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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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规范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第二条员工应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三条单位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休假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第五条员工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08:00-11:0013:00-17:00第六条员工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七条员工的假日和法定假日如下:(1)假日是每周的星期六、星期天。(2)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

2、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1)年薪: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年薪为5天。已经十年不到二十年的年薪是十天。已经20年了年薪是15天。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享受当时的年薪:1.员工依法享受寒假和暑假假期天数比年假天数多。2.员工休假累计20天以上公司不按规定扣除工资。3.累计工作不到1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4.累计工作不足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5.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2)结婚假期:员工本人结婚可休结婚假假期不得超过7天。晚婚(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的奖金增加是7天。假期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3)丧假: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

3、的岳父母、妻子死亡可以请丧假休假不得超过5天。在国外奔走的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期路程假期不是事件假期。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4)产假: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出生的每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性一个月的工资奖励奖励费用由夫妇各承担50%。另外经所属公司批准产假可以增加3个月但减免3年的独生子女费。节假日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如果怀孕不到四个月产假是15到30天。孕期4个多月的产假42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以上不包括未婚生育)。(5)探亲假:在职场连续工作一

4、年以上的员工不能和配偶和父母住在一起也不能在假日内回家休息大约一天晚上给探亲假。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休一次假休假2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一次假休假20天。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假期、探亲假期、结婚假期、生育假期、避孕手术假期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第九条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年数和本公司的工作年数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下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以下的是3个月。五年以上的是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数在10年以上的本部门工作年数在5年

5、以下的是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是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是十二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是18个月。20年以上的是24个月。第三章工资福利第十条员工依法享受节假、年薪、探亲假、结婚假、葬礼假、产假支付休假工资。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支付假期工资。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规范第十一条工作规定:(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二)上班工作不得委托他人注册或代替他人注册。每天的工作由员工签字确认。(三)员工不得无故缺勤。(四)因事、生病必须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请假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字。如果人事干部或主管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字员工可以向职场领导反映。(五)休假必须事先填写休假

6、证明书附上相关证明书(病假需要医生证明书)特殊情况下必须提前打电话或委托他人休假上班后立即重新发行休假手续。(六)一次迟到或提前退休5分钟以上的必须重新办理休假手续。否则我会旷工半天。(七)未履行休假、继续休假、补充休假的手续不能擅自工作的人全部缺勤。第十二条工作规则和职业道德:(一)进入工作单位时必须按照工作单位的规定佩戴工作证或工作服。(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岗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三)严格遵守公司各规章制度。(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务不消极怠慢不做私事不工作不吃零食不玩耍不大声笑不喧闹等尽责自己的工作。(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垃圾保持职场环境卫生清洁。(六)保

7、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破坏公司财产。(七)提倡增收节约开源节约节约水、电、煤气严禁浪费公物。(八)搞好职场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勉强吵架、吵架、散布谣言。(九)关心公司维持公司形象敢于与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十)上班后立即开始工作工作结束后没有特别的事务不能停留。(十一)遵守机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机构商业秘密。第十三条安全规则:(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己掌握的各项物品的维护、维护和使用前检查工作。(二)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向人事干部、部门主管等有关领导报告。(三)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应始终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四)工作场所

8、严禁吸烟吸烟应在指定场所充分注意烟火。(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六)工作结束时整理机械、器具、材料和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闭门窗关闭门锁。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和部下的子部门和部门。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

9、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第四

10、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

11、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第三章招聘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16周岁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1、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2、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12、第十三条聘用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行健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的部室、分子公司进行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行过程监督;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第四章培训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1、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

13、计划;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4、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度。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3、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第十六条具体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第五章薪酬待遇第十七条工资结构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公司审核。第十八条工资

14、的支付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人;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0日之前支付;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5、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司承担。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定

15、执行。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2、考核原则: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逗硬考核。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协议即行终止。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

16、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组织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劳务派遣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优化学校的人力资源结构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机制规范管理、使用劳务派遣行为以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学校组织人事处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的规划、接收、使用清退等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三

17、、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用工部门提出的用工申请结合定编定岗定员管理制定劳务派遣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劳务派遣计划应包括劳务使用岗位、数量和使用期限等。四、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是否涵盖劳务合同期限;派遣劳动者的身体、技能状况能否符合所需工作岗位的要求等。五、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现学校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为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六、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公司应将劳动

18、合同提交学校备案。七、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学校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用工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八、劳务派遣协议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协议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派遣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均不得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九、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当及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通知学校。十、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

19、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十一、学校用工部门要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派遣劳动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被派遣劳动者要与学校员工一样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现场管理提供安全生产条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十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协商确定;(二)社保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规定代为缴纳;(三)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学校发放的误餐补贴;(四)劳务派遣人员按学校要求加班的按学校有关加班管理制度规定由学校支付加班费;(五)学校按派遣协议约定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应确保派遣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十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的解释权归组织人事处。第 15 页 共 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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