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doc

上传人:fz****2 文档编号:2993759 上传时间:2020-06-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doc(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240号第一条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防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资质申报,是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申报资质的定级、换证(就位)、升级、年检等。第三条企业申报资质,必须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包括附件),凡有与其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第四条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按照审批权限,分别由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或者本省(自治

2、区、直辖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理:(一)对于在申报资质换证(就位)、升级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不批准其申报该类别资质换证(就位)或者升级,并在两年内不受理其该类别资质申报。(二)在资质年检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定为年检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新设立企业申报资质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并在两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报。对于弄虚作假已骗取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资质申报弄

3、虚作假的,由所在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第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资质申报的监督,对主管范围内的资质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嫌疑或者被举报的,应当进行核查。第七条申报资质的企业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资质申报抽查或者核查应予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等;对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和原始资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企业的资质申报。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国家标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