成明显的放射状。因此确认爆源点在四采区皮带下山与左右横川交叉点皮带机头附近。 3、瓦斯积聚原因分析 415皮带下山延伸巷道在掘进工作面到发生事故前已安设四台局扇为其供风。现场勘察证实,爆炸发生后四趟风筒均完好,说明在事故发生时四台局扇没有正常通风。因此,瓦斯积聚的原因是:415掘进工作面的局扇没有正常运行,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界限。 4、引爆火源分析 通过调查、现

6、场勘察和分析认定,电器设备引起瓦斯爆炸的可能最大。 综上所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415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在掘进的过程中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采取瓦斯抽放措施,致使工作面瓦斯时常超限。事故当班415掘进工作面的局扇没有正常运行,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界限,电气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四)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教训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矿井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管理不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陈家山煤矿生产区域全部集中在四采区,而四采区下山部分在没有构成主要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回采和掘进回采巷道,违反原煤矿安全规程第118条“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内

7、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的规定。且生产布局不合理的集中。在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113条规定:“”。 2、415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达8M3/Min,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四台风机和四趟风筒为其供风,在4月1日采用边掘边抽措施前已掘进巷道180米,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150条关于“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的规定。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严禁使用_以上(含_)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3、虽然按有关规定在四采区的三个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安设了瓦斯监控系统,但瓦斯监

8、控系统不能实施超限断电,且瓦斯传感器严重失修,不能正确反映瓦斯的变化情况。矿井也未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第25条的规定报送瓦斯监测日报。 4、矿井入井人员携带的是过滤式自救器,违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条关于“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压缩氧和化学氧)自救器。”的规定 综上所述,认定这起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_矿务局局长被撤职,4人被开除公职,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审查。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以上5人、处级6人) 案例二: 江苏_市_区_镇“7.22”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9、20_1年7月22日,江苏省_市_区岗子村五副井发生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9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8.22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极为重视,朱榕基总理、李岚清、吴邦国副总理和罗干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监局局长张宝明、副局长_铁锤于当晚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工作。并成立了以_铁锤副局长为组长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矿井概况 岗子村五副井于20_0年2月投入生产,生产能力3万吨/年,实际年产量约4万吨。现有职工350人左右。 该井采用立井单水平

10、开拓,共有12个采掘工作面。采煤方法为巷道式,人工装煤,人力推车运煤,立井双罐笼提升。矿井为独眼井,在井筒内安设了硬质风筒,抽出式通风,主扇排风量178m3/min,向韩桥矿采空区漏风量180 m3/min。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95 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4.84m3/td,属低瓦斯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46%。 五副井在未取得地方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以建五井风井的名义按主提升井建设,从开工到投产直至事故发生,从未取得任何有效合法证件。据此可以认定,五副井是一个未取得有效合法证件并得到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默许认可的非法生产的独眼井。 (二)事故简要经过及抢救过程 7月22日8时许,该矿早班工人

11、入井与夜班工人交接班,夜班工人陆续升井,早班工人进行正常作业。当时井下共有105人作业。9时10分左右,刚走出罐笼几步的一名工人听见了爆炸声并看到井筒冒浓烟。此时矿长庄金才正在离井口不远处验收木材,当他意识到发生事故后,向当地有关部门作了汇报。_矿务集团公司救护大队和权台矿中队于11时20分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相继作了重要批示。国家安管局、国家煤监局局长张宝明、副局长_铁锤、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明波、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副书记李源潮、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梁保华等先后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为竭尽全力抢救井下人员,_矿务集团、大屯煤电公司、江苏天能集

12、团等单位参加的事故抢救工作。经过历时5个昼夜的抢险,共找到88名遇难者。至今尚有4人下落不明,经分析认定已在井下遇难。 (三)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爆源点分析: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分析,认定这起事故发生在1701回采工作面。 2、事故类别的分析认定 根据现场勘察、样品检验和技术分析,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从现场的破坏状况看,爆炸的威力很大。在巷道支架上发现有明显的煤尘爆炸结焦物,调查组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安全技术及工程实验室对井下结焦物的样品进行化验,化验结果证实煤尘参与了爆炸。 2)该矿煤种为气肥煤,煤尘的爆炸指数为46%,具有很强的爆炸危险性。 3、瓦斯积聚原因 该矿井为独眼井

13、,在井筒内安设直径为0.7米的铁风筒,主扇抽出式通风,风量只有178m3/min。事故发生前,主扇一直未开,因该矿井下巷道与相邻的_矿务集团公司韩桥煤矿的采空区连通,矿井通风主要靠_矿务集团公司韩桥矿采空区漏风,据韩桥矿测定,实际漏风量为180 m3/min左右。韩桥矿韩桥井为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95立方米/分。 发生事故的矿井井共有12个采掘工作面,井下又有多处盲巷,通风系统复杂。因此,该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处于微风甚至无风状态。 1701工作面虽然与东巷和280回风巷相通,但由于该工作面是巷道式采煤,巷深10-12米,局扇经常停开,造成瓦斯积聚;新开采的巷道又经常与采空区贯通,造成

14、采空区瓦斯涌向回采工作面。因此,1701工作面具备瓦斯积聚的条件。 4、爆炸火源的认定 从1701工作面现场的情况分析,工作面在放炮。且当班没有使用放炮器放炮,采用明火放炮。这次爆炸的火源是工人违章放炮产生的火焰。 5、事故的直接原因 综上所述,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该矿采用独眼井开采,主扇未开,井下采掘工作面处于微风甚至无风状态,造成工作面瓦斯积聚;不按规定洒水防尘,工作面和巷道煤尘很大,煤尘又具有很强的爆炸性;放炮产生的火源引起瓦斯爆炸,煤尘参与爆炸。 6、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这次事故共查处相关责任人 46人,其中:死亡和自杀免于起诉2人,已逮捕8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

15、5人,留党察看二年1人,开除党籍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双撤2人,行政撤职1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大过1人。 (九)事故的教训和启示 1.地方政府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乡镇煤矿治理整顿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致使辖区内的采矿秩序相当混乱,将本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予以关闭的五副井纳入日常管理,收取税费,客观上使之合法化;对有关职能部门包庇、纵容五副井非法建井、生产的行为失察,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非法小煤矿的保护伞。 2.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着失职、渎职行为。煤炭部门违规为五井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地矿部门对五井超层越界、五副井非法开采行为熟视无睹,不予制止;劳动

16、部门对五副井大量女工从事井下作业行为失察。公安部门明知五副井为非法矿井,违规允许以五井的名义购买炸药。致使五副井能够长期存在并非法组织生产。 3.矿主庄金才明知五副井没有取得有效合法证件,长期冒用五井的相关证照非法组织生产,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要钱不要命;为使五副井合法化,弄虚作假,行贿办证;违反劳动法非法雇佣大量女工从事井下劳动,导致23名女工在事故中遇难。 4.五副井不具备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独眼井开采。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小煤矿安全规程,无基本通风、防尘、排水系统;明火放炮;采用落后的巷道式采煤;电器设备失爆严重。 案例三: 江西省_矿务局建新煤矿“12 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7、20_1年12月30日17时28分_矿务局建新煤矿-600水平东采区西翼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工作面在放炮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1396吨,瓦斯量86670立方米。造成20人死亡, 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84.6万元。 (一)矿井概况 该矿1958年建井,1961年投产,197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60万吨。,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51.32m3吨,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8.86m3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发生事故的1008西风巷切眼位于一600水平东翼采区的西翼,设计长度140米,于12月26日开掘,该掘进工作面属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采用一台28KW局部通风机送风迎头风量126m3分。

18、 (二)事故经过 12月 30日中班17时28分,1008西风巷在放炮时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放炮调室内的安全员即刻打开压风自救开关,有6人钻到压风自救袋内,只有一人获救;高浓度瓦斯将撤至进风流的1008西皮带措施巷、在2#底板下山扩削的、进风措施巷扩修的和1103措施巷扩修的一些人员窒息致死。 (三)事故原因和教训 1.施工的1008西风巷切眼处于卸压带范围之外,而且处于应力集中异常带,未采取有效防突措施。 2.1103东回采工作面开采违反设计、回采工作面上段越过设计停采线回采30米,受采动应力影响,周边巷道破坏严重,导致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回风系统不畅通,瓦斯逆流蔓延,使事故扩大。 3

19、.“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中的在2#底板上山西措施巷设置的门和压风自救设施不合要求。 4.1008西风巷切眼放炮时,该区域两个掘进工作面,三处巷道维护人员未按规定撤至安全地点。 5.采掘关系严重失调,生产系统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 条的规定,在2#底板上山一段进风,一段回风,通风系统混乱。 该事故的调查工作已结束,正在行文批复。 案例四: 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1020” 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20_4年10月20日22时40分左右,_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

20、受伤(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35.7万元。 一、 矿井简介 1、矿井基本情况 大平煤矿位于河南省_市西南60km,_市与新密市交界处。井_西走向长3.5km,南北宽2km,面积7km2。1982年开始建矿,1986年建成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20_0年、20_1年分别进行了通风系统、提升系统改造,20_3年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130万吨/年。20_4年19月份累计生产原煤96万吨。 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有11扩大区、13、14、16等4个生产采区,15、21两个准备采区。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5个煤巷掘进工作面,3个岩巷掘进工作面。 矿井开采煤层

21、为二迭系山西组二1煤;煤层厚度变化较大,厚度1.130m,多为57m;煤层倾角浅部大、深部小,一般719;煤层直接顶为砂质泥岩,老顶为大占砂岩。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为16.21%。煤层为不易自燃。20_3年瓦斯鉴_果:绝对瓦斯涌出量26.16m3/min,相对涌出量为11.47m3/t,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 矿井采用混合抽出式通风方式;井下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统,在13、16两个采区进行了瓦斯抽放;矿井装有KJ90安全监控系统。 2、21岩石下山施工情况 21岩石下山设计为21采区专用回风巷,自11采区下车场开口,设计总工程量120_m,沿L7灰岩底板施工,距煤层1215m,采用光爆锚喷支护

22、,巷道净断面积13.3m2。从20_1年3月开始掘进,20_4年6月落底,接着施工21轨道下山下部车场及水仓巷道。然后从下车场变坡点向上掘进21轨道上山,截止20_4年10月20日,已掘进巷道13m。 二、 事故经过 20_4年10月20日22时09分12秒,21岩石回风下山掘进头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突然增加,0.12%40%数分钟后,13抽放泵站、13采区回风等地点瓦斯浓度也相继超限。22点30分,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安检员汇报13121工作面下付巷(下顺槽,进风巷道)瓦斯浓度达到6%,矿调度员立即向值班领导和调度室主任做了汇报,并按调度室主任安排通知通风科、安监大队及安监科查清瓦斯情况;22点4

23、5分,接到西风井主扇司机汇报,风机跳闸停风;22点47分接到井下中央变电所电工汇报,听到一声响,西大巷有烟。随后调度室主任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发生事故,并通知大平矿救护队进行抢救。 郑煤集团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抢险救援指挥部。22时48分,大平矿救护队接到矿调度室通知后,值班、待机小队迅速出动,入井搜救遇险人员。郑煤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接到通知后迅速出动,23时35分首批救护队员赶到现场,随后迅速调集10个中队,共计22个小队投入抢险救援。首先救护队员对灾区进行侦察,统计核实遇险人数,查明遇险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分布区域。 2

24、1日6时30分,第一次侦察结束,救出35名遇险人员,发现名遇难人员,还有名矿工下落不明,矿井西翼通风构筑物几乎全部被摧毁,通风系统遭到严重破坏,通风系统紊乱,初步发现5处冒顶,机电运输设备破坏严重,11、13、15、21四个采区生产、供电、通讯、安全监测等系统全部中断。根据侦察情况说明发生了瓦斯爆炸,波及范围为矿井西翼所有采区。抢险救援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采取以下救灾方案:一是在井下巷道中构筑20道密闭,恢复正反向风门2组,正向风门1组,恢复矿井全负压通风系统。二是对充满瓦斯、遇险人员无生存条件的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进行暂时封闭,隔断危险源。三是恢复供电、运输、排水系统,为抢险救灾创造条件。

25、四是集中力量突击搜救13121工作面遇险人员,采取锁风措施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处理冒落区,搜寻工作面遇险人员。五是排除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的有害气体和涌出的积水,清除堵塞物,搜寻遇难人员。从10月20日23时35分开始救援,到11月12日11时5分,148名遇难者全部找到并升井,抢救工作结束。 11月15日四点班开始对21岩石下山的突出物进行清理,至11月29日清理完毕,共清出突出煤岩1894t,经专家计算突出瓦斯25万m3。事故调查专家组到现场勘察,发现一落差约10m的逆断层,在巷道迎头左上方有一深约7m,断面不规则的空洞,空洞坡度为43,从内向外有少量渗水,经专家组勘察研究论证,确定为

26、瓦斯突出源。 三、 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在10月20日爆破揭穿了一个落差约10m的逆断层,由于这个逆断层有利于瓦斯储存,使该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增大。掘进工作面突然进入断层破碎带后,在高地应力和高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煤与瓦斯突破断层破碎带岩柱,发生了延期性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 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新鲜风流中,导致西大巷与11轨道_交汇处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到架线电机车产生的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扩大原因及间接原因 (1)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对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后应急处置不当,在长达31分钟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对瓦

27、斯突出事故地点及波及的大面积区域实施停电、撤人措施,导致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事故扩大。 (2)矿井局部通风设施管理混乱,21岩石下山回风联络巷堆积有物料,并设有带有通风口的风墙,致使回风通风阻力增大;11轨_两道反向风门没起作用,加大了煤与瓦斯突出后的瓦斯逆流,高浓度瓦斯进入西大巷新鲜风流中达到爆炸界限是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 (3)技术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大平煤矿没有按照郑煤集团公司20_3年5月关于大平矿21采区开采设计方案的批复要求执行,未将21采区作为突出采区进行设计、审批;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领导和技术、安监部门对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没

28、有引起高度重视。 四、 处理结果 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一)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1、贾,大平煤矿通风科通风调度员。事故当日通风调度室值班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法院审理以重大事故责任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景,中共党员,大平煤矿调度室调度员。事故当日调度室值班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法院审理以重大事故责任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彭,中共党员,大平煤矿通风科科长。事故当日通风科值班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法院审理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付,中共

29、党员,大平煤矿矿长助理。事故当日矿值班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法院审理以重大事故责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闫,中共党员,大平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给以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高,中共党员,大平煤矿调度室主任。工作失职,调度室管理混乱,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后,未按有关规定采取停电、撤人等措施,应急处置不当,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大平矿调度室主任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魏,中共党员,大平煤矿地质科科长。未对21采区地质结构复杂的情况制定和采取有

30、效的地质预报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大平矿地质科科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王,中共党员,大平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技术及“一通三防”等工作。工作失职,对21采区地质结构复杂,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隐患未予以高度重视,未能认真监督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局部通风设施管理混乱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李,中共党员,大平煤矿副矿长。负责生产调度、开拓掘进等工作。对21采区地质结构复杂,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隐患未予以高度重视,未能认真监督21岩石下山掘进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

31、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陈,大平煤矿副矿长。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工作失职,对21采区地质结构复杂,存在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隐患未予以高度重视,未能认真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6、王,大平煤矿党委副书记。负责职工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工作失职,未能认真监督分管科室履行对职工实施防治瓦斯突出知识、熟悉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识别、紧急避难和应急处置等知识教育的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于,大平煤矿党委副书记。未能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没有监督落实干部跟班下井制度,对职工安全宣传教

32、育工作抓得不深入,对消除矿井安全隐患未能起到监督保障作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中共党员,郑煤集团公司通风技术管理处处长。工作失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詹,中共党员,郑煤集团公司地质测量处处长。工作失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王,中共党员,郑煤集团公司安监局副局长。工作失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分别给予郑煤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监局局长、总工程师等责任人员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

33、分,当天值班的副总经理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防止重大事故的措施,实现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 2、提高对煤与瓦斯突出危害严重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防突意识,把大平煤矿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矿用设备、设施严格按照突出矿井的规定标准

34、进行装备。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突细则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防突措施。 3、加大_矿区瓦斯防治的科研攻关力度。郑煤集团公司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落实经费,与大专院校与科研机构合作,对_矿区开采的“豫西三软不稳定难采煤层”瓦斯防治问题进行系统地研究,掌握瓦斯赋存规律,对井田内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找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 4、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稳定工程技术人员队伍,解决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5、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瓦斯防治技术素质,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增强防灾、抗灾、避灾

35、能力。 6、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狠抓队伍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增强对重大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 专家点评 郑煤集团大平煤矿“1020”事故,这是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这起事故伤亡人数之多、经济损失之大、影响之恶劣、教训之深刻,十分发人深省。一是,对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带来日益严重的瓦斯危害的复杂性、严重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底板岩石巷道掘进的瓦斯危害警惕性不高,对岩石巷道的瓦斯突出更缺乏防范意识。特别是21岩石下山地质构造复杂,开掘深度又是矿井最深的地方,对可能存在的瓦斯突出等安全隐患预测分析不够,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

36、遇到未探明的地质构造,上伏煤层中的高压瓦斯,突然异常涌出,造成事故。二是,局部通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局部通风设施管理混乱,违反规定在21下山至11轨道上山堆放物料,造成通风阻力增大,回风路线不畅,致使煤与瓦斯突出时产生的大量瓦斯流在巷道受阻,加速向风门冲击,特别是11轨道_风门两道反向风门未起作用,促使煤与瓦斯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新鲜风流,遭遇架线电机车产生的火花发生爆炸,并迅速蔓延至矿井13、15等采区工作面和巷道,是造成事故扩大的根本原因。三是,对瓦斯监控系统显示的异常现象在短时间内未能迅速做出准确判断,采取果断的应急处置措施,是造成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总之,如果预测分析、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到位,如果局部通风及设施管理到位,如果瓦斯监控系统显示的异常现象在短时间内能迅速做出准确判断,并采取果断的应急处置措施,则大平煤矿“1020”事故就可能杜绝,至少不会造成如此大的人员伤亡和惨痛的经济损失。 1 第 22 页 共 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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