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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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确保到2021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就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瞄准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人口,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深化精准帮扶,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实

2、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到2021年,稳定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主要有:全面解决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相对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相对贫困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277个相对贫困村2

3、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路面硬化、达到整洁村建设标准,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二、加大产业扶贫力度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加大县镇统筹力度,健全县级产业扶贫规划和项目储备库,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扶贫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二三产业,辐射带动建设一批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特色产业扶贫村,提升产业扶贫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地区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到2021年年底,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

4、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2.完善产销对接机制。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扶贫产业基地和相对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广以购代销的扶贫模式。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相对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代耕代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模式。加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健全县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辐射带动一批相对贫困户。深入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精准扶贫“千村大对接”行动。鼓励通过政府

5、购买服务方式向相对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宣传推介的支持力度,办好扶贫农产品展销会。到2021年年底,基本实现市场销售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与扶贫产业结对全覆盖。3.规范发展资产收益扶贫。完善收益分配管理机制,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分配方式,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风险防控,保障贫困户权益。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到2021年年底,引导实现有意愿的相对贫困户参与资产收益项目,获得稳定分红

6、收益。资产收益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4.加强生态扶贫。优先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选聘进入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加大对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力度,建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队),吸纳相对贫困人口参与建设管护。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相对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资产性收入。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三、全力推进就业扶贫5.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企业在贫困地区发展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车

7、间、扶贫工作坊,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贷款支持等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到贫困地区镇村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建设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力度,通过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居家灵活就业,引导贫困劳动力居家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农产品加工、来料加工。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引导贫困地区积极开发养路、护林、护草、生态管护、卫生保洁等用于扶贫的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予以托底安置。鼓励各地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

8、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6.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各地要适应贫困劳动力特点,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精细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职业指导,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引导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加强珠三角地区与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和劳务输出合作,组织推动珠三角地区积极筛选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定期向贫困地区定向发布劳务输出岗位信息,积极帮扶贫困人员到珠三角发达地区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对接扶贫行动,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面向贫困劳动力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打造和推广一批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

9、带动转移就业。7.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实施贫困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实际,根据相对贫困户意愿,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符合贫困人员需求的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并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对所有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加强培训后的跟踪服务,及时推荐就业岗位,确保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享受免费技工教育或技能晋升培训,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100%享受到精细

10、化就业创业服务。四、统筹推进保障性扶贫8.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落实教育扶贫工作责任和资金支出责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帮助更多贫困地区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并就业。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

11、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国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9.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支持贫困地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能力建设,优先推进贫困县镇村远程医疗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优先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大对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降低因病致贫

12、返贫风险。10.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积极推进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自2021年起,新增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由各所属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给予资金保障。研究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住房补助政策,鼓励各地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11.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

13、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12.推动解决因残致贫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14、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13.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加强教育引导,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政策引导,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推广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帮扶项目。加强典型

15、引导,总结推广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基层协商作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良好生活风气。加强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将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五、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14.加快实施交通扶贫。深入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窄基路面拓宽和危桥改造,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改造建设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

16、,完善农村公路运行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财政补助标准。到2021年,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2277个相对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村民小组)村道完成路面硬化任务。15.大力推进水利扶贫。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加强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全面解决相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6.大力实施电力和网络扶贫。加快贫困村农网改造,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向纵深发展。到2021年,基本实现行

17、政村4G网络全覆盖和数字广播、高清电视、互联网户户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部完成。六、深入实施社会扶贫行动17.继续深化对口帮扶。把人才支持、市场对接、就业帮扶、资金支持作为重点,健全市县镇三级协调联动的对口帮扶机制。突出产业帮扶,深化产业共建,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精准结对帮扶。扎实开展就业帮扶,有组织地开展人岗对接,强化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服务责任。加大人才支持,加强人才双向交流和培训培养。落实资金支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精准投向贫困地区和相对贫困人口。18.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脱贫攻坚期内,原帮扶单位与相对贫困村的定点帮扶关系不变、驻村工作队不撤、工作力度不减,2021年度

18、考核结束前完成新老驻村干部调整对接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机制,进一步加大定点扶贫工作的资金投入、智力支持、技术服务以及信息与政策指导。结合定点扶贫,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县镇挂职锻炼,在定点扶贫的县镇党政班子或党委和政府综合部门分管、协助分管或协助处理扶贫工作。19.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推进村企合作、镇企合作、县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发挥扶贫志愿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扶贫平台建设和推广,推动社会力量与相对贫

19、困村、相对贫困户精准对接。办好“广东扶贫济困日”“全国扶贫日”等活动。七、加强脱贫攻坚政策支撑20.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稳定“三保障”各项投入政策,用好一揽子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进一步加大对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投入支持力度。21.做好金融扶贫。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与带动相对贫困户脱贫的

20、挂钩机制和扶持政策。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保费补贴,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适度降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保费费率。到2021年底,实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贫困人群医疗补充保险广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乡镇全覆盖。22.加强土地政策支持。支持贫困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做好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贫困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结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使用。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

21、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导和督促贫困地区完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23.实施人才和科技扶贫计划。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扩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培养规模,鼓励大学生、进城务工农民、退伍军人等本土人才返乡担任村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行动,加强县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队伍建设,鼓励各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为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一线服务人员招聘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相对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24.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清

22、退,对因灾因病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对脱贫人口标注脱贫途径。开展第一、二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回头看”,将返贫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做好与各地各部门的数据对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对贫困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规范相对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村退出组织实施工作。八、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25.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落实省负总责、部门联动、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负总责,重在把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督导,促进工作落实;市县抓落实,重在

23、从当地实际出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落实台账,压实脱贫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健全各级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的工作制度,市级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24天开展专题调研,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年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脱贫进展情况;县级党政一把手每年不少于48天开展专题调研,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建立五级书记遍访贫困户机制,省委书记遍访贫困任务重的县(市、区),市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委书记遍访贫困村或脱贫任务重

24、的非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压实镇村对分散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责任。26.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扶贫责任。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委和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完善政策措施,细化举措、分解到年、落实到人,统筹资源、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列账督办、压茬推进。完善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季度分析、半年通报、年度报告制度,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27.完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监督机制。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突出脱贫实效,完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帮扶工作和脱贫成效的真实性,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考核,引导

25、基层更加注重脱贫攻坚质量。改进第三方评估方式,重点评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实现情况。改进约谈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完善监督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28.建强贫困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实施好省定贫困村党建示范工程、“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提升贫困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注重选拔本村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农村

26、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退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也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贫困村按不低于12的比例储备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加强以党员队伍为骨干的精准扶贫“主力军”建设。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29.培养过硬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健全完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脱贫攻坚任务重的镇由所在市、县选派35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镇级脱贫攻坚力量。加强驻村工作干部选派管理,修改完善我省驻村工作干部选派管理的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将行业

27、部门任务交由驻村工作队承担,不得随意加重驻村工作队工作任务。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市县相关领导干部和扶贫工作干部进行轮训,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任职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30.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加大帮扶经验、脱贫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注重发现基层扶贫干部的先进事迹,挖掘扶贫领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推广有效做法和生动实践。31.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集中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

28、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作风不严不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严肃查处贯彻中央脱贫攻坚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落实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32.防范化解风险。各地要做好扶贫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防范扶贫小额

29、信贷还贷风险,纠正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防止地方政府以脱贫攻坚名义盲目举债,防止金融机构借支持脱贫攻坚名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过去5年,我们采取超常规举措,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

30、好成绩。过去5年,我们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构筑了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建立了中国特色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了新的部署。从脱贫攻坚任务看,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其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在剩余3年时间内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下简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不仅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严重滞后

31、、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从脱贫攻坚工作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必须清醒地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克贫困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坚决打赢脱贫这场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进展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

32、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全面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确保到2021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3、打好基础。(二)任务目标到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

34、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三)工作要求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

35、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贫困群众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更加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坚

36、持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针对致贫原因和贫困人口结构,加强和完善保障性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的综合脱贫效应。坚持脱贫攻坚与锤炼作风、锻炼队伍相统一。把脱贫攻坚战场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阵地,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提高干部干事创业本领,培养了解国情和农村实际的干部队伍。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二、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一)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建设攻坚,加快实施深度

37、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加快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深度贫困地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实现农网动力电全覆盖。加强“三区三州”电网建设,加快解决网架结构薄弱、供电质量偏低等问题。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快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网络全覆盖。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整合资金、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祁连山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

38、建设。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二)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全面实施“三区三州”健康扶贫攻坚行动,重点做好包虫病、艾滋病、大骨节病、结核病等疾病综合防治。加强禁毒脱贫工作,分级分类落实禁毒脱贫举措。采取特殊措施和手段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全面落实边民补助、住房保障等守边固边政策,改善抵边一线乡村交通、饮水等条件,启动实施抵边村寨电网升级改造攻坚计划,加快推进边境村镇宽带网络建设。稳妥推进新疆南疆土地清理再分配改革,建立土地经营与贫困户直接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三)着力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对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加大重点生态功

39、能区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增加安排深度贫困地区一般债券限额。规范扶贫领域融资,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投入。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地区,对深度贫困地区发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实行差异化贷款利率。保障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对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指标不足部分由中央协同所在省份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建立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深度

40、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依法加快审批。在援藏援疆援青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干部选派倾斜支持力度。三、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组织国家级龙头企业与贫困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

41、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鼓励中医药企业到贫困地区建设中药材基地。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冷链设施建设。推动邮政与快递、交通运输企业在农村地区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

42、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贫困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电商扶贫,优先在贫困县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动员大型电商企业和电商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推进电商扶贫网络频道建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在条件适宜地区,以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为重点,有序推进光伏扶贫。支持贫困县

43、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利用扶贫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规范和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二)全力推进就业扶贫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计划,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脱贫覆盖面。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岗位补贴、场租补贴、贷款支持等方式,扶持企业在贫困乡村发展一批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推进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力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开发

44、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增加劳务收入。深入推进扶贫劳务协作,加强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在外出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城市建立服务机构,提高劳务对接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东部地区要组织企业到西部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西部地区要组织贫困人口到东部地区就业。实施家政和护工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打造贫困地区家政和护工服务品牌,完善家政和护工就业保障机制。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织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

45、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订单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实现东西部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全覆盖,深入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招收对口帮扶的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帮助有在东部地区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三)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稳妥推进分散安置并强化跟踪监管,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守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和自筹资金底线,统筹各项

46、扶贫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剩余390万左右贫困人口搬迁建设任务,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原则,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工作,确保贫困搬迁家庭至少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在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异常恶劣地区,结合行政村规划布局调整,鼓励实施整村整组搬迁。今后3年集中力量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确保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应搬尽搬,逐步实施同步搬迁。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

47、,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四)加强生态扶贫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推进生态保护扶贫行动,到2021年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新增选聘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岗位40万个。加大对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探索天然林、集体公益林托管,推广“合作社+管护+贫困户”模式,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管护。建设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队),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防护林建设和储备林营造。推进贫困

48、地区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工程。加大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支持力度,将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在确保省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将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严重石漠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移民搬迁撂荒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范围,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生态核心区内的居民实施生态搬迁,带动贫困群众脱贫。深化贫困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更多受益。鼓励纳入碳排放

49、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购买贫困地区林业碳汇。(五)着力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进一步降低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辍学率,稳步提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在辍学高发区“一县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实施贫困学生台账化精准控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改善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加大贫困地区教师特岗计划实施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国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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