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doc(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一、责任单位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二、责任人责任领导:刘新军责任人:王科平三、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核发单位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镇计生办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退回材料的原件,由镇计生办予以办理。五、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育龄妇女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4.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
2、了结婚证,按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不再结婚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6.离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以申领。 7.再婚夫妻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以申领;但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六、申报材料(1)符合上述申领条件的夫妻,自愿要求
3、申领的,随带夫妻双方1寸照片一张,到户籍地村计生专干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申请表;(2)申请表经村委会或单位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到镇计生办办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七、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表经村委会或单位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到镇计生办办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九、办理电话十、监督检查对公开的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并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十一、责任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计生工作人员侵权、违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
4、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权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附:某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某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程图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第一个女子生育登记卡(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和近期二寸夫妻合照三张,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主管计生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镇计生办审查,报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计生公章报县计生委审批备案镇政府发放证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